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這個打牌是誰發明的
據傳說,打牌這一游戲起源於秦末楚漢相爭時期,由大將軍韓信發明。為了緩解士兵的思鄉之情,他創造了一種名為「葉子戲」的紙牌游戲,其牌面大小僅如樹葉。
時間流轉至十二世紀,馬可·波羅將這種紙牌游戲帶到了歐洲,立刻引起了西方人的極大興趣。起初,它被視為貴族的奢侈品,但因其造價低廉、玩法多樣且易學,很快便在民間普及開來。不同地區的人們對四種花色的理解各不相同:法國人將其理解為矛、方形、丁香葉和紅心;德國人則看作樹葉、鈴鐺、橡樹果和紅心;義大利人則理解為寶劍、硬幣、拐杖和酒杯;瑞士人則理解為橡樹果、鈴鐺、花朵和盾牌;而英國人則將其解釋為鏟子、鑽石、三葉草和紅心。
法國撲克牌的製造一直沿著各個廠商自己的路線發展,直到1813年,政府頒布了一個官方批準的設計,為每一張人頭牌都賦予了名稱。這種設計沿用至今,仍然被許多撲克牌所採用。
Ⅱ 撲克牌是什麼時候什麼人發明的
撲克牌的誕生至今已有數百年歷史,但迄今沒有一個定論,法國人認為撲克是法國人在 1392 年發明;比利時人說比利時早在 1379 年就出現了撲克牌;義大利人則說撲克是義大利人 1376 年發明,還有說是埃及、印度、朝鮮等國發明,而更多的西方人卻認為,中國紙牌在 12-13 世紀(南宋時期)傳入歐洲,依此說法,最早發明撲克牌的國家應該算是中國。
根據文字記載,中國最在公元 969 年時就出現了類似撲克的紙牌游戲。當時中國的一副紙牌有四個花色,每個花色有 14 張牌,既作為紙幣使用,又用來進行牌戲。
撲克牌的演變
開始的時候,撲克全部是由藝術家手工繪制,所以價格昂貴,特別是流行於義大利及法國的塔羅牌,通常是由宮廷畫家所繪制。
1428年,一位名叫Miguel Arcanyis的著名畫家受西班牙瑪麗(Mary)皇後委託,為她繪制一副撲克牌,一名商人特意贈送了一個精美的盒子來放這副撲克,可以想像,這必定是一副非常精美的撲克。
在法國,保留著1392年法國國王查爾斯六世命令雅奎明·格林公紐爾(J.Gringonneur)手工繪制一副紙牌。
在德國,博物館中收藏著1427到1445年手工繪制的以狩獵為題材的撲克。
在古代保留下來的一些撲克上,可以發現有針眼,經過考察,這是當時的撲克牌牌主把這些撲克牌作為藝術品釘在牆壁上展示所致。這可以證明,當時這些撲克是非常珍貴的。
在15世紀,由於木刻印刷術的發展,使到撲克可以進行工業化生產,使到撲克牌戲得到迅速推廣。當時印刷用的木模主要是用黃楊木及梨木製造。
當時的撲克是先在紙板上用黑色油墨印刷黑白圖案,然後按照印刷好的線條用人工上色,但上色的時候不一定按照印刷好的線條來上色,這種上色方法上色速度非常快,生產效率高,受到了一些善於調配顏色的畫家的歡迎。
後來發明了新的上色方法,使用打孔薄紙板覆蓋在印好的圖案黑白上,然後用上了紅、藍、黃等顏色的埽子在紙板上面掃過,顏色通過紙板上的孔印刷到撲克上,這種方法使到生產效率大大提高,為撲克的大眾化普及起了重要作用。在所有的國家中,直到19世紀還在使用這種方法。
與此同時,撲克生產商用銅板印刷,生產出品質優良的撲克,這種撲克仍然由美術家手工上色,圖案非常精美。這種高質量的撲克在17世紀前的歐洲各國幾乎都能找到。
