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越南政府換屆競選誰當選什麼職務
據新華社電(記者樂艷娜章建華)越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28日在首都河內正式公布新一屆越共領導集體,阮富仲連任越共中央總書記。
越共十二大28日上午舉行閉幕式。越共中央宣教部部長丁世兄代表十二大主席團公布越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的選舉結果。本次選出的越共中央政治局有19名委員,其中包括公安部部長陳大光、國會副主席阮氏金銀、副總理阮春福等。
越共十二屆一中全會同時選出包括越南人民軍總政治局副主任梁強、越南政府辦公廳主任阮文年和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阮和平3人在內的中央書記處書記,以及包括21名成員的中央檢查委員會。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國旺當選為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
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武重金本周早些時候說,越共提名陳大光參選越南國家主席,提名阮春福參選越南總理,提名阮氏金銀參選越南國會主席。越共十二大後,越南現任國家主席張晉創、總理阮晉勇、國會主席阮生雄不再擔任越共中央委員會成員。按照越南憲法規定,國家主席、總理和國會主席三個職務將由定於5月召開的越南國會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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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革新開放的具體措施
越南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注重政治體制改革。首先形成一個有效的監督體制和制衡體制,讓一把手始終在監督中。2006年4月召開的越共十大上總書記進行差額選舉,這在國際共運史上是破天荒的。越共十大按差額選舉產生了181人組成的第十屆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候選人207名,包括自我推薦的2人。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原定選舉25人,但因只有21人得票過半,大會決定不再進行第二輪選舉。
越共通過擴大黨內民主、加強黨委的監督作用,以遏制腐敗行為。比如實施「質詢制」,規定黨員的權利,其中一個權利就是對上一級黨員領導的監督,這才是黨內民主真正的含義所在。政府總理要出來接受國會質詢已經進行了幾年,回答民眾關心的問題。還有國會真正發揮民意機關的作用,國會可以對政府包括總理在內進行質詢,質詢場面還要向全國進行現場直播。另外,也要求公示需要票選的候選人名單,這也在討論中。
革新開放以來,越南不斷結合自身實際,採取改革措施,逐步完善國會選舉制度。這些改革舉措頗具「越南特色」,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差額選舉
越南規定國會代表選舉為差額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在選舉中,代表候選人獲得過半數的選票才能當選。2007年5月20日,越南全國5600多萬選民前往各地投票站,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選舉第十二屆越南國會代表。5月29日,越南國會選舉委員會正式對外公布了最終的選舉結果,全國875位候選人中493人當選。
意外落選
中央推薦的165位候選人只有153位當選,「意外落選」者達到創紀錄的12人,其中不乏政府重要部門的官員。來自黨中央、中央政府、國會機關和越南祖國陣線等行政機構的官員代表數量進一步下降,分別只有11、20、75和27人,而更多德才兼備的科學家則進入了國會,專職代表比例也進一步上升,從上屆的25%提高到28%。民眾認為,這樣的結果有利於改善官員「既當球員又當裁判」、「邊踢球邊吹哨」的狀況,有利於提高國會的監督職能。
允許公民自薦參選
根據越南相關法律規定,除正在服刑、被拘留或刑事起訴、被行政管制等情況外,越南公民年滿21歲即有被選舉權,也有權自薦參選國會代表,但前提條件是必須符合國會代表的相關標准和要求。後來幾屆的國會選舉都出現自薦候選人參選並當選的情況,本屆國會選舉,自薦參選人數大幅增多,被認為是民眾參政議政意識明顯增強的體現之一。祖國陣線組織進行的第二輪協商後,全國有1322名候選人進入了第三輪協商,其中自薦候選人為238名,佔18%。經過第三輪協商,最終成為正式候選人的自薦參選者只有30人,約佔全部正式候選人的3。4%。但只有一位自薦候選人最終如願成為國會代表。
候選人須過「民意關」
