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想在老家(湖南)開個專門賣越南香煙和香水的店,需要什麼手續
先找好鋪位,然後你要蹲點才行啊
覺得還行的話,可以找房東問下辦執照的事情。其它就是運輸、銷售的事情了
⑵ 越南入境可以攜帶多少煙酒
入鏡攜帶煙酒數量分兩種情況:
1. 停留少於六個月者
香煙 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
酒 1瓶(不超過0.75升)。
2.停留多於六個月者
香煙 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
酒 1瓶(不超過0.75升)。
⑶ 入境越南哪些物品要申報能帶煙酒嗎
這些不用申報,早就不用了,不用帶太多,是可以帶的,東興市越南語翻譯旅遊為你解答
⑷ 賣煙需要什麼證件
賣煙需要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六條 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分為:
(一)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4)越南買煙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規定:
第三十一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二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三條 生產、銷售沒有注冊商標的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罰款。
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⑸ 越南煙進到我國銷售的還可以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日期】 19970703
【實施日期】 19970703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以下簡稱《煙草專賣
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煙草專賣是指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和進出口業務
實行壟斷經營、統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條 煙草專賣品中的煙絲是指用煙葉、復烤煙葉、煙草薄片為原
料加工製成的絲、末、粒狀商品。
第四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責
及領導體制,依照《煙草專賣法》第四條的規定執行。設有煙草專賣行政
主管部門的市、縣,由市、縣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內的煙
草專賣工作,受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
,以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為主。
第五條 國家對卷煙、雪茄煙焦油含量和用於卷煙、雪茄煙的主要添
加劑實行控制。煙草製品生產企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有害的添加
劑和色素。
【章名】 第二章 煙草專賣許可證
第六條 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
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
》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分為:
(一)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四)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
第七條 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煙草專賣品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生產煙草專賣品所需要的技術、設備條件;
(三)符合國家煙草行業的產業政策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取得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特種煙草專賣品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經營外國煙草專賣品業務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規
定,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和煙草專賣品准運證並實施管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應當向省、自治區
、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煙草專
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
第十三條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進行跨省、自治區、
直轄市經營的,應當向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
證。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
營的,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發證。
第十四條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依照《煙草專賣法》的規
定辦理。
第十五條 申請領取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
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應當向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
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申請領取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在海關監管區內經營免稅的
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省級煙草專
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第十六條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和
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
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
據本條例的規定製定。
【章名】 第三章 煙葉的種植、收購和調撥
第十七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會同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據國家計劃,根據良種化、區域化、
規范化的原則制定煙葉種植規劃。
第十八條 煙葉由煙草公司或其委託單位依法統一收購。煙草公司或
其委託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在國家下達煙葉收購計劃的地區設立煙葉收購
站(點)收購煙葉。設立煙葉收購站(點),應當經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
門批准。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煙葉。
第十九條 地方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同級有關部門和煙葉生產
者的代表組成煙葉評級小組,協調煙葉收購等級評定工作。
第二十條 國家儲備、出口煙葉的計劃和煙葉調撥計劃,由國務院計
劃部門下達。
【章名】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生產
第二十一條 設立煙草製品生產企業,應當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
部門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
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 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生產計劃。
第二十三條 禁止使用霉爛煙葉生產卷煙、雪茄煙和煙絲。
第二十四條 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應當使用注冊商標;申
請注冊商標,應當持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生產文件,依法
申請注冊。
【章名】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第二十五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許可證規
定的經營范圍和地域范圍內,從事煙草製品的批發業務。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
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一次銷售
卷煙、雪茄煙50條以上的,視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煙草製品
批發業務。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製品。
第二十八條 煙草專賣生產企業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不得向無煙草
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煙草製品。
第二十九條 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卷煙、雪茄煙,應當在小包、條包上
標注焦油含量級和「吸煙有害健康」的中文字樣。
第三十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可以根據市場供
需情況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卷煙、雪茄煙調撥任務。
第三十一條 嚴禁銷售霉壞、變質的煙草製品。霉壞、變質的煙草制
品,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第三十二條 有關部門依法查獲的假冒商標煙草製品,應當交由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銷毀,禁止以任何方式銷售。
