『壹』 中國和伊朗關系怎麼樣和巴基斯坦比起來,哪個關系好
中國和伊朗關系一般吧,1971年8月16日,中伊兩國建交。能源上合作比較廣泛,伊朗的石油多數出口到中國,兩國關系比較穩定!
和中國關系好的當然是巴基斯坦,可以說世界各國中巴基斯坦是和中國關系最好的國家!
巴基斯坦和中國領導人都把兩國關系稱為「中巴全天候友誼」
中巴友好:
巴基斯坦參與救援汶川地震
巴基斯坦共有4架運輸機,其中兩架用於日常飛行,另外兩架作為緊急備用。目前有兩架運送救災物資的飛機仍在中國,巴政府經過緊急磋商後決定:動用剩下的兩架備用飛機。5月27日,一支由28名醫務人員組成的巴基斯坦醫療隊飛赴中國甘肅地震災區。為此,巴方專門動用了最後兩架戰備運輸機。
巴基斯坦婚禮上的新郎對於巴基斯坦的首批醫療隊赴甘肅地震災區進行救援,中國有關接待部門非常重視,也希望能為他們做好生活方面的安排。為此,國內專門向中國駐巴使館詢問巴基斯坦醫療隊的飲食安排問題。
巴外交部東亞司司長馬丁·汗告訴中國駐巴使館政務參贊姚敬,巴基斯坦醫療隊自己會帶一些簡單的食品,盡量不給災區增加麻煩和負擔。
「不要談錢」
急災區之所急。巴基斯坦在中國地震發生後共提供了兩萬多頂帳篷。中國駐巴使館非常清楚,這些帳篷對於經濟並不發達的巴基斯坦來說是筆很大的開銷,所以希望以中方購買的方式送給災區。但是經過幾次詢問,巴基斯坦國家減災局主席法魯克和其他巴方官員都拒絕透露帳篷的價格。
「這些帳篷是救災用的,是我們心意的表達,」法魯克說。
「巴方說:『這些援助不是用錢來衡量的。中國兄弟以前幫助我們的時候,跟我們要過錢嗎?』聽到這里我眼淚都出來了,」一位使館工作人員動情地說。
姚敬介紹說,根據市面價格,一頂帳篷一般約在200美元左右。光是帳篷一項,巴基斯坦的捐贈價值就達到了400多萬美元。
搬光戰備帳篷
巴基斯坦是全球向中國災區捐贈帳篷最多的國家之一。兩萬多頂帳篷不是個小數目。
巴政府在提出捐贈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太多,而是把救災放在了第一位,舉全國之力為中國地震災區抽調帳篷。這些承載著巴基斯坦人民深情厚誼的帳篷源源不斷地從伊斯蘭堡、卡拉奇、拉合爾等城市運往中國災區。
在伊斯蘭堡裝運帳篷時,竟然把戰略儲備倉庫里的帳篷全部搬光了。
喀喇昆侖公路上的愛心傳遞
巴基斯坦提供救災帳篷後,運輸又成為了問題。畢竟,巴方運輸機每架次只能運送不過二三百頂帳篷。為此,使館和巴方經過協商決定,大部分帳篷通過喀喇昆侖公路——中巴友誼公路運輸。
喀喇昆侖公路平均海拔高,路況復雜。5月21日,16輛集裝箱卡車從伊斯蘭堡啟運。由於在巴方境內距紅其拉甫口岸50公里處的冰川融化,中巴友誼公路被沖毀,淹沒路段達一公里,運送救災物資的貨車無法通行。
經過中國新疆路橋公司和巴方工程人員的連夜緊急搶修,道路最終恢復了通車。歷時4天跋涉,這支車隊終於抵達中國的紅其拉甫口岸,在大雪中和等候在那裡的中方人員舉行了交接儀式。
截至記者發稿時,還有巴方運送帳篷的車隊行進在泥石流多發的中巴友誼公路上,進行著千里愛心傳遞。
患難與共
2008年9月29日凌晨巴基斯坦西南部俾路支省發生強烈地震。地震發生當天,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向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致慰問電,代表中國政府和人民,並以他個人名義,向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表示誠摯慰問,對不幸遇難者表示沉痛哀悼。胡主席是第一位向巴總統表示慰問的外國領導人。30日,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羅照輝將中國政府捐贈的100萬美元的支票遞到扎爾達里總統的手中。中國是地震發生後第一個向巴基斯坦提供援款的國家。這兩個「第一」,正如扎爾達里所說,再次表明了巴中兩國「比海深、比山高」的兄弟情誼。
『貳』 從中國到阿富汗鐵路怎麼運輸
綜述:可以走南通鐵路。
8月25日,在南通鐵路貨運東站,南京海關的工作人員從整裝待發的中亞班列(南通—阿富汗海拉頓)首列班車旁走過。當日,中亞國際專列(南通—阿富汗海拉頓)首班列車從江蘇南通鐵路貨運東站開通發車。
路線:
該專列是從南通海門市至阿富汗海拉頓的一條國家貨運集裝箱專線,計劃每月開展兩趟次的進出口雙向國際貿易,每月不少於90個標箱。
專列主要依託南通便利的交通條件和強大的產業、配送、分撥能力,將外貿產品從海門工業園區疊石橋港報關,從新疆阿拉山口出境,途經哈薩克、烏茲別克,最終抵達阿富汗海拉頓。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亞班列(南通—阿富汗海拉頓)
『叄』 伊朗奧運奪牌女運動員離開伊朗到歐洲,應該如何看待呢
阿里扎德是2016年裡約奧運會女子跆拳道57kg級別銅牌得主,同時也是伊朗唯一獲得奧運獎牌的女運動員,她在這篇長文向外界描述了自己的生活:「他們讓我穿什麼就穿什麼,並且按照他們要求去做任何事,我說的每句話都是他們安排好的。」
阿里扎德自稱是「伊朗數百萬被壓迫女性的一員」,因為不管自己取得怎樣的成就、政府如何在宣傳報道中贊揚她的事跡,那些官員在私底下還是會認為「女人伸腿是不道德的」。因此,她不想繼續活在充滿虛偽、謊言和不公正的社會之中,唯一期望的就是跆拳道、安全、開心、健康的生活。
不過就在三年前,這位叛逃的傳奇女性還曾為自己「伊朗女性」的身份感到自豪。阿里扎德出生於一個伊朗亞塞拜然族(伊朗國內最高級什葉派教士大多來自亞塞拜然族,現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和前國家阿里代伊都是亞塞拜然族)家庭,7歲就跟隨教練練習跆拳道,並在2014年南京青年動運會上奪得了63公斤級別的冠軍,一年後她又在世界錦標賽中奪得銅牌,開始在跆拳道圈嶄露頭角。在成為伊朗首位奪得奧運會獎牌的女運動員後,阿里扎德的聲望到達頂峰,甚至連伊朗總統哈桑-魯哈尼都親自給她送去祝賀。
如果說大量高端人才的外流則是伊朗的社會潛流,那麼精英運動員的陸續離開是一場「海嘯」,揭開了這個充滿謊言和欺騙的國家的真實面目。面對愈發嚴重的人才流失現象,伊朗國內坐不住了,國會議員阿卜杜拉赫曼-侯賽尼扎德(Abdolkarim Hosseinzadeh)譴責伊朗官員「無能」,無法阻止伊朗「人才資源流失」。
如果可以選擇,這些精英人才或許都不願意做「叛逃者」,阿里扎德在長文中表示,自己做出離開的決定比贏得奧運冠軍還要難,並在最後強調:「無論我在哪兒,我都是伊朗的女兒。」
但是,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將有更多的「伊朗叛逃者」會在世界的其他角落出現。
『肆』 南通大學有多少非洲留學生
南通大學80%的留學生都是非洲人,主要集中在醫學院啟秀校區