所有國會代表候選人都必須經過本單位和住地群眾兩道「民意關」,如果得不到所在單位和住地居民50%以上的民意支持,他們將不能成為候選人。徵求民意支持的做法迫使國會代表或有意參選國會代表的人自覺深入到民眾當中去,了解、掌握民眾的現實情況和所思所想,更加註重民生民情,關註解決民眾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也可有效避免部分領導幹部「脫離群眾」。身為領導如果不密切聯系群眾,與單位同事及居住地民眾群眾「打成一片」,將很難獲得足夠的基層民意支持,自然也就當不上國會代表,政治生涯也大受影響。
總之,近年來越南的政治體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擴大了黨內民主,也有利於推動社會的民主氣氛。 經濟改革魄力大
越南對土地「三權」進行大膽改革,私人除了沒有土地所有權外,使用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全都擁有,這可謂改革的大動作。又例如開發區的稅收政策,越南實行「四免九減半」的政策。此外越南企業所得稅比周圍國家的稅率都低。除投資於服務業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8%外,製造業都可以得到20%、15%和10%等不同的優惠稅率,以及稅收減免若干年的優惠。又大膽開放了賭場。
新聞監督力度大
他們認為,要建立民主、文明的社會,民主和文明首先體現在媒體。媒體對於國家的發展意義重大。要建立民主社會,首先就體現在媒體的透明上。它在促進國家整體進步時所起的作用是積極的,既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對*也起到了威懾、警示作用,同時也增加了社會民主的氣氛。在反腐方面,越南媒體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腐敗案件,沒有及時地被黨組織發現,卻被媒體送上審判台。
反腐力度加大
越南出台了《反腐敗法》《反浪費法》,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成立一個專門的反腐委員會,由總理直接牽頭。這不僅對外有影響,對內也對老百姓有交代。
由於越南採取了發展與均衡並重的策略,多年來越南每年持續維持6%~7%的經濟成長,不快也不慢。人民的幸福指數較高,藏富於民。2005年9月公布的聯合國2005年「人類發展報告」,盛贊越南是「一個同時達成發展與均衡的國家」、是「人類成功發展的範例」。報告還特別提到,雖然巴西的人均所得是越南的四倍,但巴西10%最窮階層的所得,比越南10%最窮階層的所得還低。 越共認為,腐敗是「一切危機之危機」,「一切災難之源頭」。越共中央在1989年作出《清除腐敗分子,純潔黨的隊伍》的決議,將反腐提到黨建的議程,1994年1月越共中期全國代表會議首次將腐敗看作是黨面臨的四大危機之一,2001年11月越共總書記農德孟在越共九屆四中全會上指出,「腐敗和官僚主義不僅威脅到改革的進程,而且已成為國家的一大災難」。
從法律層面上講,1996年底越南國會頒布了《反腐敗法草案》,對各種腐敗行為作了具體界定,並提出相應的懲處規定。同年首次處決大貪污犯。1997年越南國會通過的修改後的《刑法》規定,騙取公款或社會主義財富5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31.25萬元)以上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受賄一億盾(合6.25萬人民幣)以上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1998年越南國會通過的《反貪污法》規定,貪污或利用職權騙取社會主義財富500萬盾(3125元人民幣)以上者,受賄50萬盾(312.5人民幣)以上者,行賄50萬盾以上者,均追究刑事責任。 與中國模式相似,同屬漸進式改革。
(一)在意識形態上,堅持以馬列主義、胡志明思想為指導,反對搞多元化;
(二)繼續堅持共產黨領導,不搞多黨制,在共產黨領導下走社會主義道路;
(三)逐步推進各項改革:首先是進行農村改革,農村改革取得成效後再推進到城市,再推進到其他各個方面。其次,越南改革也是一種以市場化為導向、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
主要體現在:
1、在所有制方面打破了過去的一大二公,企業權力下放,實行自主經營,合作社也下放了,把土地分給農民實行承包經營,在所有制上提倡公有制、集體所有制、私人所有制並存。
2、計劃經濟逐步向市場經濟過渡。
3、在分配方面,過去搞大鍋飯,搞平均主義,改革後實行按勞分配,允許多種形式的分配方式存在,成效良好。
可以用一句話概括越南革新,就是:全形度、有深度、大力度。中國與越南同處亞洲,山水相連,地理相近,歷史相似,有很多共同之處。中國與越南在政治體制上有眾多的相同,改革(革新)的總思路相似,越南革新經驗對我們有重大的啟示作用。
❸ 越南戰爭
越南戰爭的起因:
越南在二戰前是法國的殖民地,二戰中則被日本佔領。1945年二戰結束前後,胡志明領導的「越盟」(即後來的「越供」)在河內建立北越正權。法國則扶持保大皇帝在南方的西貢立國。為爭奪對越南全境的控制權,越供和法國進行了長達9年的法越戰爭。1954年,在中國的軍事援助下,越供在奠邊府戰役中贏得對法軍的決定性勝利,法國被迫撤出越南北部。根據日內瓦會議(1954年)的決議,南、北越雙方暫時以北緯17度線分治,北越由越供控制,南越則在保大皇帝的控制之下。1955年,吳庭艷在西貢發動正變,建立越南共和國(稱「南越」)。
日內瓦會議(1954)規定,統一越南國家的選舉定於1956年7月舉行,但是這場選舉從來沒有舉行。在冷戰的環境中,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開始將東南亞看成冷戰中潛在的關鍵戰場,因此吳庭艷得到了美國的支持,在南越實行毒才統治,這也使北越贏得公共關系戰的勝利。北越實現了大規模的農業改革,將土地分發給農民,引起了南方人民的嚮往。有人認為,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艾森豪威爾才在其備忘錄中寫道,如果越南全國選舉舉行,越供將會獲勝(不過另外一個解釋是,北方的越供不可能允許自由的選舉在他們那一半越南舉行)。最後,美國和兩越都沒有簽署協議中的選舉條款。這樣看來,分裂的越南似乎將成為常態,就像分裂的朝鮮一樣。
1959年,越供中秧委員會決定伍裝統一越南,並派遣大量軍事人員前往南越組織伍裝報動。
1960年,民族解放陣線成立,它由反吳庭艷的各派組成,事實上由越供中秧委員會控制。同年,「中蘇論戰」爆發,中國和蘇聯都需要在「國際共運」中樹立自己的形象,因而都積極支持北越對南方進攻。越南戰爭就此爆發。
❹ 越南統一後,原北越是怎樣對待南越人民的呢
其實但凡一個蘇聯式的政黨,在一個國家建立以後,國內都會出現慘重浩劫,越南也是如此。越南戰爭使得美國不堪重負,美國被迫撤離越南,雖然在撤離時給南越很多軍事武器的裝備和口頭上的支持,但是兩年以後,還是在北越的多番進攻之下宣告滅亡,結束了自己的統治。當時的北越已經基本上統一整個越南地區,隨後對越南社會上的各種他們所認為的不合理的資本主義現象進行總清算,除了有原先的政府部門的人被送去勞改營之外,還有社會上的很多接受西方思想和西方物質生活的人,也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的餘孽,送去勞改營。
進入政府主持經濟改革和開放工作也取得了豐富成果。進而倒逼進行政治改革,選舉制改革。有人認為越南是否會走蘇聯的老路,最終形成自己國家的一個巨變,我認為不可能,因為越南的選舉制改革並不是普選,而是黨內普選。依然掌握在越南共產黨的手中。相比較我們想當然而言,越南走的是一條中間保守路線,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誇張。
❺ 東南亞資料
東南亞總共有11個國家:越南、寮國、柬埔寨、緬甸、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汶萊和東帝汶,其中東帝汶是經全民公決後,於2002年5月20日從印尼獨立出來的,是東南亞最年輕的國家。
東南亞總面積447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約5.3億,大部分為黃種人,包括有屬於漢藏語系、印地語系、南亞語系、南島語系的多個民族。其中人口較多的有爪哇族、京族(越族)、泰族、緬族、老族、高棉族、蘇祿族等。華僑、華人約3000萬人,是世界華僑、華人最集中,人數最多的地區之一。新加坡的華人比例佔70%以上,其次是馬來西亞,約佔30%。東南亞人口分布不均勻,主要集中於沿海平原、大河兩岸平原、河口三角地區和島嶼,雨林地帶則人口稀少。
東南亞國家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國家是印尼,其陸地面積約有190.44萬平方公里,人口約2.1億,是東南亞名副其實的大國,人口居世界第四位,僅次於中國、印度和美國;面積最小的國家是新加坡,一個國家就是一座城市,其面積僅600多平方公里,架車一天可以跑遍全國。新加坡雖然面積是最小的,但人口卻約有400萬,比擁有5767平方公裡面積的汶萊要多的多。汶萊只有30多萬人,是東南亞人口最少的國家。
東南亞位於亞洲的東南部,方位:東經93°~141.5°,北緯25°~南緯10°,跨越赤道,大部分為熱帶地區,北接中國大陸,南望澳大利亞,東瀕太平洋,西臨印度洋,並與孟加拉、印度相毗鄰。東南亞地理位置非常重要,連接三洲(亞洲、非洲、大洋洲)、兩大洋(太平洋和印度洋)。馬來半島與蘇門答臘島之間的馬六甲海峽,長約900公里,最窄處僅37公里,是東北亞經東南亞通往歐洲、非洲的海上最短航線和必經通道,歷來為兵家和商人必爭之地。
東南亞地理歸納起來有兩個突出的特點:
一是「熱」。「熱」就是熱帶。東南亞所處的緯度比較低,大部分在北回歸線以南、赤道的附近,四季如夏,終年炎熱,常年氣溫在25℃~30℃。最冷月和最熱月的溫差很小,在赤道附近不足2℃。一天24小時內的日夜溫差要比一年的溫差大得多。
二是「海」。除寮國外,東南亞國家都是沿海國家或島國。印尼是「萬島之國」,有1萬多個島嶼。菲律賓是「千島之國」,有7000多個島嶼。汶萊則位於加里曼丹島的馬來西亞的沙撈越地區。
