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最大的城市
敦(London)
經緯度
市中心位於北緯51度30分28秒,西經00度07分41秒。
國家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成員國
英格蘭(England)
地區
大倫敦(GreaterLondon)
行政區
大倫敦包括倫敦市和32個倫敦自治市。
建立
公元50年(羅馬帝國)。當時倫敦被稱為倫底紐姆(Londinium)。1801年倫敦成為世界最大都市。
政府
總部:倫敦市政廳(CityHall)
區域政府:大倫敦政府(GreaterLondonAuthority)
區域議會:倫敦議會(LondonAssembly)
市政府:倫敦市政府
市長
鮑里斯·約翰遜(BorisJohnson)
選區
英國國會:74選區
倫敦議會:14選區
歐洲議會:倫敦選區
面積
1,577.3平方公里(大倫敦)
海拔
全市平均海拔24米(79英尺)。
人口
大倫敦人口751.24萬(2006年)。人口密度4,761人/平方公里。都會區人口827.83萬。通勤范圍人口約1,200至1,400萬。
種族
白人佔全市人口的69.6%,其中英國白人佔58.2%;混血人種佔3.4%;南亞裔佔12.9%;黑人佔10.8%;東亞裔及其它種族佔3.3%,其中華裔佔1.4%。
時間
格林尼治標准時間(GMT)。UTC0;
夏時制為英國夏令時(BST)。UTC+1。
郵政編碼
倫敦各行政區有各自的郵政編碼。
倫敦(London)位於英格蘭東南部的平原上,跨泰晤士河,距離泰晤士河入海口88公里。倫敦是英國的首都,英格蘭的首府,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第一大城及第一大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這個方圓1500多平方公里的城市是全歐洲最為繁榮的商業城市之一。
倫敦是一座既古老又現代的大都市,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的積淀使其列入世界上最古老和傳統的城市之列。倫敦從古代羅馬帝國以來一直保持著自己的悠久傳統,這里的每一個角落都有歷史遺跡在訴說過去,這里的大街小巷都流露出歷盡多年風霜的痕跡。
倫敦是一個多元化的大都市,這里的居民使用著約300種不同的語言,而全球各地的文化也在這里留下了印記。不少來自中東、南亞和東南亞等地的人也在這個大都市定居、工作,讓這個城市平添了不少異地色彩。
倫敦即將舉辦2012年倫敦奧運會。
⑵ 英國的下議院人員數量
659
整個英國被分為659個選區,每個選區的選民人數約為五萬名,每一個選區都要選出一名代表成為下議院中的議員(MP)。所以,下議院共由659名成員組成
⑶ 英國的首相選舉流程
英國首相是不直接選舉的,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英國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黨魁則成為首相。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也可能是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
按照慣例,議會大選後,即由英王召見多數黨領袖,任命其為首相並授權組閣。首相從本黨議員中提出閣員名單 ,請英王任命。大臣分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參加內閣的閣員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閣員人數由首相確定,組成人數經常變動。
參加內閣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國防 、財政、內政等重要部門的大臣,不擔負某一具體部門首長的大法官、樞密院院長、掌璽大臣,主管地區事務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威爾士事務大臣、北愛爾蘭事務大臣。內閣會議之前,首相有時就重要政策方針先召集少數親近大臣開會討論,稱小內閣或內內閣。
⑷ 英國的政治議員都有誰
這要先說說英國大選的過程。英國按照人口稠密度和行政區域劃分成650個選區,每個選區有若干個政黨,每個政黨又有若干個候選人參加大選。大選前一個月,英國公民按自願原則就近登記成為選民。一連三日的投票日,選民回各自選區投票,海外人員可郵寄選票。當選區中某一個候選人選票超過該選區登記選民總人數半數以上選票,或在該選區中處於絕對領先票數(即其他候選人計算未投票總選票後仍少於該候選人)時,選區就會宣布該候選人勝出成為英國議會下議院參議議員,同時亦代表該候選人所代表的政黨在該選區勝出。 除了下議院外,還有上議院,上議院由皇室貴族、還有法官等組成,人數為704人。 所以英國議員議員人數=上議院議員人數+下議院議員人數=650+704=1254位議員
⑸ 英國國會分為上下兩院,為什麼權力更多在下院
20世紀初以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議會職能與權力的變遷,主轎缺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 議會權力的重心從上院向下院位移。1832年的《選舉改革法》,擴大了選舉權,取消了上院提名下院議員候選人的權力,從此結束了上院控制下院的局面。1911年通過的《議閉廳辯會法》使議會權力的重心發生了位移,這在上院與下院權力關系的演變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該法規定,下院通過的財政法案無須經過上院的贊同,上院在收到財政法案的一個月內,需呈送英王批准。而認證法案是否屬財政法案的權力屬於下院議長。
下院連續通過的其他公議案 (欲將下院任期延長5年以上的議案除外),若連續三次遭到上院否決,下院可直接將其呈送英王批准,前提是該議案在第一次會期中二讀到第三次會期中三讀的時間不得少於2年。
換言之,上院至多能將財政議案拖延1個月,將其他議案拖延2年生效。1949年的《議會法》又將上院對下院通過的議案的拖延期由2年改為1年。從此上院喪失了否決下院財政議案和其他議案的絕對權力。另外,上院議員出任內閣大臣的權力受到了近乎毀滅性的打擊。
19世紀初,內閣大臣幾乎清一色由國王從上院議員中任命,皮特是惟一的下院議員。1911年《議會法》確認了下院的政治優勢地位。作為一個慣例,首相必須來自下院,內閣成員也很少由貴族擔任。據估計,戰後歷屆政府中任職的貴族只有15名到20名。
第二,憲政體制的重心從議會向行政位移。首先,議會的議事規則向有利於內閣控制的方向發展。1881年議會通過《關於緊急情況的決議》,根據該項決議,首相取得提請下院認定某項問題為緊急問題的權力。這種提案不需任何討論而交付表決。從1882年起該項規則成為議會議事規則的一條常規。
1887年下院領袖史密斯還提出了一個新的程序規則:如果議員來不及在預定期限以前全部審核法案,則下院議長必須將法案的其餘部分不經過討論而提交表決。其次,原屬議會的大部分立法權逐漸以直接或間接的、公開的或隱蔽的形式轉移至以首相為核心的內閣。
預算案和其他財政法案的提出權屬於內閣。議會還通過對內閣的大量「授權立法」而使立法權實際上落入內閣之手。20世紀30年代以來,英國所有重大的政策都是由與首相關系密切的閣僚商量決定的,且內閣決定政策從不表決。
(5)英國共多少選區擴展閱讀:
諸多社會階層和利益集團認識到議會尤其是議會下院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他們進入議會下院的期望日益熱切。因此,議會下院逐步成為英國社會精英的主要活動場所,在一定程度上,議會下院是英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集中體現。、英國劃分650選區,每個選區選出一名代表(MP),下院共650個席位。
下院機構有兩類:一類為委員會,另一類是管理機構。
下伏旅院中設議長、副議長。在新的議會召集之初,就要選舉議長,議長由議會中多數黨提名徵得反對黨同意後選出。為表示議長的公正,議員當選議長後就要退出原屬政黨。
在英國形成了一個習慣,即他在議會中抱超然態度,在兩黨中不能袒護一方壓另一方。議長主持會議進程、解釋議事日程時按照一套機械的原則,所以議長是一個有尊嚴而無實權的職位。
副議長協助議長進行工作。下院還下設全院委員會、遴選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特別委員會和聯合委員會。此外,議會中還設辦公廳、秘書處、圖書館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