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用越南工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非法僱用越南人,老闆會被罰款,不會被拘留。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2. 你好,幫越南人偷渡來中國打工,抓到了是不是要坐牢,十八個要坐多少年
越南人偷渡中國被抓,會被處罰、遣送回國。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 協助他人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
協助他人偷渡,將會被判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關於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犯罪及處刑的規定。根據本款的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在客觀上必須具有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所謂「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是指未經辦理有關出國、出境證件和手續,領導、策劃、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揮下,實施拉攏、引誘、介紹他人偷越國邊境等行為。所謂「國境」,是指我國與外國的國界;邊境,是指我國大陸與港、澳一、台地區的交界。本罪是故意犯罪,一般具有營利目的。本款規定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策劃、領導、指揮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犯罪分子。「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一般是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或者組織眾多的人偷越國邊境的,這里的「人數眾多一般是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在十人以上。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是指在組織偷越國邊境過程中,由於運輸工具出現故障等原因導致傷亡事故或者導致被組織人自殺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後果的。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是指採取強制方法對被組織人人身自由進行剝奪和限制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是指在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活動過程中,行為人對邊防、海關等依法執行檢查任務的人員實施毆打、阻撓干涉或者以殺害、傷害、損害名譽等相要挾,阻止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4. 幫人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涉嫌偷渡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持用偽造、塗改等無效證件或冒用他人證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繳證件外,處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 帶一半偷渡的越南人來中國進廠是違法還是犯
是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一十八條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這里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根據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是指領導、策劃、指揮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揮下,實施拉攏、引誘、介紹他人偷越國(邊)境。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1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所謂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是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的本身過失而引起了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結果的發生。如果組織者對所造成的被組織者重傷、死亡結果持故意心理時,則應另定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實行並罰。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所謂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是指採用身體強制或打擊,造成一般的傷害或輕傷害的行為或採用威脅方法抗拒檢查。如果行為人故意採用殺、傷方法抗拒檢查,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對殺、傷檢查人員的、應依法定罪判刑,然後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實行並罰。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違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犯罪分子所有的或者明知他人為犯罪使用而提供其本人所有的運輸、通訊工具或者其他財物,一律予以沒收[1] 。
6. 中國老闆僱傭外來偷渡務工會受到什麼處罰
按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偷渡的案件有可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一經認定,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一經定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
第四十四條 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
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應向,可以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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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二條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制度。所謂國境,是指我國與鄰國的交界。
所謂邊境,是指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分界。國(邊)境是出入國家的門戶,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我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來加強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
公安部{關於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號)
一、立案標准
(六)偷越國(邊)境案
1、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偵查:
(1)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屢教不改的;
(2)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
(3)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為逃避刑罰偷越國(邊)境的;
(2)以走私/販毒等犯罪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7. c偷渡越南務工被捕。會被判刑嗎。多久
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8. 非法幫助他人越境偷渡會被判多長時間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組織偷越國(邊)境的首要分子,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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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組織他人偷越國境 三名「80後」分別獲刑
他們仨住在滇東南的貧困苗族村寨,與越南的老街等地接壤。2017年初,他們組織了未辦理合法手續的40多名越南人,坐上大巴車,要到遙遠的山東某磚廠打工。途經曲靖富源縣時,被警方攔下來,因為大部分人無證件、無入境記錄,他們涉嫌「偷渡」。
40多人被遣返回越南,而3名組織者被逮捕。數日後,雲南省富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近日作出判決:3人因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分別判處4—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2017年8月16日,富源縣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富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古某等三人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據悉,3名被告人均是80後,家住文山州馬關縣小壩子鎮的苗族村寨。其中女子古某為國籍不明人士。據了解,小壩子鎮位於馬關縣南部邊緣,是一個集邊疆、民族、貧困、山區為一體的鄉鎮。小壩子鎮與越南新馬街、猛康兩縣隔河相望,國境線長38.6千米。
有沿邊村小組14個,多條通道通往越南。而三人所在的田灣村距小壩子鎮政府所在地18.43公里,到小壩子鎮道路為土路,交通不方便,距馬關縣50餘公里。
經審理查明:2017年1月10日,王某與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沙土鎮任某的磚廠簽訂了勞務合同,由其負責招收工人。之後,王某叫上古某一起,到越南集市宣傳招工。他們讓古某越南的親戚幫忙傳話,還找到一個叫熊哥(身份不詳)的人幫忙招工。宣傳稱,招募越南籍人員到中國磚廠打工,待遇優厚。
在招募到42名越南籍人員後,王某讓親戚王軍(化名)聯系車輛到文山州接人。自己則聯系去山東的大客車。聯系好車輛後,王某通知越南籍人員李某等人於2017年農歷正月十一(2017年2月7日)到他們寨子,並在他家下面一個叫金廠的地方集中乘車。
當天,王某、古某帶領該42名越南人到金廠乘坐微型車,於次日凌晨2時到文山州德厚服務區,並轉乘王某事先聯系好的大客車去山東。2017年2月8日10時30分,該車行至富源縣勝境關時被富源縣公安局查獲。
經查,車上的越南籍人員,除陸生(化名)辦理了護照,熊某、陸某、陶某3人辦理了邊境地區出入通行證外,其餘人員均無入境記錄。
但陸生未通過相關檢查和合法手續進入中國,陸某的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26日,只能在限定范圍內活動,進入內地需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熊某、陶某的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限均至2016年5月15日,被查獲時,二人的證件均已過期。
隨後,公安機關將王某等三人逮捕。數日後,對42名越南籍公民作出《遣送出境決定書及遣送手續》的處理。
庭審中,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王某及其辯護人、古某及其辯護人、王軍及其辯護人均無異議。古某及王軍的辯護人均提出,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請求從輕處罰。三被告人的辯護人均提出,三被告人為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希望能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提交了「核查43名越南籍人員涉嫌非法入境的函」、「領事通報表」、「領事探視申明書」、「涉外事件境外人員基本情況表」等證據。
富源縣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
本案中,三被告人的行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古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而古某在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不能認定未從犯,其在犯罪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相比於王某處於從屬地位,在量刑時會予以區分。
鑒於三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對三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據此,法院於近日作出一審判決:三人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判處古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判處王軍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9. 協助新疆籍人員偷渡進入越南被判幾年
偷渡到國外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依照刑法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大概會被罰款或拘留了。
10. 非法用越南工處罰如何
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