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有什麼特點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
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與人權思想大相徑庭,因此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十九世紀後部分西方學者提出,在歷史上古老的印度人種衰亡之後,新起的高加索人種雅利安人的一部分入侵者們經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陸續湧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帶,征服了南部印度的住民達羅毗荼人;經過幾個世紀的武力擴張,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
在尼泊爾,婆羅門做了一件不尋常的事情:授予當地人較高種姓,大部分土邦國王(maharaja)也成了剎帝利。當地主體民族卡斯人沒固定信仰,所以婆羅門經常授予整個村落的人以高種姓。在尼泊爾種姓較少而且高種姓較多。
㈡ 為何歷史上印度頻繁遭到入侵,而我國卻幾乎沒有
回望印度歷史,基本上是一部被外族入侵的歷史,從雅利安人入侵開始,波斯人、馬其頓人、大月氏、突厥、阿拉伯人、帖木兒蒙古人、葡萄牙人、英國人等都曾入侵過印度,據不完全的統計,印度歷史上有三十多次被外族征服的記錄。相比於中國,印度則實在令人驚嘆,況且即便被入侵,中國能將他們同化。
其實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不外乎下面幾個:
1.地理位置
眾所周知,中國位於亞洲東部,面向世界上最大的大洋——太平洋,背靠亞洲廣袤的荒漠腹地,背面是人煙稀少且冬季寒冷的大草原,南面也是也是與海洋相連,西南方向不是廣袤危險的熱帶雨林就是高聳入雲的高大山脈,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幾乎是與世隔絕,試問有誰願意冒著還在路上就失去生命的危險來入侵一個未知的地方?而印度雖然是半島,且北靠青藏高原,但別忘了它西北角的缺口,而且離西亞歐洲都比較近,西亞中亞歐洲人到達印度附近後可以說長驅直入,而且印度的特殊地理位置,新航路開辟時殖民者從歐洲來到達亞洲的第一站就能到印度,入侵它是必然的是。
印度種姓制度
4.其他原因
中國自身的強大,從秦朝的大一統開始中國國力就一直很強,西方也認識到差距;另外西方入侵中國必須跨過中國北方游牧民族,北方的游牧民族也非常的強大,從匈奴到突厥再到蒙古帝國,哪個都是向西擴張。而且受到我國的文化影響,游牧民族在戰術還是武器,在古代的時候都要比西方強大。而印度周邊不具有這樣的條件。
㈢ 古代印度把人分哪幾個等級
印度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特指「印度種姓制度」,屬於對社會群體的宗教劃分,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
婆羅門(Brahmin):代表神廟的宗教官員、祭司,
剎帝利(Kshatriya):代表帝王將相、王室貴族,
吠舍(Vaishya):代表平民、農民、商人、手工業者,
首陀羅(Sudra):代表奴隸。
此外,還有比首陀羅更低,不入流的「賤民」(Un-touchable),如最低層的達立特人(Dalits),成份是打仗的戰俘,以及不遵守種姓制度而結合的人。根據統計,賤民約佔了全印度人口的15%,他們不能擁有土地,飲食器皿必須與其他人分開,還要替社會層級較高的印度家庭清理穢物。
種姓是隨著西元前2000年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時開始出現的。最初雅利安人用「雅利安瓦爾納」和「達薩瓦爾納」來區分雅利安人和當地的土著。後來才逐漸有了四個種姓。
種姓的劃分,很像對社會群體的職業劃分,只是種姓的劃分是按出生而定,自進入這個社會就沒法改變自己的種姓。
維護種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規定,婆羅門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羅只能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累私人財產,不能對高級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據「梨俱吠陀」中〈原人訟〉描述: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種姓之間界限森嚴,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之間不能共食、並坐。
高種姓與低種姓人發生沖突,低種姓人如果用身體某部位對較高種姓人造成傷害,必須斬斷對人造成傷害的身體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種姓辱罵高種姓,輕者課以重罰,重者處以酷刑。高級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高低種姓之間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種姓之間通婚,高級種姓的人與低級種姓的人特別是與賤民通婚,有可能被處以死刑,民眾對此習以為常。
每個種姓內部,有人監督本種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的情況。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淪為賤民。
盡管自印度獨立以後,廢除了種姓制度,印度憲法明文規定不準階級歧視,但是今天的印度社會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積習難改,種姓制度已經給每一個印度人打上了宗教烙印。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Brahman)不及人口的4%,卻佔有七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國會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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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在古印度的士兵是什麼等級
士兵都是低種姓的。剎帝利不是士兵,是軍官。普通士兵都是低種姓的,努力一下頂多是低級軍官,高級軍官都混不上,就是打仗時的炮灰,平時的奴隸。
