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籍嫁入中國幾年能入中國籍
只要外國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結婚後,經過批准就可以入中國國籍。審批期限通常不超過三十日。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團聚人員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與中國公民(具有中國常住戶籍的)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結婚的;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的;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一、申請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團聚人員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1)與中國公民(具有中國常住戶籍的)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結婚的;
(2)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的;
(3)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
(4)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國人、外籍華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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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外國華人如何申請中國國籍
外國華人申請中國國籍,可向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印發《關於受理、審批國籍申請的程序和注意事項》的通知、公安部、外交部《關於中國公民非法持用外國護照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事流程:
一、國籍認定辦事流程
1、繳驗本人有關國籍證件;
2、提交本人有關國籍問題的書面說明及相應證明;
3、縣、市公安局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承認其所屬國籍,給予辦理有關手續;
4、縣、市公安局經審核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條件,不承認其所持有關國家護照,並做相應處理。
二、國籍受理、審批辦事流程
1、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有關證件及證明(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和中國護照復印件;申請人已與外國人結婚或在國外已獲永久居留資格的,提交結婚證明或國外永久居留資格證明復印件);
2、填寫國籍申請書;
3、交本人兩寸照片四張;
4、縣、市公安局受理國籍申請後,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然後提出處理意見,書面上報省、自治區公安廳;
5、省、自治區公安廳對市縣公安局的書面報告進行復審,核實無誤後,提出處理意見,寫出復審請示後報公安部審批;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六條規定,加入、退出、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審批機關批准,加入、恢復、退出中國國籍,分別發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復籍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籍證書。由受理機關轉交申請人;
7、申請人交納國籍證書費用;
8、受理機關在轉交入籍證書和復籍證書的同時,收繳申請人所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在轉交出籍證書的同時,收繳申請人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有中國護照的也須同時收繳,並通知戶籍部門注銷其中國居民戶口。
辦理條件:
一、國籍認定對象:中國公民短期出境期間獲取外國護照的中國公民。
1、提交本人有關國籍問題的書面說明;
2、出示護照所屬國的入籍證書或入籍證明;
3、出示在護照所屬國定居或至少巳連續居住兩年的證明;
以上證書、證件、證明等均需出示原件。
二、國籍受理對象:加入中國國籍對象為純外國籍人和從未取得中國國籍的華裔,恢復中國國籍對象為曾經具有過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華裔和無國籍華人,退出中國國籍對象為中國公民。
1、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
2、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和中國護照復印件,申請人巳與外國人結婚或在國外巳獲永久居留資格的,提交結婚證明或國外永久居留資格證明復印件);
3、中外混血兒童申請退出中國國籍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父母結婚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和中國籍父(或母)的國外定居證明復印件;
4、被外國人領養的中國籍兒童申請退出中國籍,需提交領養公證書和養父母雙方或一方身份證件復印件。
提交以上證件證明復印件的同時需繳驗原件。
審批方式:
一、 國籍認定審批方式
1、縣、市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有關法規認定為外國籍的,原則上收繳其中國護照、證件,或切右上角並注銷章(蓋在護照號碼上)後,將護照發還給本人;
2、對不具備喪失中國國籍條件的,在其外國護照上作不承認標記,將護照發還給本人。
二、國籍受理審批方式
1、縣、市公安局受理國籍申請後,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然後提出處理意見,書面上報省、自治區公安廳;
2、省、自治區公安廳對市縣公安局的書面報告進行復審,核實無誤後,提出處理意見,寫出復審請示後報公安部審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六條規定,加入、退出、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審批機關批准,加入、恢復、退出中國國籍,分別發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復籍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籍證書。由受理機關轉交申請人。
⑶ 外籍華人可以恢復中國國籍嗎
法律分析:可以改回中國國籍。申請恢復中國國籍的條件是:
1.曾經具有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或華裔;
2.具有正當理由:工作原因丶擁有中國籍近親屬(近親屬僅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住房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四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第六條 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十三條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