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越南國會是個什麼機構和西方的議會是一樣的嗎
越南國會是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越南唯一擁有有立憲權和立法權的機關。國會的組織機構主要由國會主席、國會常務委員會、國會專門委員會3個部門。
國會常委會的任期通常為5年,與國會任期相同,當國會任期屆滿,國會常委會要繼續工作,直至新一屆國會選出新一屆常委會(第十二屆國會常委會任期為4年)。
越南國會主席(越南語:Chủ tịch Quốc hội),任期與國會任期相同,由全體代表選舉產生。在國會主席空缺時,由國會副主席代替履行其職責。國會主席負責主持國會會議;簽署法律和國會決議;領導國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主管國會的對外聯絡;與國會代表保持聯系;確定和修訂議事日程;組織辯論和設定發言時間;將法案文本交付委員會研究等。國會主席還可以直接提出法案或修正案,干預國會的監督程序,在所有投票中均擁有表決權。
先由越共中央、各地方、行業、組織民族宗教界等越南國會會場分別推出候選人,形成最初候選人名單。經過越南祖國陣線組織下的三輪協商進行淘汰,形成最終候選人名單。以十二屆國會選舉為例,最後產生876名候選人,再分配到越南全國182個選區參加選舉,每個選區的選民可從4~5名候選人中選出2~3人擔任國會代表。
18歲以上越南公民有選舉權,21歲以上者均可參選(正在服刑、被拘留、被行政管制者除外)。候選人需會見選民並提出自己的參選綱領,並經所在單位和選區半數以上選民支持才可參選。
選舉前,由組織者將印有候選人彩色照片、履歷、參選口號和承諾的宣傳資料分發到每個家庭,並在每個街道公開張貼。
選舉日當天,投票站牆上會貼有巨大的候選人名單和簡介,每個選民都會由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引導到一排沒有門的小隔間里寫票。投票後,工作人員會發給選民一個蓋章的證件,這是選民行使選舉權利和履行投票義務的證據。
B. 越南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一 政治制度沿革
1945年9月2日宣布獨立,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同年9月法國再次入侵越南,越南又進行了艱苦的抗法戰爭。1954年7月,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內瓦協定簽署,越南北方獲得解放,南方仍由法國(後成立由美國扶植的南越政權)統治。
1961年起越南開始進行抗美救國戰爭,1973年1月越美在巴黎簽訂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協定,美軍開始從南方撤走。1975年5月南方全部解放,1976年4月選出統一的國會,7月宣布全國統一,定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二 憲法
迄今為止,越南已總共頒布了4部憲法即1946年憲法、1959年憲法、1980年憲法和1992年憲法。
1980年12月,越南第六屆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根據該憲法,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領導社會的唯一力量。
1992年4月15日越南八屆國會11次會議上通過的現行憲法對越南政治制度的性質和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心內容是: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實行人民代表制度。「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是一個人民建立的、為了人民的人民民主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是以工人、農民以及廣大知識分子組成的聯盟為基礎的。」
2001年十屆國會10次會議對憲法部分條款作出修改,確定越南要發展「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
三 國家元首
國家主席是越南國家元首。國家主席由國會投票選舉產生,任期與國會每屆任期相同,均為5年。國家主席兼任武裝部隊司令和國防與安全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其他主要職權有:頒布憲法和各項法律;建議國會選舉或罷免國家副主席、政府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國會的決議,決定大赦或特赦等。
四 立法機構
