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誰有伊朗的語言和貨幣的詳細信息呀
伊朗國家貨幣銀行法
2003-01-06 00:30
第一部分 貨幣
第一條
A. 伊朗貨幣單位是里亞爾,每一里亞爾等於一百第納爾。
B. 每一里亞爾含金量為零點零壹零捌零伍伍克 (0.0108055)。
C. 里亞爾對黃金比值的改變應根據伊朗中央銀行的建議、財政部長的同意、部長會議團的確認、議會財政委員會的批准才能生效。
D. 外國貨幣與里亞爾的比價以及外匯的買入賣出價由伊朗中央銀行根據本國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承擔的義務計算確定。
第二條
A. 國家發行的流通貨幣是紙幣和金屬硬幣。
B. 只有在本法通過之日所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或根據本法發行的紙幣和金屬硬幣才具有合法流通使用權。
C. 所有的貸款和欠款的償還只能用國家流通的貨幣支付,除非根據國家外匯規定,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做出其他的安排。
D.金幣沒有合法流通權。
E. 有關金、銀進出口的規定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建議、經財政部長同意並由部長會議團批准制定。
F. 根據本法規定,國內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的數額、名稱、外觀、質地、顏色、尺寸、圖案和其它具體規格由中央銀行行長提議、財政部長批准制定。
金屬硬幣的數量由中央銀行行長提議並經財政部長批准確定。
G. 紙幣上有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的簽字。
第三條
A. 政府壟斷國家流通貨幣的發行權,根據本法的規定,授權伊朗中央銀行執行發行權。
B. 國內流通的金屬硬幣償還力的數量以及紙幣、硬幣的作廢條件和回收方式經貨幣信貸委員會確認、財政部長批准後由伊朗中央銀行確定,並通過國家官方報紙至少是德黑蘭發行量最大的一家報紙刊登並通過廣播電視公布於眾。
第四條
A. 中央銀行壟斷國內流通紙幣、硬幣的發行和發放。
B. 對於個人所持紙幣、硬幣的被盜、丟失和被銷毀,中央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C. 中央銀行將根據本法第二條B款在不超出十年的期限內把已作廢並失去合法流通作用的紙幣、硬幣換成國內現行流通的貨幣。規定期滿後,不再進行兌換,未兌換的紙幣、硬幣被視為已入庫。
第五條
A. 中央銀行應以基金名義經常擁有相當於發行紙幣的百分百的下列財政儲備。
1. 第六條中的黃金
2. 第七條中的外匯
3. 第八、第九條中的有價證券
B. 本條A項中第1、2款所列儲備總數不應少於伊朗中央銀行已發行紙幣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 本條所列儲備價值在其買價低於名義價格時按買價計算;在其買價高於名義價格時按名義價格計算。
第六條
第五條A項第1款中的黃金儲備包括:
A. 金綻、銀行庫存金幣、在外國銀行和國際機構中存放的黃金;
B. 根據現行法律提供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或類似機構及其所屬部門的配額和資本。
第七條
第五條A項第2款中的外匯儲備按本條註解包括:
A. 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的外國紙幣;
B. 六個月內可收回的外匯債務;
C. 根據有關法律支付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或類似機構及其所屬部門的配額和資本;
D. 由國際正式組織及其所屬機構發行和擔保的證券;
E. 由外國政府發行和擔保的證券;
F. 按照國際支付協定或易貨貿易協定預計可收到的外匯或可兌換外匯的里亞爾;
G. 由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承擔的、有包括責任銀行在內的三方有效簽字並在六個月內可兌換外匯的商業票據;
H. 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外匯的外國有價證券;
I.根據有關法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特別提款權帳戶的存款。
注: 本條款所述的外匯、外匯證券和外匯債務必須是為伊朗中央銀行接受的可兌換外匯。
第八條
第五條A項第3款中政府的有價證券包括:
A. 庫存票據、取得合法發行權和擔保權條件下由國家發行的公債或由財政部擔保的債券
B. 來自各部、各政府機構及其下屬單位、市政機構及其下屬單位的並由財政部擔保的伊朗中央銀行債務。
