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作社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合作社以生產環節為標准分為: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1)印尼全國鄉村合作社是什麼性質擴展閱讀:
合作社的作用:
1、合作社能夠使一盤散沙的個體小農按照符合國際通行原則的《合作經濟組織法》組織起來,以合作經濟法人而不再是單個的自然人形式出現在市場經濟舞台上。
2、合作社在農副產品的各個儲存、加工、運輸、銷售以及農用生產資料的定貨、運輸、購買和質量檢查等諸多環節,為農民最大限度地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減少浪費,確保農副產品保值增殖以及農用產品售後服務和產品質量,達到合作社經營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從而從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收入。
3、合作社將在上述領域進行不間斷地投資,以迅速增加社員農民的資產。
❷ 各種農民合作社的性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村改革不斷深化中出現的新生事
物,是我國改革開放
30
年的新成果。農村改革以來,農村
實行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確立了農戶的市場經營主體。但一家一戶經營規模小、應對
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弱,
在生產和經營中遇到很多困
難。因此,一些農村能人、專業大戶按照「民辦、民管、民
受益」原則自發組建了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協會,為農民群
眾解決信息、技術、資金、供銷等方面的問題,較好地解決
了千家萬戶小生產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銜接問題,
被群眾稱
為「貼心會」
、
「致富會」
。但同時,協會沒有法律地位,只
服務、不經營,有支出、無收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全國人
大常委會於
2006
年
10
月通過了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
2007
年
7
月
1
日實施。
這標志著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將進入依法
發展的新階段,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和業務
1
.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概念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
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
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
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
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這是法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概
念的基本敘述,是法律用語,理論性強,其理解包括四層意
思:
(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基礎,是農村家庭承包經
營,
也就是說現在農村實行的家庭承包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
制。
(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構成,是同類農產品的生
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實
際指的是與同類產品生產經營相關的個人和單位,
都可以參
加或成為合作社的社員。
(
3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是自願聯合、民主
管理。實際就是我們常說的「民辦、民官、民受益」,社員
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自願加入,自由退出。
(
4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是互助性經濟組織。既
有著一般企業的市場地位,
在市場經營中同樣要獲取最大效
益。但又不同於一般企業,是以成員的互助合作為基礎,對
成員不以營利為目的,
合作社把市場上賺的錢要通過分配返
還給成員。
實際上,簡單地理解,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農民自己辦
的,自己管理的,為自己服務的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實施,賦予了專業合作社明確
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資格,可以像其他公司、企業一樣,名正
言順地到工商部門登記成立,並領取營業執照,可以放心大
膽地辦貸款,
簽合同,
做買賣,
依法開展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成為現代農業企業制度的一種重要形式。
1
.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性質
可以從「五是五不是」來理解:
(
1
)是民辦組織,不是官辦組織。專業合作社以農民
為主體,由農民自己興辦,加入自願、退出自由,獨立承擔
經濟責任,表決和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盈餘主要按交易量
和出資入股比例進行返還。
(
2
)是經濟組織,不是政治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是
一個經濟性組織,
目的是為農民增收,
改善農民的經濟地位,
只有經濟要求,沒有政治目的;只從事經濟活動,不從事政
治活動。
(
3
)是對內不以營利為目的非營利組織,不是贏利性
組織。專業合作社的宗旨是為成員增收,通過多樣化和多形
式開展農民所需的各種服務活動,
解決農民生產經營中一家
一戶做不了、
做不好或做起來不合算的事。
遵循
「生產在家,
服務在社」
。
(
4
)是跨社區參與,不是社區性組織。專業合作社不
只限於一村、
一鄉或一縣,
可以跨社區、
跨行業、
跨所有制、
跨區域發展成員,開展服務。
(
5
)是窮人組織,不是富人組織。其成員主體不是經
濟實力強的個人和公司,而是經濟力量弱小、地位低下、處
於分散生產的農戶。
1
.
3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服務形式
用咱們農民群眾的話說,就是「兩在、兩先、兩自」
。
所謂「兩在」
,就是「生產在家,服務在社」
。農民生產
上的問題,由家庭經營來解決,沒有也不可能會動搖家庭承
包經營這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產
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問題靠合作社來解決。辦這樣的合作
社,農民群眾心裡踏實、放心。
所謂「兩先」
,就是「先有專業生產,後有專業合作;先有
群眾意願,後有合作社建設」
。農業合作社是農業生產專業
化、
規模化、市場化的必然結果,只有當農業生產聚集到一
定規模,
專業化達到一定水平,
農民的認識提高到一定程度,
產生合作的願望和需求,
才會具備組織起來的必要前提和現
實可能。
所謂「兩自」
,就是「自主管理,自由進退」
。只有社員
才是合作社的「老闆」和主人,凡是涉及社員切身利益的大
事,都必須由社員大會討論決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強
加干預。合作社對所有社會成員開放,只要農民願意加入,
遵守合作社章程,就可以隨時提出入社申請,一旦不再願意
在社了,辦理相關手續後就可以申請退出。
1
.