國會是越南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全國惟一的立法機構,任期5年,通常每年舉行兩次例會。國會代表以普選制投票產生,國務委員會是國會的最高常設機關,任期與國會相同。主要職權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及其他法律並實施監督;決定國家經濟計劃;審定國家財政預算和決算;規定國會、部長會議、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構的組織形式,任免國務委員會和部長會議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成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成立或撤銷國家各部、委;審議國務委員會、部長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工作報告;決定各省、中央直轄市和相當級別行政單位的地界劃分;規定、修改或廢止各種稅收;決定大赦及戰爭與和平問題等等。
C. 越南現在的農村是什麼樣子,和中國相比屬於什麼年代
越南經濟發展很快,越南也成為了國內不少遊客喜歡的旅遊地點,因為距離中國很近,性價比很高,同時風光也很不錯。但是要認識一個地方,光看旅遊景觀是不行的,還要走到當地人的生活中才能感受到。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當地人幸福的笑容。實際上,他們對於現在的生活已經感到很滿足了,因為沒有多大慾望,生活壓力就會很小。人才越能感覺到幸福。隨著越南經濟的發展,以後的越南農村又該是什麼樣子呢?當我們得到一些東西的時候,實際上已經失去了很多。
D. 什麼叫農村集體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4)越南農村是什麼組織機構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組織產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更多是在一個生產隊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
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地(不包括農村宅基地,也即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
人民公社是中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一種組織形式。產生於1957年冬季以興修水利為中心的農田基本建設高潮及稍後農村興辦集體工業的過程中。
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政社合一」其實就是「政經合一」)和集體統一經營為特徵,是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政治經濟制度的主要特徵,代表著農村計劃經濟時代。1958底,全國基本上實現了一鄉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階段,一般實行全社統一核算、分級管理。
下設生產大隊(其范圍相當於高級社),生產大隊基本以地理意義上的自然村落為基礎而設置,生產大隊以下設生產隊。普遍情況下,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也有以區建社的,則按鄉設管理區,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實行口糧供給制。社員的大型牲畜、農具、耕地、自留地等一切與農業生產相關的生產資料轉歸集體經營。
E. 克弗列特 日常政治的力量:越南農民如何改變國家政策 ,
克弗列特:日常政治(二○○五)
一九七九年,斯考契波(Skcopol,Theda)發表《國家與社會革命:對法國、俄國和中國的比較分析》,對俄國一九一七年到三十年代,法國一七八七年到十九世紀初和中國一九一一年到六十年代的政治革命進行了比較研究,主要採用的是以結構功能主義的社會學比較範式對三國的社會革命展開歷史分析。她認為社會革命是基本的社會秩序發生改變,政治革命主要指政治統治集團人員的更換和取代,社會革命起源於國家社會結構、國際的競爭壓力、國際榜樣的壓力和階級關系的變動。斯考契波從馬克思主義者的階級斗爭和結構主義者研究視角出發,強調國家之間國際事件和關系如何對國內事件產生影響:比如導致社會不穩定和各種政治危機(國家金融危機,精英集團分裂,權力真空和一群極易被鼓動的大眾),這些因素反過來為革命製造機會。斯考契波在強調國家作用的同時也認為普通大眾在革命中發揮著與精英同樣重要的作用。大多成功的革命離開不了城市工人和農民的支持;但是她對個人和意識形態在革命中的作用並不強調,她引用菲利普斯(Wendell,Phillips)的話說:「革命不是造就的,是到來的。」她的這一結構主義視角由克弗列特所顛覆。
