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兩伊戰爭 原因經過結果
兩伊戰爭,又稱第一次波斯灣戰爭,是發生在伊朗和伊拉克之間的一場長達8年的邊境戰爭。戰爭於1980年9月22日爆發,直至1988年8月20日結束。兩國相鄰,共同邊界綿延1200公里,長約100公里的阿拉伯河是兩國南部的自然邊界。長期來兩國存在著邊界爭端,經常發生武裝沖突。另外,宗教也是兩伊戰爭爆發的重要原因。兩國雖然同屬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但是,伊朗90%的居民信仰的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而伊拉克60%的居民也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
原因
長期以來,兩伊存在領土糾紛、民族和教派矛盾。1971年初,雙方發生邊境沖突。1975年在阿爾及利亞總統布邁丁的斡旋下,兩伊簽訂《國界和睦鄰條約》(即《阿爾及爾協定》),規定的阿拉伯河主航道中心線為界,伊朗同意將克爾曼沙赫省的約300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給伊拉克。兩國矛盾有所緩和,但未真正解決。伊朗一直未履行上述承諾。1979 年2月,霍梅尼在伊朗執政後,兩伊關系急劇惡化。1980年初,伊拉克宣稱要廢除邊界協定,雙方邊境沖突逐步升級。
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伊朗政府強調要向所有伊斯蘭國家「輸出原教旨主義的伊斯蘭革命」,公開號召占伊拉克人口60%的什葉派「進行伊斯蘭革命」,推翻伊拉克現政權建立「伊斯蘭共和國」。伊拉克則支持伊朗境內少數民族如庫爾德族的民族自決要求。海珊試圖完全控制位於波斯灣西北部的阿拉伯河,該水道是兩個國家重要石油出口通道。美國為薩達姆提供武裝並支持其向這一有爭議的地區發動進攻,試圖以此遏制剛剛通過革命上台並強烈反美的伊朗政權。 而在1975年,美國國務卿基辛格曾支持伊朗國王對當時在伊拉克控制下的水道發動進攻。伊拉克和其他阿拉伯國家還擔心伊朗1979年二月革命產生的武裝政權向周邊地區擴散。導致兩伊戰爭的另一因素是兩國領導人的野心。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試圖將他領導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運動推廣到整個中東地區。不過由於伊朗革命才成功不久,這方面的嘗試還十分有限。 對薩達姆而言,他掌權時間不長,正試圖使伊拉克獲得地區霸權地位。伊朗戰爭的成功可以使得伊拉克成為海灣地區的霸主並控制石油貿易。軍隊內部清洗和美製裝備零件嚴重缺乏都很大地影響了伊朗曾經強大的軍力。另外,阿拉伯河地區的伊朗防禦也很薄弱。隨著政治、宗教的矛盾激化和邊界武裝沖突的加劇,1980年9月22日,伊拉克利用伊朗支持的對當時伊拉克外長阿齊茲的刺殺企圖為借口,抓住機會發動進攻,至此兩伊戰爭就全面爆發了。自從戰爭爆發後,引起了世界人民特別是阿拉伯國家的密切關注。
戰爭爆發
伊拉克在從蘇聯獲得了很大外交和軍事上的支持。阿拉伯國家主要是科威特和沙烏地阿拉伯則提供了經濟援助。 另外,美國也偏向伊拉克,向其提供武器和經濟援助。自1985年起,美國在出售給伊拉克武器的同時也出售給伊朗。這引發了後來里根政府的伊朗門事件。
這場戰爭進行得十分慘烈。戰爭雙方都常常使用類似於一戰中的人海戰術攻擊。伊拉克使用了包括塔崩毒劑在內的化學武器。盡管伊拉克率先挑起戰爭和使用化學武器, 國際社會對其並沒有施加太大的壓力。
1982年6月,伊朗發動的一系列反攻奪回了伊拉克在戰爭初期佔領的土地。伊拉克鑒於可能被徹底打敗,向伊朗提出休戰的建議。此時,伊朗試圖打垮伊拉克政權,因此拒絕了這一建議。這樣導致戰爭又進行了六年。
在此期間,西方海軍力量介入該地區,試圖保護海灣航道暢通。由此導致伊朗導彈攻擊美國斯塔克號護衛艦;以及美國文森斯號巡洋艦擊落伊朗民航客機,290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喪生。
停戰
1987年7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598號決議,要求兩伊立即無條件停戰,引起全世界人民的積極響應,同年7月23日伊拉克宣布接受這項決議,1988年7月18日伊朗宣布正式接受這項決議。在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及其助手的多次奔走後,兩伊同意從1988年8月20日起全面停戰。這是兩伊從戰爭走向和平的重要轉折。戰爭結束時,兩國的分界線恢復到了戰前的情況。
影響
兩伊戰爭前後歷時7年又11個月,是20世紀最長的戰爭之一。它是一場名副其實的消耗戰,是一場對雙方來說都得不償失、沒有勝利者的戰爭。這場戰爭前,伊拉克的外匯盈餘近400億美元,戰爭結束時,它的外債是800億美元,其中400多億是欠西方國家和蘇聯的軍火債、300多億是欠其他阿拉伯國家的貸款。戰爭中,伊拉克的死亡人數是30萬、傷60萬,直接損失(包括軍費、戰爭破壞和經濟損失)是3 500億美元。伊朗也欠外債450億美元,死亡70萬、傷110多萬,僅德黑蘭就有20萬婦女失去丈夫;直接損失3 000億美元。戰爭使兩國經濟發展計劃至少推遲20至30年。
⑵ 伊朗和問題的產生和現狀
伊朗核問題
伊朗核能源開發活動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當時得到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斷交後,美國曾多次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展核武器,並對其採取「遏制」政策。
