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邊境通行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邊境地區常住居民申領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復印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旗邊境管理大隊或其委託的邊境派出所申請辦理。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暫住戶口的人員;(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Ⅱ 邊防通行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邊境通行證是指前往黑龍江、新疆、西藏、廣西、雲南、甘肅、內蒙古的邊境管理區需辦理的通行證件。年滿16歲且有正當理由者方可申領此證。申領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相應手續。
法律依據:《西藏自治區邊境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出入邊境管理區的人員應當持以下有效證件通行,並接受公安邊防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一)戶籍在本邊境管理區內的我國公民,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
(二)戶籍不在本邊境管理區內的我國公民,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其中已辦理所在邊境管理區《居住證》的,可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
(三)經由邊境管理區出入境的人員,須持出入境有效證件;
(四)海外華僑、境外藏胞、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國人(含無國籍人),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Ⅲ 邊境通行證在哪裡辦理
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處提出申請後辦理,具體法律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條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邊境特別管理區通行證分為一次和多次兩種。
一次性的邊境管理區通行證屬即辦即得,即當場申辦即可得到證件。只需憑申辦人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即可辦理。深圳、珠海的申辦受理地址分別為:
深圳市: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深沙路瀚海翠庭一樓的廣東邊防辦證中心。
珠海市:珠海市炮台山的邊防五支隊邊境科。

(3)中國邊境通行證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依照本辦法第二章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領《邊境通行證》:
(一)參加科技、文化、體育交流或者業務培訓、會議,從事考察、采訪、創作等活動的;
(二)從事勘探、承包工程、勞務、生產技術合作或者貿易洽談等活動的;
(三)應聘、調動、分配工作或者就醫、就學的;
(四)探親、訪友、經商、旅遊的;
(五)有其他正當事由必須前往的。
第十一條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
第十二條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
第十一條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
第十二條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
第十三條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保衛(人事)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二)企業單位設保衛部門的,由保衛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未設保衛部門的,由企業法人提出審核意見;
(三)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
(四)已在邊境管理區務工的人員還應當出具勞動部門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單位證明。
第十五條《邊境通行證》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邊遠地區和人員進出邊境管理區較多的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簽發。
第十六條《邊境通行證》的簽發應當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簡化手續,方便群眾。
第十七條簽發《邊境通行證》一律用黑色墨水填寫或者使用微機填寫,字跡工整,項目填寫全面,不得塗改,並加蓋發證機關的行政印章或者邊境通行證專用章。
第十八條《邊境通行證》實行一人一證,並與《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對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單獨簽發證件,可與持證人偕行,但不得超過二人。
第十九條《邊境通行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對常住或者經常入出邊境管理區的人員,其證件有效期最長可到一年。
第二十條《邊境通行證》有效期滿後,持證人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繳銷證件。證件存根、繳銷的舊證件及《邊境通行證申請表》的保存期為兩年,銷毀時應登記造冊。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Ⅳ 邊防通行證去哪裡辦理
辦理邊防通行證需要不同地點的簽證蓋章,流程及要去的部門如下:
1、先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張邊防證辦理的申請表。
2、自己填寫個人資料,最重要的是具體寫明將要到達哪個地區,讓單位保衛科寫意見,蓋印章。
3、拿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印章。
4、到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辦理邊防證。
5、辦證全程需要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張。
Ⅳ 異地邊防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開具證明,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辦理。
流程如下:
1、先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張邊防證辦理的申請表
2、填寫個人資料,最重要的是具體寫明將要到達的西藏的哪個地區,然後讓單位保衛科寫意見,蓋印章。
3、拿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印章。
4、到戶口所在地管轄區的公安分局邊防證辦理處(如XX區公安分局)辦理邊防證(免費)
5、全程需要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張,其餘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
第五條 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六條 凡居住在非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七條 凡經由邊境管理區出入國(邊)境的人員,憑其出入境有效證件通行。
外國人、無國籍人前往未對外國人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旅行證》。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對外開放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進出邊境管理區,須分別持《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通行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通行證》和本人有效證件;駐在邊境管理區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憑本人有效證件進出邊境管理區。
Ⅵ 2021年邊防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邊防證應在公安局辦理,區以上級公安機關都可以如果持證人長期在深圳工作,最好辦理特區暫住證,不要去所謂的辦事處辦理邊防證,公安部已經有文件禁止在任何地方設立邊境通行證辦證點。任何個人,單位,機關不得在深圳或其它地點設立邊境通行證辦證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前往邊境管理區,依照本辦法第二章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領《邊境通行證》:
(一)參加科技、文化、體育交流或者業務培訓、會議,從事考察、采訪、創作等活動的;
(二)從事勘探、承包工程、勞務、生產技術合作或者貿易洽談等活動的;
(三)應聘、調動、分配工作或者就醫、就學的;
(四)探親、訪友、經商、旅遊的;
(五)有其他正當事由必須前往的。
Ⅶ 辦理邊防證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需要當事人持身份證,以及再所在地居住證,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邊防證。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邊境通行證》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邊遠地區和人員進出邊境管理區較多的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簽發。
Ⅷ 怎樣辦理邊境通行證
法律分析: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條 國家保護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權益。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Ⅸ 哪裡可以辦邊境通行證
法律分析: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Ⅹ 邊境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申領邊境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凡常住邊境管理區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在本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區的邊境管理區,須持《邊境通行證》。
第十條申領《邊境通行證》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憑單位證明,可以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與工作單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轄區的人員;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人員;
(三)已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暫住一年以上的人員;
(四)因工作調動,尚未辦妥常住或者暫住戶口的人員;
(五)因緊急公務,確需前往邊境管理區的國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