『伍』 從南通空運大約兩百斤的東西需要多少錢
樓主這個不好算啊,兩百斤的東西還要看包裝的啊。
對於發貨人無力包裝或未自行包裝好的空運貨物,民航貨運部門將按貨物大小收取一定打包費,小件5元/件,大件10元/件;對於超大或超重貨物還將收取30元/件———300元/件貨物附加搬運費。
(一)計費重量:航空公司規定,在貨物體積小,重量大時,按實際重量計算;在貨物體積大,重量小時,按體積計算。在集中托運時,一批貨物由幾件不同的貨物組成,有輕泡貨也有重貨。其計費重量則採用整批貨物的總毛重或總的體積重量,按兩者之中較高的一個計算。
(二)航空公司運價和費用的種類
1.運價(RATES):承運人為運輸貨物對規定的重量單位(或體積)收取的費用稱為運價。運價指機場與機場間的(AIRPORT TO AIRPORT)空中費用,不包括承運人,代理人或機場收取的其他費用。
2.運費(TRANSPORTATION CHARGES):根據適用運價計得的發貨人或收貨人應當支付的每批貨物的運輸費用稱為運費。
3.航空公司按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所制定的三個區劃費率收取國際航空運費。一區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蘭等;二區主要指歐洲,非洲,伊朗等;三區主要指亞洲,澳大利亞
4.主要的航空貨物運價有四類:(1)一般貨物運價(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種貨物運價或指定商品運價(SPECIAL CARGO RATE;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3)貨物的等級運價(CLASS RATE「CCR」);(4)集裝箱貨物運價(UNITIZED CONSIGNMENTS RATE「UCR」)
(三)起碼運費:是航空公司辦理一批貨物所能接受的最低運費,不論貨物的重量或體積大小,在兩點之間運輸一批貨物應收取的最低金額。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起碼運費。
(四)有關運價的其他規定:各種不同的航空運價和費用都有下列共同點:1.運價是指從一機場到另一機場。而且只適用於單一方向。2.不包括其他額外費用。如提貨,報關,接交和倉儲費用等。3.運價通常使用當地貨幣公布。4.運價一般以公斤或磅為計算單位。5.航空運單中的運價是按出具運單之日所適用的運價。
『陸』 模擬聯合國代表伊朗 議題是 自然災害後的恢復與重建,求求各位能人志士給點你們的想法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三定」規定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凡在我國發生的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 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2.1 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因災死亡30人以上;
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
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
2.2 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1萬間以上。
2.3 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4 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准可酌情降低。
2.5 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國家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減災委」)為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地方開展減災工作,推進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全國抗災救災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分工承擔相應任務。
4 應急准備
4.1 資金准備
民政部組織協調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規定,安排中央救災資金預算,並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4.1.1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都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4.1.2 中央財政每年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
4.1.3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准,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4.1.4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於災民生活救助。
4. 2 物資准備
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規劃,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和儲備庫。
4. 2. 1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完善天津、沈陽、哈爾濱、合肥、武漢、長沙、鄭州、南寧、成都、西安等10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科學選址,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災害多發地、縣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4. 2. 2 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帳篷、衣被、凈水設備(葯品)等救災物資。
