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伊朗為何有個最高領袖,而且還比總統大,總統的職能是什麼
伊朗的憲法規定,最高領袖由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實際掌控國家的軍權和決策權。總統僅是政府首腦,地位低於最高領袖。
伊朗的政教合一體制源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憲法。此體制使宗教領袖有權治理國家。
最高領袖擁有巨大權力,可指任總統。例如,艾哈邁迪內賈德和魯哈尼兩位總統均是按照最高領袖哈梅內伊的意願而上任。
哈梅內伊反感艾哈邁迪內賈德的平民形象和政治口號,因此否決了艾哈邁迪內賈德的參選資格,並最終因涉嫌煽動騷亂將其逮捕。
伊朗的政體獨特,最高領袖為國家實際領導者,總統則為象徵性的角色。這種體制在伊朗歷史上形成,通過伊斯蘭革命和憲法的制定得以確立。
2. 伊朗精神領袖產生過程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政治體制根據憲法建立,以霍梅尼的「教法學家統治」理論為基石。憲法中,最高領導者的正式頭銜為「領袖」,由一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他們執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權力部門,實際上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伊朗總統雖位於領袖之下,但作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執行總統內閣制職責。
最高領袖的產生有特殊要求,僅限於專職的什葉派宗教學者,而總統則需是信仰伊斯蘭教什葉派並持有伊朗國籍的伊朗人。伊朗歷史上,第一任最高領袖是霍梅尼,之後的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終身,除非辭職或被罷免。現任最高領袖為哈梅內伊。
最高領袖的權力廣泛,包括制定國家政策、監督執行、領導武裝部隊、宣布戰爭狀態等重大決策。他們還有權任命或罷免高級官員,如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等,總統的任職需要領袖的批准,領袖有權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決定罷免總統。總統則主要負責行政部門,向人民、最高領袖和議會匯報,辭職需向領袖提交辭呈。
3. 伊朗最高精神領袖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他的權力比總統還大
伊朗的政體特殊,採用政教合一模式,由什葉派教士掌控國家核心權力,教士首領即最高精神領袖掌握軍權和決策權,民選總統僅作為決策執行者。這一模式在現代世界獨一無二。
這種模式在伊朗歷史上有著復雜背景。在伊斯蘭革命爆發前的伊朗是一個世俗化程度較高的國家,西方文化影響廣泛。然而,革命後伊朗急速轉向政教合一體制,成為中東地區唯一的政教合一國家。
伊朗政體的逆轉原因包括地緣政治壓力、社會矛盾激化以及對美國的傳統盟友關系的轉變。1979年伊斯蘭革命爆發,推翻了巴列維王朝,伊朗轉向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共和國。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面對的外部壓力,包括與蘇聯的緊張關系、阿拉伯國家的攻擊和美國的制裁。兩伊戰爭的爆發加劇了伊朗的危機。為應對這些挑戰,伊朗內部資源被集中利用,通過思想動員,激發民眾對國家的支持。
伊斯蘭革命後,伊朗轉向政教合一的體制,通過宗教手段最大限度地動員社會資源,以增強國家實力和應對外部威脅。這一模式在伊朗國內得到了廣泛的接受和應用。
伊朗政體的特殊性體現在其地緣政治背景和戰略考量上。在與阿拉伯國家的博弈中,伊朗利用宗教認同作為政治工具,以爭取敘利亞、伊拉克等國的支持。政教合一的體制有助於在中東地區構建什葉派聯盟,對抗遜尼派國家。
在未來,政教合一的體制預計將繼續存在。伊朗面臨的地緣政治挑戰和戰略需求將推動其保持這種體制,以應對與美國、阿拉伯勢力的矛盾,同時增進與什葉派國家的關系。通過伊斯蘭復興概念,伊朗也可能尋求與遜尼派國家的情感認同,進一步鞏固其在中東地區的地位。
4. 伊朗的最高精神領袖是怎麼產生的其權利是什麼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政治體制是根據霍梅尼「教法學家統治」理論構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領袖職位在內的一系列獨特製度。「最高領袖」在伊朗憲法中的正式稱呼是「領袖」。憲法規定,領袖由1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根據憲法的明文規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的位置在最高領袖之下,但他是國家正式的最高領導人,即國家元首。因為伊朗實行總統內閣制,所以總統也是國家的政府首腦。
最高領袖只能從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即必須是專職宗教學者;而總統則只要是信仰伊斯蘭教什葉派、有伊朗國籍的伊朗人即可。伊朗的第一任最高領袖是霍梅尼,此後的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終身,除非辭職或被罷免。現任最高領袖是哈梅內伊。伊朗總統由大選產生,每屆任期4年,最多連任兩屆。1997年哈塔米當選第七屆總統並連任至今。