全長4400多公里的湄公河,不僅是東南亞最大的河流,也是世界最重要的國際河流之一。它發源於中國青藏高原,流經緬甸、寮國、泰國、柬埔寨,從越南入海,流經國家的數量僅次於歐洲多瑙河。
東南亞國家的政治體制是多種多樣的,當今世界的基本政治體制類型都可以在東南亞找到。細致劃分,則主要有如下5種類型:
1.人民代表制國家:越南、寮國
在東南亞11個國家中,有9個資本主義國家,另兩個是社會主義國家——越南和寮國,這兩國都是實行人民代表制度和共產黨一黨領導。
1945年越南宣布獨立後,1946年頒布了第一部憲法。越南最近一部憲法是1992年頒布的。憲法規定,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是以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經濟方面是社會主義方向的市場經濟,以公有制經濟成分為主導,各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國家實行人民代表制度,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會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最高權力機關,它集中了立法、行政、審判、檢察等權力;其下,政府負責行政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負責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檢查法律的執行工作;國會選舉國家主席;國家主席作為國家的代表,不向任何機關負責。憲法還規定,越南共產黨是越南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力量。目前越南實行共產黨一黨執政制。雖然越南允許其他政黨的存在,歷史上越南也曾存在過一些政黨,但近年來已先後消亡,最後僅存越南共產黨。越南共產黨成立於1930年,全國目前有250多萬黨員。
近年來,越南在進行經濟改革的同時,也在逐步推進政治體制的改革,加上越南一直來與外部世界有較為廣泛的聯系,可以說越南的政治民主化進程是比較快的。
寮國的政治體制與越南類似。執政黨為寮國人民革命黨。
2.議會共和制國家:新加坡、東帝汶
新加坡共和國是東南亞兩個實行議會共和制的國家之一。1965年,新加坡從馬來西亞聯邦獨立出來,同年12月,頒布了新加坡憲法。憲法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由國會選舉產生;新加坡的國會是一院制;新加坡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立法機構由議會和總統組成;內閣是新加坡行政權力的執行機構,由總理、副總理、各部部長組成,總統委任國會中多數黨領袖做總理。根據總理提名,總統任命內閣部長、最高法院院長、法官、總檢察長。總理、部長都必須是國會議員。新加坡是一個城市國家,沒有地方政府。新加坡雖然是一個多黨制國家,但一直都是人民行動黨一黨獨大,建國後該黨一直是新加坡的執政黨。該黨主張從嚴吸收工商界、高級知識分子等各界優秀人士為黨員。
新加坡是一個權力較為集中的國家,但由於實行較嚴格的法治,加上領導層聚集一批能潔身自好的社會精英,所以新加坡自獨立以來的30多年中,既能保持一個較高的經濟增長,又能有效地懲治腐敗,真正做到廉潔高效。
東帝汶在2002年3月22日頒布的《東帝漢民主共和國憲法》中規定,東帝廣由總統、國民議會、政府和法院組成國家權力機關。總統通過直接選舉產生,是國家元首和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任期5年,只可連任一屆;國民議會由52——65名議員組成,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代表全體公民行使立法、監督、政治決策權;政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由總理、各部部長和國務秘書組成。總理作為政府面腦,由議會選舉中得票最多的政黨或占議會多數的政黨聯盟指定,由總統任命;法院代表人民行使司法管轄權,職權獨立。最高司法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
3.總統共和制國家:印度尼西亞、菲律賓
東南亞十一國中,有印尼和菲律賓兩個國家實行總統共和制。
印尼獨立以來雖然先後頒布了3部憲法,但目前他們仍然使用1945年宣布獨立時制定的憲法。該憲法確定了印尼建國的五項原則(潘查希拉):第一,至高無仁的神道;第二,公正文明的人道;第三,印度尼西亞的統一;第四,協商和代表制指導下的民主;第五,社會公正。印尼的國家機構包括:人民協商會議、總統、國會(人民代表會議)、最高評議院、最高法院、國家審計署等。印尼代議制度的特色是同時實行人民協商會議制度和人民代表會議制度。人民協商會議是印尼的最高權力機構,由700人組成,其中500名為國會議員,另200名由總統指定的135名地方代表和65名社會和群眾組織代表組成。人民協商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制定國家的基本方針政策,選舉和罷免5年任期的正副總統。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並兼武裝部隊最高統帥。總統及其領導下的內閣向人民協商會議負責,而不向國會負責。人民代表會議是印尼的立法機關,負責日常的立法工作,實際上與國會差不多。