2003年初,伊朗宣布發現並提煉出能為其核電站提供燃料的鈾後,美國對伊朗核能開發計劃提出「嚴重質疑」,並多次警告伊朗停止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甚至威脅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國際原子能機構也通過多項相關決議,要求伊朗與其合作,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終止鈾濃縮活動。在國際社會,特別是在代表歐盟的法國、德國、英國積極斡旋下,伊朗採取了一系列積極舉措。2003年12月18日,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2004年4月,伊朗宣布暫停濃縮鈾離心機的組裝。
為說服伊朗徹底終止鈾濃縮活動,德法英3國還與伊朗舉行了多輪會談,並於2004年11月初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由於雙方在關鍵問題上的分歧,巴黎協議未能得到落實。
為了打破伊朗核問題的僵局,去年12月,俄羅斯向伊朗遞交了兩國在俄境內建立鈾濃縮聯合企業的提議,以確保伊朗的核技術不會用於軍事目的。但伊朗表示其鈾濃縮活動必須在本國境內進行。
今年1月3日,伊朗宣布已恢復中止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並於10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下揭掉了核燃料研究設施上的封條,正式恢復核燃料研究活動。此舉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3月28日,安理會通過要求伊朗在30天內中止一切核活動的主席聲明。
6月1日,俄羅斯、美國、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舉行外長級會議,提出一項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新方案,並要求伊朗盡快對這一方案作出答復。伊朗認為,六國方案雖包含「積極措施」,但也有「模糊不清之處」,有待進一步探討,並多次表示將在8月22日前對六國方案作出答復。
由於伊朗的消極反應,六國外長7月12日在巴黎發表聲明,決定將伊朗核問題重新提交聯合國安理會。盡管聲明隱含制裁的威脅,伊朗依然重申,伊朗尊重國際法和國際准則,但決不放棄獲得核技術的權利。
7月31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696號決議,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暫停所有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並呼籲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合作。但伊朗表示,伊朗的鈾濃縮活動只會繼續和擴大,不會中止。
伊朗核問題在2006年初成為美國伊朗關系的核心問題,並成為美國伊朗戰爭的潛在導火索。
伊朗核問題的歷史與現狀
1950年代開始核能源開發
1980年美伊斷交,美國多次指責伊朗秘密發展核武器
2003年初伊朗宣布提煉出核電站燃料鈾
2003年12月18日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
2004年4月,宣布暫停組裝濃縮鈾離心機
2004年6月底,宣布恢復濃縮鈾離心機的組裝,但暫停提煉濃縮鈾
2004年9月21日,宣布開始將37噸鈾礦料中的一部分用於鈾轉化
2004年11月,德法英3國與伊朗在多輪會談後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德法英承諾提供核技術、核燃料和一座輕水反應堆
2004年11月22日,伊朗宣布中止鈾濃縮
2006年1月10日,伊朗恢復中止了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
2006年4月11日,伊朗宣布已成功生產出純度3.5%的低純度濃縮鈾,成為國際核八強之一(五常任理事國,印巴,伊朗)
4月28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向該機構理事會和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報告。報告說,伊朗未能在聯合國安理會規定的期限內中止鈾濃縮活動,也沒有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進行全面合作。
2006年5月3日,中美法英德俄六國關於伊朗核問題的協商會議未能達成成果。
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核問題的決議
2003年的決議
6月19日,發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主席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總結性聲明」敦促伊朗:
迅速糾正總幹事巴拉迪在其報告中提到的伊朗在執行與《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有關的保障協定中存在的所有問題,立即和無條件地簽署和執行保障協定的附加議定書
9月12日,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開其核計劃,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允許國際原子能機構突擊檢查其核設施,終止提煉濃縮鈾
11月26日,再次通過決議
2004年的決議
3月13日,理事會通過決議批評伊朗沒有公開其部分核計劃
6月18日,理事會通過決議協助解決核計劃的剩餘問題
9月18日,理事會在維也納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終止一切與製造核武器有關的核活動
11月29日,理事會通過決議不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2004年的決議
8月11日,理事會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立即停止與鈾濃縮有關的一切核活動
