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富豪夫婦在中國凈賺16億,為什麼轉身加入美國籍,還捐給哈佛6個億
世界上不可能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平,對於社會上的財富資源,每個人能夠分得的大小也是不同的。自從1978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有一批人借著改革的「東風」富了起來,他們有的是依靠著國家的政策傾向,有的是趕在行業發展的風口,還有的是以這殷實的家境為後盾。不可否認的是這些人能夠先富起來,個人能力是出色的,但更為重要的是,這個社會給了他們富起來的機會。
不管怎麼說,事情已經發生了,張欣的行為不管對錯與否,也只能夠由後人評說了。
② 中國富豪為啥到外國去捐錢
美國人: 捐。
中國人: 不捐
中國富豪移民歐美: 捐
喬布斯,比爾·蓋茨,巴菲特,為什麼都宣布裸捐?裸捐可是要捐出全部家底,一刀不留啊。
他們怎麼那麼高尚,那麼博愛,對子女又那麼冷血,他們對金錢貪婪本性都哪兒去了?在評論他們之前,要知道美國有一個叫「遺產稅」的東西。
這個稅規定在富豪去世之後,不能把所有遺產留給後代,政府要收50%的遺產稅,也就是說他的子女只能得到一半的財產,用法律告訴你什麼叫富不過三代。
那有沒有什麼辦法保住財產呢?當然難不住這些富豪們。那就是去做慈善,自創基金會,讓自已的子女世世代代做基金會管理人,錢就名正言順的到了子女手裡了。
慈善基金會每年只需拿出5%的資金用於慈善就可以了,這5%還包括了基金會的日常開支,比如後代管理者的高工資以及吃喝拉撒日常出行費等等。還有這些大家族少不了和政客們打交道,直接送錢違法,名聲也不好聽,那怎麼辦呢,一起為人民服務呀,一起做慈善不能讓你白幫忙,一年幾十萬美金的辛苦費,說什麼也得收下。政客錢到手了,因為平時熱衷做慈善,在競選時還可增加民意支持率,政敵也沒有攻擊的話柄,名利雙收,妥妥的。
那麼基金會餘下的錢做什麼呢?可以拿這筆錢去投資,比如比爾·蓋茨的慈善基金會每年的投資回報高達18%,如果拿一百億做慈善基金,每年還有十八億的收益呢。
並且基金會在運轉二十年之後,基金會剩下的錢將會給基金會所有人,還不用交稅,隨便花。
這錢只是做了一次旅行,又回到自家手中了。
還有更狠的,歐美國家為了鼓勵慈善,捐款還可以返20%的稅費,這哪裡是捐錢,簡直是白賺!
那麼為什麼我國富豪不效仿呢,因為我國規定慈善基金會收到的慈善捐款,每年至少要花掉70%,早把空子堵死了。
這就知道我國很多有錢人在換了國籍之後,為什麼特別熱衷於慈善事業了吧。
這跟愛國賣國沒關系,只是捂著兜里的錢袋不被別人搶走的一種魔術手法而已。
富豪之所以成為富豪,腦子里彎彎繞可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