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國可以帶多少現金
出國攜帶現金的限額分為中國出境規定和目的地國家入境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人民幣限額為2萬元;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限額及相關規定如下:

- 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無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予以放行。但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別可攜帶等值不超過1000和500美元外幣現鈔。
- 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 等值10000美元以上:原則上不得攜帶,特殊情況可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不同國家的入境現金攜帶規定也不同,例如:
- 泰國:攜帶45萬以上泰銖入境或5萬以上泰銖出境,須申報;前往特定地區攜帶泰銖超200萬需申報;攜帶外幣超等值1.5萬美元,須申報。
- 越南:可隨身攜帶不超1500萬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幣不超5000美元,超出需申報並提供合法來源證明。
- 新加坡:攜帶超2萬新元等值的貨幣或可轉讓證券,須申報。
- 印度尼西亞:禁止攜帶、托運、寄送價值10億印尼盾及以上外幣現金入出境。
- 馬來西亞:居民及非居民每次攜帶不超等值1萬美元馬幣現金,超量需申報;非居民攜帶外幣出境超限額需取得書面許可。
- 菲律賓:未經批准,攜帶超10萬比索的紙幣等或超1萬美元外幣,需申報,否則違法。
- 阿聯酋:攜帶超6萬迪拉姆現金(含外幣)和貴重物品,須申報。
- 緬甸:攜帶2000美元以上現金,需如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