菲律賓也是總統共和制國家。與印尼不同的是,菲律賓總統由全國選民選舉產生,任期6年,不能連選連任。菲律賓的立法機構是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兩院均有立法權,而眾議院的權力更大一些,有關撥款、稅收等重要法案均由眾議院提出。
4.君主制國家: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和汶萊
東南亞11國中,有4個國家實行君主制。其中汶萊是絕對君主制,泰國、柬埔寨和馬來西亞是君主立憲制。
(1)君主立憲制: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
1932年,泰國國民黨發動政變,使泰國君主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此前是實行君主專制,此後則建立了英國式君主立憲制。經過多次修改的憲法規定,國王是國家元首,兼武裝部隊統帥和宗教最高護衛者。國王根據國會提名任命內閣總理,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各部部長。國會由上、下議院組成,是國家的立法機構。國家的行政機構是內閣,內閣總理享有實權,對國會負責。泰國的法院代表國王行使司法權,但受政府的司法部和司法委員會管轄和監督,不過其業務是獨立的。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最終判決,如果被告不服,可向國王上書懇求減免刑罰。雖然泰國國王沒有實權,但由於泰國的傳統和宗教以及國王自身的奉獻精神,使得國王在社會生活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其地位和威望往往在泰國政治生活關鍵的時候發揮作用。
1970年朗諾政變前,柬埔寨一直是個君主制國家。政變後實行總統共和制。民主柬埔寨時期,搞了一段「極左的社會主義」。1993年大選後,柬埔寨又恢復成為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人們稱之為「柬埔寨第二王朝」,西哈努克再次成為柬埔寨的國王。
馬來西亞也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但與泰國和柬埔寨不同,馬來西亞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由9個蘇丹州和4個州組成,因此象徵國家最高權力的馬來西亞國家元首是在9個世襲蘇丹中輪流選舉產生的。國家最高元首擁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司法權,並兼聯邦武裝部隊總司令,根據議會提名任命總理等。聯邦議會、內閣和最高法院分別是馬來西亞的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機構。
(2)絕對君主制:汶萊
與東南亞其他三個君主制國家不同的是,汶萊是一個馬來穆斯林的絕對君主制國家。最大的特點就是,君主擁有絕對的權力。汶萊憲法規定,世襲的蘇丹為國家元首,擁有立法、行政、司法全部權力。蘇丹本人兼任首相和國防大臣。擁有實權的財政大臣、外交大臣均由親王擔任。
5.軍政府國家:緬甸
1948年緬甸獨立後,曾經一度實行議會制。1962年,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奈溫發動軍事政變,成立了以奈溫為首的「革命委員會」,解散議會,終止執行憲法。1988年奈溫辭職,以緬甸國防軍總參謀長蘇貌為主席,組成「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接管了全國政權。1992年,國防軍副總司令丹瑞取代蘇貌成為國防部長。1997年,丹瑞把「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改為「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由19人組成,丹瑞任主席,是緬甸的國家元首,國防軍總司令貌埃為副主席,欽紐為秘書長。
❻ 越南是議行合一制度嗎越南國會為何是權力機關
