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英國是不是直到十九世紀才有警察呢
倫敦警察隊於1829年由國會通過法案而設立,提案人為當時內務大臣皮爾(Robert Peel)爵士,因此警察的暱稱為「伯比」(bobby)或「皮勒」(peeler)。這支警察隊取代了弓街警察隊。弓街警察隊是18世紀中葉由法官與小說家費爾丁(Henry Fielding)所組織的一個支新的警察小組。新成立的倫敦警察隊原先的總部設於白廳街4號,有個入口位於大蘇格蘭場,所以倫敦警察廳稱為蘇格蘭場(蘇格蘭場因位於當年蘇格蘭貴族造訪倫敦時下榻的一座中世紀宮殿而得名)。最初,新的警察隊和先前的弓街警察隊一樣很少獲得公眾的合作。1842年當蘇格蘭場首次派便衣警察值勤時,公眾大呼反對這些「間諜」。然而到1878年蘇格蘭場設立刑事調查處(CID)時,警察隊已逐漸贏得倫敦公眾的信任。這個刑事調查處是由便衣警探組成的的小組,他們收集犯罪活動的資料。
1856年,為維持治安秩序,英國議會通過治安法,決定在倫敦等地創立警察,要求每個郡都建立警察隊伍。警察的最高領導是內政部長。英國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領導。英國警察實行分散制,在52個郡設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蘭和威爾士43個,蘇格蘭8個,北愛1個。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大偵探福爾摩斯的警察朋友——雷斯垂德就是為蘇格蘭場效力的。這一職位被稱為早期的治安官,也就是日後英國警察的前身。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職位。英國自9世紀起確立了治安自治的原則。最基層的治安組織是由十戶組成的「太興」,預防、打擊犯罪的方式則是全民參與的「鳴金捕賊」。(這有點像中國以前的治安聯防隊)
治安官萌芽於理查一世時期(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但理查即位後蘇格蘭也未曾安寧。為了平息叛亂,抑制社會動盪,英國便頒布了關於維護王國秩序的法令,重申古老的誓言,要求所有男子遵守「國王的和平」,協助抓捕違反法令,破壞秩序的罪犯。啟用了地方騎士,這成為地方維持官的起源。12世紀以後,逐漸出現的由治安法官領導治安官(Constable)負責地方治安的模式。英劇裡面有福爾摩斯、華生及雷斯垂德的「三位一體」聯合辦案,可現實生活中卻只剩唱獨角戲的治安官。
❷ 英國是不是直到十九世紀才有警察
恩,英國的警察是在十九世紀游棚建立的。
1856年,為維持治安秩序,英國議會通過治安法,決定悔凱在倫敦等地創立警察,要求每個郡都建立警察隊伍。警察的最高領導是神前則內政部長。英國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