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國籍類型
英國國籍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英國公民(British Citizen)
概述:這是英國大多數人的國籍類型。
獲取方式:通常通過出生、領養、血統、登記或歸化等方式獲得。
權利:擁有英國居留權及其他相關權利。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s,BOTC)
概述:在2002年2月之前被稱為英國屬地公民(BDTC)。
獲取方式:通過與直布羅陀、聖赫勒拿等英國海外領土的聯系獲得。
注意:香港英國屬土公民自動失去該公民身份,但1997年7月1日後仍可能持有另一種形式的英國國籍。
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BOCs)
概述:這是一個較小的群體,與前英國殖民地有關。
獲取方式:在獲得獨立時沒有獲得新國家的公民身份的前殖民地居民可能擁有此國籍。
實例:部分香港公民目前所持有的就是英國海外公民身份。
英國國民(海外)(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BNO)
概述:這是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獨立分組。
獲取方式: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失去其英國屬土公民身份,但轉為英國國民(海外)。
權利:有權申請持有英國護照。
英國科目(British Subjects,BSs)
概述:這是一群特定的人群。
獲取方式:
由於在1949年1月1日之前在愛爾蘭(現為愛爾蘭共和國)出生。
在1949年1月1日之前通過與在該日成為英聯邦國家的地方的聯系而成為理事會成員,雖然他們可能是該國的公民,但在1983年1月1日之前沒有獲得該國或任何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
注意:在1983年之前被稱為沒有公民身份的英國人,如果他們獲得另一個國籍,將失去這種地位。
受英國保護的人(British Protected Persons,BPP)
概述:這是一小群人。
獲取方式:通過與英國保護國、受保護國、強制或信託領土的聯系(通常是分娩)來保持這種地位。
注意: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該地方是一個獲得獨立的國家的一部分,或者如果他們獲得了另一個國籍,那麼BPP的地位就會喪失。
圖片展示:
此外,英國國籍的獲取還可以通過歸化入籍和注冊等方式進行,具體條件包括基於居住、婚姻、英聯邦公民身份、父母血統等多種因素。同時,英國公民也有權申請放棄國籍,但通常需要在已經或即將獲得其他國家公民身份的情況下才會被批准。
⑵ 有個小孩的爸爸是日本人,媽媽是英國人,那這孩子是日裔英國人嗎
日裔英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