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的權立法案的機構是什麼
《權利法案》頒布的時間是1689年,頒布的機構是英國國會下議院,從而確立了國民主權議會至上的政治秩序。
《權利法案》全稱《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確立了議會所擁有的權力高於王權的原則但非憲法。同時奠定了英國君主立憲政體的理論和法律基礎,標志著君主立憲制開始在英國建立,為英國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掃清了道路。
2. 英國的《權利法案》是什麼
現在我根據這三個法案性質,作用和意義進行較淺的比較(不好意思我的能力有限)
1689年10月,議會通過了「權利宣言」並制訂為法律,是為《權利法案》。全稱《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它的內容一共有13條,他的主要內容有兩個:一、限制國王的權力,約束英王的實際統治權,二、保證議會的立法權、財政權、司法權和軍權等.從它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權利法案主要強調的是限制王權和確立議會的地位,但它卻忽略了人民在革命中發揮的作用和革命後的政治地位和權利,從這我們可以看到權利法案的局限性和革命的不成熟性.不過從進步的角滾皮度看它成為以後的資產階級革命綱領參照物.後來的《獨立宣缺備答言》的起草是深受18世紀末期自由主義思想和民主主義思潮的影響,它主要體現平等、天賦人權、主權在民和人民革命權利這四個方面,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獨立宣言》已經開始注意人民的地位和權利.比起權利法案,《獨立宣言》很顯然是進步的,這主要體現在它對人權的重視.而緊跟著發生在獨立戰爭之後的法國大革命深受獨立戰爭的影響,人權宣言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藍本,在前者的平等、天賦人權、主權在伏慧民和人民革命權利的基礎上又進行了延伸和發展.參考資料: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