注 :1316年8月25日法律明確的國家珍寶為執行本條款承擔所有責任的抵押,伊朗中央銀行承擔保護和保存的職責,只有根據本法規定並在貨幣儲存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才能使用。
第九條
第五條A項第3款中非官方證券包括:
A. 包括責任銀行在內三方有效簽字的支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可支付里亞爾商業票據;
B. 以金綻、金幣或第七條所述的儲備為擔保的最長不超過一年的其它里亞爾短期債務。
第二部分 伊朗中央銀行
第一章 概論
第十條
A. 伊朗中央銀行負責根據國家經濟總政策制定和執行貨幣信貸政策。
B. 伊朗中央銀行旨在維護幣值、平衡收支、促進商業交流和推動國家經濟發展。
C. 伊朗中央銀行具有法人的地位,除本法規定外,服從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規。
D. 除了本法明確規定外,伊朗中央銀行對各部、政府各公司、政府各機構、政府下屬部門以及本法銀行分支機構的規定不承擔義務。
E. 伊朗中央銀行歸政府所有的議付資本五十億里亞爾,由銀行原有資本、本法第一條獲得的比價盈餘和銀行儲備來保證,銀行資本的增加必須由議會提議並經部長會議團通過。
F. 伊朗中央銀行總部設在德黑蘭,如果國家利益需要,經部長會議團通過可以遷移它址。
G. 伊朗中央銀行如認為必要,可以在任何地方設立分行或指定任何一家伊朗銀行為其代理(1358年12月11日修改)。
H. 伊朗中央銀行的撤消只有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
第二章 任務和權力
第十一條
伊朗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貨幣和信貸制度的制定者其任務如下:
A. 根據本法規定發行國內流通的紙幣和金屬硬幣;
B. 根據本法規定對其他銀行和信貸機構進行監督;
C. 制定外匯交易有關規定、承擔和保證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外匯支付、監督外匯交易;
D.經部長會議團批准制定有關黃金交易的規定並對黃金交易進行監督;
E. 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制定有關外匯和國內流通貨幣出入境的規定並對外匯和國內流通貨幣出入境進行監督(1358年12月18日修改)。
第十二條
伊朗中央銀行作為政府金融機構任務如下 :
A. 保護各部、政府各機構及其下屬部門、政府和市政各公司以及那些百分之五十以上資本屬於上述單位的企業的帳戶並執行他們在國內外的一切銀行業務;
B. 作為政府代理人或委託其他機構或個人出售各種公債、國庫券並償還其本金和利息;
C. 掌管國家全部外匯、黃金儲備;
D. 保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組發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國際發展組織和類似機構及其下屬部門的里亞爾基金;
E. 在執行政府間金融、財政、商業、過境貿易合同時簽定支付協議。
注 l:各部、市政各部門、政府公司以及本條A款中所述各企業應將己有的專項基金交伊朗中央銀行獨家保管,其所有的銀行業務由伊朗中央銀行獨家操作,並向中央銀行提供其操作時所需的資料。
注 2:根據專門法律被允許通過其他銀行進行銀行業務的各部、各公司、各企業不在本條A款和注1之列。
第十三條
伊朗中央銀行具有下列權力:
l. 以合法手續向各部、政府各機構提供貸款和信貸;
2. 以合法手續保證政府、各部、政府各機構所承擔的義務;
3.向國營公司、市政以及政府和市政下屬企業提供足夠的貸款和信貸,並為上述貸款和信貸擔保;
4. 銀行短期商業票據和匯票的再貼現,向其他銀行提供足夠的信貸;
5. 買賣國庫券、公債、外國政府和有資信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6. 買賣金銀;
7. 在國外銀行開立和保護現金帳戶、保護國內銀行和國外銀行在本行的帳戶、執行其它銀行授權的所有業務、為自己帳戶和國內其它銀行帳戶接受來自國內外的信貸。
注 l:經財政部擔保,向各部、國營企業提供貸款和信貸並為上述貸款和信貸擔保;
注 2:有關本條的實施細則將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
第十四條
伊朗中央銀行在執行國家金融制度時可以對下列銀行、金融事務進行干預和實施監督。
l. 根據貸款和證券的種類確定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官方利率;
2. 根據各銀行業務的種類或伊朗中央銀行制定的其它規定確定各銀行全部資產、儲備、債務之間的比例;
3. 確定各銀行在伊朗中央銀行合法存款的利率和比例,因各銀行間業務種類和結構的差異,其合法存款比例可能不同,但該比例不低於10% 和不高於10%;
4. 確定各銀行最高利息和最低利息及收支手續費;
5. 確定各銀行各種儲備與其支出和存入總資產的比例;
6. 確定各銀行開具背書信用證或保函的最大責任范圍,以及保函的種類和金額;
