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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怎麼立國王

發布時間:2025-08-05 15:28:22

① 英國女王是如何獲得王位的

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而當時伊麗莎白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愛德華八世,老二喬治六世(伊麗莎白女王的父親),老三格洛斯特公爵。

可是愛德華八世不是一個能當好國王的人,在1936年登基,在這個時期由於德國納粹的原因,使得戰雲籠罩著整個歐洲上空。本來就不是個當君主的料,而且他還是個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主,在跟辛普森夫人相識後,兩人一見鍾情。

但是辛普森夫人是個已經結了兩次婚的人了,這是違反皇室規定的,所以愛德華八世就辭去了國王的職務。於是在1936年12月10號愛德華八世宣布退位,在位僅325天。

在弟弟喬治六世登基後,由於喬治六世的身體非常不好,於是在1952年2月份的時候與世長辭。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於是國王的重任就落到伊麗莎白二世身上

英國的王位繼承製度

英國的王位繼承不像中國古代歷史上的「遺囑繼承」的方式,而是由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所以,英國女王無權指定繼承人來繼承她的王位。

像現在外界所傳言的,女王希望威廉王子跳過他的父親來繼承英國王位,不過是民眾的一種願望而已,只要有查爾斯王儲在,威廉永遠不可能越過父親繼位。

英國較早時期的王位繼承法是在「光榮革命」後制定的一部法律。當時的法律是為了鞏固「光榮革命」的成果,保證英國的王位永遠在新教徒手中——即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

這部法律嚴格地規定了王位繼承的順序以及嫡長子繼承製,如無意外,任何人都不能越過排在他之前的人,僅由君主指定就能繼位(後來修改法律改成嫡長子女繼承製,實現男女平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英國女王

② 英國國王怎麼上位的

英國王位繼承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第一繼承人:查爾斯王子(女王長子)
第二繼承人:威廉王子(查爾斯長子)
第三繼承人: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威廉長子)
第四繼承人:夏洛特·伊麗莎白·黛安娜(威廉長女)
第五繼承人:哈里王子(查爾斯次子)

第六繼承人:安德魯王子(女王次子)
第七繼承人:比阿特麗斯公主(安德魯長女)
第八繼承人:尤金妮公主(安德魯次女)
第九繼承人:愛德華王子(女王幼子)
第十繼承人:詹姆士子爵 (愛德華長子)

望採納

③ 英國國王如何加冕

威斯敏斯特教堂是歷代國王加冕登基、舉行婚禮慶典的地方,也是英國的王室陵墓所在地。最後一個在這里舉行葬禮的王室成員是已故的王妃黛安娜。除了王室陵墓外,這里也安葬著許多偉大的人物,包括牛頓、達爾文、丘吉爾等。
1911年6月23日,英國國王喬治五世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
加冕儀式象徵著君主制傳統的繼續。室外空中的陰雲和室內昏暗的色彩與前來參加加冕儀式的人們鮮艷華麗的禮服、制服、珠寶飾物形成鮮明對比。上午8時,威斯敏斯特教堂已擠滿了准備在這里逗留一天的人們。大街上擠滿了成千上萬的人,他們需要等上幾個小時,為的只是皇家的隊伍經過時能看上一眼。國王對這次慶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氣與我們所期望的一模一樣,火紅的太陽、沒有什麼風、天上萬里無雲。.....我戴上了將由印度政府支付的價值六萬英鎊,專為這次活動製作的新王冠。.....」這一慶典持續了三個小時。「相當累」,國王在這一天結束時寫道,「戴完這頂新王冠後。.....我的頭可能受了傷,這東西太重了」。這次加冕儀式,之所以看起來非常隆重,或許是因為這一年令人不安的政治背景:社會主義、罷工和最近對貴族的抨擊。

