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界上有哪些最不值錢的貨幣這些貨幣是怎麼兌換的
世界上不值錢的貨幣那可就多了。
最不值錢的辛巴威元已經決定取消他們國家的貨幣改用美元進行貿易以及日常使用。辛巴威,本地的物價越來越高,他們的錢的價值只能越來越低。伊朗的貨幣同樣也不值錢,屬於典型的中東地區的伊朗需要換一塊錢的人民幣,需要花5278伊朗里亞爾。柬埔寨瑞爾也同樣不值錢,需要花4042瑞爾才能夠換一美元發行於1995年。巴拉圭瓜拉尼,作為南美第二貧窮的國家,他經歷了許多災難例,如經濟衰退,通貨膨脹,高失業率等等。導致他們國家的貨幣並不值錢,需要花6428才能換一美元。總的來說一個國家他貨幣的面值如果大的離譜的話,那麼多半這個國家的貨幣都不值錢,就像以上的這些國家,他們國家的貨幣都是以千以萬作為單位的。
2. 親們,求助啊~我這幾張錢是哪個國家的,面值人民幣多少
第一張是伊朗的100里亞爾紙幣。紙幣正面是清真寺,背面是農業生產圖案。伊朗貨幣在我國不是可自由兌換貨幣,所以伊朗紙幣在國內的銀行皆不能兌換。伊朗里亞爾與人民幣無匯率,要通過伊朗里亞爾與美元的匯率來折算,100伊朗里亞爾折算2分人民幣。
這三張紙幣都是外幣收藏的入門品種,他們每張在錢幣市場的價值在3—8元人民幣間。
3. 伊朗 紙幣
霍梅尼
霍梅尼與土耳其的基馬爾以及埃及的納賽爾同是本世紀反對西方的穆斯林領導人,但他們卻走了不同的路。土耳其的奧斯曼王朝在一戰中覆滅後,基馬爾為鞏固社會統治,引進了西方模式,從而使土耳其走向強大:而埃及的納賽爾則在本世紀50年代進行了激烈的阿拉伯民族主義革命將國家引向富強。
他們三個各自的國家都曾經強大過,也都曾衰落過,但是基馬爾和納賽爾通過建立現代機制使得他們的國家從低谷中走了出來,而霍梅尼的伊朗則再也沒有復興。這是由於霍梅尼採取了不同的方針,他拒絕西方模式,他決定走一條用伊斯蘭宗教統治伊朗的道路。
1979年,霍梅尼宣布取締議會制度,命令專家團起草了伊斯蘭憲法。從此霍梅尼有了至高無上的權利,並且阿訇們也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同年11月,霍梅尼的同黨在反美情緒的驅使下,搶劫了美國大使館,並劫持了52名美國人質。
霍梅尼在最後的十年裡,鞏固了他的統治。他用忠誠的穆斯林集團架設起了政府官僚體制,他把自己的教義灌輸給了學校和媒體。他重新建立起對他忠心不二的軍隊和安全部門。
霍梅尼還發起了一場向周邊穆斯林國家「輸出」革命的運動。1980年他挑起了與伊拉克的戰爭,這場戰爭持續了8年之久,上百萬人在戰爭中喪命。直至美國參戰,並在波斯灣擊沉了幾艘伊朗戰船後,戰爭才告結束。霍梅尼描述這場戰爭的慘敗程度時說:「它比吃了毒葯還要致命。」
為了批評他「道德敗壞」的以前的支持者,他發布了著名的「法特瓦」(教義)。「法特瓦」是霍梅尼最後的「輸出品」,幾個月後,霍梅尼在德黑蘭逝世。
霍梅尼不承認他的教義與穆斯林持不同政見者提出的原教義有任何相似之處。他從來沒有將自己描述成一個原教旨主義者,他總是說伊斯蘭教適用於所有時代。
自從霍梅尼死後,要求建立伊斯蘭教政府和原教旨主義的呼聲變得微弱了。思想家們仍在辯論,戰士們仍在拼殺,但是沒有一個國家打算效仿伊朗。也許革命只有在偉大人物的領導下才能發生,至少像霍梅尼式的人物還沒有出現吧。
4. 伊朗用什麼貨幣
伊朗使用里亞爾
伊朗里亞爾是伊朗的貨幣名稱。伊朗里亞爾(IranianRial 原符號:RI. 標准符號:IRR,非官方名稱叫圖曼。一個圖曼等於十個里亞爾。伊朗的貨幣共有七種,最小的是100 里亞爾,最大的是五十萬里亞爾。紙幣面值為100、200、500、1000、2000、5000,10000,20000.50000甚至100000里亞爾,鑄幣面值有: 1、2、5、10、20、50里亞爾 。2011底至至2012年初,美國和歐洲宣布對伊朗施加制裁,導致里亞爾大幅貶值。2012年以來,伊朗貨幣已累計貶值約60%。至2012年10月10日,伊朗貨幣一周貶值超40%,物價40天漲一倍。
5. 這是什麼幣,,,,,
這是伊朗的紙幣,面額:1萬里亞爾。紙幣正面是霍梅尼。伊朗貨幣不是可自由兌換貨幣,在國內銀行無法兌換。伊朗里亞爾與人民幣無匯率,必須通過美元與伊朗里亞爾的匯率來折算,1萬伊朗里亞爾大約等於6元人民幣。不過有收藏價值,全新品相的在錢幣交易市場上價值4元人民幣左右。
6. 誰有伊朗的語言和貨幣的詳細信息呀
伊朗國家貨幣銀行法
2003-01-06 00:30
第一部分 貨幣
第一條
A. 伊朗貨幣單位是里亞爾,每一里亞爾等於一百第納爾。
B. 每一里亞爾含金量為零點零壹零捌零伍伍克 (0.0108055)。
C. 里亞爾對黃金比值的改變應根據伊朗中央銀行的建議、財政部長的同意、部長會議團的確認、議會財政委員會的批准才能生效。
D. 外國貨幣與里亞爾的比價以及外匯的買入賣出價由伊朗中央銀行根據本國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承擔的義務計算確定。
第二條
A. 國家發行的流通貨幣是紙幣和金屬硬幣。