7. 確定銀行貸款及分期付款交易的條件;
8. 制定開設現金帳戶、儲蓄帳戶和其它帳戶的規章;
9. 確定各銀行獎勵的種類和金額以及銀行為吸引現金存款或儲蓄給於的其它優惠,制定銀行在此方面宣傳的制度;
10. 鑒於保密的需要,審查各銀行業務、帳戶、票據和文件,收集各銀行的統計資料;
ll. 限定各銀行的經營業務種類和時限;
l2. 確定使用各銀行儲蓄、存款的方法;
13 .確定各銀行總體和分項貸款和信貸的最高總額;
14. 確定銀行從私人獲得貸款和發給存款證明的條件;
15. 為非銀行信貸機構就上述1-14 款制定詳細的規定。
注: 行使本條款權力事先需經貨幣信貸委員會批准。
第十五條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是伊朗政府的代表,伊朗政府將通過伊朗中央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進行聯系。根據伊朗政府允許參與法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履行其所有的職責並行使其權力。
第三章 機構
第十六條
伊朗中央銀行擁有下列機構:
1. 全體大會
2. 貨幣信貸委員會
3. 決策人委員會
4.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
5. 審計委員會
第一節 全體大會
第十七條
A. 銀行全體大會由財政經濟部部長和部長會議團選出的另一位部長代表政府組成,財政經濟部部長任主席。
B. 銀行其它部門成員出席全體大會並參加討論,但沒有表決權。
C. 全體大會有下列任務:
l. 審查和通過伊朗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
2. 審查管理委員會的報告並對其做出最後決定;
3. 審查關於分配特別利潤的建議並對其做出最後決定;
4. 根據財政經濟部部長的建議選出管理委員會成員;
5. 根據本法規定授予全體大會的其它職責。
D. 銀行全體大會在每年伊歷四月底前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在其它時侯, 如果財經部長認為必要或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建議,可由財經部長召集。
E.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或其代表和所有有表決權的成員必需參加全體大會的討論和表決。
F. 全體大會的決議以有表決權的多數票通過。
第二節 貨幣信貸委員會
第十八條
A. 貨幣信貸委員會在伊朗中央銀行總政策的研究和實施、國家貨幣銀行業務的監督方面負有下列責任:
1. 審查和通過伊朗中央銀行內部的各種條例、雇聘部門、雇聘預算和雇聘規定;
2. 審查中央銀行提交給全體大會的資產負債表並對其發表意見;
3. 審查和通過本法的實施細則;
4. 對國家銀行、貨幣、信貸方面的問題發表意見,對政府方面提交給貨幣信貸委員會的有關貸款、信貸擔保及其它內容的提案發表意見;
5.就國家銀行、貨幣、信貸方面的問題向政府提出委員會認為對國家經濟尤其對國家信貸政策有益的協商意見和建議;
6. 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在法律范圍內提出的任何內容發表意見;
B 貨幣信貸委員會成員包括:(1358年12月18日修改)
1.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
2. 最高檢察長或其副手
3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財經部副部長
4.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計劃預算組織副主席
5. 伊朗商會會長
6. 由財經部部長選定的二名專家
7. 由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選定的銀行專家一名
8.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農業和農村開發部副部長
9. 商業部副部長
10. 由有關部長推薦的工礦部副部長
注 1: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兼任貨幣信貸委員會主席。
注 2: 上述B款6、7所指人員任期二年,但可以被再次選聘。
注 3: 如果上述B款6、7所指人員中任何一人辭職、死亡、不稱職、無能力,將按規定進行補選。
C. 委員會可應銀行行長或至少二名委員之邀召開會議,並討論他們提出的問題。
D. 委員會會議至少要有七名正式成員參加,最後的意見、建議和決定需在正式會議上經六名與會者投票同意才能生效。
(1358年12月18日修改)
E. 委員會可以邀請權威人士出席討論。
F. 委員和應邀出席討論的人士應保守委員會秘密,除非需要合法地宣布情況和提供證詞。
G.由銀行行長建議並經全體大會通過,出席會議委員的工資照發。