由於技術的限制,撲克上色仍然比較困難,價格相對較高,所以,19世紀前的撲克始終是一般老百姓買不起的,只有中上階層的人才能享受。
1832年,英國倫敦一位叫多馬的撲克印刷商發明了一種新的印刷技術,大大提高了印刷質量,為此,英國皇室還特別對他進行了表彰。
1833年,德國B.Dondorf發明了平板印刷技術,並應用這種可以同時印刷16種顏色的技術印刷撲克,這種技術的使用,使到撲克生產飛速發展,真正得到了普及,進入千家萬戶,進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最早的圓形撲克是由15世紀德國生產,美國在1874年第一次生產圓形撲克,之後英國、西班牙等國也陸續有生產。但必須注意的是,印度的傳統撲克是圓形的,但很難考證到它的最早生產日期。
開始的時候,撲克的背面都是不印刷圖案的,直到17世紀中葉,才開始有生產商在撲克的背面印刷一些簡單的幾何圖案。
早期的西班牙撲克商人就把自己的姓名印刷在撲克中,以作為質量保證書。17世紀開始,一些廠家開始使用一些天文學的符號,如太陽、星星、月亮等圖案作為商標。
在西班牙,16世紀,開始有撲克製造廠家生產上下邊線有缺口的撲克,以方便在打牌時持牌人分辯4種花色。無缺口代表「硬幣」,一個缺口是「杯」,兩個缺口是「劍」,三個缺口是「棍棒」,這種撲克很快就成為當時撲克的標准,其它廠家爭相效仿。18世紀末,開始在牌角上印刷1~12的羅馬數字,後來使用阿拉伯數字。與19世紀美國發明的角碼不同的是,只印有數字但沒有花色標記。18世紀,西班牙第一次印刷可倒過來看的雙向人頭牌,現在收藏著的最早的雙向人頭牌撲克是在1790年生產的。而在19世紀,這種印刷方法才在其它國家推廣開來。
1778年,西班牙最早生產出專門提供給小孩子玩的小型撲克。
18世紀以前的西班牙式撲克,花色「杯」騎士一牌中都印有「AI VA」或「AHI VA」字樣。
自從哥倫布發現了美洲大陸之後,大量的關於新大陸的題材出現在撲克圖案上。
18世紀,出現了鑲嵌銀片的撲克牌。
17世紀以來,具有教育意義及紀念性意義的花色撲克廣為流行,幾乎所有的歷史事件都在撲克中被反應出來,還生產出了大量其它具知識性及教育性的撲克。如諷刺漫畫、神話故事、天文知識、音樂、地理、動物、戲曲等等題材。這些撲克都非常受歡迎,並被收藏家們收藏。
Ⅲ 西方人把哪些形象看做是不詳的事物
與西方國家的人打交道時,如果不想使交往破裂,有些西方人的迷信你不得不知。例如,在歐洲的很多國家,抬起手來撫摸帽子是值得鼓勵的做法,因為那樣做會給你帶來幸福。但是,如果你沒有運氣,把帽子翻了個底朝天,那就預兆著你在一天里要遇到很多倒霉的事了。如果你到了西方人的家裡,不小心把帽子放在他的床上,那就危險了,因為他們認為那無異於把花圈放在棺材上,會帶來性命之憂。據說,有一次,畫家畢加索回頭看見不知誰把帽子放在了他的床上,從那天起,他相信,有人正在想除掉他,讓他盡快到另一個世界去。西方國家的人還相信,把帽子放在床上,表示會為瑣事而爭吵;如果你是一個拳擊運動員,遇到這種情況,你必然會被對手打倒在擂台上。馬達加斯加人相信,戴著帽子吃飯,早晚會變成禿頭。新郎在舉行婚禮的一天弄丟了帽子,表明他是一個容易變心的人。男人戴了女人的帽子,會使那頂帽子的主人容易脫發。在美國,你看見一個女人把你的帽子戴在她的頭上,表明那一天你是一個幸運的人,因為那個女人想要投入你的懷抱了。