4. 2. 3 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 2. 4 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省救災儲備物資。
4. 2. 5 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4. 2. 6 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和調撥制度。
4. 3 通信和信息准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路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路,確保信息暢通。
4. 3. 1 加強中央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指導地方建設並管理覆蓋省、地、縣三級的救災通信網路,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時准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4. 3. 2 以國家減災中心為依託,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 3. 3 充分發揮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氣象衛星、海洋衛星、資源衛星等對地監測系統的作用,建立基於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以及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4. 4 救災裝備准備
4. 4. 1 中央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 4. 2 民政部、省級民政部門及災害頻發市、縣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 5 人力資源准備
4. 5. 1 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4. 5. 2 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地震、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4. 5. 3 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 5. 4 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4. 6 社會動員准備
4. 6. 1 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4. 6. 2 完善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4. 6. 3 在已有2.1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小城市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路。
4. 6. 4 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4. 6. 5 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8省(市)和深圳、青島、大連、寧波4市對內蒙古、江西、廣西、四川、雲南、貴州、陝西、甘肅、寧夏和新疆10省(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4.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4. 7. 1 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4. 7. 2 每年至少組織2次省級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1次地級災害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省或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及鄉鎮民政助理員的業務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的培訓。
4. 7. 3 每年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組織1-2次演習,檢驗並提高應急准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 1 災害預警預報
5. 1. 1 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5. 1. 2 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國家和有關省(區、市)應做好應急准備或採取應急措施。
5. 2 災害信息共享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 3 災情信息管理
