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伊朗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伊斯蘭革命後第一部憲法於1979年12月頒布,規定伊實行政教合一制度,神權統治高於一切。
1989年4月對憲法進行部分修改,突出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絕對權力不容更改。同年7月,哈梅內伊正式批准經全民投票通過的新憲法。伊朗伊斯蘭議會是最高國家立法機構,實行一院制。議會通過的法律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批准方可生效。
伊朗的軍事制度:
伊朗實行義務兵役制,士兵服役期2年。
武裝力量由軍隊和伊斯蘭革命衛隊組成。領袖為武裝力量總司令。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最高軍事領導和國防政策的制定機構,由總統、兩名領袖代表、司法總監、議長、軍隊總司令、衛隊總司令、國家計劃和預算組織主席及外交、內務、國防和情報部長組成。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二年。
伊朗憲法規定政教統一,宗教領袖為武裝部隊總司令。最高國防委員會是領袖領導下的軍事決策機構,成員有總統、國防部長、武裝部隊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以及領袖指定的兩名顧問。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革命衛隊和准軍事部隊組成。
❷ 伊朗軍隊的介紹
伊朗實行義務兵役制,士兵服役期2年。武裝力量由軍隊和伊斯蘭革命衛隊組成。領袖為武裝力量總司令。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最高軍事領導和國防政策的制定機構,由總統、兩名領袖代表、司法總監、議長、軍隊總司令、衛隊總司令、國家計劃和預算組織主席及外交、內務、國防和情報部長組成。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二年。伊朗憲法規定政教統一,宗教領袖為武裝部隊總司令。最高國防委員會是領袖領導下的軍事決策機構,成員有總統、國防部長、武裝部隊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以及領袖指定的兩名顧問。武裝力量由正規軍、革命衛隊和准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革命衛隊由地面部隊、海上部隊、陸戰隊和航空部隊組成。1989年7月正規軍和革命衛隊合並,組成鬆散的聯合。伊朗革命以來,為了克服外國禁運,伊朗發展自己的軍事工業,生產自己的坦克、裝甲運兵車、導彈、潛艇、軍艦、導彈驅逐艦、雷達系統、直升機和戰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