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行別怎麼選
銀行的行別是各具體金融機構的類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頒發支付系統銀行行別、行號業務標準的通知
銀發〔2003〕189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適應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和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的推廣應用,現頒發支付系統銀行行別、行號業務標准,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民銀行各級分支行會計營業部門、國庫部門和辦理人民幣支付結算業務的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及其分支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統稱銀行),應使用支付系統銀行行號。每個支付系統銀行行號惟一標識一個銀行機構。?
二、支付系統推廣期間,已運行支付系統的城市,各銀行機構可以同時使用支付系統銀行行號和電子聯行行號,並建立支付系統銀行行號與電子聯行行號的一一對應關系。未運行支付系統的城市,各銀行機構仍使用現行電子聯行行號。大額支付系統在全國范圍推廣到位後,各銀行機構的電子聯行行號停止使用。?
三、新設立的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銀行行別代碼書面申請,並出具批准設立該銀行的文件。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同意後,予以頒發行別代碼。新設立的銀行按照規定的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申報行號代碼。?
四、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重新頒發銀行行別、行號標識代碼和規范客戶賬號的通知》(銀發〔1999〕406號)。?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外資銀行、城市和農村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
中國人民銀行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支付系統銀行行別業務標准 ??
支付系統銀行行別代碼採取類別編碼方法,實行3位定長數字,由類別代碼和順序編碼組成。其中第一位為類別代碼,用於區分不同種類的銀行機構,便於金融統計數據的提取;第二、三位為順序編碼,用於標識每一家銀行機構。?
銀行行別代碼結構:?
一、類別代碼:1位數字,0-9,標識銀行類別。0-中央銀行;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2-政策性銀行;3-其他商業銀行;4-非銀行金融機構;5、6、7-外資銀行;9-特許參與者;8-待分配。?
二、順序編碼:2位數字,01-99。?
三、賦予以下銀行的行別代碼:?
類別 行名 行別代碼
0、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 0 01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庫 0 11
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1 02
中國農業銀行 1 03
中國銀行1 04
中國建設銀行1 05
2、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2 01
中國進出口銀行2 02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 03
3、其他商業銀行交通銀行3 01
中信實業銀行3 02
中國光大銀行3 03
華夏銀行3 04
中國民生銀行3 05
廣東發展銀行3 06
深圳發展銀行3 07
招商銀行3 08
興業銀行3 09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3 10
城市商業銀行3 13
農村商業銀行3 14
4、非銀行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4 01
農村信用社4 02
5、6、7、外資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5 01
東亞銀行5 02
南洋商業銀行5 03
恆生銀行5 04
中銀香港5 05
集友銀行5 06
廖創興銀行5 07
亞洲商業銀行5 08
道亨銀行5 09
永亨銀行5 10
花旗銀行5 31
美國銀行5 32
摩根大通銀行5 33
建東銀行5 34
美一銀行5 35
紐約銀行5 36
東京三菱銀行5 61
日聯銀行5 62
三井住友銀行5 63
瑞穗實業銀行5 64
山口銀行5 65
韓國外換銀行5 91
朝興銀行5 92
友利銀行5 93
韓國產業銀行5 94
新韓銀行5 95
韓國中小企業銀行5 96
韓亞銀行5 97
馬來亞銀行6 11
首都銀行及信託公司6 16
華僑銀行6 21
大華銀行6 22
新加坡發展銀行6 23
盤古銀行6 31
泰京銀行6 32
泰華農民銀行6 33
奧地利中央合作銀行6 41
比利時聯合銀行6 51
比利時富通銀行6 52
荷蘭銀行6 61
荷蘭商業銀行6 62
荷蘭萬貝銀行6 63
渣打銀行6 71
法國興業銀行6 91
法國巴黎銀行6 92
東方匯理銀行6 93
法國里昂信貸銀行6 94
法國外貿銀行6 95
德累斯頓銀行7 11
德意志銀行7 12
德國商業銀行7 13
西德意志銀行7 14
巴伐利亞州銀行7 15
羅馬銀行7 31
義大利聯合商業銀行7 32
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7 41
豐業銀行7 51
蒙特利爾銀行7 52
澳新銀行7 61
葡國儲蓄信貸銀行7 66
珠海南通銀行7 71
寧波國際銀行7 72
新聯商業銀行7 73
協和銀行7 74
德富泰銀行有限公司7 75
荷蘭合作銀行(中國)有限公司7 76
廈門國際銀行7 81
上海—巴黎國際銀行7 82
福建亞洲銀行7 83
浙江商業銀行7 84
華商銀行7 85
青島國際銀行7 86
華一銀行7 87
9、特許參與者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9 01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室9 02
中國銀行間外匯交易中心9 03
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9 04
附件2 :支付系統銀行行號業務標准
支付系統銀行行號為12位定長數字,由3位銀行行別代碼、4位地區代碼、4位分支機構序號和1位校驗碼組成。
一、支付系統銀行行別代碼採取類別編碼方法,實行3位定長數字,由1位類別代碼和2位順序編碼組成。銀行行別的具體業務標准參見附件1。?