還有一樣東西與帽子的威力相似,那就是傘,但是傘似乎更加復雜。在到西方人家裡去時,有一件事是絕對禁止的,那就是在屋裡或任何有遮蓋的地方打開傘,因為那會給那座房子里的人帶來性命之災。在歐洲,人們相信,在晴天打開傘會帶來雨。但是美國人的看法正好相反,為了阻止下雨,出門時只要在胳膊下夾一把雨傘就行了。在西方國家,去劇院看戲時,如果不小心把傘忘在提台詞者的桌子上,那麼最好不要再去拿回來,因為那表示你「耍陰謀」,而且那天的演出就要失敗。美洲人還相信,兩個人都打著傘相遇,將會遇到不好的事情,要化解厄運,就得劃十字和在傘上吐唾沫。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觀點是,一個男人走路經常帶著一把傘,他就是一個工作嚴謹的人,而且會死得很榮耀;相反,經常把傘忘在家裡,表明他是一個在生活中對重要事情漠不關心的人,而且非常容易忘記自己的諾言。
除了帽子和傘之外,另一個令人煩惱的東西就是鞋子。每次出門,西方人最忌諱的就是先穿左腳的鞋子。這是一個自古流傳下來的迷信,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羅馬帝國奧古斯都皇帝,有一天,他沒有按照正確的順序穿鞋子,結果遇到了他手下的士兵造反。在中世紀,人們相信,先脫左腳的鞋子,會防止牙痛。按照猶太人的說法,不能穿著一隻鞋子邁步,因為那會使一個親戚死亡。日本人相信,在早晨10點鍾之後首次穿剛剛買來的新鞋子會遇到災難。在走或跑時不小心甩掉一隻鞋子,就應該嚴密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忘記系左腳鞋子的鞋帶,表示那一天運氣不好;而如果迷迷糊糊地兩只鞋帶都忘了系,則表明那一天是一個輕松的日子!西方人最忌諱的是一隻鞋帶是黑色的,一隻鞋帶是棕色的,因為黑色象徵著死亡,而棕色象徵著棺材。
理發也是一個問題。如果在月亮逐漸變圓(上弦)的時候理發,會增進身體健康,最好是在月圓前3天的清晨理發;如果在月圓後14天(朔日)理發,身體會逐漸衰弱。在法國普瓦圖地區,人們相信,在5月份理發會遇到很多危險,小孩子會變瘋。在萊茵河地區,人們認為,要避免在復活節前的星期五理發,否則新長出來的頭發會有四種顏色:紅色、黑色、棕色和白色!法國的朗格多克地區的人相信,星期五理發可以防止流鼻涕。普遍的觀點是,禿頂是聰明的信號。但也有一部分人說,無毛的動物(如蛇等)或者脫毛的動物(如老鷹等)比毛全的動物狡猾、兇狠,而男人脫發也不是好事,因為頭發與男性和潛在的生命力有關。西方人相信,若要避免禿頂,應該把每次剪下的頭發集中起來全部燒掉,或者,最好是乾脆剃光頭。在美國,撫摸禿頂會帶來幸福,但如果走在路上遇見一個禿頂女人,則預兆會生病或貧窮。美國人相信,拋掉一個帶著頭發的梳子,會造成禿頂。