最高領袖擁有廣泛的權力,職權包括制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其執行,擔任武裝部隊統帥,宣布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廣播電視局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總統經選舉產生後必須經領袖批准方可生效,領袖可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裁決罷免總統。而總統則主要是行政部門的首長,向人民、最高領袖和議會負責,如辭職則需向領袖遞交辭呈。
伊朗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三權都受最高領袖領導。伊朗的最高立法機構是伊斯蘭議會,四年一屆,議員由選舉產生。但是議會的所有立法必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批准方能生效。憲法監護委員會由12名成員組成,任期6年。其中包括由最高領袖指定的6名教法學家,以及由司法總監推薦、經伊斯蘭議會投票的6名穆斯林法學家。司法總監是伊朗的最高司法首腦,由最高領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都由司法總監任命。
5.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哪個大
在伊朗,最高領袖的權力大於總統,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政治地位:最高領袖被視為宗教權威的最高代表,在伊朗的政治結構中擁有最終權力。這是基於伊朗政治體系構建的宗教原則所決定的,賦予了最高領袖至高無上的地位。
決策權力:在重要的國家政策決策過程中,總統需要咨詢最高領袖的意見,並獲取其批准。此外,最高領袖還有權解散議會,否決總統的提案,顯示出其在決策過程中的主導地位。
人事任命:最高領袖有權任命關鍵職位,如司法機構和軍隊的高級成員,進一步鞏固了其在政治體系中的影響力。
憲法規定:雖然總統是國家的行政首腦,負責管理國家的日常事務,並由直接選舉產生,但其權力來源於憲法,且必須遵守最高領袖的指導和決策。
綜上所述,伊朗最高領袖在政治體制中的權力和影響力大於總統。
6. 伊朗最高領袖,為何能凌駕於總統之上
伊朗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國家的最高權力是在最高領袖的手裡。伊斯蘭革命衛隊不受總統管轄,其次,伊朗最高領袖可以代表穆斯林的根本利益,授予神的旨意。所以總統並沒有實權。
作為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最高領袖凌駕於總統之上還是主要取決於伊朗的國情,最高首領也是掌握著國家的很多的權利。伊朗宗教領袖掌控國家的命脈,總統並沒有那麼高的權力,伊斯蘭革命衛隊卻不受總統管轄。就是總統的選舉也是最高首領選舉出來的。
7. 伊朗有2位國家元首,最高大權是在總統手裡,還是最高領袖手
伊朗作為政教合一的國家,有兩位國家元首,分別是最高精神領袖和國家總統。實權主要掌握在最高精神領袖手中。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最高精神領袖霍梅尼被推舉為伊朗國家領袖,由於其為宗教人士,對於國家施政經驗有限。在這種背景下,伊朗在實施伊斯蘭體制的同時,也確立了共和制度,但並非傳統的議會制,而是總統制。
伊朗的總統地位在最高精神領袖之下,總統雖然由選舉產生,但候選人的資格由最高精神領袖決定。比如前總統內賈德在兩次宣布參選後,由於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的阻止,最終無緣總統大位。在總統選舉後,勝選總統必須獲得最高精神領袖的委任函,才能正式就職。由此可見,伊朗總統實際上由最高精神領袖控制。
盡管如此,伊朗的總統並非沒有實權。作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總統行使最高行政權和內閣成員任免權。例如,內賈德總統曾任命自己的親家公馬沙伊為副總統,但由於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的反對,最終解除了親家公的副總統職務。此外,總統負責參與國際會議、出訪他國等外事活動,這些活動通常由總統出面,最高精神領袖則從不外訪。
然而,盡管總統擁有行政權,但最高軍事指揮權卻掌握在最高精神領袖手中。在伊朗,無論是伊斯蘭革命衛隊還是普通武裝力量,都必須聽從哈梅內伊的指揮。比如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海珊·薩拉米就是由哈梅內伊任命,而非伊朗總統任命。在疫情期間,哈梅內伊直接向伊朗武裝力量總參謀長巴蓋里下達命令,要求成立「醫療衛生總部」,伊朗總統對此無權做出決策指示。
綜上所述,伊朗總統的實權相對較小,受到最高精神領袖的嚴格制約。盡管總統作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擁有一定的行政權,但關鍵決策權和軍事指揮權等大權卻在最高精神領袖手中。
8. 伊朗國內,為何既有'總統'又有"最高領袖"它們之間,誰的權力更大一些
伊朗是伊斯蘭宗教體制的總統制共和國國家,總統享有最高行政權利,但是伊斯蘭最高領袖的精神力量不可估量,不能說誰的權力更大
國外有些總統權利不是最大的,議會制共和制和總統制共和制的國家的總統權利不同。議會制共和制的總統只有虛位,沒有實權,比如德國、印度,這些國家的最高行政權歸總理;議會制共和制的總統才有最高權利,比如美國、墨西哥等
9. 為何有人說內賈德,是伊朗最高領袖最合適人選
我們之所以說內賈德是伊朗的最高領袖,是因為伊朗這個國家的宗教信仰非常的普遍,所以說他們的宗教領袖大於國家總統。
綜上所述,之所以內賈德能夠成為伊朗的實際領導人,主要還是因為他在民間的號召力非常的強,即使是在政府裡面也有很多以他為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