5. 3. 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 3. 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縣級民政部門對於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2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民政部報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災情報告後,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省、地(市)、縣三級民政部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縣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上報,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天10時之前向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每天12時之前向民政部報告情況。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縣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地(市)匯總數據(含分縣災情數據)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的報告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省匯總數據(含分市、分縣數據)向民政部報告。
5. 3. 3 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各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水利、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地震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後,鄉級、縣級、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國家設定四個響應等級。
6. 1 Ⅰ級響應
6. 1. 1 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 1. 2 啟動程序
減災委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國務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由國務院決定進入Ⅰ級響應。
6. 1. 3 應急響應
由減災委主任統一領導、組織抗災救災工作。
民政部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和減災委主任報告,之後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商財政部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協調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國際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救災的指示。
6. 1. 4 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主任決定終止一級響應。
6. 2 Ⅱ級響應
6. 2. 1 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2.2 啟動程序
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進入Ⅱ級響應。
6.2.3 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民政部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救援(綜合)組、災害信息組、救災捐贈組、宣傳報道組和後勤保障組等抗災救災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抗災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緊急調撥救災款物。
及時掌握災情和編報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省(區、市)或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
經國務院批准,向國際社會發出救災援助呼籲。
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全國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6.2.4 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6.3 Ⅲ級響應
6.3.1 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較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3.2 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進入Ⅲ級響應。
6.3.3 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員會秘書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省(區、市)的情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災害損失較大時,災情發生後48小時內,協調有關部門組成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組赴災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6.3.4 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報告減災委副主任。
6.4 Ⅳ級響應
6.4.1 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區、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一般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6.4.2 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決定進入Ⅳ級響應。
6.4.3 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6.4.4 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Ⅳ級響應,報告減災委秘書長。