H. 貨幣信貸委員會成員在其開始工作前必須在全體大會主宣誓:將公正地、極其認真地履行貨幣信貸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執行有利於國家的所有決定,絕對保守銀行和委員會的秘密。
第三節 決策人委員會
第十九條
A. 伊朗中央銀行決策人委員會由行長、行長代表、秘書長、和三名在本法中被確定的副行長組成。
B.1. 除了本法授予其他機構的職責外,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是一切銀行事務的最高執行者和
管理者。
2.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負責管理銀行事務、執行本法以及與本法有關的實施細則。
3. 在國內外所有的正式機構里,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是被授權的銀行代表。
4.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可以將自己的簽字權和部分權力授予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和銀行職
員。
5.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由財經部長推薦、部長會議團通過、總統正式任命,任期為五年,可
以連任(1358年12月18日修改)
C. 銀行行長代表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推薦、財經部長同意、部長會議團通過、總統正式任命,任期為五年,可以連任。(1358年12月18日修改)
伊朗中央銀行行長代表的許可權由行長確定,當行長不在、辭職、免除和死亡時全權行使行長職責。
D. 銀行秘書長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推薦經全體大會通過任命,並兼任貨幣信貸委員會秘書處負責人,銀行秘書長要將貨幣信貸委員會的會議紀要報告給財經部長。
E. 銀行副行長由伊朗中央銀行行長任命,其職責由行長確定。
第二十條
A. 行長及行長代表的工資由全體大會決定,從銀行預算中支付。
B. 銀行秘書長和副行長的工資由行長提議並經全體大會決定,從銀行預算中支付。
C. 銀行行長、行長代表、秘書長、副行長就職前將在全體大會上宣誓:保守銀行秘密,克盡職守。
D. 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受「禁止干預部長、議員職員進行國家和政府間交易法」的約束,不得擁有銀行或私人、信貸機構的股份。
E. 決策人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不得在政府機關或私人企業里擔任實際職務。
F.伊朗中央銀行行長和行長代表經全體大會批准後可在社會慈善機構接交名譽職務或在大學高校里講課,其他成員經行長同意後也可照此辦理。
第四節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
A.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通過己印紙幣的保管和移交負責監督本法第五條的執行,保管第五條的儲備和國家珍寶,制定有關國家珍寶展覽的規定,監督國家珍寶從銀行國庫的進出,監督已不再流通紙幣的銷毀。
B.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1. 伊斯蘭議會選出的議員代表二名(1358年12月18日修改)
2.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中央銀行行長或副行長
3.國家總檢察長或副檢察長
4. 國庫總庫長
5. 核演算法院院長
6. 管理委員會主席
注:(1358年12月18日修改)議員代表的任期與其當議員任期同步,如缺席,其位子保留到選出其接替人為止。
C. 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受託制定、通過和執行實施細則。
D. 由銀行行長提議並經全體大會通過,參加會議的紙幣儲存監督委員會成員工資照發。
第五節 審計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A. 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伊朗中央銀行的帳目和債務,對帳目和債務的正確性發表意見。
B. 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 對伊朗中央銀行財政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進行審計並向全體大會提出年度報告。
2. 對銀行的資產和債務細目、銀行帳目的概況以及銀行發行的憑證進行審計。
3. 對銀行業務是否合法進行審計。
