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越南抓中國漁民政府給補償嗎
給個P,都是中國政府自己賠笑臉,中國軍隊只要敢往越南邊境增兵幾個師,海軍艦隊直接開進中國的專屬經濟區,越南還敢抓么?就是政府太軟弱了!當年西沙海戰的時候,南越開一炮,我們飛機大炮一塊上,還不是照樣打出和平了,現在一度忍讓和平反而沒有!
⑵ 休漁期漁民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漁民休漁期應當依法發放補助金,以下是東莞漁民休漁期補助金標准及申請程序。
日前,經東莞市政府同意,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東莞市休(禁)漁漁民生產生活補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明確了生產生活補助申報條件、標准、程序等內容,其中,2017年申請時間最遲到6月22日,請各漁民盡快向各村(居)委會申報。休漁補助為2520元/人,禁漁補助為2880元/人,補助標准比去年分別提高68%、162%。
漁民需到所屬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根據《方案》,正處於休(禁)漁期的漁民,補助對象為經核定的東莞籍漁船上的漁業船員。
今年的漁業船員休(禁)漁生產生活補助標准,與東莞市最低生活標准和國家規定的休(禁)漁時間變化建立聯動機制,即按照東莞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乘以國家規定的休(禁)漁持續時間。
2017年東莞市低保標准為720元/月,休漁期為3.5個月,禁漁期4個月。即今年漁民的休漁補助為2520元/人,禁漁補助為2880元/人。這筆補助由漁船船主提交申請,經審核、公示後,由財政直接撥付到漁民個人銀行賬戶。
此次補助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22日,漁民可以到所屬村(居)委會提出申請,領取2017年度的休(禁)漁補助。
《方案》)指出,休(禁)漁補助對象為經市海洋與漁業局會同漁政支隊核定,納入休(禁)漁的東莞籍漁船(含國內海洋捕撈漁船、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和內陸捕撈漁船)上的漁業船員。
根據農業部、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為更好落實對休漁禁漁期漁民生產生活補助制度,市海洋與漁業局修訂漁民生產生活補助實施方案,適度提高補助標准,緩解漁民生活困難。
豐富的文娛活動助漁民度休漁期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 2017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有重大調整,南海伏季休漁時間調整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歷時三個半月,長達108天,較往年相比延長了一個月的時間。休漁漁船作業類型也有所調整,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漁船,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也同步休漁。
在這個史上最長的休漁期,如何讓廣大漁民朋友度過一個祥和快樂的休漁期呢?市海洋與漁業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禁漁期間,該局會組織各類技能培訓活動,各漁業鎮、村(社區)也將組織一些文化娛樂活動。
虎門鎮新灣社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社區將聯合虎門鎮社會事務局、鎮宣傳文體局、正陽社工、新灣邊防派出所等多個部門,舉辦包括疍家文化館開館暨漁民文化節開幕(屆時將有包括:唱響漁區漁歌大賽、漁網達人闖關競技賽、疍家美食達人廚藝大賽等精彩活動),以及休漁杯足球賽、休漁杯籃球賽、粵劇晚會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娛樂活動,讓漁民參與其中,能夠快樂地度過休漁期。
⑶ 出差到越南補助多少啊
一般是補助伙食費100元一天
⑷ 中國給了越南多少援助
1950-1978年中國共援越200多億美元,兌換成黃金現在價值約五萬多億元人民幣從1950年胡志明向中方求助開始,到1978年兩國交惡中方完全撤出援助止,中國對越南的援助大致分為四個階段:1950-1954年援越抗法,期間以軍事援助為主;1954-1964年援助越南獨立後的建設;1965-1973年援越抗美,提供全面而巨額的援助;1973-1978年助其戰後重建。中國還把夜鶯島秘密「移交」給了越南,成了越南的白龍尾島中國不僅對越南進行物資和軍事援助,還將作為物資中轉站和雷達站的中國領土夜鶯島 「秘密移交」給了北越,成了後來的白龍尾島。「越南在北部灣依託白龍尾島,對北部灣大面積海域和大陸架,提出主權要求,抓扣我漁民,破壞我數十萬漁民的生計。」葛劍雄說的更明白:「對北部灣的漁業糾紛,我國的態度似乎不軟不硬,越南人還在那裡巡邏,我們好像一點辦法都沒有……白龍尾島離海南島遠,離越南近,本來我們跟它劃界,可以劃在白龍尾島和越南大陸之間。但現在這個島是它的,界線要劃在白龍尾島與海南島之間,北部灣歷史上傳統的中國的漁場就要歸越南,數十萬漁民都將失業;談判劃界時雙方是有默契的,傳統的漁場如何劃分,應該另外通過淡判來解決,但現在越南方面就要按新的海界來控制這些漁場了。」
⑸ 漁民退捕安置補償方案
退捕漁民是指農業農村部門核定的專業漁民、持證兼業漁民和其他持證漁民。2021年退捕漁民上岸安置標准因各地情況不一,標準是不一樣的,但大部分都可享受就業服務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障補貼等,具體內容詳見各地出台的安置標准。
法條依據:
《江蘇宿遷市宿城區安置補助政策》:
1.退捕漁船船網證收回補償政策
(1)補償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合法有效的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書(或三證合一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的船舶所有人(船主)及其核定成員。