第三十三條 假冒商標煙草製品的鑒別檢測工作,由國務院產品質量
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指定
的煙草質量檢測站進行。
【章名】 第六章 煙草專賣品的運輸
第三十四條 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由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
其授權的機構審批、發放。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煙草專
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進口的煙草專賣品、國產煙
草專用機械和煙用絲束、濾嘴棒以及分切的進口卷煙紙,應當憑國務院煙
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簽發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辦理托運或
者自運。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除國產煙草專用機械、煙用絲束、濾嘴棒
以及分切的進口卷煙紙以外的其他國產煙草專賣品,應當憑國務院煙草專
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
辦理托運或者自運。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市、縣運輸煙草專賣品,應當憑省級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簽發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辦理托運或者
自運。
運輸依法沒收的走私煙草專賣品,應當憑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
門簽發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辦理托運或者自運。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煙草專賣品准運證運輸煙草專
賣品:
(一)超過煙草專賣品准運證規定的數量和范圍運輸煙草專賣品的;
(二)使用過期、塗改、復印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的;
(三)無煙草專賣品准運證又無法提供在當地購買煙草專賣品的有效證
明的;
(四)無煙草專賣品准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七條 海關監管的煙草製品的轉關運輸,按照國家有關海關轉
關運輸的規定辦理運輸手續。
【章名】 第七章 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
產和銷售
第三十八條 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和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只能從取得煙草
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買卷煙紙、
濾嘴棒、煙用絲束和煙草專用機械。
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產企業不得將其產品
銷售給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九條 煙草專用機械的購進、出售、轉讓,必須經國務院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煙草專用機械的名錄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專用機械、卷
煙紙、濾嘴棒及煙用絲束。
淘汰報廢、非法拼裝的煙草專用機械,殘次的卷煙紙、濾嘴棒、煙用
絲束及下腳料,由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監督處理,不得以任何方式
銷售。
【章名】 第八章 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第四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的煙草專賣生產企業,應當報經國務院煙
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立項。
第四十二條 進口煙草專賣品只能由取得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
證的企業經營。其進口煙草專賣品的計劃應當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
部門審查批准。
第四十三條 免稅進口的煙草製品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的保稅倉庫內
,並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地方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與
海關共同加鎖管理。海關憑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免稅進口
計劃分批核銷免稅進口外國煙草製品的數量。
第四十四條 在海關監管區內經營免稅的卷煙、雪茄煙的,只能零售
,並應當在卷煙、雪茄煙的小包、條包上標注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
門規定的專門標志。
第四十五條 專供出口的卷煙、雪茄煙,應當在小包、條包上標注「
專供出口」中文字樣。
【章名】 第九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執行《煙草專賣法》及本
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案件,
並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的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
第四十七條 開辦煙草專賣品交易市場,應當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
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未經審查批准設立的煙草專賣品交易市場,所在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取締。
第四十八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可以根據煙草
專賣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重點地區設立派出機構;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
部門在必要時,可以向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派駐人員。派出機構和
派駐人員在派出部門的授權范圍內監督、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
動。
第四十九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和本條
例的案件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嫌疑人和證人;
(二)檢查違法案件當事人的經營場所,依法對違法生產或者經營的煙
草專賣品進行處理;
(三)查閱、復制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單據、記錄、
文件、業務函電和其他資料。
第五十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
關部門,可以依法對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的活動進行檢查、處理。
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和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煙草專賣品以及充抵罰
金、罰款和稅款的煙草專賣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拍賣的,競買人應
當持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參與外國煙草製品拍賣的競買人,應當
持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
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拍賣煙草專賣品,應當對競買人進行資格驗證。
拍賣企業拍賣煙草專賣品,應當接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二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專賣管理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時
,應當佩戴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徽章,出示省級以上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檢查證件。
第五十三條 對檢舉煙草專賣違法案件的有功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
【章名】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
定執行:
(一)擅自收購煙葉的,可以處非法收購煙葉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
款,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
(二)擅自收購煙葉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沒收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
法所得。
第五十五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
規定執行:
(一)無准運證或者超過准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
,處以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按照國家
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1、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超過5萬元或者運輸卷煙數量超過100件
(每1萬支為1件)的;
2、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兩次以上的;
3、抗拒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實施檢查的;
