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法國和美國是如何在上海劃定租界的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條約》第二條里僅規定允許英國商人同眷屬在五處通商口岸寄居。1843年7月廣州重新開放,外商寄居在十三行街的「夷館」中。「夷館」或稱商館,屬中國行商產業,僅由外商出資租用。在其他新開放的商埠,外商最初都是散居在縣城內外的民房或寺院內,沒有一定的居住范圍。不久因受到當地人民的反對,不準進城居住,他們才移出城外,通過私人訂立租賃契約並經地方官府認可的形式,租居、寄居或租地蓋屋。後英國領事巴富爾借口不平等條約的規定向上海道宮慕久欺騙訛詐,要求一塊專供英商佔有的居留地,1845年11月29日,由上海道公布的《上海租地章程》明文劃定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莊(今北京路)以南之地准租與英國人為建築房屋及居住之用。次年9月,又議定以邊路(今河南路)為西界;這塊面積約八百三十畝的地段後來就稱做「英租界」。1848年10月間,英國領事阿禮國又借口所謂「青浦事件」;和上海道麟桂議定把地界向西伸到泥城浜(今西藏路),向北開拓到蘇州河邊,整個租界面積達兩千八百二十畝。此後,法國於1849年,美國於1863年(同治二年)在上海正式劃定了租界。1863年9月21日(八月初九)英美租界又合並為「公共租界」,即由英美領事為首的幾國共同管理的區域。
② 中國近代史中最早成為外國的租借地的是哪裡
1. 英國在上海設立的首個租界是在《南京條約》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簽訂後不久,由英國首任駐上海領事巴富爾於1843年到達上海,並在1845年與上海道台宮慕久商定《土地章程》後確立的。該租界位於黃浦江以東、洋涇浜以北、李家廠以南。
2. 緊隨英國之後,法國在1848年首任法國駐上海領事敏體尼到達上海後,於1849年與上海道台麟桂商定辟設法租界。
3. 1848年,上海道台同意了美國傳教士文惠廉的請求,在虹口建立美租界。
4. 到19世紀50年代中期,英美法三國領事聯合通告,擅自公布《上海英美法租界土地章程》,並建立統一管理英、法、美三租界的管理機構工部局。盡管如此,法國方面為維護自身利益,堅持對法租界的獨立管理權。
5. 1863年,英美租界正式合並,形成公共租界,而法租界則成為法國專管租界。
6. 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此後均經歷了多次擴張。公共租界面積最終達到33506畝,法租界面積達到15750畝。
7.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十六世紀,澳門曾被葡萄牙商人佔用,但由於控制權仍在中方,且葡萄牙人需向中國政府交納地租,因此澳門並未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租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