B. 只有在本法通過之日所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或根據本法發行的紙幣和金屬硬幣才具有合法流通使用權。
C. 所有的貸款和欠款的償還只能用國家流通的貨幣支付,除非根據國家外匯規定,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做出其他的安排。
D.金幣沒有合法流通權。
E. 有關金、銀進出口的規定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建議、經財政部長同意並由部長會議團批准制定。
F. 根據本法規定,國內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的數額、名稱、外觀、質地、顏色、尺寸、圖案和其它具體規格由中央銀行行長提議、財政部長批准制定。
金屬硬幣的數量由中央銀行行長提議並經財政部長批准確定。
G. 紙幣上有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的簽字。
第三條
A. 政府壟斷國家流通貨幣的發行權,根據本法的規定,授權伊朗中央銀行執行發行權。
B. 國內流通的金屬硬幣償還力的數量以及紙幣、硬幣的作廢條件和回收方式經貨幣信貸委員會確認、財政部長批准後由伊朗中央銀行確定,並通過國家官方報紙至少是德黑蘭發行量最大的一家報紙刊登並通過廣播電視公布於眾。
第四條
A. 中央銀行壟斷國內流通紙幣、硬幣的發行和發放。
B. 對於個人所持紙幣、硬幣的被盜、丟失和被銷毀,中央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C. 中央銀行將根據本法第二條B款在不超出十年的期限內把已作廢並失去合法流通作用的紙幣、硬幣換成國內現行流通的貨幣。規定期滿後,不再進行兌換,未兌換的紙幣、硬幣被視為已入庫。
第五條
A. 中央銀行應以基金名義經常擁有相當於發行紙幣的百分百的下列財政儲備。
1. 第六條中的黃金
2. 第七條中的外匯
3. 第八、第九條中的有價證券
B. 本條A項中第1、2款所列儲備總數不應少於伊朗中央銀行已發行紙幣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 本條所列儲備價值在其買價低於名義價格時按買價計算;在其買價高於名義價格時按名義價格計算。
第六條
第五條A項第1款中的黃金儲備包括:
A. 金綻、銀行庫存金幣、在外國銀行和國際機構中存放的黃金;
B. 根據現行法律提供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或類似機構及其所屬部門的配額和資本。
第七條
第五條A項第2款中的外匯儲備按本條註解包括:
A. 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的外國紙幣;
B. 六個月內可收回的外匯債務;
C. 根據有關法律支付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或類似機構及其所屬部門的配額和資本;
D. 由國際正式組織及其所屬機構發行和擔保的證券;
E. 由外國政府發行和擔保的證券;
F. 按照國際支付協定或易貨貿易協定預計可收到的外匯或可兌換外匯的里亞爾;
G. 由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承擔的、有包括責任銀行在內的三方有效簽字並在六個月內可兌換外匯的商業票據;
H. 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外匯的外國有價證券;
I.根據有關法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特別提款權帳戶的存款。
注: 本條款所述的外匯、外匯證券和外匯債務必須是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外匯。
第八條
第五條A項第3款中政府的有價證券包括:
A. 庫存票據、取得合法發行權和擔保權條件下由國家發行的公債或由財政部擔保的債券
B. 來自各部、各政府機構及其下屬單位、市政機構及其下屬單位的並由財政部擔保的伊朗中央銀行債務。
注 :1316年8月25日法律明確的國家珍寶為執行本條款承擔所有責任的抵押,伊朗中央銀行承擔保護和保存的職責,只有根據本法規定並在貨幣儲存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才能使用。
第九條
第五條A項第3款中非官方證券包括:
A. 包括責任銀行在內三方有效簽字的支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可支付里亞爾商業票據;
B. 以金綻、金幣或第七條所述的儲備為擔保的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其它里亞爾短期債務。
