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古代的四大陋習,哪一種最讓人難以接受
就我個人而言,最讓我難以接受的古代陋習是裹腳。在封建社會,女人的地位一直都是不如男人的,社會地位極低。當時,社會也對她們施加了很多限制,比如不允許女人讀書識字、遵循三從四德、禁止改嫁等等。事實上,這些不好的陋習不僅存在於我國古代,全世界很多地方的女性都有過這樣的遭遇。

第四種陋習是後宮制度。
在我國古代,每一個帝王都有著三宮六院、後宮佳麗三千。如果你研究過其它國家的歷史,你就會發現,只有我國的帝王才有過這樣的待遇,後宮隊伍十分龐大。
㈡ 中國古代有什麼陋習(除了纏腳)
1、三妻四妾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古代的皇帝還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古時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
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弦,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2、指腹為婚
舊時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廣大地區。即雙方家長,於孩子尚未出身之時,即約定為婚姻。又有怕男女長成後,互不相認,或一方不守信諾,將衣襟裁為兩幅,各執一幅為憑證者,稱「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
3、不許讀書
所謂:女子無才便是德。古代女子很少有讀書的機會,更不用說去私塾上學。僅有少數開明的家庭,支持家中女兒讀書,多數女性都是文盲,無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4、童養媳
童養媳就是由婆家養育女嬰、幼女,等到成年正式結婚或者是成年女性嫁給未成年的男性,夫妻兩人年齡懸殊極大,出現「小丈夫妻大姐」的現象,毫無感情基礎。童養媳婦在婆家從小就要承擔起一切家務活,地位如婢女一樣低下,受苦受難。
5、守寡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古代女性一女不事二夫,須從一而終,丈夫喪妻可再娶,而女性喪夫就要守節,哪怕是未嫁夫死,也要守節。寡婦改嫁被視為是傷風敗俗之舉。為了激勵更多的喪夫女性守寡,朝廷甚至是設立貞節牌坊來表彰守節女子。無數女子,夫亡後,孤獨終老,晚景凄涼。
㈢ 除了裹小腳之外,還有哪些陋習是被摒棄的
中國的古文化經歷上下五千年文化,經歷了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在以前的封建思想中確實存在著很多的陋習,首先封建迷信是最大的一條,它阻礙了人們思想的進步,導致了思想人們思想的停滯不前。

喪夫的女人要一直守寡,在古代失去了丈夫就不可以改嫁了,要一輩子守護自己的丈夫,導致了家庭沒有生產力,女性沒有男人的關懷。男尊女卑也就是說當時古代的女性社會地位非常的低下,根本沒有什麼權利,只能無條件的服從男人的條件。人權不平等,也就是說人分三六九等,地位不一樣,享受的權利不一樣。清朝的男子都留著辮子,這個陋習在民國期間也被摒棄了。
㈣ 中國古代陋習有哪些
1、冥婚:
中國古代婚姻的異種:陰婚由「鬼」說親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那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4)中國古代除了裹腳還有什麼陋習擴展閱讀:
1、纏足起源簡述:
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
漢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來已久,古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歷朝歷代歌頌美女們身材嬌好,步履輕盈的詩句不勝枚舉。宋朝統治者的推崇也發揮了巨大作用。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
纏足也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連蘇軾、辛棄疾這樣傑出的文豪都有歌詠和欣賞纏足的篇章。
林語堂先生曾描述過女子纏足後的步態: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
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2、纏足影響:
纏足嚴重侵害了婦女的權利。
纏足時代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動必扶牆摸壁,拄杖持桿,有條件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到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也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至於出門行路, 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已氣喘吁吁。
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施君美《幽閨記》所謂「步遲遲,全沒些氣和力」;關漢卿《閨怨》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凄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正是纏足者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
纏足妨礙了女子的一舉一動,富家的貴婦名媛,凡有所需自有婢僕供其驅使,但是一般平民女子卻要依靠自己,只好膝行灑掃,跪坐隴畝。甚者尚需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非過來人無法述說。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號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纏足使女子無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維艱,妨礙了女子正常參加社會工作,阻擾了女子的社交活動。女子困守閨閣,孤陋寡聞,又失去了謀生本領,從而滋長了女子的依賴心、驕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會地位愈加低下。
㈤ 古代女子,除了裹腳之外有沒有束腰這個習俗
中國古代存在著許多約束女子的行為,例如裹腳。除了裹腳以為,中國古代還有一些約束女子的陋習,但是這些陋習中並沒有包括束腰這個陋習。根據世界歷史記載,女子束腰這一個習俗主要存在歐洲一些國家之中。
三、歐洲束腰在中國流行裹腳的時候,在歐洲的一些國家則流行這束腰這一陋習。因為歐洲人認為女子就應該擁有黃蜂腰,女子腰越細,人看起來就越美。因此,大部分的歐洲女子都紛紛加入到束腰的行列。但其實不管是中國女子裹腳還是歐洲女子束腰,這都是對女子身體以及心理的一種嚴重的傷害。由此可見,女子在古代世界的地位十分低下。
㈥ 中國舊社會除了纏足還有那些陋習
1、重男輕女
重男輕女是社會一種男女不平等的觀念,重視男性的權利和利益,而把女性定性為男性的附屬,並限制她們發展個人才能的機會和人身自由。
2、迷信
古人懾服於雷霆之威,於是提出自己的解釋「雷神、天庭」並對此頂禮膜拜。後人稱之為迷信。
3、女子守寡
古代女子並不能像我們現在一樣,覺得婚姻不合適了便可以和平分手,古代只有男子休妻,並且就算男子不幸身亡也是要為其守節,不可改嫁。