9月24日,理事會通過決議認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義務
美國對伊朗核問題的態度
美國目前准備以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理由,發動對伊朗的戰爭。
美國主戰派
美國總統小布希
國務卿賴斯
主戰派觀點:現在不打,後患無窮;對伊朗動武代價很高,但容忍伊朗擁有核武器對美國的安全形成威脅代價更高;在動武和縱容其擁有核武器之間選擇動武。
美國主和派
前卡特政府國家安全顧問茲比格涅夫·布熱津斯基
主和派觀點:目前局勢類似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美國政府處於「要麼默許敵人擁有危險武器,要麼動武阻止敵人」的兩難困境;動武則美國將陷入20至30年的另一個伊拉克泥潭。
⑶ 1613年11月簽訂的什麼條約肯定了伊朗的全部成果
1602年,阿拔斯一世一改一個世紀以來的被動防禦地位,第一次主動對土耳其發動了戰爭。由於軍隊體制沒有作出相應改革,土耳其面對伊朗的攻勢有些力不能支。1603~1604年,伊軍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打敗了土軍,攻佔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切凡等城市,把30餘萬亞美尼亞人遷往伊朗境內。1602~1612的10年戰爭,伊朗大獲全勝,1613年11月簽訂的《伊斯坦布爾和約》肯定了伊朗的全部成果。
⑷ 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建交時間表
與中國建交的國家(178個)(更新於2018年8月21日)
一、亞洲國家(46個)
阿富汗(Afghanistan):1955年1月20日—今
亞美尼亞(Armenia):1992年4月6日—今
亞塞拜然(Azerjan):1992年4月2日—今
巴林(Bahrain):1989年4月18日—今
孟加拉國(Bangladesh)1975年10月4日—今
汶萊(Brunei):1991年9月30日—今
柬埔寨(Cambodia):1958年7月19日—今
塞普勒斯(Cyprus):1971年12月14日—今
東帝汶(East Timor):2002年5月20日—今
喬治亞(Georgia):1992年6月9日—今
印度(India):1950年4月1日—今
印度尼西亞(Indonesia):1950年4月13日—1967年10月30日;1990年8月8日—今
伊朗(Iran):1971年8月16日—今
伊拉克(Iraq):1958年8月25日—今
以色列(Israel):1992年1月24日—今
日本(Japan):1972年9月29日—今
約旦(Jordan):1977年4月7日—今
哈薩克(Kazakhstan):1992年1月3日—今
科威特(Kuwait):1971年3月22日—今
吉爾吉斯斯坦(Kyrgyzstan):1992年1月5日—今
寮國(Laos):1961年4月25日—今
黎巴嫩(Lebanon):1971年11月9日—今
馬來西亞(Malaysia):1974年5月31日—今
馬爾地夫(Maldives):1972年10月14日—今
蒙古(Mongolia):1949年10月16日—今
緬甸(Myanmar):1950年6月8日—今
尼泊爾(Nepal):1955年8月1日—今
朝鮮(North Korea):1949年10月6日—今
阿曼(Oman):1978年5月25日—今
巴基斯坦(Pakistan):1951年5月21日—今
巴勒斯坦(Palestine):1988年11月20日—今
菲律賓(Philippines):1975年6月9日—今
卡達(Qatar):1988年7月9日—今
韓國(South Korea):1992年8月24日—今
沙烏地阿拉伯(Saudi Arabia):1990年7月21日—今
新加坡(Singapore):1990年10月3日—今
斯里蘭卡(Sri Lanka):1957年2月7日—今
敘利亞(Syria):1956年8月1日—今
塔吉克(Tajikistan):1992年1月4日—今
泰國(Thailand):1975年7月1日—今
土耳其(Turkey):1971年8月4日—今
土庫曼(Turkmenistan):1992年1月6日—今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1984年11月1日—今
烏茲別克(Uzbekistan):1992年1月2日—今
越南(Vietnam):1950年1月18日—今
葉門(Yemen):1956年9月24日—今
二、歐洲國家(43個)
阿爾巴尼亞(Albania):1949年11月23日—今
安道爾(Andorra):1994年6月29日—今
奧地利(Austria):1971年5月28日—今
白俄羅斯(Belarus):1992年1月20日—今
比利時(Belgium)1971年10月25日—今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Bosnia and Herzegovina):1995年4月3日—今
保加利亞(Bulgaria):1949年10月4日—今
克羅埃西亞(Croatia):1992年5月13日—今
捷克(Czech Republic):1949年10月6日—今
丹麥(Denmark):1950年5月11日—今
愛沙尼亞(Estonia):1991年9月11日—今
芬蘭(Finland):1950年10月28日—今
法國(France):1964年1月27日—今
德國(Germany):1972年10月11日—今
希臘(Greece):1972年6月5日—今
匈牙利(Hungary):1949年10月6日—今
冰島(Iceland):1971年12月8日—今
愛爾蘭(Ireland):1979年6月22日—今
義大利(Italy):1970年11月6日—今
拉脫維亞(Latvia):1991年9月12日—今
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1950年9月14日—今