第二部分 伊朗中央銀行
第一章 概論
第十條
A. 伊朗中央銀行負責根據國家經濟總政策制定和執行貨幣信貸政策。
B. 伊朗中央銀行旨在維護幣值、平衡收支、促進商業交流和推動國家經濟發展。
C. 伊朗中央銀行具有法人的地位,除本法規定外,服從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規。
D. 除了本法明確規定外,伊朗中央銀行對各部、政府各公司、政府各機構、政府下屬部門以及本法銀行分支機構的規定不承擔義務。
E. 伊朗中央銀行歸政府所有的議付資本五十億里亞爾,由銀行原有資本、本法第一條獲得的比價盈餘和銀行儲備來保證,銀行資本的增加必須由議會提議並經部長會議團通過。
F. 伊朗中央銀行總部設在德黑蘭,如果國家利益需要,經部長會議團通過可以遷移它址。
G. 伊朗中央銀行如認為必要,可以在任何地方設立分行或指定任何一家伊朗銀行為其代理(1358年12月11日修改)。
H. 伊朗中央銀行的撤消只有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
第二章 任務和權力
第十一條
伊朗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貨幣和信貸制度的制定者其任務如下:
A. 根據本法規定發行國內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
B. 根據本法規定對其他銀行和信貸機構進行監督;
C. 制定外匯交易有關規定、承擔和保證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外匯支付、監督外匯交易;
D.經部長會議團批准制定有關黃金交易的規定並對黃金交易進行監督;
E. 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制定有關外匯和國內流通貨幣出入境的規定並對外匯和國內流通貨幣出入境進行監督(1358年12月18日修改)。
第十二條
伊朗中央銀行作為政府金融機構任務如下 :
A. 保護各部、政府各機構及其下屬部門、政府和市政各公司以及那些百分之五十以上資本屬於上述單位的企業的帳戶並執行他們在國內外的一切銀行業務;
B. 作為政府代理人或委託其他機構或個人出售各種公債、國庫券並償還其本金和利息;
C. 掌管國家全部外匯、黃金儲備;
D. 保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國際發展組織和類似機構及其下屬部門的里亞爾基金;
E. 在執行政府間金融、財政、商業、過境貿易合同時簽定支付協議。
注 l:各部、市政各部門、政府公司以及本條A款中所述各企業應將己有的專項基金交伊朗中央銀行獨家保管,其所有的銀行業務由伊朗中央銀行獨家操作,並向中央銀行提供其操作時所需的資料。
注 2:根據專門法律被允許通過其他銀行進行銀行業務的各部、各公司、各企業不在本條A款和注1之列。
第十三條
伊朗中央銀行具有下列權力:
l. 以合法手續向各部、政府各機構提供貸款和信貸;
2. 以合法手續保證政府、各部、政府各機構所承擔的義務;
3.向國營公司、市政以及政府和市政下屬企業提供足夠的貸款和信貸,並為上述貸款和信貸擔保;
4. 銀行短期商業票據和匯票的再貼現,向其他銀行提供足夠的信貸;
5. 買賣國庫券、公債、外國政府和有資信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6. 買賣金銀;
7. 在國外銀行開立和保護現金帳戶、保護國內銀行和國外銀行在本行的帳戶、執行其它銀行授權的所有業務、為自己帳戶和國內其它銀行帳戶接受來自國內外的信貸。
注 l:經財政部擔保,向各部、國營企業提供貸款和信貸並為上述貸款和信貸擔保;
注 2:有關本條的實施細則將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
第十四條
伊朗中央銀行在執行國家金融制度時可以對下列銀行、金融事務進行干預和實施監督。
l. 根據貸款和證券的種類確定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官方利率;
2. 根據各銀行業務的種類或伊朗中央銀行制定的其它規定確定各銀行全部資產、儲備、債務之間的比例;
3. 確定各銀行在伊朗中央銀行合法存款的利率和比例,因各銀行間業務種類和結構的差異,其合法存款比例可能不同,但該比例不低於10% 和不高於10%;
4. 確定各銀行最高利息和最低利息及收支手續費;
5. 確定各銀行各種儲備與其支出和存入總資產的比例;
6. 確定各銀行開具背書信用證或保函的最大責任范圍,以及保函的種類和金額;
7. 確定銀行貸款及分期付款交易的條件;
8. 制定開設現金帳戶、儲蓄帳戶和其它帳戶的規章;
9. 確定各銀行獎勵的種類和金額以及銀行為吸引現金存款或儲蓄給於的其它優惠,制定銀行在此方面宣傳的制度;