6.5 信息發布
6.5.1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准確的原則。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並根據災情發展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布工作。
6.5.2 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7 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7.1 災後救助
7.1.1 縣級民政部門每年調查冬令(春荒)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台賬。
7.1.2 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7.1.3 制定冬令(春荒)救濟工作方案。
7.1.4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7.1.5 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6 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冬令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7.1.7 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缺糧群眾,實施開倉借糧。
7.1.8 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7.1.9 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好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7.2 恢復重建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7.2.1 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後,縣級民政部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台賬。省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10日內將全省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民政部。
7.2.2 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後,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7.2.3 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國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7.2.4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7.2.5 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7.2.6 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7.2.7 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7.2.8 衛生部門做好災後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實現大災之後無大疫。
7.2.9 發展改革、教育、財政、建設、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金融機構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並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乾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作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為滿足我國環境與災害監測的需要,2003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准「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的立項。根據國家計劃,小衛星星座系統擬採用分步實施戰略:「十五」期間,採用「2+1」方案,即發射兩顆光學小衛星和一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初步實現對災害和環境進行監測的能力;「十一五」期間,實施「4+4」方案,即發射四顆光學小衛星和四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組成的星座,實現對我國及周邊國家、地區災害和環境的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國際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外事紀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國際間的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發達國家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8.3 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後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5 預案生效時間
『柒』 美國F-14戰斗機在伊朗空軍有哪些服役經歷
在伊朗空軍服役的F-14A戰機,日子就沒有這么幸福快樂了。在冷戰的時代,美國為了執行圍堵蘇聯政策,對於遏止蘇聯進出波斯灣與印度洋的伊朗巴勒維王朝非常支持。