立陶宛(Lithuania):1991年9月14日—今
盧森堡(Luxembourg):1972年11月16日—今
馬其頓(Macedonia):1993年10月12日—1999年2月9日;2001年6月18日—今
馬爾他(Malta):1972年1月31日—今
摩爾多瓦(Moldova):1992年1月30日—今
摩納哥(Monaco):1995年1月16日—今
黑山(Montenegro):2006年7月6日—今
荷蘭(Netherlands):1972年5月18日—今
挪威(Norway):1954年10月5日—今
波蘭(Poland):1949年10月7日—今
葡萄牙(Portugal):1979年2月8日—今
羅馬尼亞(Romania):1949年10月5日—今
俄羅斯(Russia):1949年10月2日—今
聖馬利諾(San Marino):1971年5月6日—今
塞爾維亞(Serbia):1955年1月2日—今
斯洛伐克(Slovakia):1949年10月6日—今
斯洛維尼亞(Slovenia):1992年5月12日—今
西班牙(Spain):1973年3月9日—今
瑞典(Sweden):1950年5月9日—今
瑞士(Switzerland):1950年9月14日—今
烏克蘭(Ukraine):1992年1月4日—今
英國(United Kingdom):1972年3月13日—今
三、非洲國家(53個)
阿爾及利亞(Algeria):1958年12月20日—今
安哥拉(Angola):1983年1月12日—今
貝南(Benin):1964年11月12日—1966年1月9日;1972年12月29日—今
波札那(Botswana):1975年1月6日—今
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 ):1973年9月15日—1994年2月4日;2018年5月26日—今[1]
蒲隆地(Burundi):1963年12月21日—1965年1月29日;1971年10月13日—今
喀麥隆(Cameroon):1971年3月26日—今
維德角(Cape Verde):1976年4月25日—今
中非(Central African Republic):1964年9月29日—1966年1月1日;1976年8月20日—1991年7月8日;1998年1月29日—今
查德(Chad):1972年11月28日—1997年8月12日;2006年8月6日—今
葛摩(Comoros):1975年11月13日—今
剛果(布)(the Congo):1961年2月20日—今
剛果(金)(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1964年2月22日—今
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1983年3月2日—今
吉布地(Djibouti):1979年1月8日—今
埃及(Egypt):1956年5月30日—今
赤道幾內亞(Equatorial Guinea):1970年10月15日—今
厄利垂亞(Eritrea):1993年5月24日—今
衣索比亞(Ethiopia):1970年11月24日—今
加彭(Gabon):1974年4月20日—今
甘比亞(Gambia):1972年12月14日—1995年7月25日;2016年3月17日—今
迦納(Ghana):1960年7月5日—1966年10月20日;1972年2月25日—今
幾內亞(Guinea):1959年10月4日—今
幾內亞比索(Guinea-Bissau):1974年3月15日—1990年5月31日;1998年4月23日—今
肯亞(Kenya):1963年12月14日—今
賴索托(Lesotho):1983年4月30日—1990年4月7日;1994年1月12日—今
賴比瑞亞(Liberia):1977年2月17日—1989年10月10日;1993年8月10日—1997年9月9日;2003年10月12日—今
利比亞(Libya):1978年8月9日—今
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1972年11月6日—今
馬拉維(Malawi):2007年12月28日—今
馬里(Mali):1960年10月25日—今
茅利塔尼亞(Mauritania):1965年7月19日—今
模里西斯(Mauritius):1972年4月15日—今
摩洛哥(Morocco):1958年11月1日—今
莫三比克(Mozambique):1975年6月25日—今
納米比亞(Namibia):1990年3月22日—今
尼日(Niger):1974年7月20日—1992年7月30日;1996年8月19日—今
奈及利亞(Nigeria):1971年2月10日—今
盧安達(Rwanda):1971年11月12日—今
塞內加爾(Senegal):1971年12月7日—1996年1月9日;2005年10月25日—今
塞席爾(Seychelles):1976年6月30日—今
獅子山(Sierra Leone)1971年7月29日—今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São Tomé and Príncipe):1975年7月12日—1997年7月11日;2016年12月26日—今
索馬里(Somalia):1960年12月14日—今
南非(South Africa):1998年1月1日—今
南蘇丹(South Sudan):2011年7月9日—今
蘇丹(Sudan):1959年2月4日—今
坦尚尼亞(Tanzania):1964年4月26日—今
多哥(Togo):1972年9月19日—今
突尼西亞(Tunisia):1964年1月10日—1967年9月26日;1971年10月8日—今
烏干達(Uganda):1962年10月18日—今
尚比亞(Zambia):1964年10月29日—今
辛巴威(Zimbabwe):1980年4月18日—今
四、北美洲國家(15個)
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1983年1月1日—今
巴哈馬(Bahamas):1997年5月23日—今