10. 鑒於保密的需要,審查各銀行業務、帳戶、票據和文件,收集各銀行的統計資料;
ll. 限定各銀行的經營業務種類和時限;
l2. 確定使用各銀行儲蓄、存款的方法;
13 .確定各銀行總體和分項貸款和信貸的最高總額;
14. 確定銀行從私人獲得貸款和發給存款證明的條件;
15. 為非銀行信貸機構就上述1-14 款制定詳細的規定。
注: 行使本條款權力事先需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
第十五條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是伊朗政府的代表,伊朗政府將通過伊朗中央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進行聯系。根據伊朗政府允許參與法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履行其所有的職責並行使其權力。
第三章 機構
第十六條
伊朗中央銀行擁有下列機構:
1. 全體大會
2. 貨幣信貸委員會
3. 決策人委員會
4.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
5. 審計委員會
第一節 全體大會
第十七條
A. 銀行全體大會由財政經濟部部長和部長會議團選出的另一位部長代表政府組成,財政經濟部部長任主席。
B. 銀行其它部門成員出席全體大會並參加討論,但沒有表決權。
C. 全體大會有下列任務:
l. 審查和通過伊朗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
2. 審查管理委員會的報告並對其做出最後決定;
3. 審查關於分配特別利潤的建議並對其做出最後決定;
4. 根據財政經濟部部長的建議選出管理委員會成員;
5. 根據本法規定授予全體大會的其它職責。
D. 銀行全體大會在每年伊歷四月底前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在其它時侯, 如果財經部長認為必要或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建議,可由財經部長召集。
E.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或其代表和所有有表決權的成員必需參加全體大會的討論和表決。
F. 全體大會的決議以有表決權的多數票通過。
第二節 貨幣信貸委員會
第十八條
A. 貨幣信貸委員會在伊朗中央銀行總政策的研究和實施、國家貨幣銀行業務的監督方面負有下列責任:
1. 審查和通過伊朗中央銀行內部的各種條例、雇聘部門、雇聘預算和雇聘規定;
2. 審查中央銀行提交給全體大會的資產負債表並對其發表意見;
3. 審查和通過本法的實施細則;
4. 對國家銀行、貨幣、信貸方面的問題發表意見,對政府方面提交給貨幣信貸委員會的有關貸款、信貸擔保及其它內容的提案發表意見;
5.就國家銀行、貨幣、信貸方面的問題向政府提出委員會認為對國家經濟尤其對國家信貸政策有益的協商意見和建議;
6. 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在法律范圍內提出的任何內容發表意見;
B 貨幣信貸委員會成員包括:(1358年12月18日修改)
1.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
2. 最高檢察長或其副手
3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財經部副部長
4.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計劃預算組織副主席
5. 伊朗商會會長
6. 由財經部部長選定的二名專家
7. 由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選定的銀行專家一名
8.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農業和農村開發部副部長
9. 商業部副部長
10.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工礦部副部長
注 1: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兼任貨幣信貸委員會主席。
注 2: 上述B款6、7所指人員任期二年,但可以被再次選聘。
注 3: 如果上述B款6、7所指人員中任何一人辭職、死亡、不稱職、無能力,將按規定進行補選。
C. 委員會可應銀行行長或至少二名委員之邀召開會議,並討論他們提出的問題。
D. 委員會會議至少要有七名正式成員參加,最後的意見、建議和決定需在正式會議上經六名與會者投票同意才能生效。
(1358年12月18日修改)
E. 委員會可以邀請權威人士出席討論。
