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32個省市自治區分別是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但是省、市、自治區有32個,分別為:
1、省份: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2、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關於省級行政區區劃的規定。
在我國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駐香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② 中國的34個省份包括哪些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23個省分別為: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5個自治區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個直轄市分別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2個特別行政區分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③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區劃的的相關知識。
在我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在歷史上和習慣上,各省級行政區都有簡稱。省級人民政府駐地稱省會(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
北京是中國的首都。
其中鄉鎮是中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民族自治地方,它們都是祖國不可分割的部分。國家根據需要,還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此外,為了便於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為了加強民族團結,國家可根據需要對行政區劃作必要的調整和變更。
香港和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已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駐香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
④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是哪些
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 其中,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
4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上海市。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23個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台灣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蘇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有利於行政經濟管理、推動生產力發展、民族團結等原則,兼顧歷史上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生活上的密切聯系及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幾經變遷。
在新中國成立至今的六十餘年時間里,省級行政區劃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1997年、1999年這七年變化較大。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迄今,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
⑤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是什麼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域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如下:
北京市:簡稱「京」,行政中心為「北京」。
天津市:簡稱「津」,行政中心為「天津」。
河北省:簡稱「冀」,行政中心為「石家莊」。
山西省:簡稱「晉」,行政中心為「太原」。
內蒙古自治區:簡稱「蒙」,行政中心為「呼和浩特」。
遼寧省:簡稱「遼」,行政中心為「沈陽」。
吉林省:簡稱「吉」,行政中心為「長春」。
黑龍江省:簡稱「黑」,行政中心為「哈爾濱」。
上海市:簡稱「滬」,行政中心為「上海」。
江蘇省:簡稱「蘇」,行政中心為「南京」。
浙江省:簡稱「浙」,行政中心為「杭州」。
安徽省:簡稱「徽」,行政中心為「合肥」。
福建省:簡稱「閩」,行政中心為「福州」。
江西省:簡稱「贛」,行政中心為「南昌」。
山東省:簡稱「魯」,行政中心為「濟南」。
河南省:簡稱「豫」,行政中心為「鄭州」。
湖北省:簡稱「鄂」,行政中心為「武漢」。
湖南省:簡稱「湘」,行政中心為「長沙」。
廣東省:簡稱「粵」,行政中心為「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行政中心為「南寧」。
海南省:簡稱「瓊」,行政中心為「海口」。
四川省:簡稱「川、蜀」,行政中心為「成都」。
貴州省:簡稱「貴、黔」,行政中心為「貴陽」。
雲南省:簡稱「滇、雲」,行政中心為「昆明」。
重慶市:簡稱「渝」,行政中心為「重慶」。
西藏自治區:簡稱「藏」,行政中心為「拉薩」。
陝西省:簡稱「陝、秦」,行政中心為「西安」。
甘肅省:簡稱「甘、隴」,行政中心為「蘭州」。
青海省:簡稱「青」,行政中心為「西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行政中心為「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行政中心為「烏魯木齊」。
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港」,行政中心為「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簡稱「澳」,行政中心為「澳門」。
台灣省:簡稱「台」,行政中心為「台北」。
⑥ 中國有34個省市自治區簡稱記憶口訣
摘要 1、中國有34個省市自治區,簡稱記憶口訣如下:
⑦ 全國共有多少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截止2021年查詢,全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333個地級市、2844個縣級行政區、38741個鄉級行政區(數據統計於2020年)。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⑧ 我國的34個省市自治區
省: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民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國家都是按地域劃分行政區。各國的行政區劃有不同的劃分和名稱。不論何種類型的國家,行政區劃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並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各方面的因素。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
1、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
2、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
3、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系、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布、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
(8)中國34省市自治區有哪些擴展閱讀:
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行政區劃管理條例》首次將加強黨對行政區劃管理工作的領導寫入法規,首次提出了加強行政區劃頂層規劃要求,首次明確了行政區劃變更相關條件,首次規范了行政區劃日常管理規定,首次明確了行政區劃管理法律責任,為在新形勢下做好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加強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遵循和法制保障。
依法做好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行政區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保持行政區劃總體穩定的基礎上,適應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改革開放的實際需要,加強行政區劃頂層規劃。
依法做好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要樹立科學的目標導向。行政區劃的調整要始終堅持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行政管理、有利於民族團結、有利於鞏固國防的基本原則,堅持與國家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注重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針。
依法做好行政區劃管理工作要提升行政區劃設置的科學性、規范性、有效性。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守行政區劃調整審批許可權,履行行政區劃調整程序,健全完善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徵求意見等配套機制。
參考資料:網路-省份
參考資料:人民網-新時代行政區劃工作的法制保障
⑨ 中國有多少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截至2020年底,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333個地級行政區、2844個縣級行政區、38741個鄉級行政區。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民族概況
中國官方承認的民族有56個,包括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苗族、彝族、壯族、布依族、朝鮮族、滿族、侗族、瑤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薩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東鄉族、納西族。
景頗族、柯爾克孜族、土族、達斡爾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錫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烏孜別克族、俄羅斯族、鄂溫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爾族、獨龍族、鄂倫春族、赫哲族、門巴族、珞巴族、基諾族和漢族。
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漢族人口最多,約佔全國總人口的90%以上。其他55個民族人口較少,稱為少數民族。
⑩ 中國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是哪些
1.北京市 京 北京
2. 天津市 津 天津 3.上海市 滬 上海
4.重慶市 渝 重慶
5.河北省 冀 石家莊
6.山西省 晉 太原
7.陝西省 陝或秦 西安
8.吉林省 吉 長春
9.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10.遼寧省 遼 沈陽
11.江蘇省 蘇 南京
12.浙江省 浙 杭州
13.安徽省 皖 合肥
14.福建省 閩 福州
15.江西省 贛 南昌
16.山東省 魯 濟南
17.河南省 豫 鄭州
18.湖北省 鄂 武漢
19.湖南省 湘 長沙
20.廣東省 粵 廣州
21.海南省 瓊 海口
22.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23.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24.雲南省 雲或滇 昆明
25.甘肅省 甘或隴 蘭州
26.青海省 青 西寧
27.台灣省 台 台北
28.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29.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30.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31.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32.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33.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3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