巴貝多(Barbados):1977年5月30日—今
加拿大(Canada):1970年10月13日—今
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2007年6月1日—今
古巴(Cuba):1960年9月28日—今
多米尼加(The Dominican Republic):2018年5月1日—今[2]
多米尼克(Dominica):2004年3月23日—今
薩爾瓦多(El Salvador)[3]2018年8月21—今
格瑞那達(Grenada):1985年10月1日—1989年8月7日;2005年1月20日—今
牙買加(Jamaica):1972年11月21日—今
墨西哥(Mexico):1972年2月14日—今
巴拿馬(Panama):2017年6月13日—今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1974年6月20日—今
美國(United States):1979年1月1日—今
五、南美洲國家(11個)
阿根廷(Argentina):1972年2月19日—今
玻利維亞(Bolivia):1985年7月9日—今
巴西(Brazil):1974年8月15日—今
智利(Chile):1970年12月15日—今
哥倫比亞(Colombia):1980年2月7日—今
厄瓜多(Ecuador):1980年1月2日—今
蓋亞那(Guyana):1972年6月27日—今
秘魯(Peru):1971年11月2日—今
蘇利南(Suriname):1976年5月28日—今
烏拉圭(Uruguay):1988年2月3日—今
委內瑞拉(Venezuela):1974年6月28日—今
六、大洋洲國家(10個)
澳大利亞(Australia):1972年12月21日—今
庫克群島(Cook Islands):1997年7月25日—今
斐濟(Fiji):1975年11月5日—今
密克羅尼西亞(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1989年9月11日—今
紐西蘭(New Zeland):1972年12月22日—今
紐埃(Niue):2007年12月12日—今
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1976年10月12日—今
薩摩亞(Samoa):1975年11月6日—今
湯加(Tonga):1998年11月2日—今
萬那杜(Vanuatu):1982年3月26日—今
註:以上國家排序按英文字母順序。
(4)伊朗什麼時候簽訂和平條約擴展閱讀:
一、亞洲區
1990年南北葉門合並後,同中國建交時間被確定為1956年9月24日。該時間是中國同北葉門(時稱葉門穆塔瓦基利亞王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系的時間。
中越建交於1950年,當時越南正在進行抗法戰爭。二戰結束後胡志明在河內巴亭廣場五十萬人慶祝大會上宣告了越南民主共和國的誕生。然次年妄圖重塑殖民輝煌的法國卻公然撕毀和平協議而大舉入侵,在南方佔領區「綏靖」,在北方厲行「蠶食」、「掃盪」和「封鎖」。中越建交後,中方做出了全面援越的決定。
二、歐洲區
1964年的中法建交被西方媒體稱為「外交核爆炸」。當時戴高樂政府奉行獨立自主政策,寄希望用緩和、諒解與合作替代對抗,以在美蘇爭霸的夾縫中尋求適應性和靈活性。
中國同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的建交時間分別是1949年和1972年。1990年10月兩德以東德並入西德方式實現統一,如此中德建交以1972年為准,今年則是兩國建交45周年。
而捷克斯洛伐克在1993年1月分為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後,均同中國商定繼續沿用1949年10月6日為雙方建交日期,且中方同捷斯聯邦簽署的條約及協定繼續有效。
三、非洲區
非洲可謂發展中國家最集中的大洲,而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1956年中國埃及的建交揭開了新時期中非關系發展的新篇章。非洲些許國家同中國建交的變遷較「頻繁」,如與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建交時間即為1975年-1997年和2016年末至今;與賴比瑞亞建交時間則為1977年-1989年、1993年-1997年和2003年至今……
四、大洋洲區
其中紐埃和庫克群島屬准主權國家。所謂准主權國家,是指已高度自治,並被部分國家承認為主權國家的地區。除以上兩者外另包括科索沃和馬爾他騎士團。
⑸ 中國和伊朗簽訂什麼條約
2021年3月30日中國與伊朗簽訂了25年全面合作協議,當中涉及石油出口、人民幣結算、中國向伊朗提供北斗衛星導航等美國關注敏感的合作,中國不再對美國主導對伊朗制裁的問題保持沉默,而是同伊朗發展友好經貿關系捅破美國中東霸權軟肋。
⑹ 兩伊戰爭是中東戰爭嗎
不是,中東戰爭是指中東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之間的戰爭
第一次中東戰爭 1948年
第二次中東戰爭 1956年
第三次中東戰爭 1967年
第四次中東戰爭 1973年
第五次中東戰爭 1982年
