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越南勞動法病假需不需要付工資,
需要。
在雇員生病或照顧7歲以下生病兒童時,可獲得病假津貼。
在越南,員工不僅僅在分娩時享有生育福利,在收養小於四個月的兒童時同樣可以享受。自領養日到孩子滿6個月(父母親僅一人可享有此假期)。
② 越南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全文
【頒布單位】 勞動部
【頒布日期】 1994-12-3
【實施日期】 1995-1-1
【發文號】 勞部發[1994]481號
勞 動 部
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勞動人事部門,解放軍總後勤部生產管理部:
為貫徹《勞動法》,使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便於操作,我們制定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准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與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提出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要求。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用。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③ 越南社會保險制度
越<<勞動法>>有關內容摘要
一、勞務合同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種;2、工作時間;3、工作場所;4、休息時間;5、薪資;6、合同期限;7、勞動安全、勞動衛生、社會保險。
二、勞務合同可分為書面合同和口頭協議兩種
書面合同有:1、無期限合同,適用於無法確認完成工作時間或完成工作時間超出36個月;2、有期限合同,適用於可確定12至36個月內完成的工作;3、臨時合同,12個月以內即可完成工作的,這種合同期滿30天內應簽訂新合同,如不簽訂新合同而繼續工作,則舊合同繼續生效。勞務合同從簽訂或達成協議之日起生效,書面合同應雙方各持一份。
三、試用期。
技術性工作不超過60天,一般性工作不超過30天,臨時性工作不超過6天。試用期薪資不少於正式錄用薪資的70%,試用期內,雙方可對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
四、薪資。
薪資由簽訂合同雙方商定,薪資可為月薪、周薪、日薪、時薪、計件薪水、承包薪。薪資應按時發放,特殊情況需延長發放時間的,最長不能超過1個月。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和休息
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一周至少休息1天,一個月至少休息4天。作息時間由僱主根據實際需要定,雙方可商定加班時間,但加班時間不能超出規定工作時間的50%,日加班不得超出4小時,年加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00小時。按周為單位規定勞動時間的,日均工作及加班總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勞動者加班時,非節假日享受150%的平常工資,節假日享受200%的平常工資 ,加夜班按節假日計發工資。元旦1天(1月1日)、春節4天(舊歷年30和初1至初3)、勝利日1天(4月30日)、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國慶1天(9月2日)為法定節日,勞動者休息享受全額工資;每年休假,普通性質工作12天/年,勞動強度大和具危險性的工作14天/年,勞動強度很大及在特別危險的環境下工作的16天/年。
六、企業內部規章。
10人以上企業須制定內部規章,規章頒布前須徵求企業工會意見並報省級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七、社會保險
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和無期限合同,須辦理強制性社會保險。勞工因工受傷殘,僱主須支付醫療費,如未投保,亦按社會保險條件支付賠償。
八、勞工可單方終止合同的條件
(一)有期限合同、12個月以下臨時性合同,以下情況勞工可單方終止合同:
1、業主不能按合同安排工種、工作場所或不能保證完成工作條件(提前3天通報業主);
2、不能或不完全享受薪水(提前3天通報業主);
3、被虐待或強迫勞動(提前3天通報業主);
4、個人或家庭困難不允許繼續工作(1至3年合同者,提前30天通報業主;1年以下合同者提前3天通報業主);
5、婦女懷孕(按醫囑);
6、合同期為1至3年或12個月以下的有期限合同,勞動者患病經3個月治療不愈者(提前3天通報業主);
(二)無合同期限的,勞動者可單方終止合同,但須提前45天通報業主。
(三)季節性工作或從事某一固定工作者
