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越南要多少歲開始當兵
1. 越南的《義務兵役法》規定,所有男性公民,無論民族、社會成分、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職業或居住地,都有服兵役的義務。
2. 在戰爭時期,根據國家的需要,女性公民也必須應征入伍,並承擔適合她們的工作。
3. 越南的兵役制度規定,應征者的年齡范圍是18歲至27歲。
4. 普通士兵的服役期限為2年,而技術兵種、在海軍艦艇上服役的士兵,以及擔任正副班長等指揮職務的士兵,服役期限為3年。
5. 士兵在完成規定的服役期限後,可以選擇自願超期服役。
6. 具有專業技術的士兵可以轉為專業軍人,其服役年齡最長可至50歲。
㈡ 越南女兵是入伍前都上避孕環嗎
不,從臉書越南女兵好友那給你問過了。
㈢ 去越南要多少歲開始當兵
根據越南《義務兵役法》的規定,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社會成分、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職業和居住地區,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在戰爭時期,根據國家需要,女性公民也必須應征入伍並擔任適合的工作。
越南兵役制度規定,應征者年齡為18—27歲。普通士兵的服役期為2年,技術兵、在海軍艦艇上服役的士兵以及擔任正副班長等指揮職務的士兵服役期為3年。士兵服滿規定期限兵役後,可自願超期服役。有專業技術的士兵,可轉為專業軍人,服役年齡最長可到50歲。
㈣ 越南軍事的兵役制度
1. 越南的兵役制度根據《義務兵役法》進行規定,所有符合條件的公民需履行兵役義務。
2. 服役的年齡范圍在18歲至27歲之間。
3. 根據兵役法,不同軍銜的人員服役年限有所不同。士官和士兵的服役年限為2年,而士官指揮員、接受軍隊培訓的專業技術士官以及士官殲兵、海軍艦艇士官和士兵的服役年限為3年。在特定情況下,服役年限可延長至半年。
4. 軍官的服役年限則根據其軍銜而定:尉官需服役至38歲,少校至43歲,中校至48歲,上校至52歲,大岩配校至55歲,少將至60歲。對於中將以上軍官,則沒有規定具體的服役年限。
㈤ 越南男人喜歡當兵不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越南的性別比例失衡問題已經得到了顯著改善。曾經因為戰爭導致的嚴重傷亡,使得性別比例嚴重失衡,但這已成為歷史。現在的年輕人中,我很少聽到有關女性嫁不出去或者男性娶不到妻的情況。當然,沒有官方數據支持,但這足以表明性別平衡已經接近正常水平。
盡管如此,越南女性的家庭地位仍然不高。這一狀況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社會、文化和經濟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地位相對較低。盡管政府和社會組織一直在努力提升女性地位,但改變需要時間。
越南社會的傳統觀念仍然根深蒂固,女性往往承擔更多的家務和育兒責任。這種性別角色分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發展機會。盡管越南政府已經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促進性別平等,但在實際生活中,性別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
此外,教育和就業機會的不平等也是影響女性地位的重要因素。在某些地區,女性接受教育的機會有限,這限制了她們獲得更好就業機會的可能性。盡管近年來情況有所改善,但在一些偏遠地區,性別不平等的現象依然嚴重。
提升女性地位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提高教育水平、促進就業機會平等、改變社會觀念和政策支持。越南政府和社會各界都在為此努力,但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持續的關注和投入。
㈥ 當兵越南老山前線當兵四年退伍有多少錢一個月