4、殉葬制度
殉葬是影響最惡劣的一種陋習,此種行為大多發生在皇室。君王死後,活著的嬪妃、宮女要為之殉葬。明太祖朱元璋死後,共陪葬及殉葬40個嬪妃。殉葬制度直到明英宗復辟後才正式廢除。
5、三妻四妾
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6、童養媳
童養媳是女子從小便被有錢人家收養,其目的便是為自己兒子將來做打算,直接從小養到大,又知根知底又可以調教。
㈦ 中國古代陋習令人苦不堪言,古代的陋習都有哪些
1、裹小腳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
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近千年。

2、妻妾成群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古代的皇帝還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古時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
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弦,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3、指腹為婚
舊時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廣大地區。即雙方家長,於孩子尚未出身之時,即約定為婚姻。又有怕男女長成後,互不相認,或一方不守信諾,將衣襟裁為兩幅,各執一幅為憑證者,稱「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統治者時或禁止,但無實際效用。
南北朝時候,指腹為婚現象傳向民間,從而使這一現象達到非常流行的地步。
到了元代,法律開始對這種陋習加以制止。《元史·刑法志》記載:「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禁之。」
明清法律也都禁止指腹婚。解放後,指腹為婚這種陋習才真正有了根本扭轉。
4、迷信
人面對巨大的未知的空間的時候,往往會提出自己的解釋。古人懾服於雷霆之威,於是提出自己的解釋「雷神、天庭」並對此頂禮膜拜。後人稱之為迷信。
迷信是指人們對於事物盲目地信仰或崇拜。狹義的迷信,按照我國解放以後約定俗成的習慣,是專指人們信星占、卜巫、風水、命相和神鬼等的思想和行為。
5、女子無才便是德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名言之緣起,按香港學者劉詠聰教授之研究,應是明人著作中已有此語。
主要皆認為是明人陳繼儒(眉公)之語:「女子通文識字,而能明大義者,固為賢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說,挑動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無醜事,反不如不識字,守拙安分之為愈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陋習
㈧ 古代陋習有哪些
三寸金蓮、三妻四妾、指腹為婚、君主專制、迷信等。
1、三寸金蓮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
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2、三妻四妾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弦,女子再嫁是壞節。
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並不僅僅局限於正妻。在人類學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並不包含一般所謂"一夫一妻多妾制"。
這兩者其實是分屬不同范疇的語言,前者的"一妻"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一般所謂"一夫一妻多妾制"屬於人類學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3、指腹為婚
就是指子女尚在娘肚子里,父母親就給指定了婚姻。是我國古代的一種特殊嫁娶形式。又有怕男女長成後,互不相認,或一方不守信諾,將衣襟裁為兩幅,各執一幅為憑證者,稱「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統治者時或禁止,但無實際效用。
4、君主專制
君主專制是我國封建王朝的產物加強了古代帝王的個人權力,在某些程度上,鞏固了我國的封建制度。
君主專制政體又稱君主專制或君主專政,是一種政治體制和政府形式,統治者君主擁有統治國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權力而沒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雖然有的宗教權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為。君主制是一種專制政體,君位採用世襲方式產生。
5、迷信
迷信指人對事物的一種痴迷信任狀態、迷惘地相信;更指盲目的相信、不理解的相信。迷信是自迷,看到了神奇的現象而生信,但又不懂內在的深奧道理名迷信。
迷信具體指人類對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對客觀世界的一種虛幻的歪曲的反應,是愚昧落後的表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陋習
㈨ 傳統陋習有哪些
1、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纏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
2、束腰
指舊時歐洲的陋習,如同中國纏足一般,舊時歐洲女性為了追求細腰而過分束腰,嚴重者身體畸形,更有甚者因此喪命。

3、割禮
作為一種傳統,都在青春期或青春期之前進行,有些阿拉伯民族則在臨近結婚之時進行。女性割禮在非洲等地盛行,是千百年流傳的殘忍習俗。
4、人殉
人殉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中國的人殉制度始於何時有待考證,可以肯定的是,它在中華史前文明時期就己經存在。
5、閹割
在人類歷史當中,不同的文化體系中,基於宗教或社會需要都曾出現閹割這種行為,特別在中世紀的歐洲、中國、印度、中東和非洲也有歷史記載。
㈩ 古代女子三大惡俗,除了中國的裹腳還有哪些
人自然不會生來就是三寸金蓮,而是在生長的過程中,用布把腳給纏住,活生生的把骨骼給勒到變形,導致腳不再生產,形成了三寸金蓮,其實這就是一種反人類的陋習,但凡是被摧殘過的女性,不能長時間走路,更不能乾重活。當時的士大夫們覺得腳小才是女人美的地方,甚至到了二十世紀還有人有這樣的想法,辜鴻銘就對此高談闊論:「女人之美,美在小腳,小腳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這種風味才勉強可與小腳比擬。前代纏足乃一大藝術發明,實非虛政,更非虐政。」

中國和西方的兩大陋習已經讓人咂舌了,但是比起日本來似乎就不值一哂了,無論什麼時候,大部分人都是喜歡唇紅齒白的美女,但是日本不一樣,日本的古代以黑為美,把牙齒染黑也是日本貴族身份與地位的象徵,想要染黑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