(2)補償標准:
(2.1)捕撈網具。僅對捕撈證許可的網具進行評估補償,許可網具數量范圍內的按實際數量評估價補償,超出部分不予補償。
(2.2)捕撈權收回。持合法有效證件的退捕漁船按2500元/千瓦補償,持有臨時捕撈許可證的退捕漁船按1250元/千瓦補償。漁船主機功率不滿8.8千瓦的按8.8千瓦確定;漁船主機功率超過8.8千瓦的,按照《內陸漁業船舶證書》載明的功率數確定。
(2.3)退捕漁船和輔助漁船。持合法有效證件漁船、每戶1條生產輔助船,按評估價補償,第2條輔助船起按評估價依次遞減20%補償,最低不低於評估價的40%。對於宿城籍在外地的漁船,統一要求回區內評估處置。
2.住房安置政策
(1)安置方式:採取實物安置方式,安置實行「先退先選」,根據樓層、朝向不同,實行一房一價。原則上,住家船房屋面積低於8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80--12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70--92平方米;120-16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101-111平方米;16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面積115-127平方米。對於無住家船、岸上又無住房的專業漁民,可根據家庭人口,按照不超過25m2/人予以安置。
(2)獎補政策。鼓勵漁民進城,在宿城新區城區購買商品房的(僅限一套,不包含儲藏室、車位等),低於144平方(不含二手房),可按實際購房總價的8%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8萬元),具體參照農房進城獎補辦法;購房補貼期限截至2020年12月底(以協議簽訂日期及購房合同備案日期為准),超期不再享受購房補貼。
退捕漁民上岸安置標准-攝圖網
3.就業服務補貼政策
(1)創業相關扶持政策。對退捕漁民取得營業執照首次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5000-2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具備條件的退捕漁民,落實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貸款額度個人最高50萬元、企業最高300萬元;創業人員入駐鄉鎮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租金補貼。
(2)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相關政策。將重點水域退捕漁民的技能培訓納入補貼范圍,對經培訓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培訓補貼。培訓期間,對其中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4.社會保障政策
(1)16周歲以下(未成年年齡段):參照被征地農民安置補助費標准一次性領取相應生活補助費,不再作為退捕專業漁民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
(2)16周歲以上至60周歲(勞動年齡段):按照宿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籌集退捕專業漁民社會保障資金,建立個人分賬戶,用於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60周歲以上(養老年齡段):從水域實行禁捕公告時間次月起,按照宿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按月領取養老補助金。退捕前已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同時享受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
⑹ 漁民上岸補貼政策是什麼
根據《漁民上岸工程》關於漁民上岸補貼政策,這個是屬於地方政策的問題,每個地區的政策都不盡相同。具體的申請條件和補貼政策的具體內容還需要咨詢當地政府。
⑺ 漁民證國家收回一次性補多少錢
憑漁業捕撈許可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按0.5萬元/證予以補償。
以歙縣為例,收回行政許可(捕撈權)補償。憑漁業捕撈許可有效期內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按0.5萬元/證予以補償。
漁具回收補償。刺網按20元/千克回收,上限2000元。密眼地籠、倒絲籠、燈光誘魚等違規漁具不予補償。對在2019年12月25日前簽訂退捕協議、並完成漁船、漁具全部移交手續的,給予漁業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7)越南漁民補貼多少擴展閱讀:
漁民退捕工作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相關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深入漁民群眾,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發動,讓退捕漁民了解相關禁捕退船政策,取得廣大漁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漁民退捕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2、各相關鄉鎮組織所屬村(居)委會對退捕漁民家庭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登記,對漁船、漁具進行登記核實,准確掌握相關信息。
3、各相關鄉鎮要嚴格把握好漁民家庭信息和漁船、漁具的摸底、調查、登記工作。對確認後的摸底登記信息,由所在村(居)委會、鄉鎮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進行公示(公示地點在退捕漁民所在村民組及村居委會公示欄,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