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死亡賠償金的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
死亡賠償金賠償標准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准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准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既包括死者喪葬費用也包括其親屬的精神撫恤金等各種賠償。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衍生問題:
死亡宣告的條件?
(1) 自然人失蹤的事實。
指受宣告人離開住所或居所沒有任何音訊,處於生死不明狀態。
(2) 失蹤達到法定期間。
即失蹤人下落不明狀態持續存在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期間。普通期間為4年,從自然人音訊消失之次日起計算,因戰爭而下落不明的,則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特殊期間為2年,該期間僅適用於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況,如飛機失事等,如能證明失蹤人不可能生還的,不受兩年的期限限制。
(3) 經利害關系人申請。
宣告死亡的利害關系人范圍與宣告失蹤的范圍完全相同。
(4) 法院的受理與宣告。
㈡ 海外務工人員意外死亡賠償標准
首先要查清楚死亡的原因,用人單位有過錯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㈢ 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賠償數目根據死亡人戶籍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20年計算。60至75歲的,每超1歲從20年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最高按5年計算。喪葬費:職工年均工資/12X6個月。
㈣ 國家最新死亡賠償標准多少錢
國家最新死亡賠償標准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但核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得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工資;
3、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根據當地的地方法規確定具體標准。死亡賠償金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人的標准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死亡賠償金(60歲以下人員)=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人x20年;
2、死亡賠償金(60歲以上人員)=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增加年齡);
3、死亡賠償金(75歲以上人員)=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人x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情況、收集證據。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對損害事實及因果關系有爭議的,賠償委員會可以聽取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的陳述和申辯,並可以進行質證。第二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本條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第二十五條 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
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㈤ 死亡賠償費用一覽表
如果是當場死亡,賠償款分為如下幾項: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損失費;如果是治療後死亡,賠償款增加如下幾項: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
法律分析:如果是當場死亡,賠償款分為如下幾項: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損失費;如果是治療後死亡,賠償款增加如下幾項: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
工傷死亡賠償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由於受害人已經在交通事故中喪生,死亡賠償請求由受害人的近親屬提出。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准;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㈥ 一般死亡賠償金是多少
死亡賠償金具體是多少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計算。 一般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城鎮居民:22580*20=451600元(河北省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22580元)
2、農村居民:9102元*20=182040元(河北省2014年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9102元)
二、工傷死亡:
工亡死亡賠償金:539100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
【國家統計局於2013年1月20日公布,2013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955元】。
【《工傷保險條例》39.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㈦ 意外致人死亡賠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准,依照前款原則確定。對於現實沒有賠償能力的,賠償義務人可以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法院也會考慮適用此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㈧ 在國外工傷死亡 當事公司應該賠償多少
在國外工傷死亡 ,如果勞動合同在國內簽訂的話,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償如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