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是不是直到十九世紀才有警察呢
倫敦警察隊於1829年由國會通過法案而設立,提案人為當時內務大臣皮爾(Robert Peel)爵士,因此警察的暱稱為「伯比」(bobby)或「皮勒」(peeler)。這支警察隊取代了弓街警察隊。弓街警察隊是18世紀中葉由法官與小說家費爾丁(Henry Fielding)所組織的一個支新的警察小組。新成立的倫敦警察隊原先的總部設於白廳街4號,有個入口位於大蘇格蘭場,所以倫敦警察廳稱為蘇格蘭場(蘇格蘭場因位於當年蘇格蘭貴族造訪倫敦時下榻的一座中世紀宮殿而得名)。最初,新的警察隊和先前的弓街警察隊一樣很少獲得公眾的合作。1842年當蘇格蘭場首次派便衣警察值勤時,公眾大呼反對這些「間諜」。然而到1878年蘇格蘭場設立刑事調查處(CID)時,警察隊已逐漸贏得倫敦公眾的信任。這個刑事調查處是由便衣警探組成的的小組,他們收集犯罪活動的資料。
1856年,為維持治安秩序,英國議會通過治安法,決定在倫敦等地創立警察,要求每個郡都建立警察隊伍。警察的最高領導是內政部長。英國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領導。英國警察實行分散制,在52個郡設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蘭和威爾士43個,蘇格蘭8個,北愛1個。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大偵探福爾摩斯的警察朋友——雷斯垂德就是為蘇格蘭場效力的。這一職位被稱為早期的治安官,也就是日後英國警察的前身。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職位。英國自9世紀起確立了治安自治的原則。最基層的治安組織是由十戶組成的「太興」,預防、打擊犯罪的方式則是全民參與的「鳴金捕賊」。(這有點像中國以前的治安聯防隊)
治安官萌芽於理查一世時期(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但理查即位後蘇格蘭也未曾安寧。為了平息叛亂,抑制社會動盪,英國便頒布了關於維護王國秩序的法令,重申古老的誓言,要求所有男子遵守「國王的和平」,協助抓捕違反法令,破壞秩序的罪犯。啟用了地方騎士,這成為地方維持官的起源。12世紀以後,逐漸出現的由治安法官領導治安官(Constable)負責地方治安的模式。英劇裡面有福爾摩斯、華生及雷斯垂德的「三位一體」聯合辦案,可現實生活中卻只剩唱獨角戲的治安官。
B. 英國警察的別稱什麼
網上搜集的,僅供參考。謝謝
英國人叫警察"伯比"......
原來這和十九世紀英國政治家鮑比·皮爾爵士(Sir Robert Peel)有關。一八二八年,擊敗命拿破崙的威靈頓公爵做了英國首相,委任皮爾做內政大臣。皮爾在職期間,建立了首都警察隊,所以,人們就把警察叫做bobbies了。皮爾又曾經出任愛爾蘭首相,改革愛爾蘭警察制度,所以從前人們也叫愛爾蘭警察做peelers。
C. 為什麼英國人叫警察"伯比"
英國口語把警察都叫做bobbies,這是甚麼緣故呢?
原來這和十九世紀英國政治家鮑比·皮爾爵士(Sir Robert Peel)有關。一八二八年,擊敗命拿破崙的威靈頓公爵做了英國首相,委任皮爾做內政大臣。皮爾在職期間,建立了首都警察隊,所以,人們就把警察叫做bobbies了。皮爾又曾經出任愛爾蘭首相,改革愛爾蘭警察制度,所以從前人們也叫愛爾蘭警察做peelers。現在,peeler這個叫法已告廢棄,但bobby還是很通用的,例如:
Ask the bobby for directions to the station.
(問問警察去車站應該怎麼走吧)。
D. 警官siri什麼意思
警察sir是對警察一般通俗稱呼,是以前英國人管治留下對長官、教師的專稱。Sir可以表示老師,也可表示長官,香港以前是英殖民地,所以叫長官都以英語表示,因此多叫長官作sir。而香港的警察是紀律部隊,可說是武官的一種,所以也就叫警察作sir,這有點像以前平民百姓都叫當官的作大人、青天大老爺一樣,是一種介於尊稱與戲稱之間的叫法。
警察:
中國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實行總警監、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五級警銜制度。服裝以藏藍為主色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註:勞動教養已經被廢除)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E. 英國皇家警察和普通警察區別
英國皇家警察只負責皇室,地方警察負責整個地區。
英國皇家警察和地方警察是不同的,英國皇家警察都是從軍隊挑來的,或者是雇傭兵,他們只對女王負責,畢竟女王是國家的象徵,是一個國家的核心,就算她沒有了實力也是這個國家的一個標志,故英國皇家警察並不會管平民的生死。
地方警察負責的是整個地區,也就是說如果女王在這個地區他們照樣得負責女王,平民百姓也是必須得照顧的,這是他們的職責,是他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