克弗列特同樣從「自我剝削」(self-exploitation)的概念出發認為:小農之所以「自我剝削」,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可以看到其個體勞動和勞動成果之間的清晰可見的聯系,而在集體勞動中,農業工作的復雜程度和分工使個體對自己的勞動成果及其本身的勞動之間的聯系拉遠以至消失,這種情況下,要建立聯系,集體必須對別人的勞動報以信心,相信偷懶者會被發現,偷懶行為會被制止;同時農民的家庭需求必須得到滿足。如何做到這一點?第一種方法是把家庭合並到集體中,如柬埔寨在紅色高棉時期取消家庭設置的做法;第二種是對加入集體的農民採取工資制度,如匈牙利和蘇聯時期;第三種做法是保持家庭設置,但是勸說農民以在家庭勞動中同樣的精神服務集體,如坦尚尼亞的烏賈瑪村莊化運動和克氏所研究的越南農村集體化。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中開始,越南政府就堅持要以集體耕作的方式經營農場;是年年末,越南政府在越南北方百分之八十六的農村實行了農業集體化,通過各種政策,政府希望創造一種集體精神,阻止農村的再度分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支持國家防衛建設。實施集體化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政府認為集體農業可以顯著提高農業產量;第二,集體化可以改進農民生活狀況;第三,政府認為沒有集體化,少數農戶會集聚大量土地,削弱社會和經濟平等的意識理念;第四,集體農業可以打造社會主義社會所需要的「集體精神」;第五,集體化對於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比如國家工業提供關鍵性支持;第六,集體化是國家防衛的一部分,鑒於越南的分裂,集體化以後農民可以在促進北越防衛、組建地方軍隊、游擊隊和保存地方實力上做出貢獻。農業集體化過程中,政府的監督和控制,農民對政府的信任並裹挾著與集體化有關的民族主義和自願性質的宣傳使對集體化公開的和有組織的反抗受到限制。因此,農民開始求諸於日常政治。
削弱越南農民農業集體化的內部因素有:家庭和農戶缺少生產動力,對於大規模合作中個人關系和信任的斷裂以及政府的腐敗和低效這四大原因。兩個外部原因是:政府對農業投資的缺乏和無效的中央控制。一九八○年,經濟形式的惡化,農村彌漫的非組織性不滿最終使政府決定向以農戶為單位的農業生產讓步。
換言之,去集體化的過程,是從地方開始,從村落開始,而且是從村民開始的。農民的日常行為如何被轉換成一種政治符號?農民的反抗一定要有明確的目的,一定要是集體的行為嗎?什麼樣的反抗不會超過農村穩定安全閥的閾值,成為農村政治體制的穩定器?農民的日常反抗如何影響國家政策,對有組織的反抗有什麼樣的作用?克弗列特這部作品試圖回答上述問題。具體而言,克氏圍繞越南農民集體化思考了三個問題:一是集體耕作對於村民意味著什麼?他們對其態度如何?合作組織如何為農民及其家庭提供服務?如何處理村莊和政府的關系?二是權威起什麼作用以及為何能夠發揮作用?政府集體化農業的目的是什麼、如何實施?集體化為何不成功?三是普通村民以及他們與官員之間的互動如何影響集體農業?這些互動對集體化過程和政府政策制定起了什麼作用?通過在一九九二年到二○○○年在越南北部紅河地帶各省份村莊的研究,克氏向我們展示了農民的各種日常政治行為。
「日常政治」是克氏著作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越南農民集體化時期對於勞動、土地、莊稼、畜力、化肥等其他生產資料的長期爭奪,這些爭奪很少公開或者以組織的形式」。農民的日常政治不同於官方政治和勸說政治,它是一種發生在農民生活工作中的,一種對如何生產和分配資源的權威的規范和規則的挑戰,它是一種平靜的、日常的、微妙的和間接的表達,大多通過私下的手段修正或者抗拒通行的正式程序、規范或者命令。其形式有:對權威與資源使用和分配方式的支持或者順從、修改或者逃避規范、反抗和反對三種,其中後兩種最為普遍。克氏提請我們注意日常政治並非軟弱無力,所謂「水滴石穿」,日常政治的反抗也可以導致一個集團的瓦解和一個體制的滅亡。
克氏根據卡亞諾夫·奧斯特羅姆(Ostrom,Elinor)的理論得出,一個合作組織的出現需要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一是出現了一個為了個體的福祉需要集體努力的問題;二是個體之間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願意合作,這種意願有可能需要個體在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之間一定的折衷;三是個體之間相互信任,共同尋找合作的方式,這裡面有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四是個體熟悉合作組織的領導和程序;五是個體需要相對於實體比如國家充分的自主、獨立的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為過多的外在干預會削弱合作成員之間的信任,削弱他們的內部領導,損害合作意願。但是歷史告訴我們,越南農民沒有在上述五個條件中達成共識。這些條件非自上而下的政府行為可以實現。
那麼,農民的日常政治如何可能打破自上而下的政權建設模式,第一,雖然農民的權力很弱小,但在面臨權威和政府時仍然有潛在的權力,按克氏的說法,即使是奴隸也有權力,因為如果奴隸不勞動,奴隸主的種植園就會減產或停產。克氏顯然誇大了權力的彌漫性,但是克氏的睿智在於他指出了弱者權力的集聚性質及其後果。第二,地方政府不敢使用暴力;第三,日常政治的實踐范圍不足以讓政府採取規模性行動。第四,日常政治行為本身是非沖突、無領導的;第五,官員,尤其是地方官員對農民日常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相比引用政府對事件的官方報道,克氏對農民的看法和農民的故事著墨甚少。克氏提請他的閱聽人注意不是農民的任何行為都是日常政治,但是對於農民意識的形成過程和內容,克氏沒有清晰的分析。另外,克氏對政府集體化推行過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及其對農村社區的嵌入沒有分別論述,而是依據國家—社會關系研究框架並從二者的沖突入手解釋集體化失敗的問題。同時對於是否存在一個地方精英——這個在國家官員和農民之間的第三階層,克氏也沒有展開論述;在研究方法上,克氏引用的大多為地方官方報道和文獻材料,對於實地訪談很少引用。
