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國人入境新規定
法律分析:外籍人員抵達中國第一入境點後,將在機場進行核酸檢測,並按入境點防疫部門要求,在指定地點隔離14-28天 (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至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間及結束時,外籍人員還需按照當地疫情防控中心的要求進行數次核酸檢測。如果所有的測試結果都是陰性,外籍人員方可結束隔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現對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調整如下: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於2020年3月28日0時後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定。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繼續實施。中方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
『貳』 美籍華人回國最新規定
1. 美籍華人回國時,需在回國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並提交陰性證明。檢測報告必須由當地衛生部門或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且須包含英文及中文版本。
2. 回國後,所有入境中國的人員必須接受14天的集中隔離觀察。美籍華人回國後,也將遵循此規定,在指定酒店或隔離點進行隔離。
3. 回國前,美籍華人需填寫並提交健康聲明和個人信息,完成登記及預約隔離點。入境時,他們還須接受體溫檢測和其他健康檢查。
4. 關於恢復中國國籍的規定:曾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如有正當理由,可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國籍者,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恢復國籍的申請應提交至國內當地市、縣公安局或國外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及領事機關。相關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或由公安部授權的各駐外使領館審批。
請注意,上述政策和規定可能會因新冠疫情的發展和變化而調整。計劃回國的美籍華人應密切關注最新政策,並按照規定做好相關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