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加越南战军人有什么福利
1. 退役军人每月可获得约200元的生活补贴。
2. 2007年8月,国家发布文件,为曾在五四年来参加过战争和原在部队从事核试验的退役军人提供生活补贴,并要求进行普查和身份确认。
3. 基本在8月底前,完成了对退役参战人员的调查和身份认定。
4. 在10月1日前,将生活补助发放到退役军人手中。
5. 新政策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6. 对于参加过核试验的退役人员,若体检不符合评残条件,但生活困难者,每月可获得100元生活补助。
7. 不仅曾参战的退役军人,曾参与军事行动和作战保障的退役军人也享有补贴,补贴标准不同。
8. 各地对参战和从事核试验的退役军人也提供额外补贴,具体数额和条件因地区而异。
9. 例如,东莞东城将部分参战和涉核退役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并发放了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 现在对以前参加过越南战争的军人有什么补助
对参加过越战的军人有补贴
凡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的,在乡和在城市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平均100元的生活补助。
具体参战类别包括:解放江山岛作战、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炮击金门作战、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八六”海战、崇武以东海战、援越抗美作战、援老抗美作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和南沙群岛自卫反击战等14次战斗。
100块钱这个标准是以前的,现在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多的一个月4、5百,少的也得200多!
对1954年10月以后参战的部分退伍军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回乡务农无工作人员;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今未再就业人员;
3、自谋职业并自缴劳保人员。
参战人员身份的认定有两种途径:一是本人档案中明确记载“参战”字样的;二是本人档案虽未明确记载“参战”字样,但原部队团级以下单位两名已经确定参战身份的战友出具书面证明的。如果以上两种途径都不具备,则无法认定参战人员身份,也就无法享受参战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根据您所表述的情况,您父亲的嘉奖令上记载为“对**作战集结待命中获得嘉奖”,集结待命属战备状态,不属实际参战。因此,单凭此无法认定您父亲是参战人员。如果您父亲可以找到两名已经确定参战身份的战友证明,可先到所在乡镇民政所申报,再到龙口市民政局优抚科进行参战人员身份认定,经上报审批后,可享受参战人员生活补贴待遇。