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歷史上一共有幾次土地改革
中國土地制度
中國土地制度沿革
1、 原始社會
氏族公有,集體耕種,平均分配
2、奴隸社會(夏商—春秋末年)
井田制,千耦齊耘
(1)實質:國王所有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2)表現:① 「公田」:貴族佔有; ②「私田」:分授給農夫,只有使 用權,沒有所有權
(3)內容:①一切土地名義上屬於國家公有; ②國王把土地層層分封給各級貴族世代享用,但不得轉讓和買賣;諸侯要向國王交納一定的貢賦
(3)瓦解:齊 管仲,相地而衰征;魯 初稅畝,承認了私田的合法性;
秦 商鞅變法,承認私人佔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許土地自由買賣,推動地主經濟的發展
3、封建社會(戰國—1840)
私有制為主體的多種土地所有制
國有——「官田(公田)」
私有——
①自耕農土地私有制
②君主土地私有制
③地主土地所有制(豪強地主、士族地主)
土地來源:佔有公田轉私,獲賜,兼並買賣(主要)
租佃關系:戰國產生,漢代普遍
自宋代始,租佃經營成為僅次於自耕農形式的重要經營方式
明清時期,租佃制普及全國,成為農村經濟的主要形式
地租形態:勞役-實物(宋)-貨幣(明清) 農民僱工自主權積極性提高
人身依附關系:東漢豪強地主形成田莊,田莊的勞動者與田莊主形成強烈的人生依附關系。之後依附關系越來越減弱,特別是明清時契約納租方式確立後。解脫出來的農民,生產自主權提高,提高了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4、清末民初(1840—1924)
封建土地所有制佔主體(截止1952)
(1)太平天國:《天朝田畝制度》農民個體私有,平均主義
(2)辛亥革命:平均地權(理念)
5、國民革命時期(1924—1927)
目的:為發動農民反對軍閥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號)
影響:有利於開展農民運動、反對軍閥統治
1927年黨的八七會議,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創建,是由大革命失敗到土地革命戰爭興起的歷史性轉變。
6、十年對峙時期(1927—1937)
目的:為了滿足農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 ;
1931土地革命,農民土地所有制
路線: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響:鞏固了農村革命根據地;使廣大貧雇農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調動了他們革命的積極性
7、抗日戰爭時期(1937—1945)
(1)進行根據地建設—大生產運動(抗戰時期中共領導抗日根據地軍民開展的以自給為目標的大規模生產自救運動);軍墾屯田
①目的:鞏固農村革命根據地
②影響:陝甘寧邊區和敵後抗日根據地的大生產運動健康發展,成就顯著。農業和工商業的產值迅速增長,人民負擔大大減輕,軍民生活明顯改善。 大生產運動使根據地度過了嚴重的經濟困難時期,為爭取抗日戰爭的勝利奠定了物質基礎,
(2)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團結一切力量爭取抗戰勝利
②影響:中共在民族矛盾成為主要矛盾的情況下改變了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認了地主土地所有權、地主對農民的債權和租佃關系。但對地主的封建剝削又進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農民的物質生活。這一措施把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與解放農民問題很好地結合起來,即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又有利於團結地主抗日,鞏固了抗日統一戰線。
8、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9)
目的:調動廣大群眾革命積極性
政策:1946-5《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變減租減息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
1947年《中國土地法大綱》,耕者有其田
影響:加速了人民解放戰爭的進程
認識:變革土地制度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是廣大農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決土地問題,就不可能把廣大農民真正的發動起來,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務。在國共政權十年對峙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根據當時的國內矛盾,分別制訂了切實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為適應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需要而制訂的減租減息政策已不能滿足廣大農民的要求,為了徹底消滅封建剝削制度,中國共產黨制訂了《中國土地法大綱》。這是一個比較完善的土地革命綱領。
9、建國後(1949至今)
(1)1950土改 封建土地所有制→農民土地所有制,按勞分配
①目的:新解放區農民迫切要求獲得土地;為了徹底廢除封建土地私有制
②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③特點:採取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
④影響:1952年底全國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剝削土地制度徹底廢除;廣大農民翻身解放,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
(2)1953-1956 對農業社會主義改造;
農民土地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平均分配
1958後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規模集體所有制,平均分配
①方針和原則:積極發展穩步前進、自願互利
②方法:典型示範逐步推進
③過程:互助組(社萌芽:土地私有、共同勞動)
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統一經營)
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完全社:土地歸公、集體所有)
(3)1978 家庭聯產承包制(經濟體制改革、調整產業結構)
大規模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按勞分配
①主要形式:是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鄉鎮企業。
②方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改革後新體制實行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
③性質: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性質仍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
④實質: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使農村獲得生產和分配自主權。
⑤意義: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凋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推動了農業的發展;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改革逐漸向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發展。它為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條件
中國近代史上中共 的土地改革或者革命一共是五次
國民大革命事情 打土豪 分田地
國共十年對峙時期 1931年 土地政策
抗日戰爭 雙減雙交 政策
解放戰爭 時期 1947年召開全國土地革命會議
建國後1950_1952年 徹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
2. 中國歷史上有哪些土地改革
1.中國最早的土地制度出現在西
周,叫「井田制」,是我國古代社會
的土地國有制度。那時,道路和渠
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割成方塊,
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
田」。.「井田」在西周時盛行,為周王
所有,也叫「公田」,分配給領主,
領主再強迫庶民去集體耕種,領主
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要向周王交
一定的貢賦。井田制是商周時期占
主導地位的一種土地制度。
2.到了春秋時期,
井田制開始瓦
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秦國的商鞅
推行「廢井田、開阡陌」的法令。實
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買
賣。這項變革瓦解了奴隸制的生產
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秦
國也因此奠定了強國的基礎。
3.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確立後,出
現了土地兼並,產生了封建地主階
層。地主將土地租給無地農民,秋
後收取糧租。土地過分集中造成社
會生產萎縮,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加
重等問題。一些有遠見的統治者出
於統治需要,對土地佔有狀況進行