上述農民研究的三個關鍵詞給我們的啟示是:以農民的角度更為現實地考察農民的政治日常生活實踐,書寫底層反抗的歷史,對「沉默的大多數」進行了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和現實意義。斯科特從「生存倫理」出發,指出了農民反抗的主要原因是不斷變遷的社會打破了農民原有的共同體體系,農民被迫拋入現代化進程之中;而「弱者武器」從更為具體的技術角度思考了農民反抗的具體形式並批判了葛蘭西的文化霸權理論,從理論上提升了研究的高度;「日常政治」則有說服力地展示了農民日常生活實踐水滴石穿的政治效用。
F. 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的歷史
AGRIBANK成立於1988年3月26日,成立初期的名稱為越南農業發展銀行(Ngân hàng Phát triển Nông nghiệp Việt Nam)。1990年底,更名為越南農業銀行(Ngân hàng Nông nghiệp Việt Nam),1996年底更改為現名。2003年,越南國家主席授予新時代勞動英雄稱號。2012年金融危機2012年被稱為是AGRIBANK艱難的一年。截止2012年6月30日,AGRIBANK在全越南所有商業銀行中擁有最多不良貸款。根據各信用機構的報告指出,AGRIBANK銀行的不良貸款佔到6.14%。公安部長陳大光在1月23日於河內召開的會議上通報,原AGRIBANK銀行總經理范青新(Phạm Thanh Tân)被公安機關調查,並起訴其「因經濟管理不負責任導致嚴重後果」。1月24日的青少年報報道,范青新被拘留和起訴還有其他原因,可能與Agribank銀行河內南支行39000億越南盾的虧空案有關 。
G. 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的介紹
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越南語:Ngân hàng Nông nghiệp và Phát triểnNông thôn Việt Nam,國際交易名Vietnam 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簡寫為AGRIBANK),按總資產計算是越南第一大商業銀行,屬於國家特殊企業。根據2007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報告,Agribank是越南第一大企業。銀行於1988年3月26日成立,按照越南信用組織機構法開始經營。Agribank作為第一大商業銀行,在越南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主導與核心作用,特別是對農業、農村及農民的投資。至今,農業銀行的領先地位在許多方面都得到了肯定。
H. 越南有些什麼銀行
越南的銀行有越南國家銀行、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越南投資與發展股份商業銀行等。
越南國家銀行是越南的中央銀行。當年法國殖民統治法屬印度支那時,當時的殖民政府藉東方匯理銀行來管理印度支那的貨幣制度。該銀行同時是法屬印度支那的商業銀行。1945年8月15後,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打算進行獨立於法國之外的貨幣制度。
1951年5月6日,胡志明簽署了有關成立越南國家銀行的法案。1961年10月26日,該銀行越南文名稱改為現在的越南國家銀行。
越南銀行的相關介紹:
1、越南國家銀行:
越南國家銀行原由越南民主共和國於1951年5月6日創立,當時原名稱為「Ngân hàng Quốc gia Việt Nam/銀行國家越南」,後於1961年10月26日正式將名稱為「Ngân hàng Nhà nước Việt Nam/銀行國家越南」。前後這兩個名稱的國語字更改了,但漢喃文標記「銀行國家越南」。
而同時期越南國亦於1954年12月31日建立了自己的國家銀行,也稱為「Ngân hàng Quốc gia Việt Nam/銀行國家越南」,後於1955年10月26日歷經政權更迭至越南共和國,該行仍持續運作,最終於1975年4月30日隨國家政權解體覆滅後被北越建立的臨時過渡政府所接管。
由於「Nhà nước」與「Quốc gia」兩詞彙在越南語中有著不同側重的含義,「Nhà nước」一般指「國家政府」(State),「Quốc gia」則指「國家本身」(Country)。因此「Ngân hàng Quốc gia Việt Nam」此名稱現在於越南語中一般是指南越所建立的越南國家銀行。
2、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越南語Ngân hàng thương mại cổ phần Ngoạithương Việt Nam,交易名Jointstock commercial Bank for Foreign Trade of Vietnam,
