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返佣網:伊朗增產而不得:還是回頭找中國企業好了
2010年,在日本國際石油公司(Japan』s Inpex Corp)因伊朗核制裁被迫離開後,中油國際(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CNPCI)接手了伊朗的項目。雖然起步很好,但由於美國壓力等原因,中國也大幅放緩了進度。這讓伊朗很不爽。
在魯哈尼於2013年接替內賈德之後,該國政府就開始大聲抱怨中國企業沒能迅速讓油井投產,一家伊朗公司隨後在一份47億美元的離岸合約中頂替了中國公司。2014年,伊朗原油部長贊加內將中國公司踢出了南阿扎德干油田(South Azadegan)這一儲量330億桶的世界最大項目之一。他還警告稱,其他的中國投資也會存在風險。
但是開發南阿扎德干油田的壓力與日俱增,這讓伊朗人寢食難安:這個油田是伊朗與伊拉克共有的。伊拉克已經同殼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 Plc)領導的財團簽訂合約,開發國境內的油田。到了2014年4月,伊拉克一側已經成功投產。北阿扎德干項目主管Behbahani表示:
「就像一杯飲料中插了兩根吸管,我們什麼時候都不能放鬆。」
因此在南阿扎德干,由於沒有外國投資者,該國企業還需要4年才能完成地表設備,其工程師表示是因為缺乏資金而不是技術,不過其對殼牌公司勘探的軟體也垂涎欲滴。Behbahani表示:
「我們做了能做的。若道達爾在伊朗,合約就是道達爾的,殼牌在,合約就是殼牌的。」
贊加內在今年5月的時候曾表示正在與道達爾就接管南阿扎德干談判,但咨詢公司伍德麥肯錫(Wood Mackenzie)的Homayoun Falakshahi表示,因合約定稿多次被延誤以及伊朗總統大選將近,至少18個月內西方公司都不能開工。
同時,伊朗對中國投資的立場也逐漸軟化,宣布與中國公司就南阿扎德干第二期的工程和附近的Yadaravan油田進行排他性談判。隨著核制裁的結束,中油國際在北阿扎德乾的建設速度也有所提高。雖然晚了幾年,4個月前還是達到了7.5萬桶/日的合同承諾。藉助中國的幫助,在西方公司進入之前,伊朗也開始從杯子里喝飲料了。
另外,伊朗的國內局勢也不能忽視:贊加內看起來也向保守派妥協了。新的國際原油合約要求外國投資者必須同為數不多的授權合作夥伴合作,這些夥伴中包括隸屬於伊朗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和最高領袖哈梅內伊(Supreme Leader Ali Khamenei)的公司。市場人士Falakhshahi說:
B. 估計是今年最錯綜復雜的國際司法問題:一位「伊朗人」用「義大利假護照」在「泰國」通過「中國南航網站」
關於這個問題,《蒙特利爾公約》可能是目前國際上應用最廣的公約。
空難很可能出現在公共海域或空域,但也很可能出現在某一個國家的海域或空域,而這個海域和空域可能還與這個時候就需要制定國際法來處理這方面的爭端。
蒙特利爾公約的正式名稱是《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CarriageByAir),1999年簽署,由各國立法機關批准後生效。
公約的目的在於確保國際航空運輸消費者的利益,對在國際航空運輸中旅客的人身傷亡或行李損失,或者運輸貨物的損失,在恢復性賠償原則基礎上建立公平賠償的規范體系。
公約裡面關於如何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有這么一些內容可以參考:
關於「國際運輸」的定義
「國際運輸」系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論在運輸中有無間斷或者轉運,其出發地點和目的地點是在兩個當事國的領土內,或者在一個當事國的領土內,而在另一國的領土內有一個約定的經停地點的任何運輸,即使該國為非當事國。意思是馬國和中國參與了,算是國際運輸。
在一個當事國的領土內兩個地點之間的運輸,而在另一國的領土內沒有約定的經停地點的,不是國際運輸。意思是如果沒有準備降落在越南,即使是迫降或者墜落,越南理應不算在內的。
關於免責的話,是這么規定的
承運人證明有下列情形的,不應當承擔責任:
損失不是由於承運人或者其受僱人、代理人的過失或者其他不當作為、不作為造成的;或者
損失完全是由第三人的過失或者其他不當作為、不作為造成的。意思是如果是越南打下來的(囧),或者妖風吹下來的(再囧),馬航可以不追責。
【有微博網友補充表示,免責條款僅限於超過10萬個特別提款權的部分,沒超過部分不適用,so那句被越南打下或妖風打下馬航就不承擔責任是錯誤的,如果沒有超過10萬馬航還是要負責】
在關鍵的管轄權問題中,條文是這樣的:
一、損害賠償訴訟必須在一個當事國的領土內,由原告選擇,向承運人住所地、主要營業地或者訂立合同的營業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點的法院提起。意思是當事國(馬國、中國)都算。馬國是起飛國、中國是目的地,承運人是中國/馬國,合同訂立地泰國,都可以管。
二、對於因旅客死亡或者傷害而產生的損失,訴訟可以向本條第一款所述的法院之一提起,或者在這樣一個當事國領土內提起,即在發生事故時旅客的主要且永久居所在該國領土內,並且承運人使用自己的航空器或者根據商務協議使用另一承運人的航空器經營到達該國領土或者從該國領土始發的旅客航空運輸業務,並且在該國領土內該承運人通過其本人或者與其有商務協議的另一承運人租賃或者所有的處所從事其旅客航空運輸經營。另外,旅客主要且永久居所作為可選的訴訟地之一。伊朗是可以管的。