在吃飯方面,西方人認為碗是最重要的東西。英國人最忌諱吃摞在一起的碗里的飯。對於剛剛買了彩票的人來說,無意中打破了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如果在聚餐時打破了碗,那將會給所有來客帶來幸福。特別是在婚禮時,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打破碗,對新婚夫婦都是好事。生活在法國布列塔尼地區的人,喜歡把打破的碗放進捕蝦籠子里,希望能夠捕到很多蝦。
在食品方面,最讓西方人操心的是鹽。他們相信,誰把盛鹽的杯子或罐子倒扣過來,就會遇到壞事,倒出去的鹽粒有多少,這樣做的人就會流多少眼淚。倒扣鹽杯也是將要發生爭吵的信號。希臘人相信,從左肩上方撒出去一把鹽,會避免不好的結果。在丹麥,不小心把干鹽撒到地上,預示著有好事發生;而如果是濕鹽,則預示著壞事。在英國,如果一個年輕女子准備餐具時不在桌子上放鹽杯,意思是說,她已經不是處女了。在中世紀,若想知道即將出生的嬰兒是男是女,人們把干鹽放在母親的胸部,如果鹽流下去就生女兒,否則就生兒子。人們把鹽放在正在熟睡的孕婦床頭,如果孕婦睡醒時先叫男人的名字就會生男孩,先叫女人的名字就生女孩。美國人相信,誰吃一口鹽而面不改色,他就會長壽。在病人的床頭放一碗鹽粒,能幫助病人盡快康復。對於出生時體弱的嬰兒,人們在他的搖籃上放一袋鹽,以增加他的成活率。從前波斯人有向孕婦頭上撒鹽的習慣,那會使她生出的嬰兒更漂亮。而美國人相信,在出遠門的人衣服里縫上鹽,會使他不太想家。
西方迷信中的貓:在西方,作為寵物(pet),貓比狗更討人喜歡。因為貓安靜、機敏、干凈、獨立性較強,需要的空間少,它既可以住在城市公寓(apartment house)里,也可以住在有小院的平房裡,而狗則不同。但不管貓有多少優點,黑貓是誰也不敢養的,因為在西方,黑貓被認為是不吉利的,是被人畏懼和討厭的。黑貓與傳說中的巫婆(witch)有關。巫婆是一個面目可憎、氣勢洶洶的老太婆,她頭戴黑氈帽,懷抱一隻大黑貓,騎著一把飛帚。由於黑貓總是不離巫婆左右,所以它被視為不吉利的象徵。直到今天,還有人認為黑貓主凶,如果一個行人看見黑貓在他面前跑過,他就覺得會大禍臨頭。傳說中的黑貓有九個靈魂,巫婆具有變九次黑貓的魔法,殺死一隻黑貓,她還可以變八次。英語中有這樣一條諺語:A cat has nine lives.意思是貓有九命,泛指某人或某物的生命力很強,這與黑貓可變九次不無聯系。
在西方,除了有黑貓不吉利的迷信之外,還有關於貓的其它迷信。如果貓靜靜地在人身邊坐著,那意味著平平安安,順順當當;如果貓在人身上蹭來蹭去,那意味著這個人將有好運氣(good luck);如果貓跳到人的腿上,那意味著吉星高照,官運、財運亨通;如果貓從人身邊跑開,那意味著他的秘密將很快被泄露。
英語與西方動物迷信
在大多數人的眼裡,英美等西方國家是一個花花綠綠的世界,那裡由於科學技術異常發達,人們很少甚至不相信迷信,不相信有鬼有魂有神有怪,但正如一切事物都是矛盾著的,有些西方人在相信科學的同時,也相信上帝的存在,譬如有些人相信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人類是由類人猿進化而來的,也相信上帝用泥土造人的傳說,這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確是事實!