簡稱為Vietcombank或VCB,是繼越南農業與鄉村發展銀行(Agribank)和越南投資發展銀行(BIDV)後越南第三大銀行;按總資產計算則是繼BIDV後越南第二大商業股份銀行。
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報告,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是越南第六大企業(其他為越南農業與鄉村發展銀行,越南郵政和電信集團,越南電力集團,越南投資發展銀行和越蘇石油天然氣合資公司)。銀行成立於1963年,是越南國有商業銀行。
前稱為越南外貿銀行(Ngân hàng Ngoạithương Việt Nam)。是越南銀行協會、亞洲銀行協會、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Visa、Master Card等組織成員。
3、越南投資發展銀行:越南投資發展銀行(國語字:Ngân hàng Đầu tư và Phát triển Việt Nam,儒字:銀行投資和發展越南,英文全稱:Bank for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Vietnam,英文簡稱:BIDV)是越南最大的國有銀行。
以凈收入計(7千萬美元)是全國第一大銀行,以盈利計(104.8億美元,僅次於越南農業農村發展銀行),是全國第二大銀行.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報告,全國一百大企業中該銀行排名第四。
4、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Ngân hàng Nông nghiệp và Phát triểnNông thôn Việt Nam,國際交易名Vietnam 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按總資產計算是越南第一大商業銀行,屬於國家特殊企業。
根據2007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報告,Agribank是越南第一大企業。銀行於1988年3月26日成立,按照越南信用組織機構法開始經營。
Agribank作為第一大商業銀行,在越南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主導與核心作用,特別是對農業、農村及農民的投資。至今,農業銀行的領先地位在許多方面都得到了肯定。
I. 什麼是村民自治的組織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治的組織機構。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根據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具有如下職能:①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②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③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夥的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④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⑤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村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和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
J. 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機構類型如何界定
農村各類農產品專業合作社、農機專業合作社是一個贏利的組織,既不屬於社會團體更非民辦非企業單位,它的主管部門為當地的農辦。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它們的登記部門是工商局,它們組成的模式與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為社會團體)不同。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10)越南農村是什麼組織機構擴展閱讀: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有以下幾個特點:
1、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體,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3、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