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尼泊爾簽證注意事項
尼泊爾簽證注意事項如下:
簽證有效期與停留時間:
- 初次入境的遊客可獲得半年有效的旅遊簽證,最多停留3個月。
- 再次申請簽證的遊客,有效期縮短至3個月,最多停留1個月。
簽證費用與延期:
- 再次簽證需支付30美元費用。
- 允許最多延期3次,但全年在尼泊爾停留的總天數不得超過150天。
工作限制:
申請材料:
- 需准備護照原件,且護照有效期需超過半年。
- 一張2寸的近期照片。
- 一份簡潔的簽證申請表格。
簽證處理時間:
- 北京大使館通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處理,且中國公民免簽證費。
- 上海榮譽領事館需5天處理時間。
- 拉薩在2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理完畢。
重點內容:在申請尼泊爾簽證時,請務必確認護照有效期、准備齊全的申請材料,並注意簽證的有效期與停留時間限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同時,持旅遊簽證的人員需遵守尼泊爾的相關規定,不得從事工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