在西方至今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迷信,這些迷信在或多或少地在影響著人們的言與行。科學一直沒有停下前進的腳步,西方迷信自產生的那天起也一直暢通無阻,直至今天還一帆風順,將來也會一路走好,迷信之所以如此受歡迎,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來自人人期盼好運、害怕災難的社會心理,此外,人們的價值觀念、社會習俗和文化傳統等等都會給迷信的產生造就良好的土壤。有些西方人迷信天,迷信地,迷信大自然的一切東西,其中就包括對動物的迷信。今天,就讓我們來看一看西方人對普通的動物迷信到了一個什麼地步。
1.對貓(cat)的迷信。
對西方人來說,貓是一種讓人喜歡讓人憂的動物。西方人喜歡貓,視貓狗為最親密的寵物之一。翻開貓的檔案,就可以知道,人類大約是在9,000年前開始豢養貓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老鼠太多,但9,000年之後的今天,老鼠的數量大幅度減少,而貓的數量卻一直在增加,並且還沒有停下來的勢頭,是不是很奇怪?現在的貓幾乎不吃老鼠,而改吃專門的寵物食品了,如今衣食無憂的貓看見老鼠也懶得去捉,有的貓甚至自出生之日起就沒有見過老鼠的影子,以至於見到老鼠就嚇得跑!「寵」得老鼠不知如何是好!彼情彼景,樂得大鼻子的西方人笑出聲來,連連誇獎:這個可愛的小嬌嬌!所以,當西方人聽說中國南方人竟然敢吃貓肉時,眼珠子差點兒掉出來!中國人真大膽得殘忍!可別惹著他們!打死「大鼻子」,他也不會嘗一口貓肉的,那無異是在吃自己的同類!
西方人是真的喜歡貓,喜歡得不得了,但是有一種貓西方人見了就害怕,躲之唯恐不及,那就是黑貓(black cat)!黑貓之所以令人生畏,不是因為它一襲神秘的黑衣,而是因為它「交友不慎」,黑貓總喜歡與可怕的巫婆(witch)狼狽為奸,助紂為虐。西方人眼中的巫婆與中國人眼中的巫婆,其形象大不一樣。西洋巫婆頭戴黑尖帽、身披黑斗蓬、眼冒妖光、面目可憎,她常騎一把破掃帚,身邊跟著一隻黑貓,喜歡在月明星稀之夜,飛過天空,去干壞事。也許是因為貓常與巫婆呆在一起的緣故,所以西方人認為貓能未卜先知、有心靈感應,貓還能看見幻影。
不僅如此,還有傳說講,黑貓還能跟魔鬼撒旦(Satan, the Devil)說話,並能與之和睦相處,而魔鬼撒旦也常變成黑貓的樣子去干壞事,所以,西方人說黑貓主凶,如果某人看見黑貓從面前跑過,那無疑是見到了魔鬼,不久倒霉事兒就很有可能來找上門來。凡事總有例外,也有人喜歡黑貓,那就是海員的妻子。英國約克郡的人認為,只要海員的妻子養一隻黑貓,那麼出海的丈夫就不會有任何危險。自然,海員也喜歡貓,最受海員歡迎的是三色貓和黑貓。他們認為,如果船上有一隻貓,就是一種吉祥之兆, 如果把貓趕走,厄運就會降臨。所以,每當船隻要沉沒時,海員都不會把貓留在船上,而是想方設法讓它逃命。海員還認為貓與暴風雨關系極大,說貓尾有疾風,觀察貓尾的一舉一動,就可斷定天氣的變化。如果貓躺著,尾巴朝東,就預示有雨;尾巴朝西就會艷陽高照;如果貓在甲板上跑來跑去,並且不時地往桅桿上躥跳,就會有風暴。所以英語里有to see how the cat jumps 或to wait for the cat to jump的表達方式,意思是「見風使舵;隨機應變;觀望形勢然後行動」。英國小說家高爾斯華綏(John Galsworthy, 1867-1933)在《銀匙》(The Silver Spoon)里有這樣的描寫;
There』s nothing for it but to wait and see how the cat jumps.
(眼前只有靜待,看看事態如何發展。)
西方的迷信還說,貓有九命(A cat has nine lives.),也就是說貓的生命力特強,不會輕易被弄死。在英語里,「A cat has nine lives.」表示「某人的生命力強」。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在經典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Romeo and Juliet, act III, sc.1)第三幕第一場中有這樣的台詞:
Tybalt. What wouldst thou have with me?
Mercutio. Good king of cats, nothing but one of your nine lives; that I mean to make bold withal, and, as you shall use me hereafter, dry-beat the rest of the eight.
