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的分封制結束於何時
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春秋戰國時,適應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王朝。此後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質不完全相同。
(1)中國朝代多久才正式沒有分封諸侯擴展閱讀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後,以王號不足以顯其業,乃稱皇帝。並繼續執行孝公變法以來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強君主專制,削弱舊貴族勢力,提拔由軍功而上升起來的貴族。
秦帝國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仍維持西周的「王有」土地制,而變「王有」為「國有」。秦始皇於始皇帝三十一年(前216年)命令全國農民自報佔有田地的實際數額,以便徵收賦稅。
又實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軍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雖然秦國在商鞅變法時施行了「授田制」,農民的土地名義上是國家所有、私人耕種。
但此舉讓全國百姓實際佔有了原來「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後便演變成了農民和官員們都可以自由地買賣田地,所以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終便利了私有土地的發展。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以後,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制。初分全國為36郡,以後隨著土地的擴大增至46郡,定咸陽(陝西咸陽市秦都區)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稱「三公」。地方郡的長官為守,縣的長官為令。郡縣制初步打破了血緣關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則代替了貴族的世襲制。
⑵ 自何時起歷史上就沒有諸侯國了我印象中自漢朝以後,分封出去的藩王就
中國歷史上,分封制與中央集權制的爭論從未停歇。周代作為分封制的典範,封君對天子負有保衛中央的職責,同時在自己的封國內享有行政、經濟等全權,這一制度與中世紀的歐洲極為相似。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改行郡縣制,實現了從上到下的超級中央集權。而漢朝建立後,雖照顧功臣分封異性王,但同時也大封同姓王以平衡勢力。這種「封國制」實際上是郡縣制與分封制同時並行,諸侯國的行政權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丞相掌握,起監督作用。然而,各王的權力依然很大,受中央控制的程度取決於王與丞相之間的鬥智斗勇。這一制度最終導致了七國之亂。漢武帝時通過推恩令,逐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
晉代又走回頭路,晉武帝認為三國亂世是由於各州刺史割據造成的,因此大封27個藩王,恢復古代分封制。然而,這一做法很快導致藩王坐大,重蹈七國之亂的覆轍,甚至更厲害,引發了八王之亂。這場戰亂直到藩王取代皇室直系登基才告結束。
唐宋時期,中央集權制度得到較好的實施,地方割據勢力時有興起但未能造成大的威脅。元朝則有些特殊,早期成吉思汗時代實行類似周代的分封制,但元朝正式建立後,在內部漢化過程中實行了行省制,諸王再未封國。
明朝又有所反復,朱元璋雖繼續元代行省制,但同時又大封諸子為藩王保衛明廷。藩王雖無直接行政權,但手握重兵且常干預地方政務。燕王朱棣正是憑借這一優勢造反成功當了皇帝。然而,此後藩王逐漸失去權力成為虛銜。只是明代藩王在經濟上實惠極大,導致明末無地可封。
清朝吸取了前朝教訓,雖然也封王但只是虛封光領工資而沒有權力成為史上最「窮」的王。
縱觀中國歷史從分封制向中央集權制過度的趨勢是明顯的但這一過程是逐漸且多次反復的。嚴格來說晉代應算最後存在諸侯國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