4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協會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區別
1
.
5
.
1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專業協會的區別。二者都
是在農村改革不斷深化中出現的,
是農民適應市場競爭自願
組成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但又有著很大的區別:專業
合作社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組建,可出資入股,在工
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形式,可以
從事經營活動,收益可按股和交易額返還,和成員關系較為
緊密;專業協會則按照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組
建,只能收取會費,在民政部門登記,領取社團登記證,屬
社會團體,不能從事經營活動,收益不能分配,和成員關系
比較鬆散。
1
.
5
.
2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集體經濟組織的區別。二
者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由農民組成的,但本質上有區別。
專業合作社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成立,以農民為主要
成員,入退自由,要經過申請批准和登記,從事某種專業的
產供銷全程服務;
集體經濟組織是由人民公社解體後演變而
來,以村組為單位,沒有法律地位,也不登記,成員只能在
社區范圍內,與生俱來,戶口轉出即為退出,主要從事集體
土地使用權的發包等工作,
為成員開展生產經營服務的比較
少,若要從事經營活動,還須由集體出資興辦農工貿公司或
者專業合作社。
1
.
5
.
3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
1950
年代農村合作化運動的區
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村實行家庭承包制發展的必
然趨勢,是建設現代農業必不可少的生產經營形式。與上世
紀
50
年代中後期的合作化運動和人民公社有著根本的不同,
加入自願,退出自由,產權明晰,不是強行「拉牛入社」
,
不是強迫加入,不剝奪農民現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生產自
主權和家庭財產所有權。
❸ 合作社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摘要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屬於公司企業,也不屬於個體工商戶,他屬於農民自願參加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屬於非法人組織的一種。
❹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屬於什麼性質的
❺ 經濟合作社屬於什麼性質
摘要 您好!屬於自治組織!
❻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屬於什麼性質的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
自願、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徵。合作社作為一種獨特的經濟組織形式,其內部制度與公司型企業相比有著本質區別。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務。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不以盈利為目的。
合作社的盈餘,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積累外,大部分要根據社員與合作社發生的交易額的多少進行分配。實行按股分紅與按交易額分紅相結合,以按交易額分紅為主,是合作社分配製度的基本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第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開展以下一種或者多種業務:
(一)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使用;
(二)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運輸、貯藏及其他相關服務;
(三)農村民間工藝及製品、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資源的開發經營等;
(四)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
第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❼ 合作社屬於什麼性質的企業
自治組織, 合作社的單位性質。
拓展資料:
一,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二,以生產環節為標准分
(1)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三, 以其自身的功能標准可分
(1)生產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生產合作社相同。
(2)服務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服務合作社相同。在服務類合作社中,常見的有:
a.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是指由消費者共同出資組成,主要通過經營生活消費品為社員自身服務的合作組織。
b.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是指購進各種生產資料出售給社員,同時銷售社員的產品,以滿足其生產上各種需要的合作社,是當前世界上較為流行的一種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經營方式有兩種,一是專營供給業務,二是兼營農產品運銷或者日用工業品銷售等業務。
c.運銷合作社。運銷合作社是指從事社員生產的商品聯合推銷業務的合作社,有時候兼營產品的分級、包裝、加工等業務。運銷合作社的業務主要集中在農產品運銷方面,源於大機器工業生產條件下,工業品主要通過各種大型的商業機構銷售,而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基於其自然特點,供應不能十分均衡,價格變化較大。通過組織合作社專門銷售,可以盡量避免經濟上的風險。
四,世界各國的運銷合作社主要採用三種不同的運銷制度:
1 ,是收購運銷制,即合作社收購農產品後再行銷售,銷售盈利與社員無關;
2,是委託運銷制,即合作社代理銷售,銷售款在扣除一定費用後全部交給社員,盈虧由社員承擔;
3,是合作運銷制,即合作社將社員所交的同級產品混合銷售,社員取得平均收入。
❽ 合作社是什麼性質的經濟
從解放以後到現在,有的地方還保留著合作社,合作社始終保持著計劃經濟,具有有腐同享,有難同當的優點。是資源共享的一種社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