以下情況,勞動者單方終止合同時需賠償的培訓費:
1、勞動者接受培訓時故意離學;
2、學成後不為業主服務;
3、培訓後為業主服務但時間不達勞務合同、學習合同規定時間;賠償額度由雙方商定。
九、業主單方終止勞務合同的條件
1、勞動者經常不按合同完成工作;
2、勞動者被開除;
3、無期限合同的勞動者患病經12個月治療不愈,1至3年合同勞動者患病經6個月治療不愈,以及期限為1年以下合同勞動者患病經合同期一半時間治療不愈的。
4、遇不可抗拒原因而業主已盡力克服仍不能恢復正常生產的;
5、單方終止合同,業主須與地方工會協商,達不成一致的,應向地方職能部門報告,於30天內作出決定,如達不成一致,按法律程序辦理;
除被開除外,單方終止合同應事先通報勞動者,通報時間要求如下:
無期限合同,提前45天;
1至3年合同,提前30天通報;
1年以下期限合同,提前3天通報。
辭退工人時,業主須按每年半個月工資及獎金支付補償;但在因勞動者違法單方終止合同和因盜竊、貪污、泄漏企業機密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勞動者受延長提薪時間處分、轉從事其他工作而在未取消處分期間再犯或被革職又重犯的,不予補償。
十、業主不能按合同安排工種時的處理原則
1、不能按合同安排工種的,可臨時安排其他工種,但不超過60天,且須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
2、如臨時安排的工作勞工不接受時,則分清責任,決定是否享受工資;
3、轉工種時薪資不能少於原工種工資的70%,且轉工30天內如原工種薪資高於新工種,則享受舊工種薪資;
原企業被合並或分家,新公司有義務吸收原勞工,否則需支付每年一個月薪水的補償,但補償金不能少於2個月薪水。
十一、外籍人員在越勞動須辦理手續
在越工作3個月以上外籍勞務人員須辦理由省(直轄市)勞動部門頒發的勞動證,勞動證有效期根據合同期定,但不超過3年,依用工單位的要求,勞動證可延長。
以下人員不須辦理勞動證:
-工作時間在3個月以下;
-外籍人員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副經理的;
-在越代表處代表、分公司領導;
-已取得越司法部頒發行業許可的律師;
十二、外籍人員在越工作條件:
1、年滿18歲;
2、身體狀況符合工作要求;
3、具高技術水平、在行業及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經驗。此類人員的技術水平、管理經驗等資質須有經該人所在國職能部門的認證書。
4、無前案前科;
5、有由越南職能部門頒發的3個月以上工作許可證。
十三、外籍人員辦理在越勞動許可證所需材料
1、就業申請書;
2、本國職能部門頒發的司法履歷,如已在越6個月以上的,需增由越所在地司法廳發的司法歷履;
3、體檢表;
4、大學畢業或以上學歷證書、工藝技術證等專門技術證書的復印件。如勞工為具傳統工藝或管理經驗的人才,需有該國職能部門的證明;
5、交納3張近1年內照的彩照(3CMX4CM,免冠、正面、不戴眼鏡);
所提交的材料須公認證,並譯成越文。須有復印件與原件、翻譯件與原件相符公認證。
④ 在越南工作,我們該享受""中國勞動法""還是""越南勞動法
謝謝您的回復﹐我們的企業是台資企業﹐目前我們並無勞資方面的糾紛﹐只是為了避免今後出現勞資方面的情況﹐所以需要咨詢一下我們所應該享受到什麼合法權利﹖比如說國內的勞動保障制度﹐社會保險等等﹗
⑤ 越南國會通過勞動法修正案,延後退休年齡是否為大勢所趨
根據現在的大部分情況看來,延後退休年齡已經成為了一個大勢所趨的問題,畢竟現在這個時候,加班的時長也增多了,所以說這樣就是呈現了一種勞動力短缺的問題,所以這樣的延後退休年齡事情也就成為了現實。但是這樣的事情也是有好有壞的,畢竟好多人都是感覺自己還沒有為這個國家做出足夠大的貢獻就卸任了,感到十分的可惜。但也是有很多的人想要盡快的退休,去過那樣的悠閑的生活,好好的度過晚年。
不管怎麼說,既然延長了退休年齡,那麼在自己還沒有退休的時候就依然要堅守自己的崗位,站好自己的最後一班崗,切實的做好自己的工作。
⑥ 在越南工作老闆拖欠工資未發情況,想詢求幫助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風險影響: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⑦ 中國人去越南,如何簽訂勞動合同,工廠為中國人開。
你肯定是按照國內的中國人民勞動法簽訂合同,要是按照越南的那你還不如在國內打工
⑧ 去越南或印尼等國建廠或作貿易的注意事項
按個人角度來說,越南其實是東南亞國家政局比較成熟的國家。在越南建廠需注意的就是勞動法。如不符合勞動法規定行事則有可能會引起罷工或勞動糾紛。印尼的工人更為注意此點,畢竟印尼作為加工廠大國時間會比越南時間長一些。
⑨ 越南勞動法中文版
http://hi..com/sunkin/blog/item/8a8de2119dc065c4a7ef3fe5.html
⑩ 越南加班要嚴格遵守勞動法規定嗎
越南加班不需要按照我國的勞動法執行。勞動法只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有約束作用。
《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