(泰:你要我跟你干嗎?
邁:好貓精,聽說你有九條性命,我只要取你一條,留下那另外八條,等以後再跟你算帳。)
也許就是因為「貓有九命」,所以,海員們在打牌時,都要想方設法偷偷摸「九」下貓尾巴,據說這樣就可以牌運亨通。
2. 對渡鴉(raven)的迷信。
渡鴉是烏鴉(crow)的一種,因長得黑不溜秋,叫聲粗厲,愛吃腐肉(carrion)而沒給西方人留下什麼好印象。據《聖經》(The Bible)上講,開天闢地之後,上帝用泥土造了亞當(Adam)和夏娃(Eve),不久他倆就因偷吃禁果(Forbidden Fruit)而被趕出伊甸園(Garden of Eden)。從此以後,亞當和夏娃的後代在世界上繁衍生息,常常為各自的利益發生沖突,甚至互相殘殺,上帝大怒,決定毀掉人類,就讓天下唯一的義人諾亞(Noah)造了一葉方舟(Ark),讓諾亞全家人及各種動物的公母上了方舟,上帝讓天降大雨,以洪水滅世,大雨一直下了40天才停,諾亞打開方舟的窗戶,放出的第一隻鳥就是渡鴉,想讓它看看外面的情況如何,誰知這只負心的鳥一離開憋悶的方舟,就再也不願回去,諾亞等不到消息,就只好再派鴿子(dove)到外面看看水退了沒有,鴿子很守信用,不久,就飛回來了,嘴裡還銜著一片橄欖葉(olive leaf),諾亞由此斷定外面的水已退,所以,鴿子和橄欖枝(olive branch)就成了和平的象徵。而那隻不守信用的渡鴉從此就沒了好名聲,以至於西方人不喜歡它,甚至有些怕它,為什麼?這得從渡鴉的食物談起。
渡鴉不僅長得難看,而且吃的東西也很不幹凈,它最好的一口就是腐肉,所以,它專往有死屍地方飛,可以說,在古時候,哪裡有死人,哪裡就有渡鴉的影子,你說誰還喜歡它?迷信說,如果渡鴉在某人家出現,那可不是個好兆頭,預示著這家裡的某一個人離死亡不遠了,為什麼?因為愛吃腐肉的渡鴉在外面等著呢,你說恐怖不恐怖?
渡鴉雖然令人討厭,但可不能隨便把它們殺死。不信請讀渡鴉與倫敦塔的故事。說起倫敦塔,那可是歷史悠久。1066年,「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William the Conqueror, 1028?-1087)成為英國國王,他於1078年開始下令興建倫敦塔(Tower of London),到他死後十年也就是到1097年倫敦塔才竣工。倫敦塔佔地18英畝,900年來曾作為要塞、皇宮、監獄、天文台、動物園、軍火庫和檔案儲藏室等等,不少王宮貴族被關進倫敦塔並在此被害,所以,倫敦塔被稱為「血腥塔」(Bloody Tower),有位歷史學家稱倫敦塔為「世界上最悲慘的一塊地方」。但就在這里,有一種鳥誰也殺不得,那就是渡鴉,渡鴉之所以成為倫敦塔永恆的主人,就是因為英國人的迷信。傳說自建塔之日起,渡鴉就一直棲息在這里,有一段時間,倫敦塔成了監獄,犯人死後常被獄卒從城牆上扔下去,成群的渡鴉就飛過來飽餐一頓。查理二世(Charles II, 1630-1685)在位期間,倫敦塔曾一度被用做天文台觀測站,那時的渡鴉多得不得了,妨礙了觀象台的工作,天文學家要求國王趕走渡鴉。於是,國王下令把所有的渡鴉都斬盡殺絕,不料,宮廷里的天文學家又說,等倫敦塔一隻渡鴉也沒有時,倫敦塔將會倒塌,不列顛君主國的命數也就盡了。國王當然害怕這樣的結果,於是下令只保留6隻,其餘的統統幹掉。至於為什麼只留6隻,就無從知道了。從此以後,那6隻渡鴉的子子孫孫就幸福地生活在倫敦塔里的草坪上,其中仍有6隻被看塔人精心飼養,每一隻渡鴉每周可以領到10便士的津貼,這些渡鴉養尊處優,悠然自得,個個都「高壽」,其中一隻叫James Crow的竟活了44年才壽終就寢。如果你有機會到英國去,在倫敦塔你就會看到6隻吃得肥肥胖胖的渡鴉,由於害怕它們飛走,(那樣的話,不列顛王國就會滅亡。)所以被剪短了翅膀,以至於它們飛起來像雞一樣地笨。如果你手裡沒有任何渡鴉愛吃的東西,想與渡鴉合影留念那簡直是痴心枉想,渡鴉會狠狠地看上你一會兒,然後事不關己地走開!