C. 審計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委員組成,他們是由財經部長推薦全體大會通過的至少有十年工作經驗的專職審計員或精通會計業務或銀行業務的人員,其任期為二年,可以連任。
D. 審計委員會主席做為中間人應將銀行業務情況和銀行現行政策報告財經部長。
注: 審計委員會在履行上述職責時可以對所有的銀行財務和資產文件進行審計,如認為必要,可以索要銀行的一切有關規定、決定和文件,在不幹預銀行現行業務的同時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向伊朗中央銀行行長提出意見。
第二十三條
A. 審計委員會的工資由財經部長確定,從財經部預算中支出。
B. 審計委員會成員就職前將在全體大會上宣誓:保守銀行秘密,克盡職守。
C. 審計委員會成員受「禁止干預部長、議員、職員進行國家和政府間交易法」的約束。
D. 審計委員會成員在其任期內不得在政府機關或私人企業里擔任實際職務。
E. 經全體大會批准後,可在社會慈善機構接受名譽職務或在大學高校里講課。
F. 審計委員會內部的規定由審計委員會自己制定,經財經部長批准後執行。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二十四條
A. 銀行的財政年度從(伊歷)每年的一月一日開始,於當年十二月底結束。
B. 銀行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必須在每年一次全體大會召開前至少提前一個月交給審計委員會。
C. 伊朗中央銀行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有關銀行財務狀況的簡報。
第二十五條
A. 銀行每年的特別利潤按下列方式分配:
1. 按照對國營公司有關規定交納所得稅,並將該款項劃入政府公共收入帳戶。
2. 百分之十做為法定儲備,直到該儲備增加到與銀行資本相同為止。
3. 經行長提議和全體大會批准後將部分利潤留作後備儲備。
4.經行長提議和全體大會批准後將部分利潤轉入下一年度的帳目。
B. 經A款分配後,剩餘的特別利潤屬政府所有。
第二十六條
A. 政府有責任將國庫中有明確支付日期的無名票據交給伊朗中央銀行,以彌補其因法律對黃金和外幣的變更和不可抗拒的事件可能造成的虧損。
B. 因法律對黃金和外幣的變更和不可抗拒的事件可能帶來的盈利用於支付政府債務的本金,政府債務的利息轉給伊朗中央銀行,盈利剩餘部分上繳國庫。
C. 因執行本法第十二條E款而帶來的盈利或虧損記入政府帳戶。
第二十七條
A. 除了有關銀行內部事務文件之外,所有中央銀行出具的保函均需有二位有簽字權的人簽字。
B. 伊朗中央銀行商業票據、商業證券和帳本原件的保管期限和方式, 以及把原件拍成的照片、底片及類似物的方式將按照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規定執行。這些照片、底片和類似物超過了規定的保管期限後在法庭上仍將被視為是原件。
第二十八條
伊朗中央銀行的紙幣以及屬於伊朗中央銀行的黃金、白銀、金屬硬幣免交海關稅、商業利潤稅和其它一切稅。
第二十九條
如果伊朗中央銀行認為出口某種商品或某些商品有利於國家經濟和國家外匯,經部長會議團批准後,中央銀行可以讓上述商品的出口商免除執行外匯規定。
第三部分 銀行業務
第一章 銀行成立的條件 ( 略 )
第二章 銀行業務的條件和方式
第三十三條
A. 銀行合法儲備的方式、數量和使用方法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合法儲備數量最少不低於特別利潤的15%, 最多不超過特別利潤20%。當合法儲備達到銀行資本後可以支配。
B. 一旦銀行資本因虧損而減少到本法規定的最低線以下,根據貨幣信貸委員會通過的規定,銀行應將自己的資本補足。
C. 銀行會計工作的方法和原則是:反映銀行所有資產和債務的資產負債表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銀行應予以執行。
D. 銀行可用於抵債的動產不動產的數額、銀行用於成立和發展的費用、以及銀行的儲備由貨幣信貸委員會確定,銀行應予以執行。
E. 銀行應將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交正式會計師審核。
F. 銀行商業證券、票據和帳本原件的保存期限和方式,以及把原件拍成的照片、底片及類似物的方式將按照由貨幣信貸委員會批準的規定執行。這些照片、底片和類似物超過了規定的保管期限後在法庭上仍將被視為是原件。
第三十四條
銀行不能開展下列業務:
1. 商業性商品買賣;
2 不動產的交易,銀行自用的不動產除外;
3. 收購股份參與一家或幾家公司的資本、超過伊朗中央銀行根據專門規定和指示確定的數量收購國內外有份證券;
4. 超過伊朗中央銀行根據專門規定和指示確定的數量為本部門負責人、與本部門負責人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其他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信貸;
5. 為伊朗中央銀行審計部門、管理部門、決策部門負責人提供信貸,除按照貨幣信貸委員會通過的規定提供信貸外;