按照新政策安置。退伍時,部隊給 多,中央財政一年給 , 年給 的退役金。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八條: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 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第十九條: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准及發放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㈦ 越南人的生活
越南一向有女性參軍的傳統。戰火點燃總會有許多女人放下相夫教子的責任,狂熱地投入戰爭,她們和男人一樣冷血,一樣徒手與敵人廝殺搏鬥。
然而,在越南戰爭這樣一場力量懸殊的現代戰爭中,由於長期在熱帶叢林中作戰,艱苦的生活損害了越南女兵的健康,催老了她們的容顏,當從戰場回來後,她們發現自己並沒有成為英雄,很多人成了沒人願要的「明日黃花」。
她們響應國家的號召,去跟敵人作戰。然而,當和平降臨時,卻發現已被自己的社會遺棄。她們自願拿起武器,加入現代戰爭中最大的女兵隊伍。她們在越南戰爭中一戰就是多年,心裡懷著一個傳統的夢想:當和平降臨時,像其他普通越南女性一樣回家找一個好丈夫,養一群孩子享受安寧的生活。
她們被男人遺忘。很多越南女兵並沒有過上好日子。1975年越南戰爭快要結束時,她們返回家鄉,但是由於長期在熱帶叢林里過著艱苦的生活,備受疾病的折磨,加上營養不良,她們變得未老先衰,不受男性的歡迎。她們也曾希望能夠嫁那些當兵歸來的年輕男性,但是他們似乎並不理會這些女兵的心意。男方的父母不想讓兒子娶一個看起來似乎太虛弱根本無法生養的女人。
離河內以南60英里有一個叫寧平的小鎮,在越南戰爭中這里曾有500名女兵走上戰場。巫好秋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實說,叢林里的生活讓我變得太蒼老了。最後我找到了一個好男人。他想娶我,但是他的父母不允許,那個男人不想離棄她,但是最後是她自己勸服了他。由於曾患過瘧疾,當兵時吃得也很差,所以戰後她的身子很虛弱,無法為他生兒育女。
像巫好秋這樣的女兵如今都有50多歲了。當她們聚會時,她們常常談起在長山山脈里遺落了的青春歲月。她們說,從戰場上回來後,生活反倒更艱難了。她們難過的是,多年以來,她們被人遺忘。
越南向來就有婦女參軍的傳統。戰場作戰的姐妹被尊為民族英雄。甚至還有女將領在戰場上生下孩子,背著孩子一起戰斗。在美越和中越戰爭中,有幾十萬女性,多數都是單身女青年,參加了與敵人的徒手搏鬥。她們像男人那樣操作防空武器,修理頻遭敵軍飛機轟炸的道路,在男女混合的軍營放哨巡邏。另有一些女兵負責組織情報、間諜小組,或者負責用小船運輸軍隊和供給。
一名曾在559旅服役的女兵回憶說,當時她們跟男兵住在一起,睡在一屋,但是彼此並沒有身體上的接觸,因為當時人們的觀念還很保守。她所在的軍營里沒有人懷孕,她說那時她們也渴望愛情,但只能藏在心裡。一次,美軍炸毀了梅施艷所在的公社農場,炸死了100個人,包括她的許多親戚,她於是主動請纓上陣。她回憶說,當時她只有35公斤,徵兵的人看她那麼瘦小,不想要她,她於是以跳下橋去自殺相要挾,最終說服他們留下了她。在越戰中,她不小心踩到地雷,腿被炸傷,至今走路腿都一瘸一拐。
上世紀80年代,為了減少女兵的孤立狀態,越南政府取消了不結婚不能生育子女的禁令,宣布單身母親和非婚生子女家庭也將被視為家庭單位,有權獲得土地。成千上萬的越南婦女採取一夜情的方式生下了孩子。
如今,越南婦女受憲法保護,擁有同男性平等地位。國民大會的三分之一成員是女性。國家副主席也有一位女性。婦女在政府享有跟男性同等的工資,在國有和私人企業中占據著重要的工作崗位。她們或在農田耕種,或介入市場從商,成為越南的經濟支柱。
社會和經濟學家認為,越南婦女達到如此的成就,擁有至高的社會地位和享有如此好的待遇,跟她們在戰爭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不無關系。盡管重視程度還不夠,但是越南婦女已經開始因在戰爭中的貢獻而受到越南社會的普遍尊重。
1991年,在戰爭失去兒子的母親都被授予「英雄母親」稱號,並享受國家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