越南是議行合一制的,國會既是越南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全國惟一的立法機構。國會代表以普選制投票產生,國務委員會是國會的最高常設機關,任期與國會相同。實行一黨制的國家普遍採用議行合一制,較容易形成集權與專制,與三權分立制度相對應。越南的國會在國家機構體系中處於最高地位,不與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分權,不受它們的制約,只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所以說國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其有權選舉、決定、罷免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負責人。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要對國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在國會閉會期間向國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❼ 越南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一 政治制度沿革
1945年9月2日宣布獨立,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同年9月法國再次入侵越南,越南又進行了艱苦的抗法戰爭。1954年7月,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內瓦協定簽署,越南北方獲得解放,南方仍由法國(後成立由美國扶植的南越政權)統治。
1961年起越南開始進行抗美救國戰爭,1973年1月越美在巴黎簽訂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協定,美軍開始從南方撤走。1975年5月南方全部解放,1976年4月選出統一的國會,7月宣布全國統一,定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二 憲法
迄今為止,越南已總共頒布了4部憲法即1946年憲法、1959年憲法、1980年憲法和1992年憲法。
1980年12月,越南第六屆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根據該憲法,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領導社會的唯一力量。
1992年4月15日越南八屆國會11次會議上通過的現行憲法對越南政治制度的性質和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心內容是: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實行人民代表制度。「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是一個人民建立的、為了人民的人民民主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是以工人、農民以及廣大知識分子組成的聯盟為基礎的。」
2001年十屆國會10次會議對憲法部分條款作出修改,確定越南要發展「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
三 國家元首
國家主席是越南國家元首。國家主席由國會投票選舉產生,任期與國會每屆任期相同,均為5年。國家主席兼任武裝部隊司令和國防與安全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其他主要職權有:頒布憲法和各項法律;建議國會選舉或罷免國家副主席、政府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國會的決議,決定大赦或特赦等。
四 立法機構
國會是越南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全國惟一的立法機構,任期5年,通常每年舉行兩次例會。國會代表以普選制投票產生,國務委員會是國會的最高常設機關,任期與國會相同。主要職權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及其他法律並實施監督;決定國家經濟計劃;審定國家財政預算和決算;規定國會、部長會議、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構的組織形式,任免國務委員會和部長會議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成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成立或撤銷國家各部、委;審議國務委員會、部長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工作報告;決定各省、中央直轄市和相當級別行政單位的地界劃分;規定、修改或廢止各種稅收;決定大赦及戰爭與和平問題等等。
❽ 越南政府是民選的嗎
不是,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是由黨代表逐級選舉的!