4、非法運輸走私煙草專賣品的;
5、運輸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
6、利用偽裝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的;
7、利用特種車輛運輸煙草專賣品逃避檢查的;
8、其他非法運輸行為,情節嚴重的。
(三)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准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沒
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
(四)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製品超過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量
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六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
規定執行:
(一)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製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
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所生產煙草製品價值一倍以上兩倍
以下的罰款,並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製品公開銷毀;
(二)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
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
,處以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價值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的罰款,並將其違法
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
第五十七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
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
或者停止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批發的煙草制
品價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四條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
執行:
(一)無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的,
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上述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
法經營的煙草專賣品價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二)無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
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上述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
法經營的煙草製品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
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超越經營范圍和地域范圍,從事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
,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經營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
違法經營的煙草製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
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
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
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
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銷售非法
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
所得,處以違法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並將非法銷售的煙草專
賣品公開銷毀。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頒發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擅自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煙草制
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批發總額10%以上20%以下的
罰款。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為無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
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煙草專賣批發企業
和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從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
業許可證的企業購買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
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所購煙草專賣品價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免稅進口的煙草製品不按
規定存放在煙草製品保稅倉庫內的,可以處煙草製品價值5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海關監管區內經營免稅
的卷煙、雪茄煙沒有在小包、條包上標注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
定的專門標志的,可以處非法經營總額5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拍賣企業未對競買人進
行資格驗證,或者不接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擅自拍賣煙草專
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拍賣的煙草專賣品價值20%以上50%
以下的罰款,並依法取消其拍賣煙草專賣品的資格。
第六十九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或者收購違法運輸的
煙草專賣品的,收購價格按照該煙草專賣品市場批發價格的70%計算。
【章名】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七十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⑹ 港口免稅店普通人能進嗎買煙要什麼證件嗎
普通人當然是可以進的
港口的免稅店,普通人是隨便進的,買煙是不需要證明的。
⑺ 請問下越南可以岀口煙到中國嗎
可以,前提那煙是經過許可的,可以在中國銷售,否則都是違法。
煙草專賣法第四章第十五條 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⑻ 越南可以帶多少煙酒(多少度的)入境
越南入境對煙酒數量沒有具體規定。越海關禁止入境者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放射性、有異味物品、各種黃色書刊、影碟、未經檢疫的動植物及武器等入境。
越南海關規定,入境時如攜帶3000美元以上、300克以上黃金等必須申報,否則出境時,超出部分將被越南海關沒收。國內團組出訪,如團費交由專人攜帶,入境時應申報,或者分散保管。
否則,出境時超出3000美元部分將被越海關沒收。外國人出境越南時可免稅攜帶香煙200支、雪茄煙50支、煙草250克、酒類1公升。
(8)越南買煙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入境越南時,需要在入境口岸填寫一式兩聯的入出境申報單(英越文),其內容包括入境、海關、動植物檢疫等內容,第一聯(白色)由越南邊境口岸存留,第二聯(黃色)入境者保存,以備出境時檢查。
入境越南後,一般須在48小時內向留宿地附近的公安機關申報居留。如入住旅店,則由店方負責代為申報。故旅客入住時,一般應將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交由店方保管。
⑼ 買香煙要什麼證
買香煙不需要什麼證件,但是如果經營者覺得買家是未成年人則可以要求出示身份證。
賣香煙就有一系列證件的要求了:煙草專賣許可證(我國由煙草專賣局頒發的,允許公司、企業、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煙草的許可證件。)、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⑽ 從越南回國可以帶多少香煙香水有什麼限制
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香水屬於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
獲准進境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自海關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從批準的口岸運進,物品進境地海關憑定居地主管海關的批准文件,對其中的機動交通工具,同是憑旅客填具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驗放手續。
(10)越南買煙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進出境旅客必須將所帶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關查驗。在交驗前,應填寫「旅客行李申報單」或海關規定的其它申報單證向海關申報;或按海關規定的申報方式如實向海關申報。
旅客經由實施「紅綠通道」驗放制度的海關進出境,應按照海關公布的選擇「紅綠通道」的規定,選擇通道,辦理行李物品進境或出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