調整,如東漢末年的「屯田制」;
隋、唐實行的「均田制」以及清初
的「更名田制」等,都是確保國家控
制一定數量土地,同時使農民獲得
一定的土地,以恢復生產,鞏固統
治。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消滅土地兼
並,但有助於緩和社會矛盾。
3. 中國歷史上所有的土地改革有哪些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保存富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 土改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4. 新中國土地改革是在哪一年
新中國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達《關於在各級人民政府內設土改委員會和組織各級農協直接領導土改運動的指示》,開始在新解放區分批實行土改的准備工作。
黨中央明確規定了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總路線和總政策:依靠貧農、雇農,團結中農,中立富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
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內容,是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把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對於地主分子,同樣分給一定數量的土地,讓其在勞動中改造為新人。

(4)中國哪裡有過土地改革擴展閱讀
中我國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1)我國全部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採取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形式,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佔有屬於全民的土地,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該組織的全體農民佔有屬於該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並對該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權。
(4)城市市區的土地全部屬於國家所有。
5. 中國一共進行了幾次土地改革,分別是什麼時候
5次 1931年,中共制定了「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線。
抗日戰爭時期是第二次,中共在根據地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1947年是第三次,中共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
1950年是第四次,中央人民政府頒布《土地改革法》,實行土地改革,徹底廢除了我國的封建剝削土地制度。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是第五,我國農村普遍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6. 中國近現代史上總共幾次土地改革
中國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三次土地改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條件。
一、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
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二、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
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三、新中國成立後的斗爭時期(1950年)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6)中國哪裡有過土地改革擴展閱讀:
土地改革的意義:
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
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3、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確立了貧雇農在農村中的優勢地位,為引導億萬農民走上集體化道路創造了條件。
4、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新中國政權。
7. 中國共進行了幾次土地革命內容什麼在什麼時期
一共進行了6次土地革命。
第一次土地革命
1927年,規定要沒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沒收一切所謂公產的祠族廟宇等土地,分給佃農及無地的農民.對於小田主則減租.強調貧農是農民運動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對於小地主的土地必須全部沒收,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原則。
第二次土地革命
1931年春 為了保證革命根據地的建設和滿足農民對土地的需求 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調動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證了土地革命的勝利,廣大貧農雇農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證。
第三次土地革命
1942年 鞏固根據地和爭取抗戰勝利 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 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也有利於聯合地主階級抗日。
第四次土地革命
1947年 解放戰爭勝利發展的需要 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 。
第五次土地革命
1950年夏,中國人民政府頒布,廢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國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國延續了數千年的封建剝削土地制度徹底廢除了。
第六次土地改革
1978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以集體經濟組織為發包方,以家庭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為紐帶而組成的有機整體.通過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戶應向國家上交的定購糧和集體經濟組織提留的糧款等義務同承包土地的權利聯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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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意義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二)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四)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五)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參考資料:
土地改革-網路
8. 中國近代歷史上土地改革有哪些
第一次是1931年的土地革命、第二次是1942年的雙交雙減政策、第三次是1947年的土地改革。
在建國後還有四次土地改革,分別是
1950到1952年土改、1956年三大改造、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1978年的聯產承包責任制。
9. 近代中國歷史上土地改革有哪幾次
土地改革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徹底鏟除封建剝削制度的一場深刻的社會革命,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就提出了徹底的土地革命綱領,領導了解放區的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前,佔全國面積約三分之一的東北、華北等老解放區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
新中國建立初期,為徹底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 並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創造條件, 在華東、中南、西南及西北等新近解放的地區( 即「新區」, 所涉農業人口數和土地面積都佔全國總數的2 /3 以上。) 繼續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簡稱《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亦稱《五四指示》),把抗日戰爭時期削弱封建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消滅封建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獲得了廣大農民的擁護,他們踴躍參軍參戰,支援前線,鞏固解放區,積極配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粉碎國民黨的軍事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