剛好伊朗又有石油可供購買先進的軍備,因此巴勒維的帝國伊朗空軍便操作了許多美製戰機。這些戰機包括F-5A/E,F-4D/E以及P-3F反潛機,甚至還有沒有交機成功的F-16戰斗機。
1972年,尼克松總統到達伊朗訪問。巴勒維國王便向他抱怨說,蘇聯的MiG-25偵察機經常侵犯伊朗北部領空,而伊朗空軍現有的F-4戰斗機根本無法攔截這種兩馬赫以上的入侵者。
於是尼克松總統就請伊朗政府從美國空軍與海軍的F-15與F-14選一種,美國准備讓伊朗空軍操作美國的第一線作戰機種。結果在1973年8月。伊朗政府在謹慎評估之後,格魯曼公司的雄貓中選。
在上文中提過,正當此時,格魯曼公司遭遇經濟危機。所以伊朗銀行團貸給格魯曼公司7500萬美金供其周轉,於是伊朗空軍才能順利買到雄貓戰機。
第一批80架雄貓戰機的頭一架於1977年5月交貨,最後一架在1978年交貨。但是有一架是留在美國當成實驗機,因此在伊朗的雄貓戰機共有79架之多。
這些伊朗空軍雄貓戰機的外型與美國海軍的一模一樣,所差的只是內部機密的航電系統,但是射控不死鳥導彈的能力可是一點不差。伊朗也定購了七百多枚不死鳥導彈,實際上到貨的只有284枚。
在1977年,伊朗巴勒維王朝慶祝其五十周年紀念時,特地舉行了一次雄貓打靶表演。8月,一架由伊朗空軍操作的F-14使用不死鳥導彈,擊落了一架在五萬英尺高空飛行的靶機。而蘇聯政府也得知了這項示威行動,於是在巴勒維國王提出抱怨的五年之後,MiG-25就退出了伊朗領空。
不過,很快地美國政府就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那就是千萬不要把高科技武器輸入給政治不穩定的國家。伊朗的伊斯蘭革命在1979年1月爆發。4月,巴勒維國王被迫出國逃亡。
新的伊斯蘭共和政府成立,由霍梅尼進行政教合一的統治。這位霍梅尼在奪權之後,宣稱美國是大撒旦。新的伊朗政府採取反西方的態度,有許多西方的武器采購合約都被迫中止。
當然在伊朗的雄貓戰機也成為沒有維修服務的棄嬰。使情況更糟糕的是,以往在巴勒維國王時代享受的飛行員與維修人員,由於遭到新政府的迫害。所以這些有經驗的人員大多跟著國王流亡海外,再加上美國禁止輸入任何武器及備份零件到伊朗。1980年的新伊朗空軍只不過是舊伊朗空軍的一個破殼。
跟著動亂的腳步,1980年9月,長達八年的兩伊戰爭揭開序幕。這場慘烈的長期抗戰延著長達七百公里的戰線延燒,最後還有利用彈道導彈轟擊城市。以及恐怖不人道的化學武器滲入戰場,大批的血肉灑遍沙場。據估計有百萬以上的軍民傷亡,是八十年代全球最血腥的戰場。
在這場戰爭的初期,伊朗空軍還是佔了些裝備上的優勢。但是在1982年之後,伊拉克空軍向法國采購了超級軍旗攻擊機以及幻影F-1戰機。再加上較先進的馬特拉的魔法紅外線導彈,使得伊拉克空軍逐漸扳回劣勢。而伊朗空軍以美製戰機為主的維修則因為缺乏補給料件而逐漸停擺。
到了兩伊戰爭的後期,伊朗空軍每天的起飛架次只有三十到六十架左右,但是伊拉克空軍卻能夠維持一天六百架次。因此在空中的勝負已經是相當明顯。
雄貓戰斗機再如何神勇,也無法在這種頹勢下力挽狂瀾。伊朗空軍只能在這些僅存的戰機中,選取狀況較佳的出動勤務。其它的戰機只能留在地面上當作器官捐贈者,因此伊朗空軍所能出動的雄貓戰機架次非常有限。而每一次的出動都是要耗用珍貴異常的銷耗性零件。
據美國國防部在九四年的估計,伊朗空軍在當時能夠維持起降狀態的F-14不到20架。在這些可以起降的F-14當中,有多少架能夠維持正常戰力的,就不得而知了。據最新消息,伊朗空軍還有25架能使用的F-14A,並計劃改進中。
伊朗空軍將這些貴重的資產當成是迷你的空中預警管制機來使用。因為AWG-9雷達的功能實在是遠超出一般戰斗機雷達,所以這些F-14就負起指揮其它伊朗空軍戰機的責任。自己遠遠地躲在後頭,絕不輕身涉險。
但是打了八年的戰爭,伊拉克宣稱擊落了七架F-14,而伊朗也在1988年春季,宣稱用一架F-14擊落一架幻影F-1戰機。至於F-14最具威力的不死鳥導彈發射能力,伊朗空軍早就無力維修這個復雜的電子系統部份,因此不死鳥導彈在兩伊戰爭並沒有實戰經驗。
但是伊朗空軍還是能夠保持F-14發射麻雀導彈與響尾蛇導彈的能力,其原因很可能是里根政府所涉及的伊朗軍售案。此案是美國交運伊朗政府某些軍品,以交換黎巴嫩的美國人質回家。
『捌』 南通同緯度的世界城市
有摩洛哥的馬拉喀什,利比亞的米蘇拉塔和班加西,以色列的首都特拉維夫,聖城耶路撒冷,約旦首都安曼,伊拉克的納傑夫、迪瓦尼耶和阿瓦拉,伊朗的亞茲德,阿富汗的坎大哈,巴基斯坦的德拉伊斯梅爾汗和拉合爾,印度的阿姆利則,中國西藏的噶爾,四川的江油市、巴中市、萬源市,湖北的襄陽市,河南的信陽市,安徽的六安市和合肥市,江蘇的南京市、鎮江市、靖江市,日本九州的宮崎市。
西半球還有百慕大群島的首都漢密爾頓、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薩凡納、亞拉巴馬州首府蒙哥馬利、密西西比州首府傑克遜、路易斯安那州的什里夫波特、德克薩斯州的阿比林和埃爾帕索、新墨西哥州首府圖森。
希望對你有幫助。
『玖』 世界上除了伊朗還有哪個國家器官交易合法化挪威和西班牙是嗎
只有伊朗一個國家。
1994年之前,印度是合法交易,但後來被禁止。
2008年3月之前,菲律賓也可以合法交易,但同樣被禁止。
此外,新加坡一直在推進這個交易的合法化,但無法通過,所以暫時還是不合法。
(9)南通捐贈伊朗多少錢擴展閱讀:
伊朗允許腎臟交易,伊斯蘭共和國開展和管理這項工作已經20餘年了。通過關愛腎病患者慈善協會,由政府出面促成捐助者和購買者之間的會面,雙方確定交易價格並簽訂協議。
出售身體器官的人會收到平均9000萬里亞爾(約合3000美元)的報酬,其中由政府支付300美元作為幫助減少等候換腎隊列的答謝金。
除諾魯茲之外,還有幾名伊朗人也接受了《聖保羅頁報》的采訪。諾魯茲已經正式將他需要換腎的哥哥的名字注冊在了官方購買登記表上。
但是慈善協會並沒有將此事視為緊急事件,而是將諾魯茲哥哥的病例放到了等候名單中,名單上的患者最長可能要等待八個月才能找到匹配的腎臟進行移植手術。諾魯茲擔心哥哥在等待換腎期間病情惡化,於是他決定向黑市求助。
他解釋說:「官方協會做了偉大的工作,但是對我們來說,等待讓人感到絕望。」
在伊朗,求助非法腎臟交易市場的人比比皆是。德黑蘭街頭充斥著此類廣告,張貼在樹木上的宣傳紙,或者是牆壁上塗畫的宣傳畫,大多數宣傳資料都標注了捐贈者的名字、血型及聯系號碼。
「哈希米,AB型血,急,09358042010」德黑蘭市中心的一面牆上塗寫著這么一句話,旁邊就是管理合法腎臟交易的慈善協會的總部。一部分人等待捐贈,但大多數都在進行腎臟買賣。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伊朗允許活人腎臟交易 黑市交易日益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