中東,是西方國家對西亞和北非的埃及等離歐洲較近的東方國家的習慣稱呼。所謂「中 東戰爭」是指1948~1982年間,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在中東地區進行的大規模戰爭,這是第 二次世界大戰後持續時間最長的戰爭。阿拉伯國家是指阿拉伯民族佔大多數的國家,主要分 布在亞洲和非洲北部的中東地區。以色列是猶太人建立的國家。阿拉伯世界和以色列的爭端 由來已久。歷史上,阿拉伯民族和猶太民族都曾在巴勒斯坦地區(位於地中海、死海、約旦 河之間)建立過國家。公元前30世紀,原在阿拉伯半島的迦南人遷至巴勒斯坦沿海和平原地 區定居。公元前13世紀,猶太人的祖先祖先希伯萊人征服迦南人,在巴勒斯坦建立希伯萊王 國。此後,巴勒斯坦先後被波斯帝國、希臘、羅馬和土耳其等外來民族征服,猶太人被迫流 落到世界各地。19世紀末,猶太復國主義運動興起,主張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猶太人重返巴勒 斯坦,建立猶太人為主的國家。1917年英國佔領巴勒斯坦,當時這個地區阿拉伯人66萬人, 猶太人僅9萬人,但英美為控制巴勒斯坦地區和蘇伊士河,竭力支持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在 他們的策劃下已經在世界各地定居的猶太人大批移居巴勒斯坦,從此,阿、以兩個民族間的 矛盾日益加深,不斷發生流血事件。1947年11月29日,在美英操縱下的聯合國大會通過決 議,決定在巴勒斯坦分別建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耶路撒冷由兩國分治,阿拉伯世界廣泛反 對這個決議,沒有建立阿拉伯國家,也堅決反對猶太人建國。1949年5月14日,猶太人宣布 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以色列國,5月15日,阿拉伯國家就同以色列發生第一次中東戰爭,結 果阿拉伯國家失利,埃及、約旦、敘利亞和黎巴嫩先後同以色列簽訂停戰協定。戰爭結束 後,卻遺留下許多問題,這樣,逐步引發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次中東戰爭。直到1989 年,才終於建立「巴勒斯坦國」,中東問題,尤其是巴勒斯坦人建國問題才告一段落。
第一次中東戰爭亦稱巴勒斯坦戰爭。1947年11月第二屆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規定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猶太兩個國家和耶路撒冷市國際化。阿拉伯各國堅決反對分治決議與建立猶太國家。1948年5月14日英國結束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猶太人於當日下午宣布建立以色列國。次日晨,埃及、外約旦、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等阿拉伯國家出動4萬軍隊(後增至6萬)向以色列進攻,佔領耶路撒冷東城區(舊城)、比爾謝巴等大片土地,逼近以「臨時首都」特拉維夫。開戰時,以色列武裝力量約3萬人,經緊急擴軍,采購武器,統一各派武裝力量,最後發展到10萬人,並於7月、10月和12月展開反攻與進攻。阿方由於內部矛盾,缺乏統一指揮,且受帝國主義掣肘,結果戰敗。阿軍亡約1.5萬人;以軍亡約6000人。1949年2~7月,埃、黎、約、敘分別同以簽訂停戰協定。巴勒斯坦除加沙地區和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外,均被以色列佔領。近百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趕出家園。
第二次中東戰爭亦稱英法以侵埃戰爭或蘇伊士運河戰爭。1956年,英、法和以色列借口埃及收回蘇伊士運河公司和禁止以色列船隻通過運河與蒂朗海峽,向埃及發動進攻,企圖重新控制運河和鎮壓阿拉伯民族解放運動。10月29日,以軍1個傘兵營在西奈半島米特拉山隘空降,地面部隊也越過邊界進入西奈,配合英、法爾後的進攻。當時埃及總兵力約15萬人,有坦克500餘輛,作戰飛機250餘架(堪用者僅100餘架)。埃及總統納賽爾為集中兵力保衛運河,下令駐西奈的3萬部隊撤回運河區。以軍共出動10個旅,由裝甲部隊率先突擊,5天內佔領西奈和加沙地區。31日,英法聯軍出動各型艦艇100餘艘(含航空母艦和巡洋艦10餘艘),先以200餘架飛機襲擊埃海、空軍基地,掌握制海權、制空權;11月5日,在塞得港、富阿德港附近要點實施傘降和直升機機降;6日,出動2.2萬名登陸部隊佔領上述港口。埃及軍民堅決抵抗侵略者,尤其在保衛塞得港戰斗中,充分發動和武裝群眾,軍民聯合,英勇作戰,並利用美、蘇和英、法之間的矛盾,在全世界人民聲援下,英、法、以於6日深夜被迫同意停火和撤軍。埃軍亡1600餘人,損失飛機210餘架;英、法、以軍亡200餘人,損失飛機約20架。英、法軍於12月撤離。從此,美國便進一步插手中東事務。以軍於次年3月撤離加沙地區和西奈半島(由聯合國部隊進駐加沙和亞喀巴灣沿岸地區),但取得了通過蒂朗海峽的航行權。
第三次中東戰爭亦稱「六五戰爭」。1967年阿、以矛盾和美、蘇對中東的爭奪加劇,以色列在美國支持下進一步向外擴張,借口埃及(當時稱阿拉伯聯合共和國)封鎖亞喀巴灣,於6月5日向阿拉伯國家發起突然襲擊。以軍乘埃軍早飯和軍官上班前戒備鬆懈之機,集中使用200架飛機空襲埃及各空軍基地,將埃軍絕大部分飛機摧毀於地面,爾後又擊毀敘利亞、約旦大量飛機;並出動22個旅實施多方向快速突擊,4天內佔領西奈半島和加沙地區,繼而攻佔耶路撒冷東城區和約旦河西岸地區,10日攻佔敘利亞戈蘭高地。埃及對以軍突襲估計不足,損失慘重。約、埃、敘先後被迫同意停火。結果,以色列又佔領6.5萬多平方公里的阿拉伯領土,數十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趕出家園(表1第三次中東戰爭阿以雙方軍事實力與戰爭損失概略統計)。
第三次中東戰爭後,阿、以對抗繼續發展。埃海軍艦艇於1967年10月使用艦艦導彈擊沉以軍驅逐艦「埃拉特」號,首創導彈擊沉軍艦的紀錄。從1968年下半年開始,埃炮兵部隊向運河東岸以軍實施大規模炮擊。以軍則從1969年下半年開始向運河西岸包括開羅周圍地區實施戰略空襲。雙方還各派突擊隊偷襲對方。1970年8月停火。這兩年的戰斗被稱為「消耗戰」。阿、以雙方分別從蘇、美得到新式武器裝備,為下次戰爭做准備。蘇、美對中東的爭奪加劇是導致第四次中東戰爭的重要國際原因。
