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朗人來中國辦理結婚證怎麼辦理簽證
摘要 持標有F、L、G、C字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在簽證註明的期限內在中國停留,不需辦理居留證件。
『貳』 跨國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外國人如果要在我國登記結婚,首先要符合我國關於結婚的相關規定,涉外結婚由於其特殊性,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一般來說跨國結婚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無配偶證明、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建議要辦理跨國結婚的朋友先到當地的婚姻登記部門咨詢一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叄』 結婚登記女方需要什麼證件
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據本條規定,結婚登記是結婚的必經程序。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認真執行關於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一、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二、結婚登記程序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
『肆』 結婚登記需要證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結婚登記需要男女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伍』 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陸』 中國人和伊朗人在中國結婚,結婚證是不是公證後才可以再伊朗使用啊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澳門同胞
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五)台灣同胞
1.台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加註有「台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台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台灣同胞還需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公證的台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華僑
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
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華僑、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國人員與我國公民之間雙方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作了妥善處理的,可共同到當地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可直接向國內(大陸)一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按照申請結婚登記辦理。
希望能幫到你
『柒』 怎麼樣成為伊朗公民有人知道嗎和伊朗人結婚,怎麼樣辦理手續呢
去民政局或是伊朗駐我國的領事館詳詢一下吧,那樣了解到的方法比較正確一點,可以讓你少走許多彎路。
『捌』 怎麼娶伊朗女人
你可以去伊朗去留學,或者去伊朗工作,也可以多和伊朗人打交道,這樣你就有機會認識伊朗的女人,就會有娶到她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