F. 委員和應邀出席討論的人士應保守委員會秘密,除非需要合法地宣布情況和提供證詞。
G.由銀行行長建議並經全體大會通過,出席會議委員的工資照發。
H. 貨幣信貸委員會成員在其開始工作前必須在全體大會主宣誓:將公正地、極其認真地履行貨幣信貸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執行有利於國家的所有決定,絕對保守銀行和委員會的秘密。
第三節 決策人委員會
第十九條
A. 伊朗中央銀行決策人委員會由行長、行長代表、秘書長、和三名在本法中被確定的副行長組成。
B.1. 除了本法授予其他機構的職責外,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是一切銀行事務的最高執行者和
管理者。
2.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負責管理銀行事務、執行本法以及與本法有關的實施細則。
3. 在國內外所有的正式機構里,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是被授權的銀行代表。
4.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可以將自己的簽字權和部分權力授予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和銀行職
員。
5.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由財經部長推薦、部長會議團通過、總統正式任命,任期為五年,可
以連任(1358年12月18日修改)
C. 銀行行長代表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推薦、財經部長同意、部長會議團通過、總統正式任命,任期為五年,可以連任。(1358年12月18日修改)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代表的許可權由行長確定,當行長不在、辭職、免除和死亡時全權行使行長職責。
D. 銀行秘書長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推薦經全體大會通過任命,並兼任貨幣信貸委員會秘書處負責人,銀行秘書長要將貨幣信貸委員會的會議紀要報告給財經部長。
E. 銀行副行長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任命,其職責由行長確定。
第二十條
A. 行長及行長代表的工資由全體大會決定,從銀行預算中支付。
B. 銀行秘書長和副行長的工資由行長提議並經全體大會決定,從銀行預算中支付。
C. 銀行行長、行長代表、秘書長、副行長就職前將在全體大會上宣誓:保守銀行秘密,克盡職守。
D. 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受「禁止干預部長、議員職員進行國家和政府間交易法」的約束,不得擁有銀行或私人、信貸機構的股份。
E. 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不得在政府機關或私人企業里擔任實際職務。
F.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和行長代表經全體大會批准後可在社會慈善機構接交名譽職務或在大學高校里講課,其他成員經行長同意後也可照此辦理。
第四節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
A.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通過己印紙幣的保管和移交負責監督本法第五條的執行,保管第五條的儲備和國家珍寶,制定有關國家珍寶展覽的規定,監督國家珍寶從銀行國庫的進出,監督已不再流通紙幣的銷毀。
B.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1. 伊斯蘭議會選出的議員代表二名(1358年12月18日修改)
2.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或副行長
3.國家總檢察長或副檢察長
4. 國庫總庫長
5. 核演算法院院長
6. 管理委員會主席
注:(1358年12月18日修改)議員代表的任期與其當議員任期同步,如缺席,其位子保留到選出其接替人為止。
C.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受託制定、通過和執行實施細則。
D. 由銀行行長提議並經全體大會通過,參加會議的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成員工資照發。
