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1. 中國公民需提供戶籍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基本情況和結婚對象的證明。
2. 越南人須持有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以及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 提交手續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將對申請進行審查,確認是否符合結婚條件。如有疑問,將向當事人詢問,並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 對符合結婚條件的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即時登記,發放結婚證。對於離過婚的,將同時注銷其離婚證。
5. 對於中國公民和越南人的結婚登記申請,登記機關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完成登記手續,並發放結婚證。
6. 涉外婚姻的結婚證上需貼有男女雙方的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❷ 中越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中國公民與越南公民在中國境內結婚,需遵循以下步驟來辦理結婚證:
1. 提交申請:雙方當事人需持有有效證件,符合相關規定,向中越跨國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登記申請。
2. 審查過程:登記機關將認真審查,確保當事人自願結婚,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並且如果是雙方均為越南人,還需提供該國法律承認我國結婚登記有效性的文件。
3. 完成登記:若審查通過,婚姻登記機關將在一個月內發放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手續。
跨國婚姻需滿足以下條件:
1. 雙方自願遵守一夫一妻制,不得違反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原則。
2. 雙方應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包括無配偶、年齡要求、身體健康、非近親關系等。
3. 雙方應共同向中國政府的中越跨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4. 特定公職人員和特殊狀態下的人不得與越南人結婚,如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等。
5. 若中國公民和越南人要求復婚,應按照結婚程序重新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需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支付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翻譯費用由個人承擔。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和外國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境內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其確定的機關。當事人需提供相應證件和聲明,以證明雙方無配偶且非近親關系。外國人還需提供護照和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認證的無配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