❾ 越南國會的國會代表制度
根據國會代表選舉法第三條規定,國會代表須符合以下標准:
1、忠於祖國,擁護《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擁護革新開放事業,為祖國工業化、現代化事業,實現民富國強、社會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標而奮斗。
2、品行良好,勤政廉政,大公無私,模範遵守法律,堅決與官僚主義、特權、腐敗和其他違法行為作斗爭。
3、有能力完成國會代表任務,參與決定國家重大事務。
4、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意見,得到人民信任。
5、有條件參加國會活動。 國會代表須參加國會各次會議;參與討論和決定國會職權范圍的一些問題,如立憲立法等;決定國家對內對外政策、決定經濟社會和國防安全任務;決定國家機構的主要組織和活動原則;監督國家機關活動。
國會代表有權討論和決定國會的會議日程;有權提交法律草案,表決通過國會法律和決議;對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政府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進行質詢;有權選舉和當選國家、政府和國會的領導。
國會代表還有權向有關機關和組織轉交民眾的申訴信,並跟蹤和監督解決;參與考察和檢查憲法、法律、國會決議、法律文件的落實情況,了解各地和基層實際,以便國會召開期間參加討論和決定有關問題。 1、法律草案提交權:國會代表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有權就法律法令提出建議和提交法律法令草案。
2、質詢權:國會代表有權對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政府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進行質詢,被質詢的機關和個人有義務回答質詢。每年國會兩次全體會議期間,代表質詢由國會常務委員會轉交被質詢的機關和個人,並決定回答質詢的期限。根據質詢內容和性質,國會常務委員會可決定由誰來回答質詢。
3、人身不可侵犯權:法律保障國會代表具有人身不可侵犯權;阻撓代錶行使權力的行為將依法受到懲處;如沒有國會常務委員會的同意,國會代表不得被代表工作地的機關單位革職、強行辭退。
4、信息獲得權:國會代表有權獲得國會活動的相關信息,有權要求職能機關為自己的活動提供信息。
❿ 越南的改革開放是什麼樣的
首先,越南的改革開放不叫改革開放,而叫“革新開放”:
1. 中國的改革開放:
中國的改革開放,始於上個世紀70年代末。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開始實行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國家政策,即“改革開放”。隨即中國實施了“分田到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中國的改革開放正式開始。現在中國經過40多年的改革開放,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質的提高。
2.越南的革新開放:
越南的革新開放,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1986年越南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提出經濟上和思想上同時進行改革與開放、經濟和政治同時進行改革與開放,即“革新開放”。隨後的幾年裡,越南導入了市場經濟、對外開放政策,革新開放如期進行。現在越南經過30多年的革新開放,國內經濟得到了較大發展,國內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4.而且越南還計劃在2021年,實行全國民主大選(即“普選”),全民參選國家領導人。這與美國的全民直選總統,是何其的相似啊!或許越南真的是在 “全盤西化”的道路上加速前進,未來的越南會如何呢?會不會真的發展成“西方式”國家?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