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大學教育發展及現狀是怎樣的
英國教育制度現狀,介紹英國學制,教育發展、變化和目前狀況
英國的學校教育是從基督教傳入英國(約公元6世紀)開始的。英國經歷了資產階級革命、封建王朝復辟以及工業革命等發展演變過程,老學校制度的保留、新學校制度的誕生,造成教育面貌具有保守與創新的折中性質。
第二次世界大戰給英國造成嚴重的破壞和損失。為恢復教育,繼1943年英國政府發表《教育改革》白皮書之後,1944年教育大臣巴特勒在議會提出了教育法案,被通過。《1944年教育法》又稱《巴特勒教育法》,這個法案為英國戰後的教育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礎。嗣後。相繼產生了近20個教育法,是對《1944年教育法》的修正或補充。
英國教育在行政上長期存在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的爭執,現行行政體制是折中的產物。
1、北愛爾蘭的教育從本世紀20年代起一直由北愛爾蘭教育部全權掌管。
2、蘇格蘭則是初等、中等和中學後教育由蘇格蘭教育署掌管,大學由中央領導和管理。中央設「教育和科學部」,負責領導和管理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繼續教育,還領導和管理不列顛的大學和民用科學事宜。
3、1970年後,威爾士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領導脫離中央,歸威爾士國務大臣領導。
與教育和科學部差不多是平行的英國教育行政機構有:陛下督學處,任務是了解教育情況並予以評價和指導;學校課程和考試委員會,任務是對各級教育的課程以及證書考試進行研究;大學撥款委員會,了解大學情況,對撥款提出建議,幫助制定大學發展規劃。地方教育行政是設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局,也有督學。地方教育行政機構不規定課程和教材 校長有權決定。
現代英國的學制由原來的雙軌制演變成多軌制。
英國歷來的教育法規都沒有規定教育目的。事實上,學校教育不可能沒有目的,只是目前的表現形式不同,有的是外顯的,有的是內隱的,英國屬於後一種。從英國教育的實際做法和效果中,從英國社會的教育輿論(電台廣播、報刊教育論著)中,還能看出英國的教育目的。英國自然資源有限,殖民地越來越縮小,知識和技術是國家生存的重要條件。英國隊社會等級抱貴族時代的尺幅,學問家、教授和教師等即使收入不高,但社會地位卻高於富裕的工廠主和店主。因此,英國教育強調學業造詣、性格陶冶。由於英國式一個資產階級個人主義盛行的地方,所以又強調個人的創造性、靈活性。可以說,英國的教育目的把傳統的紳士風范與現代資本主義的公民形象結合了起來。
2. 英國教育發展歷史
17—18世紀初等教育是教會慈善學校,中等教育有文法學校,公學,實科中學,學園:文實中學,高等教育有古典大學,比如牛津,劍橋,教育管理實行自由放任政策。19世紀初等教育頒布《工廠法》,實行導生制,1870年頒布《初等教育法》,中等教育發展緩慢,沿襲舊制,高等教育有新大學運動,大學推廣運動,教育管理通過國家撥款,國家間接管理教育的開端。二戰前,初等教育頒布了《費舍教育法》、教育是義務,免費的,中等教育頒布了《哈多報告》、《斯賓斯報告》、《巴爾福教育法》,高等教育無,教育管理《巴爾福教育法》建立中央和地方友好合作關系。二戰後—上世紀80年代,初中等教育頒布了《1944年教育法》第一個戰後法案,也稱《巴特勒教育法》,高等教育包括60年代的「羅賓斯原則」、70年代的《詹姆斯報告》、80年代的《雷弗休姆報告》。上世紀90年代,初等教育共同化水準,多樣化結構,中等教育無,高等教育頒布1992年《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法》、1997《學習社會中的高等教育》。二戰後至今教育管理都是繼續中央和地方保持友好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