6. 在搬運費用項目里發行見票即付證券;
注: 掌握不動產以便全部收回債款或為了保證銀行職工的住房和工作地點或根據伊朗中央銀行明確的條件進行的交易不在本條第2款內容之列。
第三十五條
A.被國內外法庭判決犯有偷盜、受賄、貪污、失信詐騙、偽造、舞弊、開空頭支票、假冒等罪行的罪犯,不論他是主犯還是幫凶或協從,禁止以任何借口讓其在銀行任職。
B.沒有伊朗中央銀行的許可任何銀行行長和負責人不許在其它銀行擁有股份或擔任職務。
C. 每個銀行應負責賠償因業務疏忽而給儲戶帶來的損失。
每個銀行的行長、董事長、決策委員會成員、董事會成員應對因自己觸犯了與本法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或該行章程而給股東和儲戶造成的損失負責。
注: 司法部是復核外國法庭就本條A款所做判決的公正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伊朗中央銀行確定各銀行和信貸機構製作資產負債表和盈虧表的方法。
第三十七條
各銀行應遵守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遵守伊朗中央銀行依據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發出的指令、遵守自己通過的章程。
第三十八條
根據1358年12月18日通過的撤消銀行俱樂部的法律提案,伊朗各銀行俱樂部自即日起撤消。
第三章 銀行破產和撤消程序
第三十九條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可能根據伊朗中央銀行行長的建議、經貨幣信貸委員會的同意和由總理、財經部長、司法部長組成的三人委員會批准,銀行的事務管理交給伊朗中央銀行或做出其他安排,或撤消銀行:
A. 如果銀行權力機構提出要求。
B. 如采銀行自宣布成立之日起一年內沒開展銀行業務。
C. 如果銀行毫無正當理由地停業七天以上。
D. 如果銀行違反了本法及其實施細則、違反了伊朗中央銀行依據本法及其實施細則發出的指令、違反了自己通過的章程。
E. 如果銀行的支付能力陷入困境或被迫停止。
注: 被撤消的銀行自伊朗中央銀行發出撤消令之日起停業。
第四十條
有關出現第二十九條情況後的銀行管理辦法及撤消銀行的程序參照議會財政委員會通過的規定辦。
第四十一條
A. 如果銀行宣布破產停業,法庭將先聽取伊朗中央銀行的意見,然後做出裁決。伊朗中央銀行必須在收到法庭的詢問信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自己的意見書面答復法庭。
法庭將根據伊朗中央銀行的意見和卷宗中闡述的理由做出適當的裁決。
B. 破產清帳機關負責破產銀行的清帳事務。
C. 伊朗中央銀行的代表監督破產銀行和被撤消銀行的全部清帳工作。
D. 對於破產銀行或被撤消銀行的債務,首先發還5萬里亞爾以下的有息活期存款和類似款,第二步是發還5萬里亞爾以下的無息支票存款和有息定期存款。
E. 隨著某銀行的破產或被撤消,該銀行的名字將從注冊機關中刪除。
印歐語系印度-伊朗語族的一支,通行於伊朗、阿富汗,也通行於伊拉克、蘇聯中亞地區、土耳其、印度等國的部分地區以及高加索山區。古伊朗語與梵語關密切,最早文獻是〈阿維斯塔〉經文和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古波斯楔形文字銘刻。中古伊朗語(公元前3世紀至公元8~10世紀)的特點是動詞系統大大簡化,名詞的屈折變化減少,其主要代表為安息語、缽蘿缽語和粟特語。現代伊朗語主要包括波斯語、庫爾德語諸方言、普什圖語和奧塞梯語。現在通行的伊朗諸語言語音系統較早期更為簡化,原來的動詞變化亦漸為助動詞所代替。
② 在伊朗可以用人民幣買東西嗎
伊朗可以用人民幣。伊朗央行旗下的外匯網站除了正式用人民幣列為主要外匯貨幣,並取代原來的美元的位置。另據伊媒PRESSTV數據,伊朗國際儲備中人民幣資產的份額已經接近百分之18,同時。
伊朗相關機構也正准備發行錨定本幣和黃金的加密數字貨幣以繞開美元,也正在准備發行加密數字貨幣以繞開美元。可以用人命幣來購買到跟原先相同的商品。
伊朗貨幣介紹。里亞爾紙幣面值為100、200、500、1000、2000、5000、10000、20000、50000,100000,500000和1000000里亞爾。鑄幣面值有:1、2、5、10、20、50里亞爾伊斯蘭革命前。
革命後發行的硬幣幣值為50、100、250、500、1000、2000和5000里亞爾然而在一般日常生活中,伊朗人習慣以托曼toman來標示價錢,1托曼=10里亞爾。
③ 如何在伊朗購買比特幣
通過伊朗btc交易所購買。
ETH是以太坊,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提供去中心化的虛擬機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購買可以轉賬到交易所,然後交易所交易成比特幣。
④ 你對伊朗發行的加密貨幣有何看法
伊朗現在被制裁,內政和外交都面臨比較大的麻煩,又沒有更好的渠道去獲取美元外匯,然後想到這種加密貨幣的方式來接觸困境,可是一個國家的貨幣跟他的實力是對等的,所以個人不看好
