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國家安全顧問是個怎樣的職位,權力究竟有多大
現在,很多人認為阿吉特•多瓦爾是印度國內除總理納倫德拉•莫迪之外最有權力的人。
報道說,莫迪任命多瓦爾擔任國家安全顧問,這個職位權力遠超於國防與外交事務部的部長們。多瓦爾擔任國家安全顧問之後,開始負責與主要競爭對手巴基斯坦的談判。此外,他也會走訪武器製造商近探討武器的戰略能力、負責參與協調軍各方應對武裝分子打擊行動,還會每日都與國家最高外交官、外交秘書長蘇傑生(Jaishankar)保持密切聯絡。
自從擔任國家安全顧問以來,多瓦爾就採取了一種支持民族主義議程的做法,同時對「有敵意的鄰國」採取強硬態度。在中國出資資助一條450億美元繞過印度穿越巴基斯坦的貿易走廊,以及中印兩國都希望能與資源豐富的中亞國家搞好關系的背景下,多瓦爾外交政策也開始產生經濟影響。
印度前軍事情報總指揮官、已認識多瓦爾有20年的RK•索尼表示,該地區出現的任何戰略問題都伴隨有安全問題,這種情況在世界其它地區是不一定存在的。隨著印度國家地位的提升,阿吉特•多瓦爾的重要性也在提高。
多瓦爾個子不高,穿著整潔,帶著副眼鏡,幾乎很少在公眾場合露面。他辦公室的同事表示,他不接受任何采訪。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幾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此時的多瓦爾正在審視印度最微妙的外交問題。
上任後不久,印度總理莫迪就任命多瓦爾作為特使去訪問阿富汗,並帶他一同出訪不丹。此外,阿吉特•多瓦爾還是一位特殊代表,負責與中方就邊界爭議問題進行談判。報道稱,因為中國計劃將在克什米爾,也就是印巴兩國的爭端之地打造交通樞紐,此項任務變得頗為艱難。
⑵ 中國與印度邊界問題是怎麼回事
中印邊界問題,指中國與印度的邊界爭端問題。
中印有爭議的邊界全長約1700公里,分西、中、東三段(由於錫金段不存在爭議,故不含錫金段) 。西段長600公里,中段長450公里,東段長650公里。1962年10月,尼赫魯向印度軍隊下達了「將中國軍隊趕出去」的命令,中印邊界戰爭全面爆發。
幾十年來,雖然中印政府一直在尋找公平、合理解決邊界爭端的方式方法,但至今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會晤是為推動中印邊界問題解決而專門成立的高級別會談機制,自2003年成立以來已先後舉行過十七輪。
正是在這一會談機制的作用下,中印雙方於2005年達成了「解決中印邊界問題政治指導原則」,邁出了解決邊界問題的第一步。2018年11月,應中印邊界問題中方代表、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邀請,印方特別代表、印度國家安全顧問多瓦爾將於來華舉行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第二十一次會晤。
(2)印度安全顧問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印邊界問題的由來:
中印自古相鄰,習慣邊界是喜馬拉雅山南麓,基本沒有爭議。但自從英國佔領印度後,英印政府試圖將西藏從中國領土中分裂出去,為後來的中印爭端留下隱患。
1914年,由英國政府代表亨利·麥克馬洪與西藏地方代表在印度新德里以秘密換文的方式制定了「線」,即著名的「麥克馬洪線」。1947年印度擺脫英國殖民統治獨立後,尼赫魯便開始實施他的「大印度聯邦」狂想,並在西藏問題上做了不少手腳。
1947年3月,當時的印度臨時政府曾慫恿尼赫魯在會場上懸掛的巨幅亞洲地圖竟將西藏置於中國的版圖之外,後經國民政府代表鄭彥的強烈抗議,尼赫魯才給予更正。1947年5月,印度臨時政府還向西藏葛廈提出「繼承並保持英國在西藏的特權和利益」備忘錄。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實施社會主義陣營「一邊倒」的外交戰略,於是,在「團結一切亞非拉民族獨立國家」的口號中暫時擱置問題。但印度總理尼赫魯卻對中國的這一外交策略不買帳,沉醉於「大印度聯邦」的戰略構想。
1951年2月2日,印度軍隊乘中國在朝鮮激戰無暇西顧,派兵佔領了西藏地方政府管轄的達旺地區。此後,中國政府經過多方交涉表明態度,印方明目張膽的軍事活動才有所收斂。然而印度政府不僅不肯退出佔領的中國土地,反而加緊了蠶食的進程。
1954年10月,尼赫魯訪華回歸,一條非法的麥克馬洪線竟立即出現在印度官方地圖上,以此迫使中國接受這一事實。印度政府還支持西藏反動農奴主叛亂,公開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尼赫魯甚至指責中國「沒有遵守西藏同中國關於自治區的協議和對印度提出的保證。」
西藏叛亂的失敗,使尼赫魯劃西藏為印度戰略緩沖區的妄想成為泡影,但「大印度聯邦」構想仍然使他不能平靜。他公然向中國政府提出,把有爭議的12.5萬平方公里土地全部劃歸印度,中印關系隨即惡化。尼赫魯完全阻絕了中國政府防止邊界沖突的各項建議,繼續侵佔中國領土。
1962年10月,尼赫魯向印度軍隊下達了「將中國軍隊趕出去」的命令,中印邊界戰爭全面爆發。
⑶ NSC國家安全委員會
國家安全委員會(NSC)是一個政府機構,負責協調國家安全政策,通常由國家安全顧問領導,並與軍事、外交、情報、執法和其他政府機構的高級官員組成。在國家戰略層面,NSC的職能和責任是協調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問題。不同國家和地區對NSC有不同的稱呼和組織形式,例如中國稱中央軍事委員會,巴西稱國防委員會,克羅埃西亞稱國家安全委員會,東德稱東德國防委員會,斐濟稱國家安全委員會,喬治亞稱喬治亞國家安全委員會,德國稱Bundessicherheitsrat,印度稱國家安全委員會,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稱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以色列稱安全內閣,日本稱安全理事會,馬來西亞稱國家安全委員會,韓國稱國防委員會,巴基斯坦稱國家安全委員會,菲律賓稱國家安全委員會,羅馬尼亞稱最高國防委員會,俄羅斯聯邦稱俄羅斯聯邦安全委員會,沙烏地阿拉伯稱國家安全委員會,斯里蘭卡稱國家安全委員會,台灣稱國家安全委員會,土耳其稱國家安全委員會,烏克蘭稱國家安全和國防委員會,英國稱國家安全委員會,美國稱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在一些國家,可能有類似的命名機構,但它們可能不是正式成立或保存結果的法定機構,而是為臨時或短暫權力而設立。例如,在軍事獨裁統治或其他國家危機中,可能會出現類似命名的機構。此外,不同國家的NSC可能有不同的職責和功能,這取決於國家的特定安全和政策需求。
總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一個關鍵的政府機構,負責制定和協調國家安全政策,確保國家的安全和穩定。它們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有著不同的名稱和組織結構,但其核心職責和目標是相同的: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