㈤ 古印度種姓制度的定義和重要性是什麼
種姓制度古代印度實行嚴厲的種姓制度,種姓制度主要存在於印度教中,對伊斯蘭教和錫克教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在古代印度時期,因為當時印度是奴隸制社會,共有四個階級,分別是:
婆羅門(主要掌管宗教祭把,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其中一些人參與政治,享有很大政治權力)
剎帝利(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吠舍(平民,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
首陀羅(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各職業,其中有人失去生產資料,淪為僱工,甚至淪為奴隸)
這是因為婆羅門教宣傳婆羅門種姓至上,說梵天用口造婆羅門,用手造剎帝利,用雙腿造吠舍,用雙腳造首陀羅,並為他們規定了社會職業,永世不可改變。各族間不可通婚,下一等級的人不允許從事上一等級從事的職業。這種森嚴的等級制度被視為古印度文明的象徵,正如古巴比倫的空中花園是古巴比倫文明的象徵。婆羅門婆羅門作為第一等級,在社會上有首腦之尊;其他各等級包括國王在內的剎帝利,對婆羅們都應敬重禮讓。婆羅門由主管宗教祭祀的氏族貴族組成,日後成為婆羅門教的祭司,也可以經管其他行業,但只動口不動手,即作為業主和管理領導人員。他們不僅壟斷宗教文化大權,也參與執政,常作國王的顧問,以占卜、念咒等方術影響國王的行動,甚至隨軍出征。婆羅門擁有大量土地和奴隸,除這些剝削收入以外,婆羅門正式的補充收入是接受布施,來自國王貴族的布施實際上是統治階級對戰爭虜獲和國家稅收的分配,往往表現為大量的饋贈。婆羅門也是最富有的階層。剎帝利
剎帝利作為第2等級是由王族和軍事行政貴族集團組成,他們被視為社會之臂膀,即統治階級執掌國家機器的人員。在理論上,婆羅門優於剎帝利,但作為最高統
治者的國王屬剎帝利等級,這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兩個種姓之間的爭雄,因此有些文獻也出現過剎帝利優於婆羅門的說法,只是較少數而已。這種爭奪有時也在思想
文化上表現出來。剎帝利同婆羅門一樣,是擁有大量土地和奴隸的統治階級,甚至更富於婆羅門,因為戰爭掠奪物和國家收入是由他們直接佔有的。吠舍
第3等級吠舍是整個社會的支持者和供養者,意即養活整個社會的工農勞動群眾。吠舍原由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員組成,日後用以包括從事農牧工商各行各業的
平民大眾。由於小生產者分化也產生貧富的兩極,吠舍中有些少數發家致富之人,甚至從事高利貸活動。在婆羅門和剎帝利統治之下,吠舍已無政治權利可言,只有
交稅服役,供養統治者的義務。不過比起第四等級,
他們仍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按婆羅門教的理論,吠舍與剎帝利、婆羅門都屬高級種姓,死後投胎可再度為人,因而稱再生族。第四等級首陀羅則屬非再生族,因此
吠舍可參加婆羅門主持的宗教祭祀和聽講教義,首陀羅則絕對不能。實際上,再生與非再生的界限就是過去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異族人、雅利安公社成員與非公社成
員判然有別的反映。首陀羅
首陀羅為第4等級,指壓在社會最底層的勞苦大眾。他們最初是由被征服的非雅利安各族組成,後來也包括由於種種原因而被降到這個最卑賤等級的雅利安人。他
們失去了政治、法律和宗教上的一切權利,處於不受保護,冤苦無告的低賤地位。他們從事農牧漁獵,以及種種當時被人視為低賤的職業,其中有少數自食其力的工
匠,但多數淪為傭工和奴僕。作為最低賤的等級,首陀羅的地位和奴隸相差無幾,其中也有一些人就是奴隸。種姓制度一旦固定下來,各個等級所從事的職業就不能
任意改變。各個種姓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種姓制度的本質是保護上層種姓的特權地位。它通過宗教、法律,社會習俗等種種手段為婆羅門、剎帝利兩個統治階層的瓦爾那披上神聖、高貴的光環,讓吠舍、首陀羅供養伺奉他們。由於種姓制度在以後各時代有變本加厲之勢,它一直是印度人民沉重的鎖鏈。歷史和規則種姓制度已經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早在原始社會的末期就開始萌芽。後來在階級分化和奴隸制度形成過程中,原始的社會分工形成等級化和固定化,逐漸形成嚴格的種姓制度。
種姓是世襲的。幾千年來,種姓制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風俗習慣方面影響很深,種族歧視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廣大農村情況還比較嚴重。
獨立後,印度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來消除種姓歧視。首先是制定了有關法律規定。1948年國會通過了廢除種姓制度的議案。後來憲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應規定,保護低級種姓利益。政府還在教育、就業、福利等方面對低級種姓者提供大量幫助。
社會的進步,印度的種姓制度也在發生變化。如種姓制度中的內部通婚制受到沖擊,如高種姓的女子現在也同低種姓的男子通婚了。人們對職業的看法也有所改變,衡量職業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為基礎,而以金錢、權力為基礎。在城市裡,各種姓人們之間加強了來往與交流。
㈥ 古代印度種姓制度分幾個等級
印度的種姓制度將人分為四個不同等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即僧侶,為第一種姓,地位最高,從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剎帝利即武士、王公、貴族等,為第二種姓,從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為第三種姓,從事商業貿易;首陀羅即農民,為第四種姓,地位最低,從事農業和各種體力及手工業勞動等。後來隨著生產的發展,各種姓又派生出許多等級。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觸者」或「賤民」。他們的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絕大部分為農村貧雇農和城市清潔工、苦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