⑤ 一個伊朗國民銀行賬戶能接受多種貨幣嗎
新冠病毒的影響下,以石油出口為主的伊朗,美國在的美元結算限制中,將伊朗排除在國際清算中,使得伊朗經濟基本處於停滯狀態。油價在近兩個多月里下跌更是超過了5成,伊朗為了應對經濟危機,不得不緊急從德國一家銀行運回3億多的歐元現金,解決沒有信用卡的伊朗人的資金問題。
除此之外,伊朗還實行其他應對措施,比如伊朗正式將人民幣作為了本國的外匯貨幣之一,取代美元的地位。並且伊朗還將與中國在人民幣匯率及伊朗數字化貨幣推行下的相關企業進行合作,其中還包括在技術服務、城市規劃基建、投資和旅遊等非能源方面加大合作力度,這不僅將擠掉美元在伊朗商業中存在,還將加大人民幣數字類金融資產在全球經濟中服務的廣度與深度,也將對國際清算體系轉型起著重要作用。
而且伊朗還將官方貨幣亞爾正式變為土曼,雖然此次伊朗官方貨幣的變更,有些負面影響。變更官方貨幣將耗資1.6億美元,但以後每年伊朗能節省1150萬美元的印鈔成本。專家表示,此舉對伊朗經濟離開石油收入無疑是有效的,同時這也是伊朗將應對美國的一系列經濟制裁做出的有力反擊。
並且伊朗還將仿照委內瑞拉應對美國的經濟制裁,實行像石油幣一樣的加密主權數字貨幣。伊朗就在工業礦業和貿易部,實行一種加密采礦場的一種計算方法。這不僅使得伊朗鋼、銅方面的出口額得以增加,且還帶動了本國的農產品及石化類產品的增加。伊朗這些資源出口的增加,大大彌補了石油出口方面的損失,使其伊朗的硬通貨資源得以很好的轉變。更讓人意外的是,雖然全球多國的股市陷入大幅調整之際,而伊朗因為貨幣改革有成效,股市上漲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點,主要指數漲至近100萬點(伊朗的TEDPIX指數漲至978,019.48點),不僅如此,伊朗本國的工程技術部在數字加密貨幣面臨的困難也得到進一步解決,加快伊朗繞開向美國對其出售石油和非原油產品的制裁。雖然伊朗沒有公布其中細節,但是從美國再次發出的要加大力度制裁伊朗和委內瑞拉的威脅中,可以看出伊朗確實在繞開美國銀行清算系統,避免受到美國經濟制裁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成績。
⑥ 伊朗正式用人民幣替代美元後,多國或掀起一場主權加密貨幣的競賽
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9月15日援引俄羅斯總統助理尤里·烏沙科夫的講話稱,俄羅斯和伊朗正在建立俄羅斯金融信息傳輸系統和伊朗SEPAM之間的協同體系,以防止美國銀行系統的制裁,我們正在採取措施使用本國貨幣、加強直接結算、建立俄羅斯金融信息傳輸系統與伊朗SEPAM之間的協同體系,作為通過SWIFT系統支付的替代方案。
SWIFT是一個國際銀行間用於傳輸信息和付款的系統,有超過200個國家的1萬8百多家最大規模的組織機構與之相連,SWIFT國際結算系統盡管其總部位於比利時,但美國通過美元的控制卻是實際的主導者,進而間接掌控了國際貨幣間的匯兌業務,但英國央行行長卡尼近日指出,美元在世界貿易體系中的主導地位給美國以外的決策者帶來了問題。
他認為降低美元地位的最好辦法是可以用一種全球數字貨幣來取代美元,如果以數字貨幣計價的全球貿易份額上升,那麼,美元通過匯率產生的溢出效應將會減弱,也方便各國可以繞開美元進行交易。
目前,伊朗央行的結算服務正在被SWIFT限制中,正基於此,目前,伊朗央行已經正式用人民幣替代美元,並把人民幣列為伊朗的三大主要外匯貨幣,事實上,早在卡尼發表這個觀點的上個月,據俄媒RT援引美國民主國防基金會的一份新報告稱,美國的地緣戰略對手正在部署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加密數字貨幣,以幫助避免制裁和對抗美國銀行的金融力量。
報告稱,中國、俄羅斯,伊朗和委內瑞拉等國政府正在試驗支持加密技術的數字貨幣,他們將區塊鏈技術作為優先反擊美國金融力量的關鍵組成部分,並在包括能源在內的商品和外匯金融結算領域開發替代SWIFT支付系統。
比如,伊朗央行作為接下去的應對措施,數周前,也已宣布計劃要發行自己的加密數字貨幣PayMon以繞開美元限制交易,並將黃金等戰略資源作為實物抵押,據稱正在與瑞士、法國、英國、俄羅斯及德國進行談判,以開展加密貨幣的金融交易,並寄希望於此能打破美元封鎖,實現石油出口走出困境。
因為,PayMon作為一種錨定黃金的加密數字貨幣,無法被美元為主導的SWIFT清算系統阻止和跟蹤,更不受美國銀行系統監管,同時,PayMon的產生將導致中介機構消失,因為這是一種具有多種功能的安全的數字貨幣,事實上,多國或正在掀起一場主權加密貨幣的競賽。
目前事情的最新進展是,據消息人士近日向路透社透露,日本也正在主導建立一個能用於全球加密貨幣支付的國際網路金融體系,類似於SWIFT以繞開美元,並可與包括伊朗在內的國際市場在石油等商品領域繞開SWIFT,從而在部分商品領域實現去美元中心化,
緊接著,據俄媒RT稱,俄羅斯也正在研究建立一個由黃金支持的加密數字貨幣的提案,該提案可用於與其他國家的跨境交易,以建立以黃金計價的國家貨幣體系,換句話說,就是重新建立一個以黃金作為錨定物的數字貨幣金本位時代,再早些,俄羅斯已經宣布將用比特幣來實現去美元化的目標,並取代部分美元儲備,並盡量減小因為石油的美元計價付款流可能受到干擾的限制。
