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佛學院棲霞山分院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關於中國佛學院棲霞山分院,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今天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一、怎樣出家要求年滿十八歲,父母同意,信仰真誠,相貌端正。
2、 2、出家地點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廟也行。
3、 3、到寺廟找丈方或當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師父咨詢。
4、 二、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經歷。
5、 2、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6、 3、無婚姻或戀愛關系。
7、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8、 4、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9、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10、 中國佛學院招生簡章 一、招生條件: 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時間的出家生活經歷,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11、 無婚姻或戀愛關系。
12、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13、 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14、 二、招考辦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15、 報考者需把學歷證明及體檢表(一定要有奧抗檢查),脫帽僧裝一寸近照四張,隨同報名單函寄本院。
16、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後,發給准考證。
17、【寄來:(1)報考登記表、(2)體檢表、(3)推薦介紹信、(4)相片四張】。
18、 三、招生名額: 大學本科四年制。
19、每兩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額四十名左右。
20、 四、考試與錄取: 考試科目:佛學、語文、政治、史地、英語、課誦。
21、 錄取考生: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2、 五、生活待遇: 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待遇:學院規定每月發給每人生活費;發給一定數量的僧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寒暑假回原地,憑學生證可享受半價優待票。
23、 六、培養目標: 佛學院以培養較高造詣的佛教學術研究人才、佛學教學人才、寺廟管理人才和國際佛學交流人才為目標。
24、 七、畢業去向: 畢業後學院不包分配,故原則上仍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
25、 根據全國佛教事業的需要,本人自願,可由中國佛學院與原推薦單位協商,同意後調配安排工作。
26、 畢業後的待遇,按照大學本科畢業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廟或單位負責解決。
27、 畢業生可報考本院研究生班。
28、 中國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而根據《婚姻法》 第二章結婚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9、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0、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1、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32、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33、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34、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35、第 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36、對無效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宣告該婚姻無效。
37、對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應當在法定婚齡屆至前提出或宣告該婚姻無效。
38、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39、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0、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1、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42、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對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3、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