第五節 審計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A. 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伊朗中央銀行的帳目和債務,對帳目和債務的正確性發表意見。
B. 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 對伊朗中央銀行財政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進行審計並向全體大會提出年度報告。
2. 對銀行的資產和債務細目、銀行帳目的概況以及銀行發行的憑證進行審計。
3. 對銀行業務是否合法進行審計。
C. 審計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委員組成,他們是由財經部長推薦全體大會通過的至少有十年工作經驗的專職審計員或精通會計業務或銀行業務的人員,其任期為二年,可以連任。
D. 審計委員會主席做為中間人應將銀行業務情況和銀行現行政策報告財經部長。
注: 審計委員會在履行上述職責時可以對所有的銀行財務和資產文件進行審計,如認為必要,可以索要銀行的一切有關規定、決定和文件,在不幹預銀行現行業務的同時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向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意見。
第二十三條
A. 審計委員會的工資由財經部長確定,從財經部預算中支出。
B. 審計委員會成員就職前將在全體大會上宣誓:保守銀行秘密,克盡職守。
C. 審計委員會成員受「禁止干預部長、議員、職員進行國家和政府間交易法」的約束。
D. 審計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不得在政府機關或私人企業里擔任實際職務。
E. 經全體大會批准後,可在社會慈善機構接受名譽職務或在大學高校里講課。
F. 審計委員會內部的規定由審計委員會自己制定,經財經部長批准後執行。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二十四條
A. 銀行的財政年度從(伊歷)每年的一月一日開始,於當年十二月底結束。
B. 銀行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必須在每年一次全體大會召開前至少提前一個月交給審計委員會。
C. 伊朗中央銀行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有關銀行財務狀況的簡報。
第二十五條
A. 銀行每年的特別利潤按下列方式分配:
1. 按照對國營公司有關規定交納所得稅,並將該款項劃入政府公共收入帳戶。
2. 百分之十做為法定儲備,直到該儲備增加到與銀行資本相同為止。
3. 經行長提議和全體大會批准後將部分利潤留作後備儲備。
4.經行長提議和全體大會批准後將部分利潤轉入下一年度的帳目。
B. 經A款分配後,剩餘的特別利潤屬政府所有。
第二十六條
A. 政府有責任將國庫中有明確支付日期的無名票據交給伊朗中央銀行,以彌補其因法律對黃金和外幣的變更和不可抗拒的事件可能造成的虧損。
B. 因法律對黃金和外幣的變更和不可抗拒的事件可能帶來的盈利用於支付政府債務的本金,政府債務的利息轉給伊朗中央銀行,盈利剩餘部分上繳國庫。
C. 因執行本法第十二條E款而帶來的盈利或虧損記入政府帳戶。
第二十七條
A. 除了有關銀行內部事務文件之外,所有中央銀行出具的保函均需有二位有簽字權的人簽字。
B. 伊朗中央銀行商業票據、商業證券和帳本原件的保管期限和方式, 以及把原件拍成的照片、底片及類似物的方式將按照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規定執行。這些照片、底片和類似物超過了規定的保管期限後在法庭上仍將被視為是原件。
第二十八條
伊朗中央銀行的紙幣以及屬於伊朗中央銀行的黃金、白銀、金屬硬幣免交海關稅、商業利潤稅和其它一切稅。
第二十九條
如果伊朗中央銀行認為出口某種商品或某些商品有利於國家經濟和國家外匯,經部長會議團批准後,中央銀行可以讓上述商品的出口商免除執行外匯規定。
第三部分 銀行業務
第一章 銀行成立的條件 ( 略 )
第二章 銀行業務的條件和方式
第三十三條
A. 銀行合法儲備的方式、數量和使用方法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合法儲備數量最少不低於特別利潤的15%, 最多不超過特別利潤20%。當合法儲備達到銀行資本後可以支配。
B. 一旦銀行資本因虧損而減少到本法規定的最低線以下,根據貨幣信貸委員會通過的規定,銀行應將自己的資本補足。
C. 銀行會計工作的方法和原則是:反映銀行所有資產和債務的資產負債表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銀行應予以執行。