④ 英國國王條件

一不能是天主教徒;二不是私生子;三是長子。

⑤ 英國王室是怎麼選擇下一任國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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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滿足這些要求:英國君主同時也是英格蘭教會領袖,如果不是教會成員,那也必須皈依。但你要是天主教徒,對不起,王冠沒你的份。至於為什麼,那是另一個話題了,你現在只需要直到,這裡面涉及到很多槍桿子外交就夠了。有的時候,當國王是好事,但是當國王的私生子永遠都不會是好事。因為從受精卵那一刻起,他們就註定了不是王室的人。如果你和王室沾著關系,但卻是天主教徒或者私生子,或者兩個都是,王冠會用一個悅耳的專屬名詞來形容,你這樣的無權繼承王位者「自然死亡」。人們通常認為國王和女王是一對,但在王冠繼承上並不如此,君主的配偶被稱為王夫或王後。雖然名字里也有「王」字,但在王冠眼裡,他們並不是繼承人,只是為真正的繼承人奉獻了23條染色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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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查爾斯成為英國國王的原因

這個其實很好理解,因為英國是君主制,其王位是家族世襲的,而且現在的制度是長子、長女繼承製,一旦伊麗莎白二世去世,根據王位繼承製度,將由伊麗莎白二世的長子,也就是查爾斯繼承王位。

英國王室樹

根據制度,因為查爾斯王子是伊麗莎白女王和菲利普王子第一個孩子,如今母親去世,70多歲高齡的查爾斯順理繼承皇冠。同時還是安妮公主(皇家公主)、安德魯王子和愛德華王子的哥哥。也是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的父親。

如果按照這樣的順序,威廉王子在查爾斯王子之下,排在第二位,如果以後查爾斯去世,那肯定是威廉王子繼位了,據悉,威廉王子非常熱愛慈善,和很多機構都有密切合作。

排在第三位的就是喬治王子,雖然是兒童,但已經擔任很多皇室職務,比如2014年對紐西蘭和澳大利亞的訪問,還有2016年對加拿大的訪問。從小就這么忙,前途無量啊。


其實英國王室這種制度在歷史上真的算一個奇跡了,如果你對初中歷史中介紹英國的章節有印象,肯定知道英國這種制度,其王室是世界最古老的王室之一。的確,在當今的君主制國家中,英國王室真的算古稀老人了,其實就是在於君主制,因為現在保留這個制度的國家真不多,比如亞洲的泰國、汶萊、柬埔寨等,還有歐洲的挪威、瑞典、西班牙等。

如今世界的潮流是民主,而且在一個以民主為目標的國家還能保留君主制,在英國真的是一個奇跡。

⑦ 英國國王是怎樣產生的

閱讀歐洲歷史,就如同品位一屆精彩絕倫的歐洲足球錦標賽,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和層出不窮的英雄帶給人無數激情和驚喜,在這其間,有一群女人曾經站在歷史舞台的中心,給歷史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她們是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們。 這使人感到興趣:她們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繼承王位及如何繼承王位的問題上,歐洲各國由於傳統、觀念的不同,有著不同的規定。這絕對不是小事,由於不同國家對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紛爭甚至導致了國家間的大型戰爭。在歷史上,因為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導致的戰爭,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西班牙的卡洛斯戰爭等。

(一)女王概況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在位國王之中,有三個是女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荷蘭女王貝亞特里克絲、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她們都不是本國歷史上第一個女王。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只是男人的專利,只有東羅馬帝國出了幾個影響不大的女皇帝。但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我統計一下,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現在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不知有無錯漏,請各位大蝦不吝指教。 三十來個,在歐洲龐大的帝王群體中只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她們不但將歐洲歷史譜寫得更加豐富多彩,而且也實實在在在史書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後世的業績。總的說來,歐洲女王的表現還算不錯。其中丹麥的瑪格麗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國的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1740—1780在位)分別被本國的史學界認為是本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處於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無道禍國殃民之輩,唯一一個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國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親,她本人要負的責任其實也不多矣。 她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利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國的兩個葉卡捷琳娜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 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國王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說來話長,本文主要討論女性繼承王位問題,這些就此略過。

(二)

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利安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時候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產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產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歷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將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復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歷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爭甚至戰爭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於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爭,這場戰爭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爭」,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歷史上有名的「國本詔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詔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歷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將「國本詔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詔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並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爭歷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爭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別,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爭,史稱「卡洛斯戰爭」,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於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爭奪王位的戰爭,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爭。 以上三個例子,分別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內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內部由於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爭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爭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只是一個導火線。

(三)

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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