保守的英國人認為,棲息在村落附近的烏鴉不僅有權享用主人家的殘湯剩菜,還有權吃到肉!如果你是一位英國人,如果你和烏鴉是鄰居,除了要與這些其貌不揚、叫聲粗厲的黑鄰居和睦相處外,還有義務保護它們,給它們提供「葷菜」,說不定哪天,烏鴉會從遠處叼一塊肉來報答你呢!
3. 對信天翁(albatross)的迷信。
信天翁是中國人不太熟悉的一種海鳥,它的翅膀張起來能達3米,信天翁喜歡跟隨船隻遠行,盡管它們的出現會預示惡劣天氣和狂風的到來,但寂寞的海員們還是歡呼雀躍地歡迎它們。
19世紀英國「最具浪漫主義氣質的」的「湖畔派」詩人(Lake Poet)柯爾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在他的代表作《老水手之歌》(The Rhy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中講了一個這樣的故事:一條船到達赤道後被風暴刮向寒冷的北極,一個老水手殘酷地射殺了一隻跟隨船隻的無辜的信天翁,結果遭到許多奇怪的報應。海上突然狂風大作,繼而平靜得可怕;船上淡水耗盡,船員們「一個個倒地死去」,只剩下老水手一個人「孤獨,孤獨,多麼孤獨,茫茫大海就他一人。」精神上的折磨與肉體上的痛苦使老水手明白了這一系列災難與不幸都是因為自己,他對自己殘害動物、亂殺無辜的行為後悔莫及,為了贖罪,他把信天翁的屍體掛在脖子上(put the albatross around his neck),跪地祈禱。頃刻之間,一股神奇的力量將船送回了他的家鄉。基於此,在英語里,人們用an albatross around one』s neck(掛在脖子上的信天翁)來表示「提醒某人不要再干錯事的警物」,後來albatross 轉義為「沉重的負擔;揮之不去的心病;無法擺脫的苦惱」,如:
The person who has killed another person has an albatross round his neck for the rest of his life.
(殺人者終生負疚。)
It is his albatross to be involved n the scandal.