D. 銀行可用於抵債的動產不動產的數額、銀行用於成立和發展的費用、以及銀行的儲備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銀行應予以執行。
E. 銀行應將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交正式會計師審核。
F. 銀行商業證券、票據和帳本原件的保存期限和方式,以及把原件拍成的照片、底片及類似物的方式將按照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規定執行。這些照片、底片和類似物超過了規定的保管期限後在法庭上仍將被視為是原件。
第三十四條
銀行不能開展下列業務:
1. 商業性商品買賣;
2 不動產的交易,銀行自用的不動產除外;
3. 收購股份參與一家或幾家公司的資本、超過伊朗中央銀行根據專門規定和指示確定的數量收購國內外有份證券;
4. 超過伊朗中央銀行根據專門規定和指示確定的數量為本部門負責人、與本部門負責人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其他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信貸;
5. 為伊朗中央銀行審計部門、管理部門、決策部門負責人提供信貸,除按照貨幣信貸委員會通過的規定提供信貸外;
6. 在搬運費用項目里發行見票即付證券;
注: 掌握不動產以便全部收回債款或為了保證銀行職工的住房和工作地點或根據伊朗中央銀行明確的條件進行的交易不在本條第2款內容之列。
第三十五條
A.被國內外法庭判決犯有偷盜、受賄、貪污、失信詐騙、偽造、舞弊、開空頭支票、假冒等罪行的罪犯,不論他是主犯還是幫凶或協從,禁止以任何借口讓其在銀行任職。
B.沒有伊朗中央銀行的許可任何銀行行長和負責人不許在其它銀行擁有股份或擔任職務。
C. 每個銀行應負責賠償因業務疏忽而給儲戶帶來的損失。
每個銀行的行長、董事長、決策委員會成員、董事會成員應對因自己觸犯了與本法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或該行章程而給股東和儲戶造成的損失負責。
注: 司法部是復核外國法庭就本條A款所做判決的公正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伊朗中央銀行確定各銀行和信貸機構製作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的方法。
第三十七條
各銀行應遵守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遵守伊朗中央銀行依據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發出的指令、遵守自己通過的章程。
第三十八條
根據1358年12月18日通過的撤消銀行俱樂部的法律提案,伊朗各銀行俱樂部自即日起撤消。
第三章 銀行破產和撤消程序
第三十九條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可能根據伊朗中央銀行行長的建議、經貨幣信貸委員會的同意和由總理、財經部長、司法部長組成的三人委員會批准,銀行的事務管理交給伊朗中央銀行或做出其他安排,或撤消銀行:
A. 如果銀行權力機構提出要求。
B. 如采銀行自宣布成立之日起一年內沒開展銀行業務。
C. 如果銀行毫無正當理由地停業七天以上。
D. 如果銀行違反了本法及其實施細則、違反了伊朗中央銀行依據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發出的指令、違反了自己通過的章程。
E. 如果銀行的支付能力陷入困境或被迫停止。
注: 被撤消的銀行自伊朗中央銀行發出撤消令之日起停業。
第四十條
有關出現第二十九條情況後的銀行管理辦法及撤消銀行的程序參照議會財政委員會通過的規定辦。
第四十一條
A. 如果銀行宣布破產停業,法庭將先聽取伊朗中央銀行的意見,然後做出裁決。伊朗中央銀行必須在收到法庭的詢問信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自己的意見書面答復法庭。
法庭將根據伊朗中央銀行的意見和卷宗中闡述的理由做出適當的裁決。
B. 破產清帳機關負責破產銀行的清帳事務。
C. 伊朗中央銀行的代表監督破產銀行和被撤消銀行的全部清帳工作。
D. 對於破產銀行或被撤消銀行的債務,首先發還5萬里亞爾以下的有息活期存款和類似款,第二步是發還5萬里亞爾以下的無息支票存款和有息定期存款。
E. 隨著某銀行的破產或被撤消,該銀行的名字將從注冊機關中刪除。
印歐語系印度-伊朗語族的一支,通行於伊朗、阿富汗,也通行於伊拉克、蘇聯中亞地區、土耳其、印度等國的部分地區以及高加索山區。古伊朗語與梵語關密切,最早文獻是〈阿維斯塔〉經文和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古波斯楔形文字銘刻。中古伊朗語(公元前3世紀至公元8~10世紀)的特點是動詞系統大大簡化,名詞的屈折變化減少,其主要代表為安息語、缽蘿缽語和粟特語。現代伊朗語主要包括波斯語、庫爾德語諸方言、普什圖語和奧塞梯語。現在通行的伊朗諸語言語音系統較早期更為簡化,原來的動詞變化亦漸為助動詞所代替。
