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基本概念
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涉及的基本概念是常住單位,也稱常住機構單位。在中國的經濟領土內,這些單位具有經濟利益中心,這個領土由政府管轄,包括中國大陸的領陸、領水、領空,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還包括中國在國外的「飛地」如駐外使館、領館等。一個單位被認為是常住單位,如果它在中國領土內有固定場所,從事經濟活動超過一定期限,如一年以上。
法人企業如果全部經濟活動在中國范圍內,即為常住單位。即使部分活動在國外,但如果在中國有子企業運營一年以上,子企業同樣被視為常住單位。住戶擁有在中國領土內的主要住所,也會被視為常住單位。政府單位在其管轄范圍內也是常住單位,包括駐外使館等。國民經濟核算的生產范圍包含對外提供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自給性生產(如用於自身消費的貨物)以及部分自給性服務,如住房服務和家庭雇員提供的服務。
資產范圍根據所有權界定,包括金融資產、生產過程創造的固定資產、存貨,以及自然資源(如土地、礦藏)等,只要這些單位擁有並能從中獲得經濟利益。而無法有效擁有或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如大氣或公海,不在資產范圍內。流量和存量的概念是國民經濟核算的基礎,流量代表某一時期發生的現象,存量則表示某一時刻的狀態,兩者通過期初存量與本期流量的加總形成期末存量。
市場價格則是市場交易中的成交價格,如生產者價格(包括增值稅)和購買者價格(包括運輸費用和商業費用)。生產者價格和購買者價格反映了交易中貨物和服務的價值,分別代表生產和消費環節的價格。
國民經濟核算是對國民經濟活動進行整體的系統的核算,也就是以社會再生產全過程為對象的宏觀經濟核算。它從數量上系統地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及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生產、分配、交換、使用各個環節之間以及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的內在聯系,為國家宏觀經濟管理提供依據。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社會經濟發展的測量系統,包括人力、物力、財力、資源與利用,又有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以及經濟運行的總量、速度、比例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