第四次中東戰爭亦稱十月戰爭。1973年10月,埃、敘為收復失地和擺脫美、蘇造成的「不戰不和」局面,向以色列開戰。伊拉克、約旦、阿爾及利亞、利比亞、摩洛哥、沙烏地阿拉伯、蘇丹、科威特、突尼西亞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派部隊或飛機參戰。埃及(總統薩達特)企圖收復運河東岸部分失地,為爾後通過談判收復西奈半島創造條件。敘利亞(總統阿薩德)企圖收復全部戈蘭高地。埃、敘為達成進攻的突然性,採取反復動員復員、進行軍事演習等多種欺騙措施並把開戰時間選定在伊斯蘭教齋月(穆斯林白天齋戒)和猶太教贖罪日(教徒當日齋戒,停止一般公務活動),隱蔽進攻企圖和進攻時機。以色列於1967年侵佔埃、敘部分領土後,擴大了防禦縱深,並在運河東岸構築巴列夫防線和在戈蘭高地構築防線,轉取守勢戰略。以軍自恃有強大的空軍、坦克部隊和偵察情報系統,驕橫麻痹,疏於戒備。直到開戰前數小時,以統帥部(總理G.梅厄、國防部長M.達揚等)仍認為埃、敘不敢發動進攻,在西奈半島只駐4個旅,在戈蘭高地只駐3個旅。10月6日14時,埃、敘使用優勢兵力在炮兵、航空火力和防空火網掩護下,分別向西奈半島(西線)、戈蘭高地(北線)同時突然發起進攻。北線,敘3個步兵師當日突破以軍防線,7日,又投入2個裝甲師,進抵距以本土數公里的地區。西線,埃陸軍在海、空軍協同下強渡運河,第2集團軍3個步兵師在大苦湖以北、第3集團軍2個步兵師在大苦湖以南迅速突破巴列夫防線,步兵攜帶反坦克導彈、火箭筒率先穿過以軍各支撐點間的空隙,擊毀大量以軍坦克;工程兵快速破堤,9小時打開60條通道,架設浮橋12座,保障2個裝甲師、2個機械化師等後續部隊渡河。海軍則同以軍艦艇進行海戰並用艦炮支援地面部隊進攻。10日,埃軍按預定計劃停止大規模進攻。以色列在損失慘重、極為被動的情況下,迅速運員預備役部隊,使總兵力增至近40萬人,先以北線為重點,遏止敘軍進攻並實施局部反擊,集中使用空軍主力向敘地面部隊和防空導彈陣地展開攻擊並空襲敘後方大城市。11日,以軍3個師轉入進攻,越過1967年停火線,形成威脅敘首都大馬士革之勢,並打擊了伊拉克、約旦的援敘部隊,奪得北線戰場主動權。繼之,以軍將重點轉向西線。當埃軍於14日投入1000輛坦克展開第2次大規模進攻時,以軍投入800輛坦克,步、坦、炮協同作戰,並使用武裝直升機和其他飛機發射「小牛」、「百舌鳥」式空地導彈、「白星眼」式電視制導炸彈等,擊毀埃坦克250輛,迫使埃軍當日撤回進攻出發陣地。15日晚,以軍A.沙龍師向大苦湖地區埃第2、第3集團軍接合部穿插突擊,先頭部隊於16日晨在湖北側德維斯瓦附近渡河,摧毀若干埃防空導彈陣地,為空軍活動創造有利條件;架設浮橋後,又有2個師渡河,向南迂迴,發展進攻;23日進抵蘇伊士灣,佔領阿代比耶港,對蘇伊士城和埃第3集團軍形成合圍態勢,奪得西線戰場主動權。24日,埃以雙方按照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停戰。埃、敘同以分別於次年1月和5月簽署第1階段脫離軍事接觸協議。至此,埃控制了運河東岸縱深約10公里的狹長地帶,基本達到戰略目的(1982年4月,根據1979年3月埃以和平條約,以色列完全撤出西奈半島)。北線以軍撤至1967年停火線以西。
在這次戰爭中,埃、敘經過周密准備對以實施突襲和兩線夾擊,首戰告捷,使阿拉伯的民心士氣為之大振。埃軍渡河之役顯示出諸軍兵種協同作戰的威力。以軍動員快速,先北後西,重點用兵,化被動為主動,尤其向運河西岸的大縱深突擊,對於扭轉被動局面發揮了作用。雙方投入的坦克、火炮、飛機、導彈等數量很大,埃、以於14日一天內共展開1800輛坦克的大會戰為戰爭史上所罕見。阿、以分別使用蘇、美當時的先進武器裝備和得到蘇、美戰略空運的及時補充並利用蘇、美偵察衛星提供的情報。埃軍由薩姆-2、薩姆-3、薩姆-6、薩姆-7型導彈為主組成的防空體系,在戰爭初期掌握了戰場制空權,使以軍飛機數日內不敢進入運河空域;以軍則使用「響尾蛇」、「蜻蜓」等空空導彈和「加布里埃爾」艦艦導彈對付阿軍的飛機、艦艇。大規模電子對抗的展開使戰場情況更為復雜,作戰損耗加大。雙方飛機損失的約60%、艦艇損失的80%以上,大部被毀坦克均為各種導彈所擊毀(表2第四次中東戰爭阿以雙方軍事實力與戰爭損失概略統計)。在戰略指導與作戰上,廣泛利用電子技術和使用各種戰術導彈,是這次戰爭的突出特點。
第五次中東戰爭
亦稱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戰爭。1982年6月6日,以色列借口打擊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從陸 地、空中和海上大舉入侵黎巴嫩。到6月11日,以軍佔領了從貝魯特到大馬士革的國際公路 以南2800平方公里的黎巴嫩土地。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這一地區的基地被全部摧毀,武裝力 量的主力也遭到重大損失。駐貝卡谷地的敘利亞軍隊也受到以色列空軍的重創,薩姆導彈設 施和空軍力量遭到到重大損失。6月11日,敘利亞與以色列達成停火協議。接著,以色列調 集重兵對巴解總部所在地貝魯特西區進行了長達兩個多月的包圍和攻擊,後在聯合國的調解 下,在維持和平部隊的監督下,巴解總部及其萬余名武裝人員不得不撤出貝魯特,分散到突 尼斯等8個阿拉伯國家。敘利亞在貝魯特的1000多名部隊也同時撤走。
⑺ 幫我介紹一下波斯(伊朗)人的起源和歷史
波斯人(Persians)
伊朗穆斯林主體民族。亦稱伊朗人。早在中古時代開始前,波斯帝國就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他們曾經在公元前四世紀被亞歷山大征服,不過亞歷山大的帝國在他死後就分崩瓦解,給予波斯人重新整合的機會。自公元前三世紀以後,波斯人就一直受到羅馬人的侵襲。
波斯帝國從米索不達美亞橫跨到印度,由裏海伸展到波斯灣,勢力括及今天的伊拉克、伊朗和阿富汗。為了要控制今天的敘利亞、土耳其、巴勒斯坦、以色列、埃及和阿拉伯,波斯人與羅馬人和後來的拜占庭人作戰。波斯帝國的首都是戴西豐,即今天的巴格達。
在第三、第四世紀之間,羅馬人數度企圖征服波斯。在364年,雙方簽定了和平條約,容許波斯人加強他們在東方與北方的勢力。從第六世紀開始,波斯人在敘利亞、巴勒斯坦、埃及和今天的土耳其等地區,展開對拜占庭帝國的攻擊。這兩個勢力之間的戰爭一直持續拉鋸中。在626年,波斯人圍攻拜占庭失敗,拜占庭人隨即在第二年對波斯人發動反攻。直到628年,兩個帝國才在筋疲力竭的情況下達成和平。
第七世紀時,波斯人對於信奉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異軍突起一事毫無防備。636年,波斯的薩珊王朝在此時於戰亂中結束。由於波斯人沒有一個在防禦功能上可以與君士坦丁堡相比擬的首都,因而在651年被回教徒徹底征服。
⑻ 伊朗和伊拉克戰爭在那一年
