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省级行政区名称 简称 省会分别是
一、23个省
河北省:简称“冀”,首府石家庄市
山西省:简称“晋”,首府太原市
辽宁省:简称“辽”,首府沈阳市
吉林省:简称“吉”,首府长春市
黑龙江省:简称“黑”,首府哈尔滨市
江苏省:简称“苏”,首府南京市
浙江省:简称“浙”,首府杭州市
安徽省:简称“皖”,首府合肥市
福建省:简称“闽”,首府福州市
江西省:简称“赣”,首府南昌市
山东省:简称“鲁”,首府济南市
河南省:简称“豫”,首府郑州市
广东省:简称“粤”,首府广州市
湖南省:简称“湘”,首府长沙市
湖北省:简称“鄂”,首府武汉市
海南省:简称“琼”,首府海口市
四川省:简称“川/蜀”,首府成都市
贵州省:简称“贵/黔”,首府贵阳市
云南省:简称“云/滇”,首府昆明市
陕西省:简称“陕/秦”,首府西安市
甘肃省:简称“甘/陇”,首府兰州市
青海省:简称“青”,首府西宁市
台湾省:简称“台”,首府台北市
二、5个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
2、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首府南宁市
3、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首府拉萨市
4、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
三、4个直辖市
1、北京市:简称“京”
2、上海市:简称“沪”
3、天津市:简称“津”
4、重庆市:简称“渝”
四、2个特别行政区
1、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
2、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
⑵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及简称分别是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及简称如下:
北京市—京、上海市—沪、天津市—津、重庆市—渝、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辽宁省—辽、内蒙古—蒙、河北省—冀、新疆—新、甘肃省—甘、青海省—青、陕西省—陕、宁夏—宁、河南省—豫、山东省—鲁、山西省—晋、安徽省—皖。
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苏省—苏、四川省—川、贵州省—黔、云南省—滇、广西省—桂、西藏—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福建省—闽、台湾省—台、海南省—琼。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6个县级行政区、38755个乡级行政区。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中国
⑶ 中国有几个省几个直辖市几个自治区
截至2021年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
5个自治区: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
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省级行政区区划体制: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