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
法律分析: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世界博覽會標志、奧林匹克標志實施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以下統稱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
Ⅱ 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1.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國際公約和法規,遵循國際貿易通行規則,信守企業間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承諾。既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也注重對自己知識產權的保護。
2.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機制,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只有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擁有企業所在領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有經濟競爭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國際影響力。
3.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依法辦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不盜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標、產品標識和外觀設計等權益。
4、堅決與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作斗爭,積極舉報涉及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主動配合政府做好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遏制、查處和打擊工作。
5、積極參與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活動,與社會各界共同致力於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認真履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社會責任,增強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Ⅲ 知識產權法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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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特點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特點為由相應主管部門行使保護權。行政保護的行使主體是行政機關,權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以向行政機關舉報,但並不能自行啟動相應的行政保護程序。國家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某些比較嚴重違反知識產權法律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以及對某些知識產權向權利人予以授權等的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第一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Ⅳ 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有哪些
現代社會是文明的社會,很多東西都是通過知識來進行傳播,知識產權就是在這樣一種社會局勢下應運而生的,知識產權的涵蓋面積比較廣泛,不僅包括學術創作,還包括個人的研究,發明,或者是比較獨特的見解等等很多方面。但是現代高科技的傳播方法和速度都是比較先進的,很多知識產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無論是個人的還是企業的知識產權都應該得到合理合法的保護和認可。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遵守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法規,遵循國際貿易通行規則,信守企業間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承諾。既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也注重對自己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與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贏得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榮譽與尊嚴。
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機制
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只有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擁有企業所在領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擺脫受制於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經濟競爭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國際影響力。為此,我們必須加快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在學習別人的同時立足自主創新,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的能力。
嚴格依法辦事
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依法辦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不盜用他人的專利技術;不製造、不使用、不銷售、不傳播假冒產品;不盜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標、產品標識和外觀設計。
抵制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堅決與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作斗爭,積極舉報涉及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主動配合政府做好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遏制、查處和打擊工作。
參與保護知識產權的活動
積極參與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活動,與社會各界共同致力於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認真履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社會責任,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切實推進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
知識產權的保護是一項意義非常深遠的措施,目前已經有了很多的法律法規保護合法的知識產權,而且效果也是比較明顯的,但是也還有很多情況沒有得倒很好的重視,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有很多,上面介紹的只是一些相關的知識介紹,僅靠這些也還是遠遠不夠的。需要企業和個人都不斷的提高自身的修養和素質,共同的維護知識產權。
Ⅵ 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知識產權的保護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7年)中規定了6種知識產權類型,並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八條的篇幅,確定了知識產權犯罪的有關內容,從而確定了中國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經歷三次修訂,於2014年5月1日實施最新修訂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規比較全面地保護了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經歷三次修訂,於2009年10月1日頒布實施修訂版;《專利法實施細則》、《企業專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20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21號)》、《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等配套法律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經歷兩次修訂,於2010年4月1日實施最新修訂版,正在進行相關修訂過程中;最新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6修正)》等司法解釋均在司法層面對著作權、網路著作權等做出了法治保護。《關於規范網路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規定,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作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經過兩次修訂,對計算機軟體及先相關提供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對植物品種進行立法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在促進知識產權向社會生產方面的轉化提供了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范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在包裝、裝潢、商業秘密等方面對知識產權進行補充性立法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其中規范了民事侵權的類型以及相應的侵權責任。
《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網上開店正式開始進入「實名制」時代。
產品設計的知識產權保護,是通過其他具體知識產權進行保護。
Ⅶ 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對象包括什麼
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對象包括下列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Ⅷ 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1、公司可指派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列出明細,建立檔案。
2、對知識產權按其實際可創造價值、對公司發展的重要程度、維護成本等進行分級。
3、建立知識產權數據平台,如中外專利資料庫、中國科技期刊資料庫、中外標准資料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