二、地區代碼?
地區代碼為4位定長數字,標明該銀行機構所在地區。其編碼採用該行所在城市或縣的電子聯行全國清算中心代碼(GB13497-92)。省會(首府)城市及其所轄縣內銀行機構使用省會(首府)城市的全國清算中心代碼。地市級城市銀行機構使用該城市的全國清算中心代碼;地市級城市所轄縣內銀行機構使用該縣的全國清算中心代碼。?
三、分支機構序號?
分支機構序號為4位定長數字,由各銀行對所在城市(縣)內分支機構從「0001」起順序編排;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計營業部門序號使用現行全國聯行行號後4位,已撤銷全國聯行行號的,仍使用原全國聯行行號後4位;人民銀行國家金庫各分支庫序號由總行統一編排。?
四、校驗碼?
校驗碼為1位數字,使用模10、11雙模演算法得出。
⑵ 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分行及其轄區
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分行轄區
1、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
2、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3、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
4、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
5、 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
6、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
7、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
8、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9、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⑶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分行轄區
1、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
2、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3、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
4、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
5、 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
6、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
7、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
8、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9、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拓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主要業務
貨幣政策: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於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二條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貨幣政策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工作程序,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應當在國家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
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開市場業務、存款准備金、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政策、常備借貸便利。
監督稽核: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等等。
⑷ 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和省地方金融辦選哪個好
我覺得應該是選中國人民銀行省分行,這個比較好,因為它屬於公務員一類的工作,而且他的工資是非常好的。
⑸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與中心支行的區別
分行比中心支行高一個級別.比如:廣東省分行,佛山中心支行.這兩個一個是省級單位,一個是地級單位.職能業務都是一樣的.就是管理范圍大小不一樣而已.除了中國人民銀行是行政單位,其他如中,工,建,農,交,招等銀行都是商業銀行.不是行政機關.只有,政府部門才有行政權利.
一 有區別,支行一般都是指縣支行,在縣城裡,單位級別為正科級,為人民銀行最基層的單位,而中心支行則分為三類,一類是地市級中心支行,一類是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一類是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地市級中心支行在市區,單位級別為正處級,負責該市全轄業務並對下轄的縣支行進行管理,也就是說縣支行受地市級中心支行的領導和管理;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分別為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中心支行,直接接受總行領導,除深圳中心支行為正廳級外,其他四個為副廳級,業務管轄范圍為全市及其下屬縣支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直接接受總行領導,單位級別為副廳級或正廳級,但目前絕大部分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已為正廳級,和大區分行一個級別,業務管理范圍為全省,對全省的地市級中心支行和縣支行進行領導和管理,及相當於省分行,目前大區分行僅對全轄有人事、黨建、宣傳權力,其他的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一樣,業務上只負責本省的。
二 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分為:總行——分行——支行,三個層級,當然如果規模大的銀行在分行層級會進一步劃分為省級分行與市級分行,在支行層級下面則會多設個分理處。所以在大銀行完整一點的劃分為:總行——省級分行——地級市分行——支行——分理處。
分行屬於承上啟下的作用,一方面承接總行下發的各類任務;另一方將各類任務進一步拆解下發到各個支行,總行考核分行,分行考核支行。
分行與支行的主要職責
支行是銀行的第一線,直接負責對外接觸,支行的人員主要由操作人員(櫃員)以及營銷人員(大堂經理、客戶經理、理財經理)構成,是銀行的第一線,也是銀行的直接對外窗口。支行是總分支三個體系中數量最多的一級,一個地級市裡少則幾家,多則上百家支行,但是一個地級市裡一般就一家分行。
分行處於總分支三個體系裡的中間,主要是一個地區的總負責,在支行是沒有後勤管理部門的,後勤管理部門都在分行,比如:風險管理部、綜合部、運營管理部、人力資源不、財務部、信息科技部、金融市場部、貿易金融部、私人銀行部、資產與負債管理部、法律保全部、授信審查部、企業金融部等等。分行是沒有營銷崗的,主要負責整個片區的管理,對片區的業績進行負責。
如果說你善於營銷,有一定的人脈資源,那麼可以在支行奮斗,有業績的營銷人員不僅收入高,而且提拔快;如果說你比較內斂,不善於言辭,那麼可以選擇在分行工作,分行管理部門一般沒有業績壓力,工資穩定,壓力較小,適合養老。
支行是銀行最基層的管理及執行單位,所以一個支行行長身上背著多項指標是非常正常的情況。而且常常是總行某人說句話,比如希望能盡快了解什麼業務的具體數據,分行就會連夜下達命令,而支行的工作人員就得干通宵。
總結分行與支行,按照公司來類比的話,分行對於總行而言,相當於是子公司;而支行對於總行而言,相當於是孫公司。支行是受到分行管轄的,單以權力來論,分行的權力會更高一點。
⑹ 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和四大商業銀行比,哪個好
兩者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所以不能簡單的做對比,如果你看重的穩定,那優先選擇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如果你看重的是收入或者未來的發展空間,我建議你優先選擇四大行。
人民銀行跟四大商業銀行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銀行是我國的央行,是我國國務院重要組成部門,屬於行政單位,目前有上海分行,天津分行等9個分行以及兩個營業管理部,以及24家中心支行。
⑺ 中國人民銀行的各個支行怎麼查詢
您好
下面我給出中國人民銀行的官方網站的支行機構頁面:
包括所有的 內設機構 分支機構 駐外機構 直屬單位
http://www.pbc.gov.cn/renhangjianjie/jigoushe/
謝謝
⑻ 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有幾個分行分別是哪些是九個么
