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紅頭文件」格式
揭秘「紅頭文件」的深層內涵與規范
在日常生活中,"紅頭文件"這一術語並不局限於法律范疇,而是民間對中央政府機關下發的,以其標題醒目且帶有紅色印章的正式文檔的昵稱。這些文件,實際上是黨、政機關傳達非立法性指令的重要載體。
紅頭文件的樣式繁多,分為兩種經典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常用的機關名稱加上文種(如通知、請示)的格式已經不再通用,根據《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GB/T 9704-2012)的規定,此類格式已被淘汰。
公文的結構嚴謹,分為版頭、主體和版記三大部分。版頭包括文件的名稱、發文字型大小和印章,位於文檔頂部,以紅色分隔線與主體區分。主體則承載正文內容,而版記則包含文件的發送單位、日期、頁碼等信息,通常出現在文檔的末頁,且版記必須放置在正文之後的偶數頁碼上。
下面展示的是一個公文格式的附註和版記樣本,以及一份典型的請示格式,其中版頭的「文件」二字不宜添加,因為請示是上行文,需遵循特定的格式要求。

了解並掌握紅頭文件的正確格式,不僅能提升行政效率,還能確保信息傳遞的准確性和規范性。遵循公文格式的規則,是我們與政府機關溝通交流中的重要橋梁。
Ⅱ 什麼是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狹義上,是指中國各級黨政機關為實施有效管理,直接或間接地針對特定或不特定對象,以單獨或聯合的名義制發的,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採用紅色版頭、蓋有紅色印章的規范性文件的俗稱;廣義上,制發主體還包括中國其他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在最寬泛的意義上,凡是採用紅色版頭、蓋有紅色印章、帶有規范性的文件均可稱其為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因採用紅色版頭而得名,並非規范的法律術語。紅頭文件始於南北朝的西魏時期,當時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蘇綽,他博覽群書,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長算術。據《周書蘇綽傳》記載: 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賬戶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發出的文書是用朱(紅色)標,下面上呈的文書是用墨(黑色)標,界限嚴明。由此可見,我國現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而紅頭文件已經有1400餘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