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英國要保留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用共和政體。
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的特點
1、以責任內閣制為核心。國王是「統而不治」的虛君,是禮儀性的國家元首,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腦,即政府首腦;內閣對議會負責,內閣與首相由議會選舉中取得多數席位的政黨組建內閣及多數黨領袖擔任首相;以代議制為基礎,議會掌握國家主權;實行分權原則。
2、全體成員對政府事務集體負責,並與首相在政治上共進退。如果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內閣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議會,重新進行選舉。
3、1832年議會改革法案使更多的新興工業資產階級進入議會。確保了資產階級民主政體的穩定和資本主義經濟和迅速發展。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影響
1、為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各派可以通過議會斗爭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把政治斗爭規定在一個相對有序的狀態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沖突,對社會穩定起著重要作用。
3、大大削弱了國王的權力,使英國走上資本主義民主化的道路。
4、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為世界很多國家樹立了一種模式。
君主立憲制下英國國王、議會、內閣的地位和關系
(1)國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但仍是世襲的國家元首、立法機關的一部分、聯合王國武裝部隊總司令、英國國教的世俗領袖和英聯邦的元首。
(2)議會中的上院,保留尊嚴和榮譽,權力相當有限;下院享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政府監督等一切大權,是政治權力中心。
(3)內閣通過控制下院的本黨議員控制下院、宣布提前大選等。內閣首腦是首相,擁有行政和立法大權,事實上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決策者和領導者,擁有各部大臣和主教的提名權、高級文官的任免權,內閣會議的主持權、各項重大政策的決策權等。
(4)內在關系:責任內閣制下,首相由國王任命在下院大選中獲勝的多數黨領袖擔任,閣員和政府成員由首相提名,國王批准組成;內閣名義上對國王負責,實際上對議會或首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