人民銀行的機構不光是分行,還有管理部,還有新成立的人總行上海總部。九個分行、兩個營業管理部,一共是十一個。上海分行(上海總部)、沈陽、天津、濟南、西安、南京、成都、武漢、廣州九個分行,還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陝西、內蒙古)、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湖北、湖南、江西)、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北京、重慶兩家營業管理部,分行行長的行政級別是正局級。
拓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2]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主要職能
中國人民銀行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十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場改革,著力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9]
主要業務
貨幣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於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二條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貨幣政策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工作程序,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應當在國家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 [10]
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開市場業務、存款准備金、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政策、常備借貸便利。
監督稽核
人民幣
人民幣(2張)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支付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國支付體系建設的組織者、推動者、監督者,中國人民銀行肩負「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等法定職責,建設運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等重要業務系統,為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加速了社會資金周轉,推動了經濟金融較快發展。 [11]
中國人民銀行現行支付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帳網路,即中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中國手工聯行系統和中國電子聯行系統。這些支付系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著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
信貸服務
信貸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和投向實施引導、調控和監督,促使信貸投向不斷優化,實現信貸資金優化配置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實施信貸政策是中國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 [12]
經理國庫
央行經理國庫始於1985年。1985年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經理國庫。組織管理國庫工作是人民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從此,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庫管理中的基本定位得到了科學的、准確的表達。此後,相繼體現在隨後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1986、1989),《預演算法》(1994),《預演算法實施條例》(1995),《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2003)以及「中編辦」歷次部門職責調整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中。根據這一基本定位,確立了中國中央銀行經理國庫體制。 [13]
徵信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徵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對徵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總行的授權范圍內,履行對轄區內徵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14] 2008年5月,徵信中心正式在上海舉行了掛牌儀式,注冊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徵信業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明確了徵信系統是由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定位。徵信中心在全國31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徵信分中心。
1997年,人民銀行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企業徵信系統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銀行組織金融機構建成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截至2015年4月底,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8.6億多,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近2068萬戶。徵信系統全面收集企業和個人的信息。
⑼ 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分行及其轄區有哪些
1、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其所對應轄區范圍即為上海市。對應的職能包含了管理銀行間市場、負責有關區域金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上海地區的人民銀行有關業務。
2、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內蒙古自治區。主要職能包含了負責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等。
3、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遼寧、吉林和黑龍江三省。主要職能包含了貨幣信貸政策,管理遼寧省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等。
4、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江蘇、安徽兩省。下轄1個分行營業管理部、1家省會城市中心支行、28家市中心支行,115個縣(市)支行。
5、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山東、河南兩省。成立於1998年12月15日,下轄鄭州中心支行(正廳局級)、分行營業管理部(副廳局級)、青島市中心支行(副廳局級)和32個市中心支行、209個縣支行。
6、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下設1個營業管理部、2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35個 市(州)中心支行、222個縣(市)支行。
7、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廣東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三省(區)。下轄分行營業管理部1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2個(南寧和海口),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1個(深圳),地市中心支行34個,縣(市)支行154個。
8、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四川省、貴州省、雲南 省、西藏自治區。下轄1個營業管理部,3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50個市地州中心支行、267個縣支行。
9、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區行政。轄屬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4個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1個分行營業管理部,
47個地市州中心支行、203個縣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