【永久居所(伊朗)作為管轄權有前提,注意後面的兩個「並且」,要make sure 兩點被滿足。】
也就是說,除非灰機是伊朗人本人的,如果票是買的話,還必須要從伊朗或者到伊朗才行。
不過越南沒有在蒙特利爾公約上簽字呢……
C. 通信歷史連載280-中興通訊之美國制裁事件
2009年,中興通訊法務部預見到公司在出口貿易中面臨的風險。
2010年6月,聯合國通過決議,對伊朗實施第四輪制裁,美國隨即公布了對伊朗的出口禁令。
同年12月,中興通訊與伊朗簽訂價值1.306億美元的合同,涉及美國科技產品。
2011年,伊朗電信公司宣稱西方制裁對伊朗通訊行業無效,仍能獲取全球最新通訊技術。
2011年8月,中興通訊法務部提交報告,制定規避方案,但這兩份文件最終被美國政府獲取,成為指控中興規避政策的證據。
2012年3月,路透社曝光了中興發往伊朗的內部貨運單,顯示中興向伊朗電信公司提供了美國科技產品。
2012年5月,Ashley Kyle Yablon向FBI舉報中興,並允許拷貝工作電腦資料。
2013年,侯為貴表示中興面臨不公平待遇。
2014年,中興一位高管在機場被扣查,發現涉及違規文件。
2015年,中國用反壟斷法處罰高通60億人民幣。
2016年,中興通訊被美國商務部以違反出口限製法規為由,採取出口限制措施。
2016年3月,中國商務部表達不滿,並強調中興為美國創造數萬就業崗位。
2016年3月22日,中興被列入特別審查名單,後被給予為期3個月的臨時許可。
2016年4月,中興通訊高層更換,趙先明接任CEO。
2016年,中興通訊營收僅增長1.04%,凈利潤虧損14.08億。
2016-2017年,美國商務部多次延緩執行禁令,對中興經營影響有限。
2017年3月,中興通訊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支付11.92億美元罰金。
2017財年,中興營收1088.82億元,凈利潤45.68億元,現金流大幅增長。
2018年3月,中興通訊主動向美國政府報告情況。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宣布對中國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2018年3月23日,中國宣布對美國進口商品加征關稅作為回應。
2018年4月,中興通訊面臨美國商務部的嚴厲制裁。
2018年5月,中興通訊面臨生死關頭,官網只剩靜態頁面。
2018年5月13日,特朗普宣布與中興通訊達成和解協議。
2018年5月19日,中美達成「不打貿易戰」的共識。
2018年5月22日,特朗普同意對中興處以巨額罰款及更換領導層作為解除禁令的條件。
2018年6月8日,中興與美國商務部達成新和解協議,支付10億美元罰款及4億美元交由第三方保管。
2018年6月21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組織會議,確認繼續遵守和解協議。
2018年6月29日,中興召開股東大會,宣布李自學為新董事長,全面更換高層。
2018年7月2日,美國商務部暫時解除對中興的出口禁售令。
2018年7月9日,中興新任CEO徐子陽與美國商務部討論託管賬戶細節。
2018年7月13日,中興將四億美元保證金存入託管賬戶,商務部終止出口禁令。
2018年7月14日,中興宣布恢復業務,進入戰略重建階段。
2018年:中興制定八年發展規劃,分為恢復、發展、超越三個階段。
2022年,中興通訊恢復完畢,進入戰略超越期。
2022年3月,中興通訊成功解除美國政府的長期審查和監管。
D. 伊朗世界盃球衣贊助商
伊朗國家足球隊的球衣贊助商是阿迪達斯。早先在五月,有報道稱義大利品牌Givova取代了德國品牌Uhlsport,成為了伊朗國家隊在世界預選賽12強賽的球衣贊助商,並推出了伊朗國家隊的主場球衣。然而,在這場比賽中,伊朗國家隊並沒有穿著具有伊朗特色的Givova球衣,而是選擇了全白色的阿迪達斯球衣出場。
伊朗國家隊的全新主場球衣以白色為主調,採用圓領設計。球衣肩部裝飾有白色和阿迪達斯標志性的勝利三條紋,胸前印有伊朗足球協會的徽章。值得一提的是,球衣正面融入了波斯豹的圖案,這與Uhlsport在2014年南非世界盃期間為伊朗設計的球衣圖案相同。
目前,關於伊朗足協是否與Givova解除合同或與阿迪達斯簽訂新合同的消息尚不明確。未來的世預賽亞洲區12強賽中,伊朗國家隊是否會繼續穿著這款球衣,還有待觀察。
球衣是進行球類運動的運動員在比賽中穿著的服裝,通常包括短袖上衣和短褲。球衣的材料通常具有良好的透氣性和疏水性,以確保運動員在運動時不受限制,同時防止靜電的產生,並且重量要輕便。
E. 中國有把j10戰機賣給伊朗嗎
1. 俄羅斯《生意人報》在2008年10月23日發表了一篇文章,聲稱中國將在2008年至2010年間完成向伊朗提供兩個大隊(共計24架)殲-10戰斗機的合同。
2. 專家們估算,每架殲-10戰斗機的單價大約為4000萬美元,因此該合同的總金額可能達到10億美元。
3. 如果這一消息是准確的,那麼表面上看,中國向伊朗出售殲-10戰斗機似乎僅僅是一項軍火交易。然而,實際情況遠比表面復雜。
4. 我們了解到,當前中國面臨的台灣問題和伊朗核問題都處於敏感時期。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現在向伊朗出售殲-10戰斗機,可能表明中國正在調整其對外戰略,從以往的被動應對轉變為主動出擊。
5. 因此,中國向伊朗出售殲-10戰斗機,可能是為了達到多重目的,即一方面支持對台戰略,另一方面在國際舞台上發揮更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