(與這一丑聞有牽連,是他無法擺脫的煩惱。)
根據英國舊時的迷信,信天翁身上附有死去海員的靈魂,殺死信天翁就違反了海上禁忌,海員要受到報應,船隻就會遇難。所以,殺死信天翁的老水手非常害怕,並深深地懺悔,就是因為他的及時悔悟,才免去一死,並得以回到家鄉。因此,西方人認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射殺信天翁。
4. 對羊( lamb)的迷信。
在西方人的眼裡,羊特別是小羊羔是溫順、膽小、柔弱的,豈不知就是它們這些善良的天性,常使得自己身陷囹圄,西方人才得以以強凌弱,看來善良也是一種錯。在西方人的迷信中,羊是獻給上帝的祭品,是可以任意宰割的。
在基督教(Christianity)中,上帝是萬能的,他老人家雖然「從不偏待人」(God treats all.),但對於動物卻並不是如此。可以說,上帝是很喜歡羊的,特別是羔羊,因為它溫順聽話,一切都按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事,耶穌·基督(Jesus Christ)就是上帝的「羔羊」(the Lamb of God),所以耶穌·基督被稱為the Lamb。在英語里就有「God tempers the wind to the shorn lamb.」(上帝讓風輕柔地吹向剪過羊毛的羊。)的說法,意思是「上帝會照顧倒霉者;不會再有更多的麻煩。」由此可見,上帝是很照顧和憐惜羊的,但在與人相比較的天平上,上帝還是把砝碼偏向了人的一方。同樣是生命,人的生命似乎要比羊的尊貴,難道只是因為人比羊強大?上帝為了考驗子民猶太人亞伯拉罕(Abraham)對自己的虔誠,讓他把自己的長子殺死祭神,亞伯拉罕滿口答應,正當他舉刀要殺自己的親生兒子時,上帝派天使制止了他,並讓他殺死一隻羔羊來代替,這就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隻「替罪羊」。從此以後,到每年的贖罪日,猶太教的最高祭司(the highest Priest)就把雙手按在被選定的一公羊頭上,對上帝歷數本民族一年來所犯的種種罪孽,這樣一來,罪孽就都轉移到羊身上,然後,把這只「替罪羊」驅趕到曠野之中去受逃亡之罪,在英語里這只被驅趕的羊就是scapegoat,後來,人們就用scapegoat來表示「代人受過者或犧牲品」,如:
That senator became the scapegoat for all his party』s problem.
(那位參議員成了自己政黨所有問題的替罪羊。)
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基督誕生後,認為猶太人已經誤入歧途,是一群「迷途的羔羊」(lost sheep),他要求猶太人悔改,但沒人聽他的,為了替猶太人承受所有的罪過,耶穌被釘在了十字架上,血枯而死,成了猶太教的「替罪羊」。耶穌死後三天復活,於是西方就有了「復活節」(Easter)。關於「復活節」的來歷有好幾種說法,但基督徒把耶穌的復活與太陽的升起以及他們靈魂的再生聯系起來。在「復活節」那天,西方人總要吃羊肉(lamb)和火腿(ham),在美國和歐洲各國,煙熏或燒熟的火腿作為好運的象徵一直是復活節傳統的主菜。
基督教的聖書《聖經》(The Bible)里還講了一個這樣的故事:一個富人和窮人,富人
有許多羊,而窮人只有一隻小母羊羔(ewe lamb),窮人視其為最心愛之物,待它如同親女兒一般。一天,富人家裡來了客人,他不願殺自己的羊羔,就偷殺了窮人的羊羔來招待客人。窮人悲痛欲絕,因為他失去了最心愛之物。所以,在英語里,人們用ewe lamb來表示「最鍾愛的獨生子(女);最心愛、珍視的東西」。當然,富人的行為是應該受指責的,但這個故事也從側面告訴人們,如果窮人的羊羔多的話,他就不會那麼傷心。不管怎麼說,羔羊在西方人的眼裡是可以任意宰割的,只要他的主人願意。
看來,西方人對羊的迷信是有歷史的,是有據可查的,我們不禁要問,勸人為善的基督
教為什麼總以「替罪羊」為人們的罪孽大開方便之門?這也許就是因為人非神聖,犯錯難以避免,英語里有一句名言說的是「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意思是「犯錯人皆難免,寬恕實則超凡。」人犯了錯,就會遭受良心的懲罰,但還要掙扎著活在這個紛繁復雜、多災多難的世界上,如果不為自己犯過的錯誤找個借口,那還怎麼繼續活下去?時間久了,還不都跑到精神院去了?看來宗教也有其非常好的一面,有的時候,宗教確實是一劑良葯,它會聽你的懺悔,饒恕你所犯下的所有過錯,給你一個安定、平和的心態。如果我們不信宗教,是不是應該相信點兒別的什麼,人總得有點兒信仰,否則的話,這日子該怎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