7. 伊朗要用人民幣替代美元,背後有何隱情
伊朗用人民幣替代美元也是無奈之舉。自從美國總統特朗普上台之後,首先單方面撕毀了《伊核協議》,恢復了對伊朗的經濟制裁。面對美國全方位、高強度的經濟制裁,導致伊朗無法與西方各國進行貿易,而很多發展中國家也不願意與得罪西方,也不敢與伊朗進行貿易。因此,國際上與伊朗進行進行貿易的國家十分有限。而中國還在與伊朗進行貿易往來,所以伊朗被迫選擇以人民幣替代美元,作為對外貿易的結算貨幣。
那麼,伊朗為何會選擇人民幣來替代美元的呢?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第一,由於長期受到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高強度制裁,伊朗的貿易夥伴實際上已經很少,伊朗方面很難獲得美元、歐元等國際貨幣。但是,伊朗的工業體系並不完整,需要進口大量商品物資,而中國又有完整的工業體系,可以有效的供應給伊朗。目前,伊朗只能通過向中國出口石油,來換取人民幣,然後再拿著人民幣到中國購買他們所需要的商品。
第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法定國際流通幣種,只有五種,即美元、歐元、人民幣、英鎊、日元。而伊朗用人民幣替代美元,用於國際支付,那也無可厚非。對於伊朗來說,因為長期與中國進行石油貿易,獲取人民幣相對較為容易。更是由於人民幣匯率穩定,持有風險較小,已經被幾十個國家作為儲備貨幣,伊朗是十分信任使用人民幣的。
第三,一直以來,西方國家是對伊朗進行海上的經濟和貿易的封鎖。而我國與伊朗有陸路貿易通道,而且兩國間的陸路貿易通道,並不在西方勢力的掌控之下,西方難以干預!不過,可以看出,伊朗以人民幣替代美元,作為貿易結算貨幣是迫不得已。鑒於伊朗的市場不大,購買力也不強,對中國拓展對外貿易的意義並不是很大,但對於伊朗來說,與中國進行經貿往來,可以打破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封堵。
第四,伊朗也有想將中國拉下水的意圖,想藉此進一步使我國與西方的矛盾加劇,因為中國本身實力強,不懼西方的任何威脅,這可為伊朗營造一個相對有利的外部環境!實際上很多與美國對峙的國家,都希望我國與美國的關系惡化!本來可能美國方面並不會把人民幣當作競爭對手,因為人民幣占當前國際支付、儲備等總體份額並不高。但是,現在伊朗通過人民幣取代美元,也導致了美國人看清人民幣將來有可能成為美元的競爭對手。
伊朗是繼俄羅斯、委內瑞拉之後幾個要「去美元化」,支持人民幣成為替代美元的國家。伊朗去美元化,主要是由於美國的經濟制裁,伊朗很難展開國際貿易,獲得歐元、美元的難在加大,而中國願意與伊朗進行石油貿易,伊朗當然要把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不過,伊朗在去美元化後,採取的結算貨幣比較靈活,在與歐盟交易時,採取歐元交易,如果與俄羅斯進行交易,就會使用盧布,但是,這兩種貨幣相對於人民幣而言,由於匯率不穩定,時常出現貶值,所以,伊朗人更加擁護和信任人民幣,甚至作為外匯儲備貨幣。
8. 伊朗正式宣布用人民幣替代美元!這意味著什麼
因為美國一直在加強對伊朗的經濟制裁,美國已經對伊朗央行實施最高級別的限制美元結算,這對伊朗國內人民美元的現金支付帶來了一定 的影響。由於美國的銀行系統的禁令,外國人在轉移資金和結算付款方面面臨困難。伊朗為了繞過美國對其實行的經濟制裁,實施了一系列的經濟措施,包括用人民幣代替美元。
伊朗已經把人民幣列為主要外匯貨幣,並正式用人民幣替代美元,伊朗這一切的貿易政策都是為了抵制美國的經濟制裁,維護本國和世界各國正常的國際貿易。
9. 伊朗正式用人民幣替代美元後,這對中國來說釋放了怎樣的信號
這釋放的是一種很正確的信號,因為避開了美元結算,就可以讓美元的金融貨幣地位發生動搖。
曾經有這樣一個說話,就是二戰以後布雷頓體系確立了,以美元為基礎的貨幣體系。
如果全球多數國家都建立起一個貨幣體系的話,那麼美元的霸權地位將會不復存在,但是美元的霸權地位現在依然存在,只不過是接觸到很多挑戰,如果在其他地進行挑戰的話,可能會讓美元陷入不利的局面。其實美元他想控制全世界的,其實是痴人說夢,全世界當有全世界人民所控制。
相信這次疫情挑戰下的美國已經遍體鱗傷,各大經濟體之間進行一些改革,其實是可以的,這樣就可以擺脫美元的控制,以人民幣貨幣結算以後,相信美元很快就可以被挑戰下了。其實一個國家誕生的時候,他可能是超級大國,但是如果他妄想挑戰全世界,那麼他就有可能受到全世界的報復。美國美國總有一天會嘗到自己的苦果。妄想控制全世界,它一定會迎來自己的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