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的分封制结束于何时
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1)中国朝代多久才正式没有分封诸侯扩展阅读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后,以王号不足以显其业,乃称皇帝。并继续执行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君主专制,削弱旧贵族势力,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
秦帝国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仍维持西周的“王有”土地制,而变“王有”为“国有”。秦始皇于始皇帝三十一年(前216年)命令全国农民自报占有田地的实际数额,以便征收赋税。
又实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军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虽然秦国在商鞅变法时施行了“授田制”,农民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私人耕种。
但此举让全国百姓实际占有了原来“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后便演变成了农民和官员们都可以自由地买卖田地,所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终便利了私有土地的发展。
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初分全国为36郡,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46郡,定咸阳(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称“三公”。地方郡的长官为守,县的长官为令。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
⑵ 自何时起历史上就没有诸侯国了我印象中自汉朝以后,分封出去的藩王就
中国历史上,分封制与中央集权制的争论从未停歇。周代作为分封制的典范,封君对天子负有保卫中央的职责,同时在自己的封国内享有行政、经济等全权,这一制度与中世纪的欧洲极为相似。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改行郡县制,实现了从上到下的超级中央集权。而汉朝建立后,虽照顾功臣分封异性王,但同时也大封同姓王以平衡势力。这种“封国制”实际上是郡县制与分封制同时并行,诸侯国的行政权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丞相掌握,起监督作用。然而,各王的权力依然很大,受中央控制的程度取决于王与丞相之间的斗智斗勇。这一制度最终导致了七国之乱。汉武帝时通过推恩令,逐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
晋代又走回头路,晋武帝认为三国乱世是由于各州刺史割据造成的,因此大封27个藩王,恢复古代分封制。然而,这一做法很快导致藩王坐大,重蹈七国之乱的覆辙,甚至更厉害,引发了八王之乱。这场战乱直到藩王取代皇室直系登基才告结束。
唐宋时期,中央集权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地方割据势力时有兴起但未能造成大的威胁。元朝则有些特殊,早期成吉思汗时代实行类似周代的分封制,但元朝正式建立后,在内部汉化过程中实行了行省制,诸王再未封国。
明朝又有所反复,朱元璋虽继续元代行省制,但同时又大封诸子为藩王保卫明廷。藩王虽无直接行政权,但手握重兵且常干预地方政务。燕王朱棣正是凭借这一优势造反成功当了皇帝。然而,此后藩王逐渐失去权力成为虚衔。只是明代藩王在经济上实惠极大,导致明末无地可封。
清朝吸取了前朝教训,虽然也封王但只是虚封光领工资而没有权力成为史上最“穷”的王。
纵观中国历史从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过度的趋势是明显的但这一过程是逐渐且多次反复的。严格来说晋代应算最后存在诸侯国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