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不允許伊朗有核
不允許伊朗擁有核武器主要有以下原因:
- 條約限制:1968年,59個國家在美國帶領下簽訂《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現有186個國家加入,伊朗是締約國。該條約規定有核國家不得幫助無核國家發展核武,五常可合法擁核,伊朗作為無核簽約國,按規定不能發展核武器。
- 地緣政治及軍事威脅:中東是美國重要勢力范圍,美國在此有眾多盟友和軍事基地。伊朗與以色列、沙特常有沖突,若伊朗擁有核武器,在沖突中使用,會對美國及其盟友造成巨大威脅。而且,若伊朗擁核,可能導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形同虛設,引發更多國家發展核武器。
- 安全風險:中東長期戰亂,若伊朗擁有核武器,一旦發生核武器泄露或落入恐怖分子手中,將威脅全球安全。此外,小國在核彈研發、製造和運輸過程中,安全保障能力相對較弱,若出現差錯,會給本國和周邊帶來巨大災難。
B. 伊朗為什麼不能擁有核武
伊朗不能擁有核武,主要與其內部決策、外部環境等因素有關。

- 內部決策不堅定:伊朗政府內部存在「親美派」和「強硬派」,在處理國際關系事務上意見不合,使國家決策猶豫不決。例如在核問題上,伊朗政策搖擺不定,更多傾向於與西方國家談判溝通緩解制裁壓力,還多次主動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與朝鮮強硬態度和嚴格保密措施形成鮮明對比。雖然伊朗堅持不在核問題上徹底讓步,但這種搖擺的決策讓其核研究難以順利推進。
- 機密信息易泄露:內部斗爭給西方國家滲透機會,伊朗很多「機密」信息不再機密,核試驗幾乎處於「公開狀態」。這使得美國等西方國家能更清晰掌握其核研究動態,增加了伊朗核研究的外部壓力。
- 外部制裁與打擊:和朝鮮一樣,伊朗核研究遭到美國等西方國家密切監視和諸多制裁,嚴重影響其經濟發展。國際原子能機構認定伊朗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後,以色列對其境內目標發動大規模空襲,阻礙了伊朗核研究進程。
- 外交支持不足:伊朗近些年外交政策使其與「抵抗之弧運動」國家關系逐漸疏遠,在核談判進程中得不到其他中東國家支持,甚至被孤立,在國際上處於不利地位,進一步限制了其擁有核武的可能性。
C. 伊朗為何不直接掏出核武器
伊朗不直接掏出核武器,主要有以下原因:
- 國際法約束:伊朗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成員國,該條約禁止其發展核武器。加入條約後,伊朗需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督審查,若違反將面臨國際制裁和譴責。
- 維護地區穩定:伊朗若發展核武器,會打破中東軍事平衡,引發周邊國家擔憂。如以色列、沙特等強烈反對,可能引發核軍備競賽,使地區局勢更不穩定。
- 維護全球核不擴散體系:伊朗發展核武器會削弱全球核不擴散體系的有效性,破壞國際社會為維護核不擴散所做的努力。
- 技術與經濟限制:伊朗核技術發展存在困難,在核武器研發、製造等方面有技術瓶頸,難以短時間實現實用化。而且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經濟制裁使伊朗資金短缺,限制了其發展核武器。
- 國內政治分歧:伊朗國內不同政治派別對發展核武器態度不一,親美派主張暫停或停止核研發,強硬派則主張繼續,這種分歧導致難以形成統一決策。
- 外部壓力與干預:美國一直對伊朗核計劃持強硬態度,通過軍事威脅、經濟制裁阻止其發展。以色列也多次表示不允許伊朗擁核,採取了刺殺核科學家、發動網路攻擊等破壞行動。
- 自身表態:伊朗多次強調核計劃用於和平目的,無意發展核武器,願接受國際監督審查。外長阿拉格齊明確表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在伊朗國家安全戰略中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