兩伊戰爭,又稱為第一次波斯灣戰爭,開始於1980年9月22日,終止於1988年8月20日,歷時將近8年。
⑼ 伊朗和俄羅斯曾經爭奪上百年,為什麼現在能冰釋前嫌
說到底,還是為了利益。只要利益足夠,在這種大國面前,再艱難的事情都能放下,事後再談。
仇視歸仇視,但是利益才是永恆。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後,國家變成了政教合一,並且和美國不再聯系。而美國對於這個反水的小弟,也是非常的生氣,直接對伊朗實行了長期制裁。而另一邊,蘇聯解體後實力大減的俄羅斯,也是被美國制裁的對象。於是當有了共同的敵人時,雙方就是朋友,為了利益,他們可以放下前人的仇恨,一起展望未來。
⑽ 哪位政治達人給我介紹一下兩伊戰爭的始末吧
兩伊戰爭,又稱第一次波斯灣戰爭,是發生在伊朗和伊拉克之間的一場長達8年的邊境戰爭。戰爭於1980年9月22日爆發,直至1988年8月20日結束。兩國相鄰,共同邊界綿延1200公里,長約100公里的阿拉伯河是兩國南部的自然邊界。長期來兩國存在著邊界爭端,經常發生武裝沖突。另外,宗教也是兩伊戰爭爆發的重要原因。兩國雖然同屬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但是,伊朗90%的居民信仰的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而伊拉克60%的居民也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
編輯本段起因
長期以來,兩伊存在領土糾紛、民族和教派矛盾。1971年初,雙方發生邊境沖突。1975年在阿爾及利亞總統布邁丁的斡旋下,兩伊簽訂《國界和睦鄰條約》(即《阿爾及爾協定》),規定的阿拉伯河主航道中心線為界,伊朗同意將克爾曼沙赫省的約300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給伊拉克。兩國矛盾有所緩和,但未真正解決。伊朗一直未履行上述承諾。1979 年2月,霍梅尼在伊朗執政後,兩伊關系急劇惡化。1980年初,伊拉克宣稱要廢除邊界協定,雙方邊境沖突逐步升級。
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伊朗政府強調要向所有伊斯蘭國家「輸出原教旨主義的伊斯蘭革命」,公開號召占伊拉克人口60%的什葉派「進行伊斯蘭革命」,推翻伊拉克現政權建立「伊斯蘭共和國」。伊拉克則支持伊朗境內少數民族如庫爾德族的民族自決要求。海珊試圖完全控制位於波斯灣西北部的阿拉伯河,該水道是兩個國家重要石油出口通道。美國為薩達姆提供武裝並支持其向這一有爭議的地區發動進攻,試圖以此遏制剛剛通過革命上台並強烈反美的伊朗政權。 而在1975年,美國國務卿基辛格曾支持伊朗國王對當時在伊拉克控制下的水道發動進攻。伊拉克和其他阿拉伯國家還擔心伊朗1979年二月革命產生的武裝政權向周邊地區擴散。導致兩伊戰爭的另一因素是兩國領導人的野心。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試圖將他領導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運動推廣到整個中東地區。不過由於伊朗革命才成功不久,這方面的嘗試還十分有限。 對薩達姆而言,他掌權時間不長,正試圖使伊拉克獲得地區霸權地位。伊朗戰爭的成功可以使得伊拉克成為海灣地區的霸主並控制石油貿易。軍隊內部清洗和美製裝備零件嚴重缺乏都很大地影響了伊朗曾經強大的軍力。另外,阿拉伯河地區的伊朗防禦也很薄弱。隨著政治、宗教的矛盾激化和邊界武裝沖突的加劇,1980年9月22日,伊拉克利用伊朗支持的對當時伊拉克外長阿齊茲的刺殺企圖為借口,抓住機會發動進攻,至此兩伊戰爭就全面爆發了。自從戰爭爆發後,引起了世界人民特別是阿拉伯國家的密切關注。
編輯本段戰爭爆發
伊拉克在從蘇聯獲得了很大外交和軍事上的支持。阿拉伯國家主要是科威特和沙烏地阿拉伯則提供了經濟援助。 另外,美國也偏向伊拉克,向其提供武器和經濟援助。自1985年起,美國在出售給伊拉克武器的同時也出售給伊朗。這引發了後來里根政府的伊朗門事件。
這場戰爭進行得十分慘烈。戰爭雙方都常常使用類似於一戰中的人海戰術攻擊。伊拉克使用了包括塔崩毒劑在內的化學武器。盡管伊拉克率先挑起戰爭和使用化學武器, 國際社會對其並沒有施加太大的壓力。
1982年6月,伊朗發動的一系列反攻奪回了伊拉克在戰爭初期佔領的土地。伊拉克鑒於可能被徹底打敗,向伊朗提出休戰的建議。此時,伊朗試圖打垮伊拉克政權,因此拒絕了這一建議。這樣導致戰爭又進行了六年。
在此期間,西方海軍力量介入該地區,試圖保護海灣航道暢通。由此導致伊朗導彈攻擊美國斯塔克號護衛艦;以及美國文森斯號巡洋艦擊落伊朗民航客機,290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喪生。
編輯本段停戰
1987年7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598號決議,要求兩伊立即無條件停戰,引起全世界人民的積極響應,同年7月23日伊拉克宣布接受這項決議,1988年7月18日伊朗宣布正式接受這項決議。在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及其助手的多次奔走後,兩伊同意從1988年8月20日起全面停戰。這是兩伊從戰爭走向和平的重要轉折。戰爭結束時,兩國的分界線恢復到了戰前的情況。
編輯本段影響
兩伊戰爭前後歷時7年又11個月,是20世紀最長的戰爭之一。它是一場名副其實的消耗戰,是一場對雙方來說都得不償失、沒有勝利者的戰爭。這場戰爭前,伊拉克的外匯盈餘近400億美元,戰爭結束時,它的外債是800億美元,其中400多億是欠西方國家和蘇聯的軍火債、300多億是欠其他阿拉伯國家的貸款。戰爭中,伊拉克的死亡人數是30萬、傷60萬,直接損失(包括軍費、戰爭破壞和經濟損失)是3 500億美元。伊朗也欠外債450億美元,死亡70萬、傷110多萬,僅德黑蘭就有20萬婦女失去丈夫;直接損失3 000億美元。戰爭使兩國經濟發展計劃至少推遲20至30年。
附:圖片為1988年8月20日,伊拉克居民慶祝兩伊於當日正式實現停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