與此同時,歐亞經濟聯盟正在制定一個無美元支付體系的共同制度,它與包括中國和伊朗在內的一系列合作夥伴簽訂了貿易協定,中國、俄羅斯、伊朗和土耳其是歐亞經濟一體化的四個關鍵載體,正在通過任何必要的投資和結算機制以繞開美元,最新進展是,該聯盟與伊朗建立自由貿易區的協議已得到所有成員的批准,預計伊朗將在今年下半年批准該協議。
不僅於此,目前,中俄也正在積極發展自己的跨境支付系統,據悉,目前該系統正在與伊朗、土耳其等國進行談判,以便系統對接,稍早前,據伊朗工商業礦業和農業商會透露,昆侖銀行已宣布,它將在今年12月底前繼續與伊朗進行銀行交易,並僅使用人民幣進行金融交易結算。
分析指出,伊朗和俄羅斯除了建立替代SWIFT支付系統協同體系外,伊朗還可能會使用人民幣和中國的石油公司進行石油結算交易,同時,伊朗央行繼把人民幣列為主要外匯貨幣後,不久之後,也可以用這個交易系統用人民幣購買中國的商品,並與歐洲結算系統一道,增加經貿往來並為伊朗經濟注入新的活力。
換言之,石油人民幣或將成能主導亞歐原油定價權的一張最後王牌,而這其中,中俄和伊朗更是促進歐亞石油人民幣經濟秩序的關鍵因素,進而打破或繞過美元-石油-美債這個維持了40多年的體系,而更長遠的意義則意味著人民幣的國際化將更上一層樓,與此同時,中國和伊朗在其它非能源貿易領域的合作也在擴大,比如,從中國進口中間產品和技術服務就對伊朗工業的供應鏈的發展至關重要。
目前事情的最新進展是,據伊朗海關9月2日公布的報告顯示,伊朗在3月21日至8月22日期間向中國、伊拉克、土耳其、阿聯酋、阿富汗等市場的非石油產品出口份額超過6073.7萬噸,價值178億美元,另根據路透社9月2日援引最新的船運數據計算,雖然美國對伊朗的石油制裁已使該國原油出口下降逾80%,但成品油出口依然保持強勁,達到每月近5億美元,此外,除現在的數十億美元投資外,中國企業將在未來五年內投資約800億美元用於升級伊朗的能源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並保障伊朗石油可能從波斯灣運往亞洲。(完)
⑦ 1人民幣等於多少伊朗幣
截止到2020年6月27日,伊朗一土曼幣能換1.76元。
伊朗議會投票通過《伊朗貨幣和銀行法》修正案,將國家貨幣「里亞爾」改為「土曼」。法案要求伊朗央行在考慮貨幣儲備和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承諾的情況下,以「土曼」重新計算匯率。為了支持「新幣兌換舊幣」的活動,該法案給了伊朗人和外國人兩年兌換時期,在這個時期內,1萬里亞爾可以兌換1土曼。
學習,是指通過閱讀、聽講、思考、研究、實踐等途徑獲得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學習分為狹義與廣義兩種:
狹義:通過閱讀、聽講、研究、觀察、理解、探索、實驗、實踐等手段獲得知識或技能的過程,是一種使個體可以得到持續變化(知識和技能,方法與過程,情感與價值的改善和升華)的行為方式。例如通過學校教育獲得知識的過程。
廣義:是人在生活過程中,通過獲得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相對持久為方式。
社會上總會出現一種很奇怪的現象,一些人嘴上埋怨著老闆對他不好,工資待遇太低什麼的,卻忽略了自己本身就是懶懶散散,毫無價值。
自古以來,人們就會說著「因果循環」,這話真不假,你種什麼因,就會得到什麼果。這就是不好好學習釀成的後果,那麼學習有什麼重要性呢?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什麼樣水平的人,就會處在什麼樣的環境中。更會漸漸明白自己是什麼樣的能力。了解自己的能力,交到同水平的朋友,自己個人能力越高,自然朋友質量也越高。
在大多數情況下,學習越好,自身修養也會隨著其提升。同樣都是有錢人,暴發戶擺弄錢財只會讓人覺得俗,而真正有知識的人,氣質就會很不一樣。
高端大氣的公司以及產品是萬萬離不了知識的,只有在知識上不輸給別人,才可以在別的地方不輸別人。
孩子的教育要從小抓起,家長什麼樣孩子很大幾率會變成什麼樣。只有將自己的水平提升,才會教育出更好的孩子。而不是一個目光短淺的人。
因為有文化的父母會給孩子帶去更多的在成長方面的的幫助,而如果孩子有一個有文化的父母,通常會在未來的道路上,生活得更好,更順暢。
學習是非常的重要,學習的好壞最終決定朋友的質量、自身修養和後代教育等方面,所以平時在學習中要努力。
⑧ 比特幣在哪些地區和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比特幣在北美、西歐、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等國家可以合法使用。
北美和西歐是對比特幣認可程度最高的地區,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
阿富汗、巴基斯坦、沙特和埃及則對這種加密貨幣實施了不同程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