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遷安置房使用年限
70年和商品房一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
國有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為7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安置房:政府以土地劃撥的名義修建的民生工程,拆遷安置房5年後可以辦理證件,需補繳土地出讓金,劃撥地變出山地後為70年產權,也和商品房一樣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1)中國安置房還要多久結束擴展閱讀:
70年一般是這樣的,個別的,門面房之類的是 50年的。不過有個開發商開發土地時,他不一定是買了塊70年的土地,搞不好為了節約成本買了塊只有50年的土地,或者更短時間,買房子時,一定問清楚。
這個主要是看拆遷之前的土地性質和現在的土地性質有沒有區別,如果是集體土地性質,那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50年,如果是國有土地性質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但是,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屬於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